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比美妙的痛苦 (美)约翰·格林 接力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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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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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约翰·格林
出版社接力出版社
ISBN9787544831222
出版时间2013-09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29.8元
货号972049722192281606
上书时间2024-11-15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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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译后记 作者:卢宁
我十五岁那年,开始考虑死亡的问题。
那时候我为了一个发现而一连几个月沮丧不已:宇宙——宇宙那么大!我在日记本上写道:和宇宙的无限比起来,任何有限的东西都没有什么分别。都可以忽略不计。
那时候我所考虑的死亡,似乎还是一个抽象概念。大得叫人灰心丧气、无法思考的无限之宇宙从头顶上威压下来,我只觉得死亡与其说叫人恐惧,不如说更像一个带有几分神秘的不确定性的归宿,像是糖果罐里一块没有尝过的糖,但我能忍住不去偷拿,因为我知道它总会在那里。毕竟,对于在中考的忙乱缝隙中抽空看动漫、又从动漫中开始思考宇宙人生的平凡少女,死亡还是那么遥远。
对于十六岁的海蓁,死亡是活生生的具体现实,是火烧灼胸腔般的疼痛、是五脏六腑都要被扯出来一般的折磨、是妈妈放弃了自己生活的整日牵挂、是爸爸过多的眼泪。在经历了重症监护室的死亡预演之后,年轻的海蓁的生命,是靠特效药从命运那里偷来的一段日子,而死亡,是她头顶悬在发丝上的利剑。
我原以为《无比美妙的痛苦》是一本关于癌症和死亡的小说。
但在我译完全书之后,总觉得不,还不止如此。作为一个读者,我为这本书深深着迷;在修改、校对的那些天里,跟两种语言的字词扭打纠缠之外,这本书在我心里搅动起的思绪也在慢慢发酵,让我觉得必须找个机会倾吐出来。
但从何说起呢?
从某种意义上说,《无比美妙的痛苦》是一本关于爱和恐惧的小说。
一、恐惧
彼得·范·豪滕说:“世上只存在两种感情:爱和恐惧。”
他真是个天才的小说家。正如本书作者约翰·格林一样。
海蓁第一次见到奥古斯塔斯,是在互助小组的聚会上,奥古斯塔斯被问到一个大有深意的问题:你害怕什么?
不,奥古斯塔斯并不害怕死亡本身,正如他的名字(“奥古斯塔斯”也可译作“奥古斯都”,罗马帝国皇帝的头衔)所暗示的一般,怀着高贵英雄主义精神的奥古斯塔斯害怕的是被遗忘。
随死亡而来的遗忘,是绝大多数芸芸众生无法避免的命运。莎士比亚那强劲的诗篇固然永存,但谁还记得其中所描写的斯人?曹雪芹批阅十载的《红楼梦》,到如今千万人赖以为生,谁又能真正在考据中重现曾经鲜活的那些女子的倩影?
奥古斯塔斯最后留下的信里写道:“几乎每个人都对于在世界上留下自己的印记有一种执念。想要留下点遗产。想要比死亡更长存。我们全都希望被铭记,我也是。”
正是这种执念,让人类造山填海,建起了金字塔,铸就了一座座历史丰碑,甚至向地球之外的茫茫宇宙发出了孤独的喊声。有时它让人们创造出难以想象的美好事物,也许更多时候它让人们犯下骇人听闻的恶行。
然而,“总会有一天,”海蓁说,“整个人类,不会有一个人留下来,记住任何人的存在,记住人类所做过的任何事情。……我们所做的一切,我们建造的写下的思考的发现的都会被忘记……也许那一天很快就会来临,也许还有亿万年之遥,但即使我们能逃过太阳的坍塌,也不可能永远活下去。有机体产生最初的意识之前,时间就已经存在;意识消亡之后,时间依然长存。人类无法避免、注定要被遗忘。”
让我再来问问你:你害怕什么?
