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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比尔街可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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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 詹姆斯·鲍德温 著,杜先菊 译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ISBN9787532781218

出版时间2019-10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49元

货号28469611

上书时间202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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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前言
译后记
杜先菊

拿到《假如比尔街可以作证》时,我并不知道詹姆斯·鲍德温是谁,更没有读过他的小说。看他的照片,瘦骨嶙峋,也没有马上产生似曾相识的亲切感。
然而,打开小说,句就觉得亲近。是一个女孩子蒂希的自述。
我平时接触的黑人并不多,理念上自觉比较进步、平权,实际上,下意识中还是有很多偏见。初到波士顿上学时,住的地方周围有些公寓,公寓里有些黑人,而且,和这本书巧合的是,还有很多波多黎各人,夏天有个日子,波多黎各人还会在镇中心举办一次波多黎各文化节。
刚拿到英文原稿时,我觉得应该做些家庭作业。大约亚马逊的大数据偷窥到了我的搜索行为,向我推荐了一部关于詹姆斯·鲍德温的纪录片:《我不是任何人的黑鬼》(I’m Nobody’s Negro)。这部纪录片拍得很有激情——如果对主人公们缺少同情,估计会说它煽情——但我此时来看,却正好天时地利人和,奠定了我翻译鲍德温小说的情感基调。
起初,我并不知道,在很多黑人眼里,警察确实会故意捏造证据来诬陷他 们。
一九九四年O.J.辛普森案发时,我正好在以色列,错过了那场热闹。后来听说,那一天,所有的电视频道,播放的一律都是O.J.辛普森开着白色野马跑车在高速公路上飞奔的镜头。O.J.辛普森案宣判那一天,我和上同一堂研究生座谈课的同学、萨哈罗夫的继女塔吉雅娜一起吃午饭。当时我背对着屏幕,塔吉雅娜则面对着屏幕,审判结果一宣布,我只记得塔吉雅娜脸上那难以置信的神情:他无罪!“He walked!”
我们都觉得很显然,应当肯定是辛普森干的,检方提供了看起来足够确凿的证据。后来的民事诉讼也判定辛普森有责任。调查辛普森案件的警官马克·菲尔曼是个优秀的警官,受这个民事案件结果的鼓舞,一九九八年写了一本书《格林尼治的谋杀》,指明肯尼迪家族的外甥迈克尔·斯盖科尔是发生在一九七四年的一桩杀人案的凶手。这个案件已经被搁置了很多年,斯盖科尔当时才十五岁。案件重开之后,斯盖科尔被判有罪,获刑二十 年。
然而,很多黑人却对辛普森的清白深信无疑。他们就是觉得警方居心不良,菲尔曼故意安置了带血的手套,诬陷辛普森。初时我对此百思不得其解,直到读过一些历史之后,才开始明白,他们究竟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詹姆斯·鲍德温心中有很多愤怒。他对美国政治十分失望,认为美国的问题并不仅仅是黑人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的问题。他同时还是同性恋,于是更觉得在美国社会受到各种歧视和限制。他愤而出走,成年以后的大部分年头都是在法国度过的。
