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兰登书屋(贝内特·瑟夫回忆录)/出版人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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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贝内特·瑟夫|译者:彭伦
出版社人民文学
ISBN9787020129034
出版时间2007-02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79元
货号32030012
上书时间2024-11-18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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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贝内特?瑟夫(1898-1971),美国出版界划时代的标志性人物,美国乃至世界最大出版集团兰登书屋的创始人之一。他从一家小出版社销售业务员做起,到收购“现代文库”,创立兰登书屋,并逐步使之发展成为美国最大的出版集团,出版过的作家有:尤金?奥尼尔、威廉?福克纳、詹姆斯?乔伊斯、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约翰?斯坦贝克、杜鲁门?卡波特、德莱塞……他一个人的出版生涯可以说是一部浓缩的美国出版史。除了是一位成绩斐然的大出版家,他同时还是一位文笔犀利的专栏作家、目光独具的文选编纂者、妙趣横生的演说家和幽默风趣的电台节目主持人。
目录
序言
原版出版说明
我与兰登书屋
译后记
译名对照
内容摘要
美国兰登书屋是世界上最大的出版集团,其创始人贝内特·瑟夫(1898-1971)是美国出版界划时代的标志性人物,他的回忆录《我与兰登书屋》是一部生动反映美国二十世纪出版业风云变幻的经典性著作,同时也是一部充满趣味、幽默、智慧的文学回忆录。
精彩内容
(以下摘自p153-163,“贝内特?瑟夫记与威廉?福克纳的交往”)我已忘了第一次见到威廉?福克纳的确切时间,但肯定是在我们和史密斯与哈斯出版社合并之前。我还清晰地记得初次读他的书的情景。当时我正在费城向哈罗德?梅森和戴维?杰斯特推介我们的新书,他们在那里开了一家可爱的小书店——人头马书店,如今这种书店已经不太多见。哈罗德?梅森告诉我:“凯普与史密斯出版社出了一本新书,这个作者我认为是美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的名字叫威廉?福克纳。”当时福克纳已经出版了五部长篇小说,其中包括《喧哗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但都叫好不叫座,卖不动。这次的新书叫《圣殿》,在一九三一年是惊世骇俗的作品。于是我拿了一本带回下榻的丽兹-卡尔顿饭店的房间读。接着我就一口气把他之前出版、而我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看过的书都找来读完。
当时我就知道我要出版福克纳,所以在一九三二年将《圣殿》收入“现代文库”,并请作者写了一篇序言。一九三四年我们宣布计划出版《喧哗与骚动》的特别限量版,书的第一部分将用不同的颜色印刷以表明不同的时间阶段。为此我们投入了大量精力不断商谈,但最终还是因为印刷机达不到我们的要求而放弃了计划。很不幸,连福克纳用彩笔标明颜色的那本书也丢了。所以直到一九三六年兰登书屋跟史密斯与哈斯出版社合并后,才第一次出版了福克纳的书《押沙龙,押沙龙!》——但从此之后他的所有作品都由我们出。
威廉?福克纳一直坚信,作家负责写好作品,出版社负责出好书。当他带来书稿的时候,我说:“比尔,你对书的装帧设计和广告推广有什么想法吗?”他会说:“贝内特,那是你的事。要是我觉得你干得不好,我就到别的出版社去了。”结果,威廉?福克纳在我们办公室所受到的关注总是比其他作者更多,也许是因为我们想向他证明不辜负他的信任吧。