我还记得小时候,大约三四岁吧,常常做同一个噩梦,这也是我所能记的第一个梦。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这件事了。梦的情节很简单(几乎可以说没有情节):有人逼我往一个大管子里面看,那个管子无穷无尽地延伸。我很害怕,但不得不看。
现在想来,可怕之处或许在于:我的视线替代我向“无限”中坠落。
长大之后,我也有过类似的恐惧经历,只有两次,但印象深刻。一次是在天文馆的球幕剧场看《神奇的宇宙》;另一次是在巴厘岛旅游时,晚上回酒店,从门口水池曲折的木板桥上走过,昏暗的恍惚之中,猛然看到桥下的池水深不可测(其实是头顶夜空的倒影),一时间突然觉得仿佛踏足在万仞深渊之上,脚下是一片巨大澄澈的虚空,其中散发出嶙峋的微光,无论在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遥远而陌生,而我恍如漂浮在不知上下的巨大宇宙中,感觉诡异极了。
这就是我害怕的东西。
这种令我目眩神迷同时又发自内心地惶恐惊惧的,是无限的宇宙。宇宙的无穷之大,将一人一生衬得如同微尘,“有机体产生最初的意识之前,时间就已经存在;意识消亡之后,时间依然长存。”在宇宙的巨眼之前,我们都只是“紧紧攀附在意识这艘货柜船底的藤壶。”
二、意义
上下四方曰宇, 往古来今曰宙。
十五岁那年第一次严肃地思考宇宙之广阔无垠时,很自然地,我也提出了彼得·范·豪滕在第一次给格斯回信时所引用的那个问题:“这一切到底有无意义?”
因为无穷太大,所以有限之意义全无。
那时候我得出的结论,同彼得·范·豪滕在信中的回答并无二致。事实上,彼得·范·豪滕尽管对死亡洞悉入微,却始终未能超越女儿夭折时的自己。他对宇宙的理解,是通过死亡而获得的。完成唯一的作品之后,他成为一个永远停留在记忆中靠酒精来麻痹自己的刻薄老头。而海蓁,在故事开始时,她从自己最爱的书、《无比美妙的痛苦》中汲取理解、共鸣、洞察和对宇宙的认识;到故事结束时,她得到了成长。她比彼得·范·豪滕更好地理解了宇宙,较之我对宇宙的恐惧,海蓁与宇宙达成了和解。
我只是想注意一切:落在被遗忘的“遗迹”上的光线;一个几乎还不会走路的小孩,在游乐场一角发现了一根树棍儿;不知疲倦的妈妈正在往她的火鸡肉三明治上把芥末挤成锯齿形状;爸爸轻轻拍了拍口袋里的手机,克制住了拿出来看看的冲动;一个人扔出飞碟,他的狗追着飞碟跑,然后扑住,叼回来给他。
我有什么资格说这些事物也许不能永恒?彼得·范·豪滕又有什么资格断言“我们的努力都是暂时的”这种猜测就是事实?我所知的天堂和我所知的死亡,一切都在这个公园里:处于永不停止的运动中的精妙宇宙,满是被遗忘的遗迹和欢叫的孩童。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并没有把格斯的死渲染成悲剧的终点;作者以如此真实的笔触讨论死亡。格斯的死可以说是帮助海蓁成长的一环;在全书的最后一章里,海蓁终于解开了自己执念,她眼中的这个公园一角,一派豁达平和,天堂和死亡、宇宙和遗忘、普通的一家三口和平凡的一天,一切融汇同一。
少年时,当我的意识渐渐萌发苏醒、向外伸展我的枝叶,外部宇宙的无限和虚空令我恐惧,令我转而向内挖掘,深扎根须,向自我寻求稳定、坚实的那个“内核”,那个像船锚一样能让我定下来不在大海中漂浮的东西。
然后我意识到,虽然“有限”不能与“无限”相比,但它终归不是虚无。
海蓁爸爸说,他所相信的是数学老师说过的一句话:“宇宙也想被人注意到。”
三、执念
海蓁的执念是什么?
第一遍读这本书时,我不明白为什么海蓁偏执乃至近乎疯狂地要找彼得·范·豪滕要一个答案。小说前一半的情节完全是被这种执念推动的。她一遍又一遍地追问:后来怎么样了?而范·豪滕一遍又一遍地回答:没有后来。一切都是暂时的,小说里的人物只存在于扉页和封底之间。
海蓁为什么如此关注一个虚构故事里人物后来的命运?(安娜的妈妈后来怎么样了?她和荷兰郁金香老爹结婚了吗?还有那只笨仓鼠呢?)