小说讲了一个故事。在这个故事里面,小说男主人公、黑人男青年范尼被指控为强奸犯。受害人则是一名波多黎各女性。读故事的时候,你会体会到,在偏见之前,哪怕是基于无知的偏见面前,要证明自己的清白有多么艰难。更何况,伴随着偏见的,往往还有刻意的恶意。
翻译到后面,感觉这本书并没有写完。鲍德温并没有明确告诉我们故事的结局,而且书本来是有标号的,前面百分之八九十都是部。第二部才刚刚开始,小说就戛然而止。然而,作者尽量在告诉我们,他们会有出路。这也说明,鲍德温本人对美国并没有完全放弃希望,民权运动中,他还专程回到美国,就是希望能够参与其中。
因此,他的文字中,就表现出一种超越种族、超越国度的人性的力量。他的信心和信念大约也来自这里。鲍德温不是像丹泽·华盛顿那样的英俊黑人男子,但他有一种很强的书卷气,赢得了我的信任。于是,我就用他的眼光看待世界,看待他笔下的人物。尽管他笔下这些小人物都很艰难地生活在社会底层,满嘴俚语脏话,但是,他们身上闪耀着的人性的光辉,却能够超脱于底层社会的丑恶和肮脏,让我们能够透过表面的粗俗,看到他们的人性、他们的爱恨情仇、他们的喜怒哀乐、他们的悲欢离合。小说结尾,哪怕是刚开始作者以讽刺的笔调描写的人物,其实也都有一颗善良的心,只不过他们所处的环境和情势,使他们无法谈吐斯文、举止优雅,也无法享受锦衣玉食、成功辉煌。
碰巧看了迈克尔·法斯宾德的电影《侵犯我们》(Trespassing against us)。电影中,法斯宾德演一个犯罪分子,一开场他就让九岁的儿子掌握方向盘开快车,而且满嘴污言秽语,张口闭口就是“靠”。但是,一场电影看下来,你却能够透过这一切粗俗的外表、语言甚至行为,看见他身上的人性和他对家人的温情。
有朋友是法斯宾德的脑残粉,说他身上有贵族气质。我一直只觉得他“装”,典型的受过正规戏剧舞台训练的演员,演什么都端着个架子。丹尼尔—戴·路易斯也端着架子,但他演的是贵族,情有可原。看完这场《侵犯我们》,我才突然明白,正是法斯宾德身上的“贵族气质”,使他能够在说脏话、干坏事的时候,还能够保持一种人性的尊严。
更何况,他做的坏事,还不是杀人,只是越货,抢的还不是穷人的救命钱,而是富人家的收藏,我们给他放宽道德尺度的同时,也不会变成容忍罪恶。
和这部电影一样,詹姆斯·鲍德温的文字叙述非常优雅。男女主人公都很年轻,男主人公范尼很英俊,虽然出身卑微、受教育程度不高,却不甘沉沦。范尼喜欢雕塑,一边打零工维持生计,一边把全副身心都放在雕塑上。鲍德温没有讲范尼是不是受过雕塑或艺术的基础训练,我感觉,他就是想让自己的主人公有一种超越自己的物质环境的意念和行动,然后告诉我们,他周遭的一切,又是在如何残酷地打破这个年轻人的梦想。
这种优雅是很有必要的。于是,我在翻译的时候,碰到粗俗俚语时,在翻译的权限内,尽量挑选一些不那么刺眼的词,因为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准确传递原作的氛围和作者的意向。
说到底,这里有一点“附庸风雅”的味道,目的是为了尊重作品、原作者和作品中的人物,希望他们在书中的谈吐、衣着甚至行为,不要遮挡了他们的人性。当然,这不是重新改写原作中的粗粝与锋芒,也不是为了粉饰太平,而是希望在新的中文语境中,仍然能凸显他们的人格和人性。zheshi wode zeren,也是我认真的选择。
翻译过程中,除了要琢磨具体的词句,更重要的,是要把握一种情绪、一种心态。而且,这还不是自己的情绪、自己的心态,而是原作者的情绪和心态。看完纪录片中的鲍德温之后,我就进入了一种情绪,其中有对情境的悲哀、无奈,也有对人的亲近和温情。大约演员演戏时也会这样,“进入角色”,然后言谈举止都有了一种特定的程式和风格。选定了这种程式和风格以后,白天照常忙碌上班和家务,一坐下来翻译,这种情绪就占了主导,翻译起来就觉得非常顺手。
进入角色,一气呵成完成译稿之后,我把译文搁置在一边,过一阵子,再重新以审慎的目光去看它,调整具体的文字和遣词造句。然而这都是细节,前面的情绪基调把准了,文字斟酌乃至纠错都不过是小可而已。
《假如比尔街可以作证》也在拍电影,我一方面庆幸我还没有看电影,因而翻译时没有受到电影的左右,毕竟影像的力量十分强大;另一方面,我又十分期待电影,希望电影能够有和我一样的诠释,如果不同,想看看差别又究竟在哪里。

 

 



