内容摘要 色彩构成(Interaction of Color),即色彩的相互作用,是从人对色彩的知觉和心理效果出发,用科学分析的方法,把复杂的色彩现象还原为基本要素,利用色彩在空间、量与质上的可变幻性,按照一定的规律去组合各构成之间的相互关系,再创造出新的色彩效果的过程。色彩构成是艺术设计的基础理论之一,它与平面构成及立体构成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色彩不能脱离形体、空间、位置、面积、肌理等而独立存在。色彩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属外在表面现象,多偏重于感性认识。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在二十世纪初的德国包豪斯艺术学院的确立与实施使设计领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至今仍是世界各艺术院校设计基础课中的重要内容。上世纪初,艺术概念风起云涌,包豪斯设计领域首先的三大构成的研究,第一次以来独立的在科学视觉教育的基础上确立,与之前艺术设计的纯绘画和教育的方式相比,强调的是更规律性、标准化、简洁的构成。这在当时来说无疑是前卫、创新、划时代的教育,建立了另一种形式、色彩和空间的视觉传达的想法。包豪斯的教育思想对中国的设计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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