我们跟史密斯与哈斯出版社合并后,比尔写信给我说他还记得我,并祝贺我们的合并。我回信说,他能成为我们的作者是这笔交易中最好的一项。这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来过纽约。后来他来了,却经常闹出点事。
有一次,他打算来住十天,我们就为他安排了各种采访——《纽约时报》《先驱论坛报》、《时代》周刊等。每件事情都事先安排得很稳妥。福克纳到了之后和我吃晚饭。哈里森?史密斯带着一位名叫达希尔?哈米特的绅士也来了。哈米特就是那个写出《马耳他之鹰》等精彩侦探小说的作家。
达希尔酒量很好,哈里森也不是省油的灯。至于说福克纳……反正我是不胜酒力。我要回家去,临走前对福克纳说:“记住,明天早上十点,《纽约时报》派人到办公室来。”但这以后一连几天我们都没看到他人影,直到我接到一个来自亚冈昆饭店的电话;原来比尔进浴室洗澡时脚底打滑,摔倒在蒸汽散热器上,被严重烫伤。我们赶紧把他送到医院,他就在那里过了他假期的大半时间。在他回家前一天,我说:“比尔,你不为自己感到可惜吗?你五年来第一次休假到这里过,却把所有时间都花在医院里。”他平静地说——他说话总是很平静——“贝内特,这是我的假期。”比尔?福克纳让人恼火的地方是他会放纵自己饮酒作乐,有时是故意为之。而当他清醒以后,他又来到我们办公室,一副头脑清醒的样子准备行动,仿佛半年以来滴酒不沾。但在酒性发作的当口儿,他可不知道自己在干些什么。他无能为力。他酒量不大,没喝多少就会醉。偶尔碰到一顿美餐有他喜爱的上等葡萄酒和白兰地,他就不自量力地多喝。至于其他时候,我想他是为了逃避某些他不想干的事而假装喝醉。
比尔是我所见过最令人难忘的人之一。他身材并不高大,但其举止与英俊相貌令他看起来风度翩翩。有时,他的穿戴似乎相当陈旧,实际上却是他在英格兰定做的。即便是对最琐碎的问题,他也总是耐心地花时间回答。如果你说:“比尔,今天天气真好,是吧?”他就会停顿一下思考片刻,好像你问他的是什么非常重要的事情。
一九五○年十一月十日,威廉?福克纳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消息公布时,他说自己不去斯德哥尔摩领奖。他宠爱的女儿吉儿当时已经是十七岁的大姑娘了。别人提醒他,这趟旅程对她来说可是很有价值的体验,他才终于答应去。他从密西西比州打来电话,告诉我们他的衣服尺寸,请我们为他租一套礼服,要在他到达纽约之前准备妥当。比尔去了斯德哥尔摩并发表精彩的演讲——但回来的时候有点气呼呼,因为我为他租的礼服裤子上只有一条条纹,而他发现欧洲人穿的礼服裤子都有两条条纹。可他的结论是:“贝内特,呃,那套礼服我想收藏。”我说:“你留着干吗?这是我租来的,得还掉。”他说:“你就把它送给我吧。我要收藏!”这套衣服他还是带回家了,不过我不知道他后来有没有再穿过。
好啦,现在他已大名鼎鼎,被公认是美国伟大的小说家。他以前出版的书需求量大增,虽然其中不少已经绝版。今天,它们已全部重印,并且销路很好,都成了经典名著。小说《寓言》令他一跃成为畅销书作家。他的声望与日俱增,许多大学开始将他的作品列入“必读书目”。
有一天,我接到密西西比州州长打来的电话。一开始我还以为有人跟我开玩笑(《星期六评论》的诺曼?卡森斯老是自称总统之类的角色),但这回确实是密西西比州州长。他说:“瑟夫先生,请您帮我个忙。密西西比州想专门设宴款待我们的诺贝尔奖得主威廉?福克纳,可他连话都不肯跟我说。”我说:“你想怎么样?”他说:“我给他打了不下五次电话,他都不接。我们只是想设宴向他聊表敬意。所以我想请您向他转达此意。”我说:“是这样,他正在写一部长篇小说。他写书的时候不喜欢被打扰。不过我会想想办法。”我当即给比尔打电话,他住在奥克斯福德城。我说:“比尔,听说你不肯跟密西西比州州长谈话?”他说:“是的。”我说:“呃,他是想代表全州请你吃饭,向你致敬。”比尔却说:“在我需要密西西比的时候,他们不尊重我。现在我得了诺贝尔奖。你去告诉密西西比州州长,让他别来找我……”我给州长回电话时,当然不能把福克纳的话原原本本告诉他。我说:“州长先生,正如我所料,他正在写小说。我感到非常抱歉,他不想被打扰。”事后我们对此哈哈大笑!
