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邮】 制度改变中国 【正版九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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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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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樊纲
出版社中信
ISBN9787508646510
出版时间2014-10
装帧精装
开本16开
定价58元
货号9787508646510
上书时间2024-11-22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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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樊纲编著的《制度改变中国》主要探讨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逻辑与历程,并且分析了在转型过程中政府、市场、经济上所面临的问题。从我国改革的实践来看,市场制度的变迁与形成有一套固有的逻辑。作者樊纲分析了市场制度的发展轨迹,并指出随着市场的发展,体制的转轨,政府的职能也发生了变化。对于在转型过程中出现的腐败、产权界定、产权归属等问题,作者从经济学的角度给出了自己的分析与看法。
作者简介
樊纲:经济学博士,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兼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教授。两次获中国孙冶方经济学论文奖。2005、2008、2010年,樊纲连续三次被美国《外交政策研究》与英国《观点》杂志评选为“世界很受尊敬的100位公共知识分子”之一。
目录
《智石丛书》总序
序言 经济制度与经济生活
第一章 制度变迁的逻辑与进程
骗出一套新体体制
尽快停止复制旧体制
市场无需大智慧
利益冲突与调解冲突的规则
社会博弈与制度建立
非帕累托改变:既得利益与改革阻力
第二章 市场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市场、风险与制度
“不自由的市场”
“老鼠会”、股市及其他
在“小贩扎堆”背后……
优先培养民族民间投机家
走进风险的世界
通货膨胀、权威主义与“谈判文化”
讨价还价者言
“市场发育”杂谈
酒馆、盒饭、理发摊……
第三章 市场机制与政府职能
未完成的雕像……
居民楼里的“公共物品”
如何搞“人工增雨”
第四章 腐败的经济学原理
腐败的经济学
政府行为与公共利益
“影楼”与“月饼”
经济学:“选择”还是“契约”?
“阳光”与“面包”的联想
第五章 所有制、产权与交易成本
股份制度考
天下没有卖不出去的东西
所有权开始起作用了!
论“手脚并用”
论“双重代理”
创新、制度与规律
“公用浴室”与“外延式发展
人间的“扯皮”与科斯定理
街头公用电话中的学问
第六章 制度、道德与文化
作为制度的文化
中华文化、理性化制度与经济
从加拿大不说实话的华人说开去……
经济学家谈道德?
再“谈道德”
第七章 经济学的思维与方法
经济矛盾与经济学家
效率、平等与经济学的范围
思维方式的自我批判
“治学经济学”胡侃
内容摘要
《制度改变中国》是著名经济学家樊纲结合自身经历和学术生涯,从制度经济学视角全面解读改革开
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大转型的力作。《制度改变中国》从经济社会中常见的现象和事件入手,深入探讨了市场经济制度变革、国家职能转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文化意识改变等中国社会和经济转型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
樊纲认为,改革开放带来的,不仅是制度的变革,更是观念文化和思维方式的转型。在中国经济社会大转型的过程中,经济学家以及经济学的思维方式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制度改变中国》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大转型的解读,为改革2。0时代的新一轮制度变革和社会变迁提供了别样的视角。
精彩内容
非帕累托改变:既得利益与改革阻力转轨经济学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就是研究怎样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本文探讨的是体制转轨理论的一些最基本也是最一般性的问题,它们可以存在于任何一个特殊的体制转轨的过程当中。
