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不曾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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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朱利安·费罗斯|译者:张朔然
出版社中国友谊
ISBN9787505748064
出版时间2019-09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48元
货号30685631
上书时间2024-11-13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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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宿敌的来信
第二章 塞琳娜之年
第三章 名单
第四章 通往回忆之路的旅程
第五章 化装舞会
第六章 来自巴尔干半岛的公主
第七章 父亲的遗嘱
第八章 重回格雷沙姆庄园
第九章 英国皇家爱斯科赛马会
第十章 被诅咒的男人
第十一章 蜡像馆一夜
第十二章 特丽·维特科夫的秘密
第十三章 格雷沙姆庄园的元媛舞会
第十四章 真相
第十五章 葡萄牙旅行
第十六章 后来
内容摘要
“我”的老友兼宿敌达米安快要死了。
四十年前,“我”将平民出身的剑桥大学生达米安带入上流社会的社交圈,他却背叛了“我”。“我”和他大吵一架,从此再未见面。四十年后,弥留之际的达米安却委托“我”我帮忙查找他的一个私生子,作为他巨额遗产的继承人。他同时给出了一封神秘的来信和由六个女人名字组成的名单。
“我”本以为包括自己在内的那个圈子的人都恨透了达米安,可当“我”重拾过往时,却发现了一个迥然不同的达米安,和一段隐秘的爱情……四十年前最后一场舞会结束了,而“我”却仿佛从未离开那里。
精彩内容
第一章宿敌的来信我曾经觉得,达米安·巴克斯特是我臆想出来的一个人,尽管这种想法只会凸显出我的幼稚。
对我来说,伦敦现在成了一座鬼影幢幢的城市,而那个时时作祟的阴魂正是我自己。当我平时出门的时候,每一条街,每一座广场,每一条大道,似乎都化作从前的一段段过往,在我耳边轻声呓语。哪怕只是去切尔西或者肯辛顿这样短暂的路途,都会带我经过当年那一道道为我敞开的大门。可如今,对每道门而言,我仿佛就只是个陌生人。我能看到自己再一次变成了年轻时候的样子,那时的我会为参加那些莫名其妙的狂欢聚会,穿着像巴尔干半岛战乱国家的民族服装招摇过市。那些摆动着的喇叭裤,带着足球运动服衣领的花边裙子—天啊,我们当时到底在想什么?而当我在一旁看着这个年轻的、比现在瘦多了的自己时,仿佛也看到了周围其他人熟悉的幻影—我的父母、姨妈、外婆、叔父和堂兄弟们,还有我的朋友和情人,他们不是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就是早已和我失去联系。人们说,当你感觉过去比现在更真实的时候,意味着你正在变老。而我早已感到这逝去的几十年光阴,仿佛一双细长的手,将我的思绪越攥越紧,使我对眼前事物的印象反而变得暗淡了。
所以当我从桌上日复一日堆积成山的账单、感谢卡、募捐信中,发现了一封来自达米安·巴克斯特的来信时,你就完全能够理解我是多么的惊讶和困惑。我完全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一封信。自从最后一次分别后,我和他大概已经有四十年没有见面,中间也没有任何联系。我知道这听起来有点奇怪,但我们的确生活在不同的世界。英国怎么看都不能算一个面积很大的国家,但也足以大到让我和他的人生轨迹再无半点儿交集。不过,这封信之所以出乎我的意料,确实有一个更容易理解的原因。
我恨他。
