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的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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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日)大塚久雄|译者:周雨霏
出版社上海文艺
ISBN9787532190133
出版时间20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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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59.8元
货号32223789
上书时间2024-11-18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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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大塚久雄日本著名经济史学家,生于京都,曾任东京大学经济学研究科教授,“二战”后日本最具代表性、影响力最大的思想家之一。其研究范式被日本学界尊称为“大塚史学”。其著作《共同体的基础理论》是战后日本经济史学界的经典作品。另著有《近代欧洲经济史序说》《社会科学的方法:韦伯与马克思》《近代化的人性基础》等。
目录
目 录
改版说明 i
第一版序言 iii
第一章 绪论 001
第二章 共同体及其物质基础 007
第一节 土地 007
第二节 共同体 020
第三章 共同体与土地占有的各种形式 052
第一节 亚细亚的形式 052
第二节 古典古代的形式 069
第三节 日耳曼的形式 099
中文版解说 135
译者后记 197
内容摘要
本书是日本著名经济史学家大塚久雄的代表作,最初作为东京大学经济史总论课程讲义稿写成。出版后获得强烈反响,成为日本西洋经济史研究与共同体诸形态研究的奠基之作,深刻影响了日本战后思想的发展。
资本主义的诞生与发展过程包含了“共同体的解体”这一重要环节。作者在本书中主要以韦伯与马克思的理论为依据,梳理与整合各种共同体学说,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共同体的本质与主要形式,以及共同体形成和解体的条件与历史过程。从共同体问题出发,作者试图为理解资本主义的发生奠定基础。
精彩内容
第一章绪论一
在此经济史总论讲义中,我将首先对经济史研究及叙述中必要的基础概念和理论做简要说明,跟同学们共同思考,希望对推动我们今后的研究进展有所裨益。不过,这些基础概念与理论,哪怕仅是主要部分也十分庞杂,在一年内恐怕很难讲完。或许每年稍许转换一下问题的焦点才能够继续下去。
在深入具体的论述之前,我想提醒大家注意这份讲义的性质。如上所述,本讲义介绍的虽然是经济史研究与叙述所必需的基础概念和理论,但我们要注意,绝对不可犯Prokrustesbett(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的错误。比如,“套用”一词就经常会带给我们这样的错觉。我们一定要警诫彼此,切不可将此讲义介绍的概念和理论当作“模子”,将全部史实一股脑注入其中。这不单因为讲义内容不成熟,尚需很多推敲修正,此外还有更深层的本质原因—我们所使用的概念与理论,本身不过建构于有限的史实基础之上,在某种程度上,始终仅仅是假说(Hypothese)而已。因此当然需要基于更丰富的史实,不断对其进行检讨、修正、补充与重新建构。一般说来,无论何种历史理论,都是通过对史实这一母体进行抽象化而产生的,作为母体的史实(即现实)始终远比理论的内容丰富得多。对于历史理论的这种本质性特点,我们应心中有数。
当然,话虽如此,在研究经济史时,若不具备一定程度的、关于各种基础概念和理论的正确知识,要赤手空拳闯入错综纷繁的史实森林,恐怕就如手中无灯火,却要走夜路般困难,有时甚至是不可能的。实际上我们也可想象,不了解经济学的基础知识就要研究资本主义发展史,将会是何种下场。通常,在研究经济史时要有一定的关于基础概念及理论的修养,这是不言自明的常识。本讲座也是出于此目的而开设的。只是受限于我们所论述的内容,怕同学们误解本讲义是在一味强调理论层面,所以才事先做出上述解释。不妨再做一比喻:地图是按照现实中的地形绘制的,而不是现实中的地形依照地图生成。在读图方法正确的前提下,如果发现二者之间有出入,需要修正的当然是地图,而非地形本身。本讲义中教授的各种基础概念和理论,不过是同学们进入史实的森林时需随身携带的地图。希望各位同学怀着这种心态来听课。
