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治理文集朱信凯,胡锦光 主编9787513046091知识产权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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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信凯,胡锦光 主编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ISBN9787513046091
出版时间2017-05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58元
货号1201521875
上书时间2024-09-12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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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食品安全治理理念
食缘关系构建:食品安全保障的社会机理分析
健康中国视野下的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
坚持“物美价廉”的消费观念会诱发食品安全隐患吗?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论我国食品安全民事责任体系的完善——兼评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惩罚性赔偿的制度目标及其实现
食品安全刑法规制问题研究
流动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研究
食品安全政府监管
食品产业链安全控制法律机制研究
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在农村地区的实施问题研究
垂直管理是我国出入境食品安全管理的内生需求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的法律建构——基于功能、角色和机制的思考
食品安全风险治理
风险社会中的食品安全再认识
风险感知、政府公共管理信任与食品购买行为——对中国消费者品牌与安全认证食品购买行为的解释
食品防护情境下内部举报行为机理研究
食品安全社会参与
猪肉溯源有助于规范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行为吗?——基于197位猪肉销售商调查证据的实证分析
我国食品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困境及完善
食品安全私人执法研究——以惩罚性赔偿型消费公益诉讼为中心
食品安全治理与消费者损害救济机制选择
内容摘要
本文集主要汇聚了2015年我国学者撰写的食品安全治理近期新研究成果。根据食品安全治理的一般规律和我国国情,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下设食品安全法治、食品安全政府监管、食品安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环境治理、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治理、食品安全靠前合作与国家安全七大研究平台。本文集收录的文献主要涉及这七个方面。以外,为了充分反映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顶层设计和实践状况,文集特设“专稿”和“综述与评论”两个栏目。
精彩内容
通过法治推进食品安全国家战略(代序)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常务副主任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如果要确定一个能够跨越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国家而成为人人息息相关、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问题的话,或许所有人都会选择食品安全。“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执政党执政能力、政府公信力、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和国际形象,其重要性如何强调都不为过。在2013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近年来我国始终将食品安全作为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其战略地位和重要意义不断重申和提升。特别是,继党的十八大强调食品安全“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较多”“改革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以来,党的三中全会将食品安全纳入“公共安全体系”并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四中全会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完善、综合执法、综合治理等多角度强调食品安全治理的法治化,党的五中全会更是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一、食品安全工作必须贯彻治理的基本理念首先,必须贯穿治理理念是由食品安全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食品安全问题复杂多样,有些通过已经发生特定的危害后果表现,有些则通过特定的风险可能性来表现。认识这些问题需要法学、食品科学、环境科学、农业科学、新闻传播学、管理学等文理多个学科的支撑,解决这些问题则需要法律、技术、标准、舆论等多种调控机制的综合作用。这就要求,必须贯穿治理的理念,打破学科壁垒和知识界限,深化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合作。其次,必须贯穿治理的理念,也是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实践得出的经验教训。应当说,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但目前总体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关键问题在于没有贯穿治理的理念,未形成各类主体、机制和环节的有效整合。最后,通过治理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是世界各国各地区的共同选择。英、美、加、日、澳以及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纷纷践行并完善“共同治理”“综合治理”“个人—公共部门—国家—超国家”多层级治理模式,取得了积极成效。二、食品安全是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关键领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意味着我们要经历一场从政府一元单向治理向党和政府领导下多元社会主体共同治理的结构性转变。在这场深刻变革中,食品安全应当成为改革的优先领域。一是因为食品安全是一种“底线安全”。食品是人类生存必需品,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如果食品安全得不到基本保障,改革、发展与创新也就无从谈及。只有强化食品安全治理,才有可能将其他领域的改革风险最小化,实现改革绩效的最大化。二是因为食品安全是一种“枢纽安全”。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公众的生命健康,在当代社会中已经广泛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等各领域。可以说,食品安全事关“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是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问题。三是因为食品安全治理是探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佳试验田”。这不仅因为食品安全涉及多个环节、多个社会主体、多种调整手段,这些环节、主体和方式相互关联,每个要素都对食品安全产生直接影响,必须进行宏观设计和整体布局,采用治理的视角来审视食品安全问题及其改革路径。三、法治是食品安全治理的前提和基础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尽管人们对于法治和治理的含义有着不同的看法,但已有的讨论和实践表明,法治与治理相互促进、互为条件。尤其是在食品安全治理中,法治的重要性至少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法治是凝聚食品安全治理共识的基本方式。食品安全治理始终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利益及利益主体,法治的稳定性、平等性和程序性,决定了法治是各种利益冲突有效化解和凝聚不同利益主体共识的基本方式。其二,法治奠定了食品安全治理各要素协调运作的基本框架。法治具有可预期性、可操作性、可救济性、可持续性、正当性赋予等优势,其作用不仅在于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和纠纷解决,更关键的是通过法律明确设定的权利、义务、职责和责任,为不同主体、机制和环节的协同作用提供基本框架。其三,法治是容纳不同学科的知识、经验和技术,预防和降低治理风险的基本途径。食品安全治理还必须运用各种学科、各个领域的知识,需要将知识转化为不同的技术和制度。在这个过程中,科学技术知识着眼于风险判断、标准制定,社会科学知识服务于风险管理、制度设计等,这些复杂的知识本身具有差异性,只有统一转化为透明、明确、可操作的法律规则才能成为指引人行为的依据,才能实现对不同食品安全治理行为的理性调控。其四,法治是确保食品安全治理价值导向和实际效果的基本保障。食品安全治理不仅涉及各种利益的博弈,同时也牵涉各种价值观的冲突。法治崇尚正义、自由、平等、安全、秩序等基本价值,在食品安全治理中始终坚持对人的尊严的尊重、对生命健康的守护以及对社会诚信和规则意识的弘扬。法治所具有的刚性、强度与威慑力,是其他社会调整方式无法替代的,能够在最基本的意义上促进社会正义,预防和解决各种纠纷,确保食品安全治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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