作者约翰·格林在Tumblr轻博客对一个读者问题的回复多少回答了我的疑问。他说:彼得·范·豪滕是上帝的隐喻。读者说:荷兰郁金香老爹不是上帝的隐喻吗?作者回答:两者并不矛盾,彼得·范·豪滕将作品中的荷兰郁金香老爹写作上帝的隐喻(上帝究竟是个骗子?还是善良却无力的好人?),而在海蓁看来,彼得·范·豪滕本人无疑是上帝(或至少是先知)的隐喻(海蓁提到过《无比美妙的痛苦》是她拥有的最接近《圣经》的东西)。
所以,海蓁的执念是对自己命运的追问。
如果说奥古斯塔斯的恐惧是被遗忘,海蓁的恐惧,恐怕是变成手榴弹,伤害自己所爱和爱自己的人。爸爸,妈妈,格斯。
她不害怕死亡,但她害怕死后“你们会没有自己的生活,整天枯坐在这儿没有我可照顾、瞪着四壁想自杀。”
所以她无论如何也要问彼得·范·豪滕,后来怎么样了?她不接受拒绝,不接受“没有什么后来”。
而彼得·范·豪滕的反应,让我觉得海蓁的追问除了对自己命运的关注之外还多了一层意义。
范·豪滕因为女儿的死亡而否定了意义和永恒;他浸泡在酒精里行尸走肉般的状态直到海蓁的来访才被扰动,因为——如果说他笔下的安娜是他女儿(假若活着)几年后的样子,那么从天而降出现在他门口的海蓁就是他女儿原本可能长成少女的样子。她们是那么相像!
当他对海蓁说:“那本小说是由纸页上的涂涂画画构成的,亲爱的。那些栖居其中的人物,在涂涂画画之外,并无生命可言。他们后来怎么样了?在小说完结的一刻,他们都不复存在了。”他所传达的也是关于生命和意义的看法:在生命结束的一刻,意义不复存在。
这不就是我们所害怕的吗?——生命因其有限而无意义。
通常,在死亡迫近时,我们才真切感受到无意义之恐惧。还记得奥古斯塔斯的“存在性焦虑罚球”吗?在截肢的前一天,他开始质疑意义的存在。
所以海蓁的执念不仅是对自己的命运、更是对宇宙普遍命运的追问。
而海蓁拒绝接受否定的回答。在格斯的葬礼上,海蓁拒绝了彼得·范·豪滕,不再从他那里追寻答案,因为她已经自己找到了答案。与范·豪滕一样,她也从心爱的人的死亡中更深地理解了宇宙。但她的回答与范·豪滕的回答正好相反。亲身经历了格斯的死,她反而意识到爱是不会因死亡而阻断的。
“哪怕你死了之后,我也还会是你妈妈,海蓁。我不会变得不是你妈妈。你变得不爱格斯了吗?”我摇摇头。“瞧,那么我怎么可能变得不爱你呢?”
和妈妈坦诚的交谈终于让她放下心来:在她死后,爸妈的生活还会继续。他们有自己的生活,他们还会在一起,彼此相爱;虽然痛苦,但“忍受着痛苦生活是可能的,这你应当最清楚。”宇宙继续运动;一切都有意义。
四、爱
“世上只存在两种感情:爱和恐惧。”
谈过了恐惧,我们来谈谈爱吧。
带来痛苦,却又无比美妙的爱。
分分秒秒说着“永远”的爱,也许却会突然夭折,难以为继。艾萨克的痛苦,鲜明真切,“爱就是无论如何都要恪守承诺。”“‘永远’是个承诺!人怎么能违背承诺呢?”