尽管我只瞄了一眼就知道这封信是他亲笔写的。信封上的字迹虽然有所变化,但是依然眼熟。就像一个你最偏爱的孩子长大之后,无论无情的岁月在他脸上留下了怎样无情的痕迹,你都能一眼就认出来。尽管如此,在那天早上之前,就算我想起达米安·巴克斯特,我也绝对想不出这世界上能有什么事情会让他主动联系我,或者我联系他。我必须得说,这封突如其来的信并没有让我生气,一点儿也没有。收到来自老朋友的消息永远都是那么让人愉快,但是到了我这个岁数,比收到一个朋友的消息更耐人寻味的,就是收到宿敌的消息了。敌人和朋友不同,敌人会告诉你自己都未曾察觉的事情。达米安严格来说,不算我的敌人,但是他终究是一位与我断交的朋友,这比敌人更糟糕。当年我们大吵一架,盛怒之下,谁都无法控制住自己,直至所有情谊和怨怼都被怒火吞噬,从此我们一刀两断,分道扬镳,谁也没有试图去修复这种关系。
我必须说,这是一封真诚的信。我们英国人一向遵循一个不成文的规则—尽量避免面对那种因回忆往事而使双方陷入尴尬的场面。通常在谈及不愉快的经历时,大家都会用模棱两可的口吻轻松带过:“你还记得乔斯林那次可怕的晚餐吗?我们都是怎么撑下来的啊。”或者如果实在没法轻描淡写地敷衍过去,我们就佯装这事从未发生过。以“我们真是太久没见面了”作为开场白,通常的潜台词就是,“要我说,就别再记着以前那些恩怨了。就让这些陈年旧事过去吧,怎么样?”如果对方也心领神会,就会以同样的腔调回应:“是啊,我们碰个面吧。从拉扎德公司离开之后你都在忙什么?”就这样,无须多说,双方之间的龃龉从此烟消云散,可以继续正常来往了。
然而达米安没有遵循这一惯例。事实上,他就像个拉丁美洲人一样真诚直接。“我敢说,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以后,你一定再也不想听到我的消息了。但如果你能来看我一次,我将感激不尽,”他的字迹尖锐,仿佛还带着一丝愠怒,“如果你不愿意,我完全能理解,毕竟上一次见面并不愉快。我也不想搞得像自导自演一样,但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你就把探望一个垂死之人当作行善吧。 ”至少,我没法指责他回避实情。我假装考虑了一会儿,好像在举棋不定,其实心里早就决定要去了。我必须得安抚我的好奇心,才能从容不迫地重温年轻岁月里的那段时光。自从1970年的夏天不欢而散之后,我和达米安就没有任何联系了。他在我神志尚清醒时重新出现,提醒了我,这些年来我的世界,和其他人一样,发生了多么翻天覆地的变化。
回忆往事并不是没有风险。但我不得不悲哀地意识到:我成长岁月的社会环境似乎比现在要令人愉快。如今的年轻人,出于对自己这个时代的维护,通常在我们缅怀那段黄金岁月的时候不以为然,这一点我能理解。在那个黄金年代,客人永远是对的,汽车协会的成员会对你汽车上的徽章致敬,警察打招呼敬礼时手指真的会碰到头盔。年轻人会说,谢天谢地,那种繁文缛节总算结束了。但那样的讲究正是一个井然有序的世界的一部分,回想起来至少会让人感到温馨,甚至感到一种善意。
我想我最怀念的,就是半个世纪以前英国社会的那份温文尔雅。不过话又说回来,我缅怀的到底是那份温文尔雅,还是我自己的青春呢?
“我搞不懂这个达米安·巴克斯特到底是谁,为什么他这么重要?”那天晚点儿的时候,布里吉特说道。我们当时正在家里吃饭,盘子里的鱼是我从老布朗普顿路上的那家亲切热情的意大利店里外带回来的。鱼的价格过分高昂,煎得却稍欠火候。
“我从没听你提起过他。”当达米安寄来他的信时,我还住在威瑟比花园的一间底层公寓里。那间公寓很舒适,各个方面都很方便,对那几年沉沦于外卖不能自拔的我们来说简直再便利不过了。从各种角度来说,这间公寓位于一个黄金地段,我肯定是负担不起的—我父母很多年前搬离伦敦时,把它转让给了我。我父亲本来是反对的,但我母亲坚持认为我“需要一个起点”,他只好举手投降。因此,我得益于他们的慷慨馈赠,心里非常明白,这间屋子不仅是我的起点,也将是我的终点。事实上接手之后我大致维持了屋子的原状,屋内仍然到处放满了我母亲的东西。我们说话时正坐在我母亲那张靠窗的早餐小圆桌旁。公寓里那些典雅的摄政时代的家具和壁炉上方画像里的卷发男孩—我的某位祖先—让整个公寓都显得很女性化。我不想再强调我的男子气概,因为我对重新装潢、归置家具这一类事情毫无兴趣。
信寄来的时候,布里吉特·菲茨杰拉德是我当时的……我本想说“女朋友”,但我不能确定当一个人过了五十岁是否还能交“女朋友”。另一方面,如果“女朋友”这个称呼太过年轻,那么“伴侣”听起来好像又太老了。所以到底什么才是正确的称呼?现代人挪用了这么多词汇,又一直胡乱使用,以至于当我们想找一个真正合适的字眼时,翻箱倒柜却一无所获。就算不在传媒界工作也会知道,“伙伴”是一个被滥用的称呼,一踩就是一个坑。最近,我和其他人合伙开了一间小公司,当我向人介绍他为我的“伙伴”时,那些半生不熟的朋友都会对我投来异样的眼神。