他为人一点都不拐弯抹角耍花招。每次来纽约,他就把我们的办公室当作他的落脚点。他会径直走进办公室,脱掉外衣。我曾送给他一副鹳鸟夜总会给贵宾专用的红色背带,他非常喜欢。他常常穿着背带坐在那儿,抽着烟斗,看平装本推理小说。他爱看推理小说。有年轻作家来时,我就说:“你想见见威廉?福克纳吗?”这总是令他们很激动。于是,我请他们进来,他们的眼前就是这个翘着双腿、穿着背带、叼着烟斗读书的人。我说:“这位就是威廉?福克纳。”这时,比尔就把烟斗从嘴里抽出,友好地说声“你好!”又继续埋头看书了。
我妻子菲丽丝第一次见到比尔是那次他心血来潮突然决定来纽约的时候。我说:“我们到机场来接你——我想让你见见菲丽丝。”得知要见威廉?福克纳,菲丽丝紧张死了。她说:“见到他,我跟他说什么好呢?”我说:“菲丽丝,你会跟比尔合得来的。”飞机降落时,她就在汽车里等。我们已经安排好,带他一起去利弗大厦参加昆丁?雷诺兹夫妇的一个大型鸡尾酒会。比尔穿着一件破旧的军用大衣,斜戴着一只宽边软帽走下飞机。一如以往,见到他我很高兴,马上带他去见菲丽丝。我说:“比尔,你坐在我们俩前面吧。”他称她“菲丽丝小姐”,而且从此以后他就一直这么叫她。而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是“看你的袜子!”整个脚后跟都露出来了,他很窘。菲丽丝对伟大的威廉?福克纳的畏惧之心立刻消失了。她说:“你这样的打扮可不能去参加鸡尾酒会。”于是我们先回家,她帮他换了双袜子。从那时起,他们就成了好朋友。当然,在鸡尾酒会上他也是轰动人物。
他第一次到基梭山来看我们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很具有福克纳特色的事。当时镇上的主干道与铁路相交,道口的栅栏门需要手动开关。我们下了火车,比尔站着看一个小个子老人伸手摇动轮盘开门。我问:“什么事情这么吸引你,比尔?”他说:“看到北方居然还有用手干的事情,我太高兴了!”他知道他这是在开玩笑。
我们最后一次和他在一起是一九六二年在“二十一号酒吧”。当时他跟我说起接替去世的萨克斯?康明斯担任他责任编辑的阿尔伯特?厄斯金。他说:“你知道吗,我认为阿尔伯特是我所认识最优秀的编辑。”我说:“啊唷,威廉?福克纳都这么说了,可真是天大的赞美。你跟阿尔伯特说过吗?”他顿了顿,说:“没,我没说。贝内特,当我的马儿跑得快时,我可不会让它停下来喂它糖吃。”福克纳一直有这样的计划:完成他的“斯诺普斯三部曲”最后一部后,将《村子》《小镇》和《大宅》这三部他花多年心血写作、关于斯诺普斯家族而独立成篇的小说出套装版。《大宅》交稿后,阿尔伯特指出三部作品中存在某些不一致的地方。比尔平静地解释道:“阿尔伯特,那说明不了什么。我在写小说的时候,对书中人物的认识有一个逐渐深入的过程。写完第三部,我对人物的认识就比写第一部时深刻许多。”——说得他们就像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人物。“斯诺普斯家族”可能是他所创作最出色的人物形象,那些南方乡野恶棍通过各种手段发迹成为当地最有钱的人,把上一代文雅的南方乡绅传统统统抛开。
比尔爱骑马打猎。事实上,我办公室有一幅照片,就是他送给我的最后一张,照片中他身穿红色猎装,上面写着:“送给兰登书屋——爱与吻——呔嗬!”他对这张照片和自己的骑术都很得意。
福克纳的最后一本书《掠夺者》入选了每月之书俱乐部书目,也是他最幽默的书之一。菲丽丝很崇拜他,对他说:“比尔,我爱《掠夺者》,我觉得这本书有趣得很。”比尔露出他标志性的灿烂笑容,说:“我也觉得,菲丽丝小姐。每次我读这本书,总是笑个不停。”由于他大部分作品中的悲剧色彩,许多人并没有意识到,他其实是个喜剧天才,《掠夺者》就充分证明了他是多么幽默。他能洞察古老南方的一切悲剧,也能发现其中的幽默喜剧。我认为他是美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而且敢肯定,他的声誉将经久不衰。
一九六二年七月六日,《纽约时报》的编辑一早给我打电话说,福克纳去世了。不到两个小时,我就登上了前往奥克斯福德的飞机。多年来,比尔多次邀请我去他家做客,但我却一再推迟。现在我第一次去,却是为了他的葬礼。想到这我就心碎不已。
我是和唐纳德以及小说家威廉?斯泰伦一起去的。《生活》杂志得到福克纳去世的消息后马上打电话给斯泰伦,请他报道葬礼的情况。所以他提议我们同行。