二本讲义暂且将论点集中于“共同体的基础理论”这一问题。众所周知,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人类曾先后经历了亚细亚的、古典古代的、封建的、资本主义的以及被称为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然而在此过程中,以封建生产方式的解体,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诞生为变革点,在某种意义上,世界史在此一分为二。也就是说,以此变革点为界,这以前的各种生产方式虽各有特殊性,但究其本质,都建立在“共同体”(Gemeinde)形态的基础上。与此相对,在变革点之后的生产方式中则完全看不到“共同体”形态。这是二者之间决定性的差别。这在我们眼下的经济史研究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譬如,如果我们想想以下的情形,这一点就更明确了—封建生产方式解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萌芽的状况(所谓“资本原始积累”〔dieursprünglicheAkkumulationdesKapitals〕的基础过程),从上述观点看来,包含着“共同体”的最终解体这一重要的环节。所以我们在此讲义中,还是得将焦点置于“共同体是如何解体的”这一问题上。这需要充分的准备。这里我们首先在一般意义上对“共同体”的本质、各种形态及其生成、解体的原因等论题做一概览。而且需要声明的是,我并不打算在此提出什么新的见解,仅以我自己的方式对先前研究中公认的权威学说进行整理和归纳。
另外,我在此先对“共同体”(Gemeinde)一词的用法提出一两点说明。仅在我们常见的范围内,这个词也存在广义和狭义上的各种不同用法。其中一种是指阶级出现之前的原始共同组织,与“原始共产制”(Urkommunismus)语义基本相同。类似的用语例子有“随着阶级分化,‘共同体’逐步解体”等。但此讲义中采取更广义的用法。这里既包括上述“原始共同态”(ursprünglicheGemeinschaft)及其历史背景,也在更广阔的意义上囊括“共同组织”(Gemeinwesen)之整体,其构成了直至封建社会末期,历史上相继出现的各种生产方式——其中当然包括阶级分化——的基础和框架。比如,想一想研究史上众所周知的亚细亚的、古典古代的以及日耳曼的“共同体”这几种形态。我们推测,在理论层面以及某种程度上的实证层面,这几种“共同体”在形成初期都处于无阶级状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内在的必然性导致阶级分化,“共同体”自身转化为支撑阶级关系的基础结构,直到各种生产方式解体。从这个角度看来,“共同体”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种生产方式中拥有的地位,理论上和商品生产与流通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基础性地位相仿。总之,如果采取这种用法,就不能简单地说“随着阶级分化,‘共同体’逐步解体”。在此讲义中,我们所谓的“共同体”是指后一种更广义的用法。实际上,如果不采取这种广义用法,“原始积累与共同体的解体是同一个过程的不同表现”之类的说法显然就毫无意义了。
第二章共同体及其物质基础
第一节 土地三所谓“共同体”,究竟是一种怎样的社会关系呢?它又是建立在何种物质基础之上的呢?一般来说,我们必须先从这些问题入手。
先让我们从经济学领域的研究成果中寻找上述问题的线索。诚然,经济学本来的研究对象是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及其内部的构造与运动规律。但是,在分析与理解资本主义社会的过程中,经济学通过比较资本主义社会与此前的各种社会,同时也厘清了后者的构造。这可谓是经济学研究的学术副产品。在这里,我要指出此类学术副产品中的两点重要见解。
第一,《资本论》的第一卷伊始分析“商品”的章节中,间接地指出了与“商品”相比,在资本主义之前的各种社会中,社会“财富”的形态在本质上完全不同,而且支撑这种财富再生产的生产关系是“共同体”。“社会分工是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虽然不能反过来说商品生产是社会分工存在的条件。”(55)意思就是,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种社会,“各种有用劳动”并不“作为独立生产者的私事而各自独立进行”(56)(强调为引者所加)。社会分工以“共同组织”的方式形成,因而生产的“财富”便直接社会化。这时,在“共同组织”的框架内,“劳动的自然形式,劳动的特殊性是劳动的直接社会形式,而不是像在商品生产基础上那样,劳动的一般性是劳动的直接社会形式”。(95)为慎重起见再说一句,即使如此,在一部分情形下,商品生产总是或多或少地以某种方式存在着。但与“共同体”这一主要社会关系相比“仅处于从属地位”。
第二,同样在《资本论》第三卷,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地租进行理论分析后,作为对比还揭示了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种社会中地租的历史规定性,即地租为剩余劳动一般的正常形式。此处还指出,在资本主义以前的时代,“土地”或者“土地占有”(Grundeigentum)作为主要生产条件,与其他动产的所有权相比,具有压倒性优势。另外,马克思还进一步做了如下叙述:“……在真正的自然经济中,大领地(引者按:这里也可置换为“土地”〔Grundeigentum〕一词)的产品和剩余产品,绝不单纯是农业劳动的产品,其中也包括工业劳动的产品。”稍加说明的话就是,在这种类型的社会里,只有“土地”(Grundeigentum)在不同程度上总体性地构成了在土地上进行的一切劳动活动的“主要生产条件”。与之对应,“土地”表现为“财富”的总体基础,或者说原初形态,其中一切种类的劳动生产都处于“自然形态”,因而一切个别的“财富”都“以特殊性”“直接”包含在其中。
