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传播中的版权侵权责任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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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中的版权侵权责任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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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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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龙井瑢著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ISBN9787010200705

出版时间2019-0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53元

货号30456912

上书时间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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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龙井珞,女,法学博士,西北大学法学院讲师,从事知识产权法、网络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2005年获英国阿伯里斯特威甄大学(UniversityofAbervstwth)法学硕士学位(LLM);同年获西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开始在英国阿伯里斯特威斯大学攻读法学博士(PhD),2015年获法学博士学位。

目录
引言
第一章  向公众提供行为与直接侵权
  一、问题产生的背景
    (一)数字传播技术和向公众提供行为
    (二)新传播技术彻底改变了文化消费的语境
  二、直接侵犯独占权
    (一)复制权与向公众提供行为
    (二)发行权与向公众提供行为
    (三)国际条约中的向公众提供权
  三、“向公众提供行为”在美国版权法上的定性
      (一)美国版权法上的复制权、公开表演权以及展览权
    (二)美国版权法上的发行权
  四、英国版权法上的向公众传播权
    (一)欧盟向公众传播权中“公众”的含义
    (二)“新公众”标准的确立
    (三)2003年前英国版权法对传输行为规制
    (四)2003年《版权与相关权条例》中的电子传输权
  五、中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一)中国版权法上的表演权、广播权与网络传输行为
    (二)中国版权法中的复制权与网络传输
    (三)信息网络传播权(向公众提供权)
  六、小结
第二章  间接版权责任在美国和英国的扩张
  一、P2P文件共享网络、搜索引擎与“向公众提供行为
    (一)P2P文件共享网络与“向公众提供行为”
    (二)搜索引擎和链接
  二、美国的司法路径
    (一)P2P文件共享网络上传行为人直接侵犯发行权
    (二)P2P文件共享网络服务商的间接版权责任
    (三)搜索引擎的间接版权责任
  三、英国的司法路径
    (一)第一代P2P文件共享网络中的直接侵权与授权责任:Newzbin案与Newzbin2案
    (二)第三代P2P文件共享网络的直接侵权责任和授权责任:The Pirate Bay案
    (三)搜索引擎直接侵犯版权
  四、小结
第三章  “向公众提供行为”与中国的共同侵权责任
  一、非法网络传输——中国版权保护的新战场
  二、中国侵权法中的共同责任
    (一)中国侵权法和版权法中的共同责任
    (二)共同侵权人的过错
  三、P2P文件共享服务提供商:直接侵权人还是共同侵权人?
  四、搜索引擎:直接侵权者还是共同侵权人?
    (一)不构成直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百度案”及其他
    (二)搜索引擎的共同责任:雅虎中国案和泛亚案
  五、比较
    (一)“新公众标准”与“实质呈现标准”
    (二)主观上“知道”要素:是直接侵权还是间接侵权的证据?
  六、小结
第四章  直接和间接侵犯向公众提供权的抗辩
  一、美国版权法中的侵权抗辩

内容摘要
 网络传播引发大量版权侵权,如何划分相关行为人的版权责任?间接版权侵权责任作为一种责任形式又如何在新技术时代发挥作用?龙井瑢著的《网络传播中的版权侵权责任比较研究》通过详细分析美国、
英困和中国版权法与侵权法在上述问题中的适用,揭示三个国家在司法实务中的趋同与分歧。例如,司法判定主要集中于对主观意图、引诱行为以及帮助行为等要素的认定成为共同趋势,但在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的划分路径上差异明显。本书对此的分析从两种不同的网络接入平台技术展开:搜索引擎和P2P文件共享网络。作为互联网世界“善意技术”和“无良技术”的代表,两种技术在不同国家面临着不同命运,折射出在考虑社会福利以及与之相连的各方所承担的损失风险的情况下,法律对版权人、技术提供者和公众利益进行平衡的不同考量。在侵权法中寻找间接版权责任的侵权法理依据,作者认为,在版权权利不断扩张的趋势下,必须以侵权法上的注意义务为核心,在现代过失侵权责任体系中寻找构建间接版权责任的理论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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