我们在孟菲斯着陆,在当地的饭店住了一夜,我和唐纳德还作为福克纳的出版商在那里接受了报社记者的采访。第二天早上,我们租了一辆带空调的雪佛莱汽车,自己驾车从孟菲斯开到奥克斯福德,行程大约七十五英里。到了奥克斯福德,我们径直向当地政府驶去。我觉得自己以前似乎来过这里;根据福克纳小说《坟墓的闯入者》改编的电影就是在奥克斯福德拍摄的,其中许多镜头就取自当地政府一带。走出空调汽车,我才觉得天有多热。暑气逼人,人就好像洗桑拿浴。
大约有二十个人坐在那些店铺的台阶上,真是一幕……不是慢动作而是没有动作的镜头。我们接到过《奥克斯福德鹰报》发行人打来的电话,我答应到时候拜访该报编辑,她要给我们看一些福克纳的物品。我们预定中午时分到福克纳家,因为午饭之后才开始举行葬礼。而我们上午十点左右就到了,还有两个小时空闲时间。我便问一个坐在台阶上的人:“您知道《奥克斯福德鹰报》报社在哪儿吗?”他只是瞪眼看着我们,默不作声。再问一个人,也是如此。最后,我们问的第三个人开口说:“我想是在那儿。”我们拐了一个弯,离他们坐的地方大约走二十步就到了。他们当然知道报社的位置,可他们就是不想和城里人有任何交往。从他们的脸上你就能看出他们的敌意。
大大出乎我们预料的是,那编辑原来是个忙忙碌碌、精力充沛的女人。她显然是个干劲十足的人。她给我们看比尔?福克纳写的一些小文章,还把她所有的卷宗都拿出来,给我们看她出版的东西,证明至少她是欣赏、理解威廉?福克纳的价值,哪怕全镇人都不懂。她还自费印刷了标语“怀念我们伟大的威廉?福克纳”,说服所有店铺老板在送葬队伍经过的那天下午两点到两点半之间关门歇业,并在店铺窗户上贴起这幅标语。在那半小时里,店主们果然照做了。
然后她告诉我们:“时间还充裕,我带你们去看看密西西比大学校园吧。”于是我们开车来到学校。那里空无一人,一片平静的景象——在这南方美丽的景致中,树叶被微风吹得沙沙作响。但就在这以后不到三个月,这里便发生了詹姆斯?梅瑞迪思案,枪击正发生在此地。当我们到达福克纳家时,有个人站起身来迎接我们。他长得跟威廉?福克纳像得差点儿令我昏过去。他是福克纳的弟弟约翰?福克纳,大约一年后他也去世了。还有大约二十位福克纳的亲戚坐在门廊上,其中大多数既不了解他,也不懂他的作品,但得知噩耗都赶来了。他们在一天之内陆续到达,还都按照南方的风俗,带来了火鸡、火腿、馅饼和布丁。屋子里的大桌子上摆满了精致好看的南方食物。
福克纳躺在客厅的一具大棺材里,没有人注意他。亲戚们互相大眼瞪小眼,我们一出现,他们就有新目标可以瞪了。看得出来,他们把我们当成了外来闯入者。事实上,为了让他们允许斯泰伦进屋,我不得不做许多解释。约翰?福克纳知道唐纳德和我是谁,但斯泰伦是生人。当我提起《生活》杂志时,他不屑地昂起脑袋。我说:“约翰,他是兰登书屋的作者,也是我的私人朋友。你得让他进去。是我带他来的,而且他也很敬仰比尔。”我和唐纳德上楼去慰问吉尔和埃丝特尔。埃丝特尔看起来像是服用了某种镇静剂,眼神空洞茫然。比尔的床头柜上放着我编的文集《为快乐而阅读》。当然,看到这个我很开心。斯泰伦找到一本他写的《在黑暗中躺下》,也很高兴。
我和唐纳德下楼去找点吃的,发现所有食物都摆在那儿,没人动过。突然,一个我不认识的女人说:“你不就是每个星期天晚上的电视节目《我是干哪行的?》里的那个家伙吗?”我说:“对,是我。”这下子,他们立刻都围了上来,开始跟我谈节目的事。那种敌意消失了。仿佛我成了每星期都要到他们家去的熟人,是个老朋友了。看到这种认出我之后顷刻间的变化真令人难以置信。
最后,灰色的棺材被抬到灵车上,上路了,后面跟着六辆汽车。我们开车加入送葬的行列。这时令人吃惊的事情发生了。我们绕过小镇的广场,广场的中心是法院。有三四名警察站在那里,拿着帽子贴在心口。广场上肯定有两千人。他们站在街头、店铺里或是阳台上。当我们经过时,他们默默地站在那里,一点声音都没有,仿佛整个小镇停止了动作。看得出来,他们意识到了自己失去了一位重要的同乡。
然后我们到墓地参加了简单而短暂的入土仪式。在七月的烈日下,大约有五十个人站在那里。丧礼一结束,我和比尔?斯泰伦、唐纳德就上车开回孟菲斯,然后坐飞机回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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