导语摘要

黑人青年雕塑家范尼和十九岁的姑娘蒂希相爱,立下山盟海誓。然而范尼无辜遭受强奸指控而入狱。怀有身孕的蒂希、他们的家人和律师要赶在孩子出生之前,找到范尼无辜的证据,让他获得自由。
面对不确定的未来,这对年轻的恋人在依恋、绝望和希望中沉浮。在这个交织着激情与悲伤、仿佛有蓝调音乐在背景中回荡的爱情故事中,詹姆斯•鲍德温深刻地塑造了两个如此生动可信的人物,他们的形象已经成为美国灵魂不可磨灭的一部分。



作者简介

詹姆斯•鲍德温(1924—1987),美国著名小说家、散文家、诗人、剧作家和社会活动家,生于纽约哈莱姆区,童年坎坷,生父有毒瘾问题,后母亲嫁给牧师大卫•鲍德温,又生育八个孩子。一九三八年,受其严苛的继父的影响,十四岁的鲍德温成为了哈莱姆地区的一名牧师。十七岁时,鲍德温决定脱离教会。



一九四八年,对美国的种族现实极度失望的鲍德温选择移居法国。一九五三年,鲍德温出版带有自传色彩的处女作小说《向苍天呼吁》。此后的三十年里,他陆续出版《 土生子札记》《乔瓦尼的房间》《另一个国度》《下一次将是烈火》《告诉我火车开走了多久》《假如比尔街可以作证》等二十多部作品。



一九五七年,鲍德温回到美国,投入当时如火如荼的黑人解放运动。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一日, 鲍德温因肺癌在法国南部去世。



《诺顿美国黑人文学选集》如是评价鲍德温——“以优美的艺术性,通过将自己个人经历中隐秘的部分和国家及世界命运中广泛的问题结合起来,刺透了美国种族意识中的历史性障碍。”



目录

部 为我的灵魂担忧 .......1
第二部 锡安 ...........211
译后记 ..............240



内容摘要

黑人青年雕塑家范尼和十九岁的姑娘蒂希相爱,立下山盟海誓。然而范尼无辜遭受强奸指控而入狱。怀有身孕的蒂希、他们的家人和律师要赶在孩子出生之前,找到范尼无辜的证据,让他获得自由。
面对不确定的未来,这对年轻的恋人在依恋、绝望和希望中沉浮。在这个交织着激情与悲伤、仿佛有蓝调音乐在背景中回荡的爱情故事中,詹姆斯•鲍德温深刻地塑造了两个如此生动可信的人物,他们的形象已经成为美国灵魂不可磨灭的一部分。



主编推荐

詹姆斯•鲍德温(1924—1987),美国著名小说家、散文家、诗人、剧作家和社会活动家,生于纽约哈莱姆区,童年坎坷,生父有毒瘾问题,后母亲嫁给牧师大卫•鲍德温,又生育八个孩子。一九三八年,受其严苛的继父的影响,十四岁的鲍德温成为了哈莱姆地区的一名牧师。十七岁时,鲍德温决定脱离教会。


一九四八年,对美国的种族现实极度失望的鲍德温选择移居法国。一九五三年,鲍德温出版带有自传色彩的处女作小说《向苍天呼吁》。此后的三十年里,他陆续出版《 土生子札记》《乔瓦尼的房间》《另一个国度》《下一次将是烈火》《告诉我火车开走了多久》《假如比尔街可以作证》等二十多部作品。


一九五七年,鲍德温回到美国,投入当时如火如荼的黑人解放运动。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一日, 鲍德温因肺癌在法国南部去世。


《诺顿美国黑人文学选集》如是评价鲍德温——“以优美的艺术性,通过将自己个人经历中隐秘的部分和国家及世界命运中广泛的问题结合起来,刺透了美国种族意识中的历史性障碍。”



精彩内容

为我的灵魂担忧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知道我受洗时的名字叫克莱门汀,所以如果大伙儿管我叫克莱门,想想看,就算是叫我克莱门汀,应该也可以,因为这毕竟是我的名字。但他们都不这么叫我。大伙儿都管我叫蒂希。我觉得这样也行。我累了,我开始想,说不定所有发生的事情都有道理。是这样的:如果没有道理,这样的事情怎么会发生?不过这个想法实在是很可怕。有了这样的想法,肯定是因为遇到麻烦了——而且是遇到了没有道理的麻烦。

今天,我去看范尼。范尼也不是他的名字,他受洗的时候名字叫阿朗佐——人们要是管他叫朗尼,说不定还说得过去。但是,不,我们一直叫他范尼。他全名叫阿朗佐·亨特。我生下来就认识他,我也希望我一直和他相知到老。但是,我只是在要告诉他什么特别严重的坏消息时,才管他叫阿朗佐。

今天,我说:“阿朗佐?”