“土地”(Grundeigentum)可谓是“财富”的总体基础,它构成了“共同体”得以成立的物质基础。而且,如下文所述,“共同体”首先占有的对象正是土地。我们必须先确认这个基本事实,再进入下一步。那么,“土地”(Grundeigentum)究竟是什么呢,我们又应当如何理解它呢?我认为我们首先有必要深入考察这个问题。另外还有一点,“土地”这个词总是带有近代观念的色彩,不如时不时出现的“大地”(Erde)一词在我们脑中引起的意象更妥当。更进一步来讲,“土地”(Grundeigentum)就是组成了一定的社会、持续进行生产的人们所占有的那一部分“大地”,是作为生产的原始客观条件的“大地”。
四我们所谓的“大地”(水亦包含其中),对人类来说,在本质上不仅提供了居住的地方,而且也是储藏了粮食与其他现成生活资料的天赐大仓库。在人类开始劳动过程之前,作为生产活动的前提,他们先要占有自然赋予的上述生活手段。如果我们上溯历史,着眼于原始时期的所谓“采集经济”(Sammelwirtschaft)时代,毋庸置疑,大地是一切之源头。但在历史上,大地在人类劳动过程中所具有的意义,当然不仅仅停留于生活手段的天赐大仓库这一点。这就是说,对于人类独自的、完全独自的生活过程,即生产活动(=劳动过程),大地表现为一种为其提供必要的各种原始客观条件(原始生产资料)的集合。在这种情况下,所谓原始,指的是不经人类加工,直接不加修饰地由自然赋予。也就是说,并非劳动的成果,而是自然本身。因此,正如威廉?配第(WilliamPetty)所言,“正如土地(Land)是财富之母,劳动则是财富之父”。土地就是自然本身,它包括了生产所必要的原始客观条件。或者从材料的角度来看,在土地上展开的一切生产活动,其基础客观条件都以原始的形态包含于自然之中。因此,土地可以被称作各种原始生产资料的天赐大仓库。作为生产活动的前提,人类占有“大地”(Erde)的各个小块。以这种方式被占有的“大地”就是“土地”(Grundeigentum)。
如此一来,首先对劳动着的个人来说,“土地”是自然给予他们的劳动场所。而且“土地”不仅是天赐的实验场,也成了一个大仓库,提供生产活动不可或缺的原始劳动资料。我们可以想象一切通过劳动直接从大地获取的东西,譬如水中可捕获的鱼、原始森林中可采伐的木材、可采掘的矿石等等(当其因劳动与大地分离时,立即转化为派生的消费资料与原料)。而且,“土地”也是原始劳动资料的武器库。譬如,人们用来掷、刺、打、切的石材或木材,都是自然给予的,都来自“土地”。然而,正如马克思所言,“劳动资料的使用和创造是人类劳动过程独有的特征”,那么“劳动过程只要稍有一点发展,就已经需要经过加工的劳动资料”。同样,如其所述,“劳动资料正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升,派生的、被生产出的生产资料(劳动工具、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尤其是经过加工的劳动资料,在种类与数量方面都逐步升级。即便如此,只要我们现在尚在讨论“共同体”成立的物质基础,换言之,只要是在“共同体”的生产力发展阶段内,上述派生的、被生产出的劳动资料,与被生产出的劳动对象(原料)以及消费对象,就尚呈现为包裹在大地母亲怀中,也就是“土地”中之状态。与此相对应,在生产力发展的这一阶段,劳动主体在一定程度上仍是自然的个人——正因其是自然的个人,所以必以某种形式属于某个“共同组织”——依附于作为自然劳动对象的大地。也就是说,个人不得不以直接对其进行劳作的方式与土地发生关系。因此,就连人类本身也与大地密切相连,只能被看作生产的非有机条件,或者多多少少作为大地的附属物,与家畜一样,被列为客观的自然万物。这可谓活的和活动中的人与其劳动对象——自然——之间的原、直接的统一。也可谓人类尚且依偎在大地母亲怀中的状态。诚然,在历史进程中,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升,作为劳动主体的人类,与作为“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和“社会关系的指示器”的劳动资料一起,逐渐脱离大地母亲的怀抱,开始具有独立的形态。然而,我们不能忘记,不论是劳动力还是劳动资料,只有等到原始积累这一过程结束,才与大地完全分离开来。这样的话,只要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共同体”成立的物质基础,那么“土地”便在某种程度上包含一切的生活资料、生产资料,甚至是作为劳动主体的人,它以天赐的“仓库”或是“宝库”(Hort,treasury)的面目出现。此外再提一句,作为劳动主体的人与作为劳动资料的土地,二者的分离程度在下文的考察中将被看作导致“共同体”的诸形态间发生差异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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