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模式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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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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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卿越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06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法律1
上书时间2024-07-16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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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卿越 著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5-06
-
版次
1
-
ISBN
9787511880406
-
定价
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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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236页
-
字数
220千字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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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通过对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问题进行深入而系统的研究,旨在将相关问题的研究引向深入,为构建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制度提供相对成熟的理论指导,为我国的知识产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变革略尽绵薄之力。
- 【作者简介】
-
卿越,女,满族,云南省昆明市人,云南大学法学院讲师,201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曾发表论文《中国影视产业中的版权许可使用制度研究》《对知识产权法的哲学反思——以人权为视角》《三网融合背景下著作权的法律保护》《网络时代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探索》《论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参与德国TELES AG公司赞助的中国重大涉案专利的创造性分析项目,以及国家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影视产业的版权保护研究》。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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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言
第一节 主题的说明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二、研究现状
第二节 研究对象和范围
一、研究对象的定义
二、研究对象的范围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
一、研究方法
(一)法学与经济学相结合
(二)以法律哲学引领法律推理与演绎
(三)比较研究
(四)必要的实证分析
二、研究创新
第一章 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概述
第一节 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解析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基本属性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词源考察
(二)民间文学艺术的内涵
二、民间文学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二)民间文学艺术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起源
(三)民间文学艺术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
三、民间文学艺术与传统知识、遗传资源概念的辨析
四、民间文学艺术的学理特征
(一)民间性
(二)相对公开性和共享性
(三)表达形式的复杂性与时间的久远性
(四)传承过程的活态性
第二节 中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概况
一、中国民间文学艺术面临的危机
(一)文化生态的变迁
(二)文明的冲突
(三)社会转型
(四)过度商业化
二、中国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传统与立法基础
(一)保护传统
(二)立法基础
三、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经验的域外考察
(一)日本
(二)韩国
(三)意大利
四、中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价值目标
(一)促进创新与发展
(二)构建合理的理论体系
(三)重塑对传统文化的道德敬畏
第三节 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公法模式与私法模式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公法保护
(一)公法保护的含义
(二)公法保护模式的弊端
二、民间文学艺术的私法保护
(一)私法保护的内涵
(二)私法保护与公法保护的关系
三、民间文学艺术私法保护的意义
(一)体现了对创造群体的关怀与尊重
(二)促进传承与发展
(三)体现了中国的传统智慧
第四节 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客体的基本属性
(一)本质
(二)特征
二、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客体属性
(一)符合权利客体要件
(二)属于信息类无体物
(三)可共享性和无消耗性
三、知识产权领域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二)知识产权范畴内的民间文学艺术
第二章 民间文学艺术的著作权保护
第一节 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的可行性
一、著作权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优越性
(一)著作权权利体系符合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需求
(二)著作权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特殊功能
(三)符合中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现实需要
二、著作权法与民间文学艺术的联系
(一)民间文学艺术与著作权客体的契合
(二)主体差异不构成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障碍
(三)民间文学艺术具备著作权意义的独创性
三、民间文学艺术与著作权公有领域的关系
(一)公有领域的基本原理
(二)民间文学艺术的公有领域误区
(三)民间文学艺术并未进入公有领域
四、演进中的著作权法对民间文学艺术独特性的包容
第二节 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的法理基础
一、所有权理论
(一)所有权理论概述
(二)所有权理论对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的解读
二、天赋人权论
(一)天赋人权论概述
(二)天赋人权理论与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正当性
三、经济利益论
(一)经济利益论概述
(二)经济利益论与著作权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激励功能
四、利益平衡论
(一)利益平衡论简介
(二)著作权有助于矫正民间文学艺术领域的利益失衡状态