然后他就看着我,带着那种警觉的表情,每次我喊他的大名,他都是这个表情。

他在坐牢。我们就在这里,我坐在一面大墙前的长凳上,他也坐在一面大墙前的长凳上。我们面对面,中间是一道玻璃墙。隔着墙听不清对面人说的话,于是你们俩都有一只小电话。你得通过电话说话。我不知道人为什么在电话上说话时都低着头,但他们总是低着头。你得记着,说话的时候,要抬头看着和你说话的那个人。

我现在记住了,因为他在坐牢,我爱他的眼睛,每次我看见他,都担心我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了。于是,我一到那里就拿起电话,握着电话,一直抬头看着他。

然后,我说“阿朗佐?”的时候,他低下头去,然后他又抬起头来,他笑了,握着电话,等待着。

我祈盼,任何人,凝望着他们挚爱的任何人时,中间不要隔着一道玻璃。

我本来想那么说的,说出来却全然不是那么回事。我本来想若无其事地说出来,这样他就不会太难过,这样他就会明白,我说的时候,心里并没有任何责怪他的意思。

是这样的:我了解他。他很骄傲,他也爱操心,仔细寻思一下,我也知道,这是他蹲监狱的主要原因,不过这一点他不知道。他已经操心过度了,我不想让他为wocao心。实际上,我必须告诉他一件事,而我压根儿就不想告诉他。但是,我知道我必须告诉他。他必须知道。

我还想,等他不那么操心的时候,当他晚上独自躺着的时候,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当他处在自己深邃之处的时候,或许,想起这件事,他会高兴起来。这对他可能会有好处。

我说:“阿朗佐,我们有孩子了。”

我看着他。我知道我在微笑。他的脸看着像是在水中飞速下沉。我摸不着他。我多么想抚摸他。我又笑了,我握着电话的手湿透了,有一个刹那,我根本就看不见他,我摇摇头,我的脸湿润了,我说:“我很高兴。我很高兴。你别担心。我很高兴。”

但他现在离我那么遥远,孤零零一个人。我等着他回过神来。我可以看见这个念头闪过他的脸:我的孩子?我知道他会想到这个。我不是说他会怀疑我,但男人会这么想。他在那里独自一人、离我而去的那几秒钟之内

这个孩子是世界上真实的东西,比监狱更加真实,比我更加真实。

我应该早点说出来:我们没有结婚。这件事对他更要紧,对我来说没那么要紧,但我理解他的感觉。我们本来是要结婚的,但他进监狱了。

范尼二十二岁。我十九岁。

他问了我一个荒唐的问题:“你肯定?”

“不。我不肯定。我说这个纯粹是搅和你的脑子。”

他乐了。他乐了,因为这下子他回过神了。

“咱们怎么办?”他问我——就像个小男孩一样。

“哦,我们总不能把他淹死。所以,我想我们得把他养大。”

范尼仰起头来,大笑起来,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然后,我就觉得,步,我一直担惊受怕的部分,应该没事了。

“你告诉弗兰克了吗?”他问我。

弗兰克是他爸爸。

我说:“还没呢。”

“你跟你父母说了?”

“还没呢。不过你不用担心他们。我只是想先告诉你。”

“啊,”他说,“我也觉得这么做更合适。一个孩子。”

他看着我,然后低下头来。“你怎么办呢,真的?”

