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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全新精装典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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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毛姆 王纪卿 译

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ISBN9787505737822

出版时间2016-01

装帧精装

开本32开

定价68元

货号30753261

上书时间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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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1.豪华精装典藏版,封面烫金,镭射工艺!一本平庸生活告别书,文艺青年必备!村上春树、《百年孤独》作者马尔克斯一致推崇!
2.毛姆经典著作,未删节完整全译本!文艺青年的梦想之书,献给为梦想奋斗的你我!
3.毛姆三大代表作之一,入选《50部灵性经典》一个普通人寻找信仰的人生传奇,追求真正生活的刀锋上的行者。 ? 4.《刀锋》文字如犀利的刀锋,闪电般划过混沌的暗夜,将物质与思想世界的边界照得雪亮,剥离出人生千疮百孔的本质——既欣喜又悲伤,既崇高又堕落。?
5.毛姆一直在我喜爱的作家之列。
——马尔克斯6.前些日子忽然心血来潮,把旧的毛姆全集又重新看了一遍。
——村上春树7.豪华精装典藏版,护封烫金+镭射银,内封烫银工艺。高端大气,精致奢华,美轮美奂!

作者简介

毛姆(874—965),英国现代的小说家与剧作家,874年出生于巴黎。毛姆不满十岁,父母就先后去世。孤寂凄清的童年生活,在他稚嫩的心灵上投下了痛苦的阴影,养成他孤僻、敏感、内向的性格。幼年的经历对他的世界观和文学创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毛姆一生著作甚多,共写了长篇小说数十部,短篇小说一百多篇,剧本数十个,此外尚著有游记、回忆录、文艺评论多部。其作品文笔质朴,脉络清晰,取材广泛,洞悉人性 人物性格鲜明,情节跌宕有致,在各个阶层中都拥有相当广泛的读者裙。代表作品有《人生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士》《刀锋》《面纱》《寻欢作乐》等。...

内容摘要
《刀锋》是毛姆经典哲思之作,毛姆将自己对世界和人生的思索凝聚于这部作品中。莱雷一战时服役于空军,曾在浩瀚无垠的天空中高飞,想要“远远超越世俗的权力和荣誉”,战友之死让他惊觉生命之无奈与不可超越。退伍后,莱雷不上大学,不结婚,也不愿就业,抛下亲友,到欧洲游历,最后远赴印度,在一位象神大师的静修院受到启发,顿悟了生命的真义。最终,莱雷选择消失在芸芸众生之中。