五、利益补偿论对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的解读
第三节 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的立法实践
一、国际层面的立法实践
(一)最初的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诉求
(二)1967年《伯尔尼公约》修正案
(三)《突尼斯发展中国家版权示范法》
(四)《班吉协定》
二、国内法层面的立法实践
第三章 民间文学艺术特别著作权模式的构想
第一节 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的制度障碍
一、制度的缺失
(一)几乎未涉及民间文学艺术创作群体的利益
(二)没有明确保护作出贡献的发现人、整理人、记录人
(三)未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基本元素
二、保护需求的冲突
(一)著作权法的功利主义特征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
宗旨的冲突
(二)对衍生作品的保护门槛过低导致利益纷争不断
(三)公有领域的误区导致民间文学艺术相关主体的
利益冲突
(四)难以满足民间文学艺术精神权利以及无限期
保护的需求
三、客体的差异
(一)不完全符合著作权客体要件
(二)保护期限难以限定
(三)创作群体并非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者
第二节 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的理论困境
一、民间文学艺术与著作权理论基础的冲突
(一)功利论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矛盾
(二)劳动论的局限性
(三)人格论与民间文学艺术的群体人格保护不相容
(四)社会规划论用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可能产生的危害
二、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与著作权法理念的背离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流变发展规律与著作权法无关
(二)著作权法难以扭转民间文学艺术的衰落
(三)私权主张与民间文学艺术共享性质的矛盾
第三节 民间文学艺术特别著作权模式的建立
一、民间文学艺术特别著作权的切入
(一)著作权制度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有限兼容
(二)民间文学艺术独特的产权观念与规则
(三)民间文学艺术特别著作权的权利性质
二、民间文学艺术特别著作权模式的必要性
(一)更适合民间文学艺术的独特性质
(二)符合效益原则
三、有借鉴意义的相关立法实践
(一)1982年《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现形式、防止不正当利用及
其他侵害行为的国内法示范条例》
(二)《保护传统知识和文化表达的太平洋地区框架协议》
第四节 民间文学艺术特别著作权的理论构建
一、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与对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反思
(一)知识产权制度对传统文化保护的缺失
(二)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对知识产权的理论突破
二、权利弱化与利益分享理论
(一)权利弱化与利益分享理论的提出
(二)权利弱化与利益分享理论的含义和特征
三、民间文学艺术特别著作权的理论基础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分享性质
(二)权利弱化与利益分享理论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启示
四、民间文学艺术的利益分享机制
(一)建立利益分享机制必要性
(二)利益分享机制的立法与实践
(三)民间文学艺术利益分享机制的实现
第四章 民间文学艺术特别著作权主体研究
第一节 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的界定
一、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的特殊性
(一)著作权主体界定的一般性原则
(二)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界定的困惑
(三)界定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的基本理念
二、民间文学艺术主体界定的不同观点评析
(一)个人主义权利主体观
(二)"二元论"权利主体观
(三)集体主义权利主体观
三、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界定的原则
(一)以创造性劳动作为行为要素
(二)以权利主体的身份标准作为物理要素
四、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的范畴
(一)国外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的界定
(二)中国民间文学艺术权利主体范围的独特性
第二节 民间文学艺术的集体权利主体
一、构建集体权利主体模式的意义
(一)符合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特征
(二)有利于激发民间文学艺术来源群体的主体意识
二、民间文学艺术集体权利主体的特征
(一)特定的群体性
(二)空间性
(三)传承性
三、民间文学艺术集体权利主体类型
(一)集体权利主体类型划分的相关理论
(二)对相关理论的评析
第三节 民间文学艺术特别著作权集体主体制度的构建
一、现存不同权利主体模式的评析
(一)国家模式
(二)政府模式
(三)社区模式
(四)来源群体模式
二、集体主义权利主体的立法与实践
(一)美国有关印第安部族的集体主义权利主体实践
(二)澳大利亚立法与判例对原住民集体权利的认可
(三)其他集体权利主体的立法
三、民间文学艺术的管理主体
(一)构建民间文学艺术管理主体的必要性
(二)民间文学艺术管理主体的职责
(三)民间文学艺术管理主体的确定
第四节 民间文学艺术的传承人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传承主体
二、传承人的地位与贡献
三、传承人的现实困境导致民间文学艺术的衰微
四、传承人权利的保障与规范
第五章 民间文学艺术特别著作权的客体制度
第一节 民间文学艺术与著作权客体的比较分析
一、民间文学艺术与作品的相似性
(一)民间文学艺术与作品表现形式的共性
(二)与民间文学艺术密切关联的作品类型
二、民间文学艺术与作品的差别
(一)民间文学艺术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二)民间文学艺术与作品的本质差异
三、客体的独特性
(一)活态性
(二)群体性和生态性
(三)积累性
四、民间文学艺术的特殊结构
(一)母型与子型的划分
(二)民间文学艺术母型
(三)民间文学艺术子型
第二节 民间文学艺术特别著作权客体的界定
一、客体的范围
二、客体的边界
(一)不具有知识产权意义的事项
(二)准工业产权的事项
(三)宗教类民间文学艺术
(四)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五)民间文学艺术主题、素材等
三、客体的明确化
(一)对民间文学艺术具体类型的认定
(二)民间文学艺术的固定
四、小结
第六章 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特别著作权具体制度的若干思考
第一节 权利内容与权利限制
一、民间文学艺术特别著作权的权利内容
(一)权利内容的局限性
(二)对传统著作权的突破
二、民间文学艺术的经济权利
(一)使用权
(二)获得经济补偿权
(三)有限制的转让权
三、民间文学艺术精神权利的保护
(一)民间文学艺术精神利益面临的困境
(二)民间文学艺术精神权利体系的建构
四、民间文学艺术特别著作权的权利限制问题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合理使用
(二)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定许可
第二节 民间文学艺术特别著作权的权利期限
一、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与著作权权利期限制度
(一)权利期限制度的立法宗旨
(二)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与权利期限制度的冲突
二、民间文学艺术特别著作权的无限期保护
第三节 民间文学艺术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法律地位
一、发现人
二、记录人
三、整理人
四、改编人
五、再创作人
结 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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