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摘要
洛克的一生,经历了各种政治动荡、社会变迁,见识了科学知识和宗教制度跨越时代的推进,结识了很多举足轻重的朋友,他自己也成了有巨大影响力的公共人物,而最终,根据他的遗嘱,洛克被埋葬在一个朴素的、没有装饰的木制棺材里,因为在洛克看来“那份钱还如不用来给穷人做衣裳”。
作者简介
罗杰·乌尔豪斯,(RogerWoolhouse)系英国约克大学荣休哲学教授。在近代早期哲学领域著述颇丰,著有《经验论者》(TheEmpiricists)、《笛卡尔、斯宾诺莎与莱布尼茨》(Descartes,Spinoza,Leibniz),与弗兰克斯(R.Francks)合著《莱布尼茨的“新系统”》(Leibniz's“NewSystem”)。
目录
导言“一位多才多艺之士”
第一章 成长与教育(1632—1658)
1.1 1632—1646:“我发现自己身处风暴之中”
1.2 1646—1652:“一所非常严格的学校”(威斯敏斯特学校)
1.3 1652—1656:“不是非常用功的学生”
1.4 1656—1658:“有学识和天资的年轻人”
第二章 学院职责和医学研究(1659—1667)
2.1 1659年1月—12月:“忧伤且不悦”
2.2 1659年1月—12月:“如饥似渴地学习”
2.3 1660年1月—10月:“我不会自愿离开这里”
2.4 1660年10月—12月:“官长是否可以合法强制”
2.5 1660年12月—1662年12月:“宁静而稳定”
2.6 1663年1月—1665年11月:“没有立法者就没有法律”
2.7 1665年11月—1666年2月:“乘马车去德国”
2.8 1666年2月—7月:实践的与理论的自然哲学
第三章 伦敦埃克斯特宅邸:“我生命中的一次偶然”(1666—1675)
3.1 1666年7月—1667年5月:“一入侯门”
3.2 1667年6月—12月:“跟我的阿什利大人就像一家人一样”
3.3 1668年1月—12月:“让他的思想换一个方向”
3.4 1669年1月—1670年12月:“热爱各种有用知识”
3.5 1671年1月—9月:“人类理智之我见”
3.6 1671年9月—12月:“有益于人的生活”
3.7 1672年1月—1675年11月:“有一条系绳理所当然地束缚着我们”
第四章 法国(1675年11月—1679年5月)
4.1 1675年11月—1676年1月:从巴黎到蒙彼利埃
4.2 1676年1月—1677年3月:蒙彼利埃
4.3 1677年3月—1678年7月:巴黎
4.4 1678年7月—10月:一次延长的法国“短途旅行”
4.5 1678年11月—1679年5月:巴黎
第五章 萨尼特宅邸与伦敦(1679年5月—1683年9月)
5.1 1679年5月—12月:“事态还是如此令人费解”
5.2 1679年12月—1680年4月:“可能令你的朋友忧虑的景况”
5.3 1680年4月—11月:“命运继续划掉我所有的计划”
5.4 1680年11月—1681年3月:“11年又来了”
5.5 1681年4月—1683年4月:“他从未吐露一个字”
5.6 《论两篇》
5.7 1683年4月—9月:“时局现已颇为不利”
第六章 荷兰和尼德兰联省(1683—)
6.1 1683年9月—1684年10月:“往往独处卧室之中”
6.2 1684年11月—12月:“怀疑造成恶劣影响”
6.3 1684年12月—1685年9月:“被捕与被禁”
6.4 1685年9月:“上帝认为适合的事物”
6.5 1685年9月—1686年9月:“让信仰起作用的不是力,而是爱”
6.6 1686年9月—12月:“改换住所有些不便”
6.7 1686年12月—年3月:“忙如带着一只小鸡的”
6.8 年3月—1689年1月:“期待中的入侵”
第七章 伦敦(1689年2月—1690年12月)
7.1 1689年2月—12月:奇迹之年
7.2 1690年1月—9月:纷争与不和
7.3 1690年7月—12月:经济问题
内容摘要
本书是半个世纪以来第一部全面的约翰·洛克传记。本书以历史系年为序,描述并解释了洛克的思想及其接受情况,同时旁征博引,涉及洛克与朋友的亲密友谊和热诚交往
的私人生活细节,以及他在越来越引发关注的公共生活中参与的角色,包括牛津大学的导师、沙夫茨伯里伯爵的合作者、尽职尽责的公务员。全书以十
章的篇幅结构系统地论述了洛克的方方面面。包括洛克在法国、荷兰等地的生活学术经历。全书详略得当,脉络清晰,是一部人们期盼已久的洛克传记。
精彩内容
第一章成长与教育(1632—1658)1.11632—1646:“我发现自己身处风暴之中”约翰·洛克的高祖,威
廉·洛克爵士(SirwilliamLocke),据说是“亨利八世在位时伟大的英国商人”。作为绸布商,他经营丝绸和天鹅绒生意;这项生意由他的儿子尼古拉斯(Nicholas)继承下来。
尼古拉斯从多塞特郡的巴克兰牛顿(Buck—landNewton,D13rset)移居萨默塞特郡的潘斯福德(Pensfor(i),在那里他生
意兴隆,到英格兰西部各个村庄收购呢绒织品,并行销海外。尼古拉斯育有二女(弗朗西丝和安妮)四子。长子约翰生于1606年,没有跟随父亲做布匹贸易,而是转攻法律;次子彼得(1607~1686)最初做皮匠,后来做地主为生
;三子爱德华(1610一
1663);幼子托马斯(1612—1664),在布里斯托成为富裕的啤酒商。据说所
有这些孩子“为人处世,皆为典范”。
1630年7月,23岁的约翰与艾格尼丝·基恩(AgnesKeene)成婚,艾格尼丝比约翰年长十岁,据说是位“极其美丽的女人”。她的家庭就在威灵顿本地,距潘斯福德大约十英里,家族成员中不少人有地有房。她的哥哥既继承了父亲埃德蒙的名字,也继承了他的皮匠生意;另一个兄弟约翰则是律师(attorney)。
约翰和艾格尼丝·洛克结婚一年之后,他们的第一个孩子,约翰·洛克,生于1632年8月29日;他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