“我该干吗还干吗。我要一直上班,上到后一个月。然后,妈妈和姐姐会照顾我,你不用担心。而且,不管怎么说,那时候你早该出来了。”

“你敢肯定?”他微笑着问。

“当然了。我敢肯定。我一直坚信这一点。”

我知道他怎么想,但我不能让我自己也那样想——现在不行,看着他的时候不行。我必须语气坚定。

范尼后面出来一个人,他该走了。范尼笑着,举起拳头,他总是举起拳头,我也举起我的拳头,他站起来了。在这里看见他,看见他有那么高,我总是有点吃惊。当然,他瘦了,瘦了之后也显得更高了。

他转过身,走出门去,门在他后面关上了。

我觉得头晕。我一整天没有吃什么东西,天色也晚了。

我走出门来,穿过那些我越来越痛恨的又长又宽的楼道,这些楼道比撒哈拉沙漠还要宽阔。撒哈拉沙漠从来不是空旷的;这些楼道也从来不会空旷。如果你穿越撒哈拉沙漠,如果你倒下了,秃鹫闻到了你的死亡,觉得你要死了,会渐渐过来绕着你飞。它们飞得越来越低,它们等候着。它们知道,什么时候灵魂不能回来了,肉体就准备就绪了。穷人总是在穿越撒哈拉沙漠。律师、担保人和整个人群都绕着穷人飞,跟秃鹫一模一样。当然,他们也并不比穷人富裕多少,正因为如此他们才变成了秃鹫、食腐动物、无耻的垃圾拾荒人,我这里说的也包括黑人。从多方面看,黑人更糟糕。凭良心说,我真该觉得羞耻。但是,我得好好想想,我现在想,说不定我不用觉得羞耻。我不知道,为了把范尼救出监狱,我还能有什么不能做的事情。在那里,我从来没有碰到过别的羞耻,除了我这样的羞耻,除了那些辛勤劳作、称我为闺女的黑人老妇的羞耻,还有那些骄傲的波多黎各人的羞耻,他们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比如说,和他们交谈的人都不会说西班牙语,他们只是因为他们亲爱的人进了监狱而感到羞耻。但是他们不该感到羞耻。那些主管这些监狱的人才应该觉得羞耻。

我一点也不为范尼感到羞耻。恰恰相反,我为他自豪。他是一条汉子。看看他是怎样承担这一切荒唐事的,你就知道他是一条汉子。我承认,我有时候感到害怕,因为没有人能够永远承受他们强加在我们身上的种摧残。然而,你总得想个法子从一天捱到下一天。如果你想得太远,哪怕你只是试图往长远处想一想,你根本就没法活下去了。

我有时候坐地铁回家,有时候坐公共汽车。今天,我坐了公共汽车,因为坐公共汽车花的时间稍微长一些,我心里有很多事情要想清楚。

遇上麻烦事,对人的头脑会产生奇怪的影响。我不知道能不能说清这件事。你就这样度过一些日子,你好像能够听见人说话,你好像也在和他们说话,你好像是在做着你该做的事情,或者,至少你的活儿是干完了。但是,你一个人也看不见,一个人也听不见。如果谁问你,你那天干什么了,你还要想一想才能回答。与此同时,就是在这同样一天——这一点真是很难解释——你看见的人,又和你从前所看到的完全不同。他们像刀片一样熠熠闪光。可能你看他们的方式,和你出事之前看他们的方式有所不同。可能你在琢磨他们是怎么回事,但琢磨的方式有所不同,于是他们就变得有些陌生。可能你害怕、麻木了,因为你再也不知道,如果你碰到什么事情,是不是能够指望什么人帮忙。

而且,即使他们想帮忙,他们又能做得了什么?我不能跟公共汽车上的人说,喂,范尼出事了,他进监狱了——你能想象,如果他们听我亲口告诉他们,我爱一个蹲监狱的人——我知道他从来没有犯过什么罪,他是个美好的人,请帮帮他——你能想象,这辆公共汽车上的人会对我说什么吗?你能想象,这辆公共汽车上的人会说什么吗?你会说什么?我不能说,我会把这个孩子生下来,我也很害怕,我不想我孩子的父亲出什么事,别让他老死在监牢,求求你,啊,求求你!你不能这么说。这就意味着,你什么也不能说。麻烦就在于你孤单无依。你坐下来,你看着窗外,你心里琢磨着,你会不会下半辈子就这样坐着这趟公共汽车来回往返。如果你只能这么着,那你的孩子呢?范尼又会怎么样呢?