有时候,爱是以“好吧(Okay)”的形式出现的。
当有两个名字的奥古斯塔斯还是满腔英雄主义情怀的“奥古斯塔斯”时,他丝毫不惧倾诉自己强烈热切的感情:
“我爱上你了,我知道爱只是虚空中的叫喊,我知道遗忘不可避免,我知道我们都注定在劫难逃,总有一天我们的一切努力都将重归尘土,我知道太阳会吞噬我们唯一拥有的地球,可我爱上你了。”
而更加打动海蓁的,却是当他随故事发展越来越变成邻家少年“格斯”时所流露的细腻深情。尽管疾病夺去了他身上的英雄主义光环,却让他显得更加真实、勇敢。
如果我们在世界上留下的印记难免是伤疤,那么爱就是选择让所爱的那个人伤害你。格斯在临终之前的信中写道:“我留下了我的伤疤。”
起初,海蓁不想留下伤疤,如格斯所说:她在这个世上行走得轻盈。但她不可避免地与格斯相爱了,这个爱情故事固然让人心碎,让她只要一开口就会化成一潭眼泪;但“爱上他是一件特别幸运的事”,爱,即使裹挟着痛苦、分离、死亡,也终究是值得的,因为爱能通向永恒。
这一点,只要真正爱过的人就知道。
海蓁和格斯的故事是另一个韩剧式的绝症爱情故事吗?是否死亡才能令爱情升华成为永恒?事实上,与死亡无关。每个春心萌动的少年、情窦初开的少女,都经历着同样光彩四射的爱情;每一个如今面目模糊的路人,一定也都有过刻骨铭心的回忆,而那回忆在黯淡的岁月冲刷后更显璀璨。
“美好的清晨转眼成白昼;黄金的时光不能留。”
格斯死后,海蓁说:“我觉得自己好像已经看尽世上所有纯洁美好的事物了,我开始怀疑,就算不是死亡冒出来搅了局,奥古斯塔斯和我所共同拥有过的那种爱也难以长久。”
也许无论是死亡,还是岁月,还是那些难以为个人所左右的无常世事,都会磨灭珍贵的感情,最终落得物是人非,徒然叹息。
可是在彼时彼地,那一刻、那一分、那一秒,定然有真心之托,定然有长久之诺,定然有什么与天地相通、与宇宙呼应、在无尽的时间与空间中留下遥远的回响。速朽的世界、渺小的人类拿什么来与宇宙对峙、与恐惧对抗、在这浩淼虚无的大宇宙中寻找意义?
——唯有真实的感情,唯有爱。
海蓁在格斯的预葬礼上说:“你在有限的日子里给了我永远,我满心感激。”
威廉·布莱克的长诗《天真的预兆》中写道:
在一粒沙中看见世界,/从一朵花中看到天堂。/将无限握在掌中,/于刹那中得见永恒。
附:
冬日的下午
艾米莉·狄金森
余光中 译
冬日的下午往往有一种
斜落下来的幽光,
压迫着我们,那重量如同
大教堂中的琴响。
它给我们以神圣的创伤;
我们找不到斑痕。
只有内心所引起的变化,
将它的意义蕴存。
没有人能够使它感悟;
它是绝望的烙印,
一种无比美妙的痛苦,
借大气传给我们。
当它来时,四野都倾听,
阴影全屏住呼吸;
当去时,远得像我们
遥望死亡的距离。
导语摘要
约翰·格林编著的这本《无比美妙的痛苦》为美国2012年出版的最畅销单本小说,所获的奖项包括但不限于2012年亚马逊十大好书、2012年《时代》杂志评选的小说类第一名、《纽约时报》畅销书第一名、《华尔街时报》畅销书第一名、《今日美国》畅销书、《纽约时报》编辑选择奖、《出版人周刊》最佳图书等。本书的大致情节如下:16岁的海蓁是肺癌晚期患者,她与奥古斯塔斯相遇在癌症互助小组。他们俩是知心朋友,对彼此而言都有着无拘无束的幽默感和巨大的魅力,他们彼此相爱。……
商品简介
13岁的海蓁被确诊患有晚期甲状腺癌,准备放弃一切迎接死亡。
一年后,一个医学奇迹发生了,海蓁腹部的肿瘤突然缩小。现在,也就是奇迹发生两年后,肿瘤没有长大,但病痛始终与她如影随形。
在癌症患者互助小组,她认识了同病相怜的奥古斯塔斯。
奥古斯塔斯的出现,缓解了海蓁的病痛。但她迟迟不肯交付自己的真心。直到收到奥古斯塔斯生前寄给她的一封信……
故事如此凄惨而又美丽,直面死亡的人性剖白,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纯爱的本真与救赎,读起来令人荡气回肠。
作者简介
约翰·格林,《纽约时报》畅销书首席作家。曾获美国图书馆协会普利兹奖、年度青少年文学最佳图书、普利兹奖银奖、埃德加·爱·伦坡奖,入围《洛杉矶时报》图书奖。约翰·格林的每部作品都会荣登《纽约时报》畅销榜,且常年雄踞前三名。约翰·格林与他的兄弟汉克也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博客网站之一“播客兄弟”(youtube.com/vlogbrothers)的创办者。读者可以加入约翰-格林的170万twitter粉丝群(@realjohngreen) 和tumblr (fishingboatproceeds.tumblr.com)或访问他的个人网站(johngreenbooks.com),领略格林的无上魅力。