精彩内容

我以往动笔写小说,从未如此犹疑不定。我将本书称为小说,只是因为我找不到别的名字称呼它。我没有多少故事可讲,也不会以死亡或婚姻来收场。一死百了,死亡总是故事的大结局,而婚姻也能使故事圆满收官。老于世故的人昧于事理,才会瞧不起传统上所谓的大团圆结尾。老百姓自有健全的本能,认为有了这样的结局,该交代的就都交代了。男性和女性,不论经历多少悲欢离合,终于得以聚首,便实现了他们传宗接代的生物功能与兴趣。可是我会让读者悬于半空。此书写的是我对一个男人的回忆,我跟他总是时隔很久才会有一次近距离接触,在分手期间,我对他的遭遇知之甚少。当然,我发挥一下想象力,便足以合乎情理地填补空白,使我的叙述连贯一致;但我不愿这么做。我只想记下从亲见亲闻中了解的情况。
多年前我写过一本小说,取名《月亮与六便士》。那本书中我写的是著名画家保罗·高更,我利用小说家的特权,设计许多情节,来描绘我创作的这个人物。创作的依据,只是我对那位法国艺术家生平事迹的少许了解提供给我的联想。写这本书我却不愿如法炮制。我不会做任何虚构。为了避免在世者感到难堪,我为在这个故事里扮演角色的人自行设计了姓名,我还另外花了心思,确保没人能识别他们的真面目。我写的这个人没什么名气。他很可能永远都寂寂无名。也许在他行将就木时,他的尘世之旅所留下的痕迹,不会多于投石于河水时在水面留下的涟漪。所以我这本书,如果终究有人读的话,只是因为它可能拥有一些内在的趣味。也有可能,他为自己选择的生活方式,他性格中异乎寻常的力量与美好,会对他的同胞施加不断增强的影响,使得大家在他辞世许久以后,或许会认识到,在这个时代出过一个非常杰出的人物。到那时,我在此书中写的是谁,就会大白于世,那些想对他早年生活至少有所了解的人,就可以从此书中多少得遂所愿了。我想我这本书,在其得到公认的范围内,对我朋友的传记作者而言,会是用得上的资料。
我不想哄骗读者,说我记录的对话,可以当作逐字逐句的实录。我从不记录人们在这个场合或那个场合说了些什么,但只要谈话与我有关,我的记忆力是可靠的,虽然我用自己的语言来复述这些交谈,但我相信表达的意思不会走样。我刚说过我不做任何虚构,现在我想把这个声明改一改。我采取了自希罗多德时代以来的历史学家惯用的擅自主张,把我本人没有亲耳听到也不可能听到的讲话,通过故事中那些人物之口说出来。我这么做的理由,跟历史学家一样,都是为了活跃场景,使之逼真。那些交谈,如果只是记流水账一般转述出来,可读性就差了。我希望自己的书写出来有人读,我想,设法提高作品的可读性,是站得住脚的。聪明的读者自有慧眼,很容易看出我在何处用了这种手法,并且完全可以不用理睬。
我动笔写这本书时忐忑不安,另有一个原因,即我描写的人物主要是美国人。了解人是很难的事情,我认为除了本国同胞以外,所有人都是无法真正了解的。男男女女不仅仅是他们本身,还是他们出生的那个地域,是他们在其中蹒跚学步的那座城市公寓或那个农场,是他们在孩提时代所玩的游戏,是他们偶然听老太太讲过的故事,是他们所吃的食物,是他们所上的学校,是他们喜爱的体育运动,是他们阅读的诗章,是他们信仰的神灵。所有这一切,使他们成为现在这样,而这一切不可能通过道听途说就能了解,你只能通过亲身经历才能懂得。你只有变成他们本身才能懂得。由于只能通过观察才能认识不同国度的人,所以你很难在书页之间可靠地将他们描写出来。就连亨利·詹姆斯那么眼光敏锐、心细如发的观察家,虽然在英国生活了四十年之久,也未能创作出一个地地道道的英国人。至于我自己,除了几篇短篇小说外,从未试图描写本国同胞以外的人。我在短篇小说中冒险逾越雷池,是因为在短篇小说里处理人物时可以粗放一些。你给读者画个大致的轮廓,让他们去填充细部。有人会问,既然我能把保罗·高更变成英国人,为什么不能将本书中的人物如法炮制呢?回答很简单:我办不到。我一改,他们就不再是原来的样子了。我不敢冒称他们是美国人自己眼中的美国人;他们是英国人眼中所见的美国人。我没有试图重现他们讲话的特色。英国作家试图重现美国人讲话特色时造成的乱象,跟美国作家试图重现英国人所讲的英语时造成的乱象是旗鼓相当的。俚语是个大陷阱。亨利·詹姆斯在他写的英国故事里老是使用俚语,但从来不如英国人用得那么地道,所以他非但没有取得追求的对话效果,还动不动就令英国读者受到难过的惊吓。