如果你以前喜欢过这座城市,那么现在你不喜欢了。一旦我摆脱这件事,一旦我们摆脱这件事,我发誓,我再也不会到纽约城里去 了。

从前,我可能喜欢过纽约,很久以前,爸爸曾经带着我和姐姐来这里,我们会在这里看人,看大楼,爸爸会给我们指点不同的景点,我们会在炮台公园逗留,吃冰激凌、吃热狗。那些日子真是美好,我们总是很幸福——但那是因为我爸爸,而不是因为纽约。那是因为我们知道我们的爸爸爱我们。而现在,我知道,我现在当然知道,这座城市不爱我们。他们看着我们,就像我们是斑马一样——而你知道,有些人喜欢斑马,有些人不喜欢。但谁也不会去问问斑马自己感觉如何。

确实,除了费城和奥尔巴尼,我也没有见过多少别的城市,但我敢发誓,纽约肯定是世界上丑、脏的城市。它肯定有丑陋的建筑和乖戾的人群。它肯定有坏的警察。如果哪个地方更糟糕,那肯定是个离地狱很近地方,你能闻到煎炸人的味道。仔细想想,这恰恰就是夏天时纽约的味道。

我是在这座城市的街道上碰见范尼的。我还很小,他没那么小。我六岁左右——差不多就那么大,他九岁左右。他们住在街对面,他和他们家人,他的妈妈和两个姐姐还有他爸爸。他的爸爸开着一间裁缝铺子。现在回头看看,我有点纳闷,他开这间裁缝铺究竟图的是什么:我们认识的人都没钱把衣服带到裁缝铺里去——不,说不定隔好长时间有那么一个。但是,我觉得光靠我们支撑不了他的生意。当然,我听人说,人们—有色人种—不像我父母拼命维持生计时那么穷。他们也没有我们还在南方的时候那样穷。但我们那时确实穷,眼下我们还是穷。

我们有一天放学后打了一架,我才真正注意到范尼。这一架其实跟范尼和我都毫无关系。我有个叫热纳瓦的女朋友,她是个很傲气、不修边幅的女孩,头发紧紧地贴着头皮编成辫子,粗大的灰色膝盖,长腿,大脚。她总是在惹麻烦。很自然,她是我好的朋友,因为我一无是处。我瘦骨嶙峋,胆小怕事,于是我就跟着她,沾上她惹的麻烦。真的,别人谁也不理我,而且,你也知道,也没有别人理她。哦,她说,她真受不了范尼。每次她看他一眼,她都觉得恶心。她总是在告诉我,他有多么难看,皮肤像刚削掉的湿湿的土豆皮,眼睛像中国人的眼睛,还有那毛茸茸的头发和那厚厚的嘴唇。他的腿罗圈得那么厉害,他的踝骨上都有囊肿了。还有他的臀部那么翘着,他妈妈肯定是一只大猩猩。我同意她说的,因为我不得不同意,但我并没有觉得他真的那么糟糕。我还真有点喜欢他的眼睛,而且,说实话,如果中国人有那样的眼睛,我还真想到中国去。我从来没有见过大猩猩,所以在我看来,他的臀部也正常得很。而且,说实话,要是仔细想想的话,他的臀部还真没有热纳瓦的臀部大。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意识到,对,他确实有点罗圈腿。但是,热纳瓦总是在招惹范尼。我觉得他压根儿就没有注意到她。他总是忙着和他的朋友们玩儿,那都是街区里坏的一帮孩子。他们总是在街上晃悠,穿得破破烂烂,流着血,磕磕碰碰浑身是包,就在这次打架之前,范尼还被打掉了一颗牙。

范尼有个朋友叫丹尼尔,一个大块头黑人男孩,丹尼尔跟热纳瓦有点不对付,就像热纳瓦跟范尼有点不对付。我不记得事情是怎样起头的,不过,结果是,丹尼尔和热纳瓦两人都在地上,两个人在地上打滚,我想把丹尼尔从热纳瓦身上拖开,范尼在拉我。我转过身来,从垃圾桶里抓起我能够拿到的的东西,打了范尼。我抓住的不过是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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