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准集中国近丛刊(第九辑) 凤凰出版社 9787550637 李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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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准集中国近丛刊(第九辑) 凤凰出版社 9787550637 李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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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准

出版社凤凰出版社

ISBN9787550637122

出版时间2021-02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128元

货号31605473

上书时间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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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李准(1871—1936),清代最后一任广东水师提督。其在广东任职期间,先后历经李鸿章、岑春煊、周馥、张人骏、袁树勋、张鸣岐等两广总督,交游群体则更为庞大。

目录
目录

上编

卷一李准自编年谱

卷二李准六十自述

卷三广东水师国防要塞图说

卷四光复粤垣记

卷五李准文章辑轶

卷六记女伶金月梅母女事

下编

卷七李准巡海记

卷八中日东沙岛主权交涉案

卷九《西沙岛成案汇编》节录

卷十《东方杂志》有关报道

卷十一李准被参案相关奏折

卷十二《清实录》中有关李准材料辑录

卷十三相关人物资料

卷十四李准生平及挽诗、挽文

内容摘要
《李准集》是清代最后一任广东水师提督李准的文集。李准生前比较注意留存和整理资料,留下了数量可观的笔记和自编年谱。但在他去世后,这些资料大都散失严重,仅存的部分,散落在国内各个机构中。本书作者经过多方搜集,将李准留存的文字尽可能地整理校注。这些资料对于研究清末广东政局、人物关系以及民初史实具有独特的史料价值,也为今天观察 清末的革命活动提供了另一个视角。文集中还收录了不少与李准相关的史料和档案,特别是有关收回东沙岛和巡视西沙群岛两大事件。通过这些史料,可以解决以往相关问题的诸多讹误和模糊之处。

精彩内容
任盦自订年谱准也不才,倏逾艾岁。遭时窃位,行止多愆。鲜功绩之可述,岂嘉懿之足矜?顾历世既久,更事遂多。追忆生平,觊存陈述。客中有暇,泚笔叙之。自兹以往,随年续赓。匪云垂示方来,庶几自省愆疚,并俾后人,无所增饰云尔。
民国十六年岁在丁卯夏四月李准直绳甫自识同治十年(1871)公元纪年为整理者所加,下同。,辛未,一岁
二月初六日子时,生于四川邻水县东之太安乡太安里活水沟里第。
溯我李氏,系出陇西,原籍江南江宁府上元县。
明末有讳诣元公者,以江南拔贡生授四川邻水县教谕。明鼎革,遂垦业于邑东之太安乡太安里河堰坝,以族繁人众,遂呼为李家坝,是为我入川之始祖。
六传至我懋德公,讳天贵,于乾隆中叶迁居活水沟,耕读传家,经营实业,主持乡事,整理有法,为乡党州闾所矜式,是为准之高祖考,诰赠光禄大夫。妣氏张,诰赠一品太夫人。
生我传经公,讳清典,积学早逝,是为余之曾祖考,诰赠光禄大夫、建威将军。妣氏刘,青年守志,刺目为瞽,抚孤有成,享寿八旬。光绪初,经工科给事中赵树吉奏请旌表节孝,奉旨允准建坊,并给建坊银两,为建坊于本乡之新桥头,诰赠一品太夫人。
生二子,长舒绵公,讳逢春,孝友慈祥,和蔼可亲,为一乡之仰,是为余之祖考,诰封中宪大夫,屡赠光禄大夫、建威将军。妣氏张,诰封恭人,屡赠一品太夫人。
生四子,长讳佑弼,字泰交;次讳佑卿,字辅臣;次讳徵庸,字铁船,是为余之考。由光绪丁丑科进士,历官京、外官,至头品顶戴、三品卿衔、钦差督办四川矿务商务大臣,卒赠内阁学士衔。妣氏王,诰封一品夫人,屡封一品太夫人;季父讳佑哲,字吉士,积学早逝。
准生之年,先大夫年二十四,应礼部试北上;母年二十二。是夜,先王父舒绵公梦宋臣寇莱公来见,正皇遽间,即闻准产生,因名曰“继武”,盖继武前贤之意也。稍长,即名曰“准”,字志莱,别字直绳,号任盦,又号平叔。
准生之日,先曾王母刘闻声,许为英物。
吾母乳少,不足儿食。吾本农家,向无顾用乳媪先例。先母以米粉调糊,加糖少许,用三角布袋盛糊,代乳喂之。日夜按时与食,别无用人,辄自为之,恩勤备至。弥月即襁负于背,与妯娌同事操作,躬亲井臼。
先大夫落第留京。
准更幼稚,除自襁负外,实无他人可代之者。先四叔父佑哲公,偶于耕读之暇,辄抱之负之,然不能以为常也。
先王父于准,钟爱胜于他孙,恒负之,以便先慈之操作,常曰:“此无父之儿,我负之,为公引孙也。”同治十一年(1872),壬申,二岁
先大夫留京,主于崇文勤公完颜崇实(1820—1876),字子华,又字朴山,谥“文勤”。曾任成都将军,后擢刑部尚书、署盛京将军。之家。
准虽乏乳,吾母以米糊喂养,亦极肥壮。偶携准至活水坝外祖母王家。二舅母甘氏,同年生表弟子元,乳极多,因并育之,食其余乳以为常,而体更壮。
是年,已能行走,每早黎明,先母即抱至寝门外,自行至先王父之前,恒抱置怀。先王父日侍先曾王母食,恒以余羹饲准。盖先曾王母之羹,每日必先母亲自烹调者也。
同治十二年(1873),癸酉,三岁
先大夫仍留京,馆于同年黄啸洲太史黄湘,字啸洲。时为翰林院编修。之家。
先母以准渐长,能行、能言、能食饭,始不以米糊为儿食。然饕餐殊甚,好食肉,然农家不常有肉食供。先曾王母每食必有酒肉,故准仍饲其余也。
先曾王母常抱之于怀而不肯释,抚准之顶,与先王父言曰:“此子顶平额宽,声如洪钟,长大必贵胜于其父。吾闻苦节之后必有兴,能兴之,及于此子耶。”先王父曰:“须善教,勿令自废弃也。”吾家偶有肉食,先母执不自食,概以饲准。然自此可免负儿操作之苦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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