二1919年,我前往远东,碰巧路过芝加哥,由于和这个故事无关的原因,在那里待了两三个星期。当时我刚出版了一部成功的小说,成为一时的新闻,所以我刚到达,就接受了采访。第二天早晨,我的电话铃响了。我接了电话。
“我是埃略特·坦普尔顿。”“埃略特?我以为你在巴黎呢。”“没啦。我来看妹妹呀。我们想请你今天过来跟我们共进午餐。”“我很乐意。”他约定了时间,给了我地址。
我认识埃略特·坦普尔顿已有十五年。他此时已年近六十,高个头,风度翩翩,面目清癯,一头浓密的卷发有些花白,益显其容貌出众。他一向穿着讲究。他在查维特专卖店购买服饰用品,但套装和鞋帽却在伦敦购买。他在巴黎左岸时髦的圣纪尧姆街上有一套公寓。不喜欢他的人说他是个商人,但这是他非常痛恨的指责。他有品位有学识,他愿意承认,在过去的岁月里,当他刚在巴黎定居时,他给那些想买画的富有收藏家出过主意;当他通过社会关系听到一些英国或法国的没落贵族有意卖掉一幅品质一流的好画时,他很乐意让其接触美国博物馆的主管,他碰巧认识那些人,他们正在关注着某某大师的这样一幅代表作。法国有许多世家,英国也有一些,处境迫使他们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转让布尔的一幅签名作,或齐本德尔本人亲手做的写字台,所以他们乐意认识一个文化素养深厚并且举止文雅的人,指望他能够慎重地把事情办好。人们自然会认为埃略特从交易中捞到了油水,但良好的教养使他们不会说出口。刻薄的人断言他公寓里的每样东西都是代售品,在他邀请美国富人共进午餐,进食丰盛佳肴,喝过名酒佳酿之后,他那些贵重的名画,有一两幅就会不见了,或者会有一张精工镶嵌的抽屉小柜被一张涂漆的柜子所取代。如果有人问他某件物事为何不见了,他会有鼻子有眼地解释说,那东西还不够他的品位,他用品质高得多的东西把它换掉了。他还补充说,老是看着同样的东西会感到腻味。
“Nousautresaméricains,”他先讲法语后讲英语,“我们美国人,喜欢变花样,这既是弱点又是长处。”巴黎有些美国太太,声称了解他的底细,说他家很穷,他能过上现在这种生活,只是因为他非常精明。我不知他有多少钱,但他那位身为公爵的房东肯定会叫他为公寓付一大笔钱,而且那套公寓里都是值钱的家具和装饰。墙上挂的是伟大的法国大师的画作,有华托的,弗拉戈纳尔的,克洛德·洛兰的,等等;奥布松地毯在镶木地板上展示它们的美丽;客厅里有路易十五式的套件,有非常优雅的图案,所以正如他所说的,很可能一度属于蓬巴杜夫人[ 蓬巴杜夫人(1721—1764),法国国王路易十五的情人。
]。总之他不用努力挣钱,就足以按照他认为适合绅士的那种方式生活,至于他在过去靠什么手段能够做到这样,如果你不想跟他断交,就最好明智一点儿,不要跟他提起这件事。于是他没有物质上的忧虑,一心一意投入生活中的主要志趣,也就是社会关系。他在法国和英国与穷酸贵族建立的业务关系,巩固了他年轻时拿着给要人的介绍信初来欧洲时所取得的立足之地。他的出身吸引了他持介绍信来投奔的美国名媛,因为他出自一个弗吉尼亚州的世家,通过母系追溯他的血统,源于《独立宣言》的一位签署者。他很受眷顾,开朗,舞跳得好,枪打得准,网球也拿手。他是所有派对上的亮点。他到处献花,赠送昂贵的大盒巧克力。他很少宴请宾客,一旦宴请,必定独具一格,令人开心。这些阔太太被他领到苏荷区的风流文人餐馆或拉丁区的小酒馆,觉得很受用。他总是准备给人帮忙,只要你有求于他,不论多么麻烦,他都乐意去做。他不厌其烦地讨得上了年岁的女人的欢心,很快他就成了许多显贵门第的amidelamaison,即家庭宠物。他极度和蔼;如果有人爽约了,你在最后一刻才邀请他,他也从不介意。你可以把他安排到一位非常无趣的老太太身边,指望他竭尽所能来令她着迷,令她开心。