制度的一般含义及其类别美国新制度学派经济史学家道格拉斯·诺斯在其所著的《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中明确指出:“制度是一个社会中的一些游戏规则;或者,更正式地说,制度是人类设计出来调节人类相互关系的一些约束条件。”人们每天都在谈论制度,但经济学家在如何对“制度”这一概念给出理论定义的问题上至今仍然众说纷纭。诺斯的说法只是其中一种,其他的定义还有如:“制度是集体行动对个体行动的控制”;“社会制度,指的是社会的全体成员都赞同的社会行为中带有某种规则性的东西,这种规则具体表现在各种特定的往复发生的情境之中,并且能够自行实行或由某种外在权威施行”;还有人把制度定义为通过传统、习惯或法律约束的作用力来创造出持久的、规范化行为的社会组织,等等。这些定义,都是不同作者在研究不同的问题或问题的不同侧面时对制度的理解,它们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制度的内涵。
我所理解的制度,就是由当时在社会上通行或被社会所采纳的习惯、道德、戒律、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构成的一组约束个人的社会行为,从而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规则。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制度总是社会性的,约束个人的行为说到底是为了调节人际关系,因而制度总是某种社会的行为规则。在鲁滨逊的孤岛上,在“星期五”出现之前,不存在制度,因为不存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之所以需要调节,就是因为他们具有不同的私利,在有限的稀缺资源的条件下,不同私利之间是相互冲突的。比如,鲁滨逊要从孤岛上有限的果树上采果充饥维持生存,“星期五”也要这样做。于是两者就要制定出某种规则(也就是制度)来对果子的分配(也就是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加以协调。协调的结果可以是鲁滨逊独占,或是两人分享,也可以是“星期五”独享。
第二,制度是对个人(或一个组织,一个团体)行为(最大化自身利益的行为)的一种约束,是对个人行动空间及其权利、责任和义务的一种界定。所谓规则,就是告诉你在一定情况下能做什么、应该做什
么,或是不能做什么、不必做什么。这就是制度的核心内容。比如,国家规定一个企业不能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家资产管理局批准就出卖资产,然后将其收入用于某个人或某一集体的消费。这是国家对企业的一种约束,而正是这种约束(以及其他一系列约束加在一起)构成了国有企业制度。反过来说,在国有企
业制度中,受约束的不单是企业,还有国家。比如国家对亏损企业不能见死不救,国家要对企业负债承担责任等。这些都可以说是国有企业制度对国家的约束
。对双方的约束,构成了社会制度的全部内涵与外延。取消、改变某些约束或是加上另外一些约束,就构成了另一种制度。比如,取消个人或团体不得随意支配财产的约束,加上他或他们必须为自己的亏损承担全部责任的约束,就构成了私有或集体所有的财产制度。
第三,作为社会性的制度,因其基本功能是协调人际关系,因而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对制度的选择,也就必然是在利益冲突条件下的一种公共选择。所
谓公共物品,指的是在消费或利用方面不具有排他性,从而任何人都能利用或受其影响的东西,如路灯、
国防等。制度作为公共物品的特征表现在它必须被大家(有关各方)共同消费,因为它本身就是协调公众各方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种规则。比如,市场作为一种制度,它的一个基本内容是自愿交易。如果只有一方自愿而另一方不愿意,就不能叫作市场,而只能叫作如“一平二调”之类的制度。一种实际上有效的制度,必然是有关各方都可以对其加以利用,以保护自己的由该制度所规定的各种权利。但是,与其他公共物品相类似,在有些情况下,非排他性也意味着强制性消费,不管你愿意还是不愿意。比如,如果社会上多数人决定用公共税收收入组建国防体系,增加军费支出,那些不想增加军队而想增加公共教育支出的人也
只好更多地“享受”国防。对于制度来说,人们之间的分歧可能更大,因为作为协调人们之间利益冲突关系的制度,可能只对一部分人有利,而对另一部分人不利(比如中世纪封建王朝的苛捐杂税),但后者也
被强制地“消费”这一制度。因此,社会性的制度,本身包含着利益的冲突;对制度的选择,只能是利益冲突条件下的一种公共选择。
制度可以分为正式的制度和非正式的制度,或称为有形的制度与无形的制度。在前面我将习惯、道德观念、意识形态等与宪法、法律、规章条例等都统统
称为制度。但从发挥作用的方式上看,它们之间是存在差异的。宪法、法律、规章条例等,属于正式的或有形的(成文的)制度;而习惯、道德、意识形态等,则属于非正式的或无形的(不成文的)制度。首先要明确的是,无论是法律、规章还是习惯、道德,都是制度,因为就其基本功能来说,都是调节人际关系的一种规则,都是社会对个人行为的某种约束。早期
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家们更强调制度作为一种习惯的特征,认为制度的本质就是长期形成的习惯或传统。而现代的制度经济学则更强调制度是一种规则,一种各利益集团之间经过斗争而形成的社会契约。不过,我们现在或许应该更加强调一下习惯也是制度这样一个命题。P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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