卢宁,1977年生。1995—2002年在美丽的东湖畔珞珈山度过难忘的青葱岁月,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光中迷恋上咖啡与翻译,从此再也戒不掉。偶尔思考人生大问题,常常找到生活小乐趣。武汉大学文学硕士(翻译方向),现为北京语言大学高级翻译学院笔译系讲师,中国翻译协会会员,翻译范围涉及文学、学术、新闻、体育。主要译著有《听见颜色的女孩》(2012年获国家图书馆第八届文津图书奖推荐图书奖)、《华丽窒息》等。
目录
内容摘要
《无比美妙的痛苦》中16岁的女孩海蓁在癌症互助小组遇到了因患骨癌而截肢的男孩奥古斯塔斯,在常年住院治疗的单调生活中,他们因为共同喜欢的一本书而逐渐互相了解。重病中的女孩海蓁,爱上了同病相怜的男孩奥古斯塔斯,死神的身影伴随着青春的曼妙,两个年轻人在让人羞赧的生理折磨和情感考验中互相依偎。格斯认为生命的意义就在于活得轰轰烈烈,这样才算是有意义;海蓁却与格斯相反,她害怕被人记住,像一个定时炸弹般伤害爱她的人。海蓁想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完成荷兰之旅,男孩忍着病痛,帮她完成了心愿,就告别了这个世界,在有限的日子里给了女孩永远的爱。女孩读着男孩留下的信,凄然泪下……苦难中两颗纯洁心灵的抚慰,残酷中青春之花的绽放。小说充满了16岁少年之间机智的对话,也不乏青涩初恋的心动和美好,但给人留下深印象的其实是所有人一生都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我是谁?我的生命有意义吗?我的一生会给宇宙留下什么样的印记?《无比美妙的痛苦》将爱情与死亡写得如此平实而奇异,催人泪下,在洗涤人类情感的同时,让人体味生命和爱情的美妙与痛苦。
主编推荐
北美电影票房冠军影片《星运里的错》原著小说,票房超过汤姆·克鲁斯主演《明日边缘》,
2014年暑期电影将登陆美、英、法、德等63国,8月将在中国香港、台湾地区上映 .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zIzODAyNDcy.html
★2012年全球畅销的爱情小说
★盘踞美国《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榜首80周
★
★《今日美国》评选的畅销书
★《纽约时报》编辑选择奖
★入选《出版人周刊》图书
★同名电影正在由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拍摄中
★北京大学教授张颐武、著名出版策划人安波舜力荐
2012年1月该书正式出版,至今十几个月过去,仍然高居榜首。此后的一年中,《今日美国》畅销书、《纽约时报》编辑选择奖、《出版人周刊》图书等全美几乎所有畅销书排行榜的榜首,一年中销售了超过100万册,版权被转售到荷兰、德国、西班牙、法国、瑞典、丹麦、冰岛等30多个国家,当之无愧地成为了2012年全美畅销的单本小说。2012年11月,通过激烈的报价和竞价,接力出版社荣幸地获得了《无比美妙的痛苦》简体中文出版权,并请到了北京语言大学的卢宁老师来翻译此书。
《无比美妙的痛苦》作者约翰·格林是一位善于思考、热爱新媒体、乐于体验各种生活、喜欢与年轻人面对面交流的作家,虽然今年才35岁,但他从事过记者、评论员、出版顾问、图书编辑等多种职业,他曾试图去做一名牧师,后来在一所重症儿童医院工作时,从身边的的孩子得到灵感,写成了畅销书《无比美妙的痛苦》。