他定居于巴黎,却总是在早秋季节前往伦敦,投入到社交季节的尾声之中,并到乡间住宅走访一圈。在两三年内,不论是在伦敦还是在巴黎,他结识了一个美国年轻人能够认识的每一个人。那些最初把他引进社交界的太太,发现他的熟人圈子拓展得那么广,都很吃惊。她们的心情很复杂。一方面,她们很高兴看到自己栽培的年轻人取得如此大的成功;另一方面,她们有点儿恼火,因为这年轻人竟然跟与她们自己还只是泛泛之的那些人打得火热了。虽然他对这些太太仍然很礼貌,仍然很殷勤,但她们不安地意识到,他利用她们当成其社交上的晋身之阶。她们担心他是个势利鬼。这是毫无疑问的。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势利小人。他是个恬不知耻的势利能够受邀参加一个他想出席的派对,为了跟某个名气很大、性情执拗的老寡妇建立关系,任何侮辱他都能承受,碰多大的钉子他都不怕,再粗鲁的待遇他也能囫囵吞下。他是不屈不挠的。一旦他盯上了猎物,就会非常执着地猎捕,就像植物学家,为了找到一株格外珍稀的兰花,不怕面对洪水、地震、热病和敌对的土著。1914年的战争给了他大功告成的机会。战争爆发后,他加入了野战救护队,先在佛兰德斯,后在阿尔贡服务;一年后他回来了,扣眼上别着红绶带,在巴黎红十字会有了一席之地。这时他已很富有,他对显贵们赞助的慈善事业慷慨解囊。他总是以高雅的品位和组织才能,协助所有广泛宣传的慈善活动。他加入了巴黎两家入会条件最苛刻的会所。在法国最高贵的女士嘴里,他是cecherElliott,即“好人埃略特”。他终于如愿以偿了。
三我初遇埃略特时,只是一个普通的年轻作家,他没把我放在眼里。他对人的面孔能做到过目不忘,无论在哪里跟他邂逅,他都会和我热情握手,但未表露加深交往的意向。打个比方,如果我在歌剧院遇见他,他正和一位上流人士在一起,他就太容易看不见我了。但是,紧接着我在剧作方面有了一鸣惊人的成就,很快我就发现,埃略特对我亲热多了。有一天我收到他的请帖,邀我去克拉里治饭店吃午餐,那是他在伦敦时的住所。这是个小型聚会,没什么要人参加,我的想法是,他在试探我。但从那以后,由于我的成功给我带来了许多新朋友,我见他的机会就更多了。此后不久,我到巴黎度过了秋日里的几周,在一位共同的相识家里遇见了他。他问我住在哪里,一两天后我又收到午餐邀请,这一次是在他的公寓里。到达后,我吃惊地发现,这是个档次相当高的聚会。我不禁笑了。我知道,他以准确无误的社交理解力,已经意识到,作为一名作家,我在英国社交界是无足轻重的,但在法国,一名作家仅仅因为他是作家,就会备享尊荣,而我就是如此。在接下来的那些年里,我们的关系变得相当密切,却没有发展为友谊。我怀疑埃略特·坦普尔顿是否可能做朋友。他对人品毫无兴趣,只看重人的社会地位。我偶尔到巴黎,他偶尔到伦敦,每逢他需要补充宾客,或者他不得不款待美国游客时,他总是邀请我赴会。我猜想,那些美国游客,有些是他的老主顾,有些是拿着介绍信来找他的陌生人。他们是他背负的十字架。他觉得他得为他们做点什么,但又不愿让他们会见他那些显赫的朋友。打发他们的最好办法当然是请他们吃顿饭,领他们看场戏,但这也往往是棘手的,因为往后三周他每晚都腾不出身来,而且他知道那些人是很难就此满足的。由于我是个作家,翻不起大浪,他不介意告诉我他在这种事情上的难处。
“美国人乱写介绍信,一点儿也不体谅别人。我并不是不愿意见那些推荐来的人,可我真是不懂,干吗要把他们强加给我的朋友!”为了弥补招待上的不周,他把大篮的玫瑰花与大盒的巧克力送给客人,但有时他还得加码。就是在那时,在他对我讲了心里话之后,他有几分天真地请我去参加他组织的聚会。
“他们很想认识你,”他在邀请函里恭维我,“某某夫人很有教养,你写的书她全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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