过了好长时间我才弄明白那些眼神是什么意思。然而用“另一半”这个词,听起来像是情景喜剧里用来调侃高尔夫俱乐部秘书的一句台词,我们俩还没到“这是我的情妇”那种关系,虽然其实离得不远。总而言之,布里吉特和我在交往。我们是稍微不太搭的一对。我是一个不太知名的小说家,她是一个精明强干的爱尔兰裔房地产专业人士,可惜情路坎坷,便宜了我。
如果我母亲还在,她一定不会同意我们在一起。但她已经去世了,理论上不成为障碍。虽然我不确定我们能真的忽视父母的反对,无论他们健在与否。当然,也许她在另一个世界会变得柔软些,不过我对此很怀疑。也许我应该听从她在天之灵的暗示,毕竟我不能假装我和布里吉特有很多共同点。我的意思是她长得漂亮,人又能干,我远配不上她。
我想,我当时可能是太孤独了,也厌倦了人家总是打电话来问我是否愿意参加周日午餐。总之,不管什么原因,我们遇到了彼此,并且相安无事地处了好几年。我们没有真正生活在一起,因为她还留着自己的公寓。
这种关系严格来说不算是爱情,但也极为重要。
令我好笑的是,布里吉特提到达米安来信的时候—对一段她无从知晓的过去,一个她无从知晓的人,她的口气却充满了自以为是。“我从没听你提起过他”,意思只能是“如果这家伙很重要,你一定会提起他”。或者更糟的是,“你应该提起他”。人和人交往起来,总会情不自禁地陷入一种幻想里,认为你有权知道对方生活的一切,哪怕是再微不足道的细节。这是不可能的。电影里那些年轻快活的脸庞总是在说“我们之间没有秘密”,可其实我们都心知肚明,人生充满了秘密,有时连我们自己都不愿探究。很明显,在这件事情上,布里吉特为“达米安对我来说是个很重要的人,可我却从未向她提到过他,那么我到底还隐瞒了多少事情”而困扰。我只能辩解说,她的过去就像我的,像其他所有人的一样,也是一口紧锁的箱子。偶尔,我们会打开箱子,让别人窥探一眼,但也只有最上面的一层。至于那些更幽暗的回忆,人们通常只允许自己置身其中。
“他是我在剑桥读书时的朋友,”我说,“我们是在大学二年级的时候认识的,20世纪60年代末那会儿,我正忙着参加社交舞会。我介绍他认识了一些女孩儿,然后我们跑到伦敦去鬼混了一阵子。”“原来是帮名媛钓金龟婿啊。杂了戏谑和奚落。
“很高兴我的不堪往事每次都能博你一笑。”“所以,你们后来发生了什么?”“没什么。毕业后我们就疏远了。没有什么故事,只是各奔前程罢了。”当然,我在撒谎。
她看着我,似乎听出了这句话背后有隐情。
“如果你去的话,我猜你想一个人去?”“是的,我自己去。”我不愿再多做解释,当然,她也没有多问。
我曾经觉得,达米安·巴克斯特是我臆想出来的一个人,尽管这种想法只会凸显出我的幼稚。谁都知道,世界上最优秀的魔术师也没法凭空从帽子里变出一只兔子来,除非帽子里原本就藏着一只兔子。同理,就算我再怎么认为自己功不可没,如果达米安本身不具有那些让他日后在事业上所向披靡的品质,他就不可能获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当然,我无论如何也不相信在那个年代,作为一个毫无背景的年轻人,没有别人的帮助就能够出人头地。也许正因如此,作为那个曾经帮助过他的人,我一直对他的背弃耿耿于怀。表面上我装作若无其事,或者试图装作若无其事。可是心底里,这件事始终刺痛着我。就像小说《软帽子》中的特里尔比背叛了斯文加利,或者葛拉蒂毁了皮格马利翁的美妙幻梦。
“什么时间都行,”信上写。“近来我足不出户,也不招待别人,所以随时恭候。我住在吉尔福德附近,车程差不多要九十分钟,火车会快一些。如果你决定要来,请告诉我,我会帮你安排路线或者派人去接你,一切依你所愿。 ”最终,在一番装模作样的拖延之后,我回信接受了他的请求,告诉他我愿意和他共进晚餐,也附上了我定好的火车班次。他回信再次确认,并邀请我留宿一晚。像乔洛克斯所说的,我也习惯“在哪儿吃饭就在哪儿睡觉”,因此我接受了他的邀请,重逢之约就此尘埃落定。就这样,在一个令人愉快的6月的傍晚,我走出了吉尔福德车站的栅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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