在写作《无比美妙的痛苦》以前,格林已写作了多部作品,而且每一部都登上了畅销书榜单。他的处女作《寻找阿拉斯加》于2005年出版,获得了美国图书馆协会颁发的普立兹奖,同时入选了美国图书馆协会评选的“适合青少年阅读的十佳图书”,还被派拉蒙电影公司买走了电影改编权。此后他写作的几部作品也陆续登上了《洛杉矶时报》畅销书榜、《纽约时报》畅销书榜,并且获奖无数。他的处女作《寻找阿拉斯加》于2005年出版,获得了美国图书馆协会颁发的普立兹奖,同时入选了美国图书馆协会评选的“适合青少年阅读的十佳图书”,还被派拉蒙电影公司买走了电影改编权。此后他写作的几部作品也陆续登上了《洛杉矶时报》畅销书榜、《纽约时报》畅销书榜。
除外,格林与哥哥汉克还坚持在youtube上做一档名为“兄弟2.0”的播客节目,试图把所有的交流方式由文本变成播客。坚持了一年后他们俩不仅没有停止,甚至还建立了名为“宅男反抗者”的个人播客网站,还在播客中教起了生物、历史等课程。
谈到《无比美妙的痛苦》这部书,格林说,他很震惊在全球有那么多读者给他那么多反馈,但一想到有互联网,世界已经变成了地球村,倒也没什么奇怪的了。他说在这部书中融入了多个主题,例如生命、爱情…希望大家能找到自己不同的读解方式。
海报:
精彩内容
一个男孩正盯着我看。
我相当肯定我从来没见过他。他颀长匀称、身材矫健,衬得他坐的小学生塑料椅像玩具一样。红褐色的直发,很短。他看起来跟我差不多大,也许比我大一岁,用一种显得气焰嚣张的别扭姿势坐在那儿,尾椎骨抵着椅子边,一只手抄在深色牛仔裤的口袋里。
我掉转目光,突然意识到自己身上的万般不足。
我的旧牛仔裤,以前还算紧身,现在已经松垮变形,在奇怪的部位鼓了起来;黄色T恤上印着我早就不喜欢了的乐队。还有头发:我留着那种发尾往里卷的娃娃头,可我甚至都懒得,呃,梳一下。更要命的是,我的脸颊圆鼓鼓的,像花栗鼠一样——那是治疗的副作用。我看起来像是个比例正常的人,却长着个大气球脑袋。更别提脚踝了,它肿得跟腿肚子一般,曲线全无。尽管如此——我偷偷瞟了他一眼,他的目光却还定在我身上。
我突然明白了人们为什么总说“目光接触”。
我走到圈子里,在艾萨克身边坐下,与那个男孩隔开两个座位。我又瞟了一眼。他还在看着我。
瞧,让我直说了吧:他很帅。如果是不那么帅的男孩不依不饶地盯着你看个没完,往好了说吧,算是尴尬,往坏了说,简直是人身侵犯。但英俊帅气的男孩……唉。
我拿出手机,按了一下,让屏幕显示出时间。四点五十九分。圈子坐满了,一群十二到十八岁的倒霉蛋,然后帕特里克让我们开始念《宁静祷文》:愿上帝赐予我宁静,去接受我无法改变的事物;赐予我勇气,去改变我能改变的;赐予我智慧,去让我分辨这两者的不同。那小子仍然盯着我看,我觉得有点儿脸红了。
最后,我决定,最佳策略是回盯他。说到底,盯人行业又没有被男生垄断。于是,在帕特里克第一千次感激涕零地谈及他的失蛋人生时,我对那小子审视了一番,很快,一场互盯竞赛就开始了。过了一会儿,那小子笑了起来,他的蓝眼睛终于转向了别的地方。当他再次向我看过来时,我挑起一边眉毛回答他:我赢啦。
他耸耸肩。帕特里克滔滔不绝,最后终于到了自我介绍的时间。“艾萨克,也许你今天想第一个发言
。我知道你面临着一段艰难时光。”“好吧。”艾萨克说,“我叫艾萨克,十七岁。
那个,好像过几个礼拜就要做手术了。然后我就会失明。我不想抱怨什么,因为我知道很多像我这样的人的结局比我要糟得多。不过,唉,我是说,失明这事儿还是太糟心。不过,我女朋友对我的帮助很大。还有我的朋友们,比如奥古斯塔斯。”他对那个男孩点头示意,好吧,现在这家伙有名字了。“所以,呃,”艾萨克继续讲,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双手十指交叉,像印第安帐篷“梯皮”顶上戳出来的树干尖儿,“其实你自己什么也做不了。”“你有我们呢,艾萨克。”帕特里克说,“大伙儿一起说,让艾萨克听听。”于是我们所有人都用单调的声音齐声诵道:“你有我们呢,艾萨克。”下一个是麦克尔。他十二岁,患了白血病,一直有白血病。他还不错(也许他只是这么说而已,他是坐电梯下来的)。
丽达十六岁,长得很漂亮,足以成为英俊男孩眼
神追逐的尤物。她是互助小组的常客,得过阑尾癌,正在漫长的康复期中。我以前压根不知道还有这种癌。她说她感觉“强壮有力”,自从我参加互助小组以来,她每次都这么说。给我涓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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