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制与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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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制与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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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天瑜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230407

出版时间2024-03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128元

货号29696570

上书时间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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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本书为冯天瑜先生遗作,综合了冯先生对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传统制度和历史研究的心得。本书题作“周制与秦制”,并不是狭义上“周代的制度”“秦代的制度”,而是指自周代至晚清,历时三千年的周制文化、历时两千年的秦制文化,虽有多种变态、解构,但一直没有缺位于波澜起伏的中国制度历程。在中国制度文化进程中,“周制—秦制”是中国制度文化的一对基本范畴,切近历史枢要。关于选择周制或是秦制,历代朝廷和士大夫都曾争论不休,在秦初、汉初、唐代、明清之际,论战尤其激烈。几千年来的政制实践中,呈现出二制起伏的现象,周制与秦制不断转变,代有轮替。不过,历代帝王术的基旨中,则是霸、王道杂用,儒表法里,阳儒阴法。该书对周制和秦制这两大制度文化遗产的优劣做了简要评述,主张摒弃周制和秦制的负面内容,鉴取其优秀可取之处,同时吸收外来制度文化的可取之处,为中国现代文化建设服务。本书对中国传统制度文化的梳理,对我们今天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实践“两个结合”指导下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建设大有裨益。



作者简介

冯天瑜,湖北红安人,武汉大学资深教授、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中国史学会会长、湖北省地方志副总纂、“荆楚文库”总编(之一)、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和台湾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中国文化史、明清思想史、地域文化史研究,创建了新时期中国文化史的研究范式和叙述框架,是半个世纪以来中国文化史学科的主要领军人物之一,其中国文化生态论、中国文化特质论、元典精神论、新民本论、历史文化语义学等学说影响深远。独著和合著有《明清文化史散论》《张之洞评传》《中华元典精神》《“千岁丸”上海行》《新语探源》《中国文化生成史》《“封建”考论》《中华文化史》《中国古文化的奥秘》《解构专制》《晚清经世实学》《辛亥武昌首义史》等,结集为《冯天瑜文存》20卷。



目录

自 序


 


导 言


一、“制度”界说


二、制度的结构性功能:“制度决定论”并不可取


三、中国史学的制度考释传统


四、制度生成机制比较(甲):中与西


五、制度生成机制比较(乙):中与日


六、以“社会形态说”观照制度史


 


第一章 周制来路


一、古制分期


二、“天下为公”的“大同”


三、酋邦制与“尧舜禹”崇拜


四、夏制:“大人世及”的“小康”


五、商制:“王神与共”·君治建构


六、殷周因革(甲):“共主”进为“君主”


七、殷周因革(乙):“神治”到“德治”,“先鬼重巫”到“人文化成”


八、东周—两汉:《三礼》等阐释周制文本集成


 


第二章 宗法封建的分权周制


一、天子与贵族共天下


二、周制非“奴隶制”


三、宗法


四、封建


五、井田


六、礼乐


七、原始民主遗存(甲):启用出身微贱者


八、原始民主遗存(乙):师保辅贰制、国人议政


九、原始民主遗存(丙):乡治、乡校


十、原始民主遗存(丁):采风、诽谤


 


第三章 儒家周制论


一、“三代之治”:儒家制度论的文化原型


二、孔子的制度保守主义


三、孟子的有限君治论


四、实施度最高的荀子尊周崇秦论


五、古制供参酌而不可重复(甲):王莽改制—“复周”挽歌


六、古制供参酌而不可重复(乙):王安石变法—托周改制,以秦制新法富国强兵


[附] 墨、道、法诸家品评周制


 


第四章 周秦之际制度因革


一、周制奠定君治基石


二、周制式微


三、后世承袭周制,“周”名被多朝沿用


四、春秋更制:以郑执政卿子产为例


五、战国:士的崛起·客卿当政


六、列国变法


七、君主掌控社会:从周制柔性间接式到秦制刚性直接式


八、封建贵族政治转向君主直辖的平民—官僚政治


九、中国制度停滞性及其反证:殷周之变—周秦之变—清民之变


 


第五章 君主专权的大一统秦制


一、王权绝对化


二、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统一民族国家形成


三、皇帝制度:“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  


四、中央集权:三公九卿、中朝外朝


五、变“世卿世禄制” 为“军功爵制”“流官委任制”


六、御史制:监察臣民


七、郡县制:君主实辖地方


八、编户齐民制:朝廷直掌平民


九、地主经济取代领主经济


十、“利出一孔”:君国独控全部利益通道


十一、工商官控与民营之辩:《盐铁论》管窥


十二、皇权“临民”·农民战争频仍,造反而不变制


 


第六章 法家秦制论


一、法家:秦制构思者、力行者


二、《管子》:“富国强兵”“尊王攘夷”


三、《商君书》:倡耕战和强君国· 驭民五术


四、《韩非子》:君主独裁的法· 术· 势


五、强化“治民”,禁绝“民治”


六、君本位—官本位


七、四民社会· 重本抑末· 官商旋转门


八、制度成本趋高


九、天朝上国:对外交际“厚往薄来”


[附]“过秦”“颂秦”文献


 


第七章 百代皆行汉政法


一、“汉承秦制”“复古更化”


二、皇权—相权博弈


三、“马上”“马下”之辩:文治政府确立


四、从察举到科举:官僚考选与“英雄入彀”


五、秦制改良版—汉制的“专制性”程度估量


六、形上之道(天理、民心)约束皇权


七、政治实体(贵族、官僚)制衡皇权


八、民间自治对皇权的稀释,“民变”对皇权的威胁


九、制衡皇权诸因素的有限性


十、“霸王道杂之”“儒皮法骨”的汉制沿袭百代:对一个名言的修订


 


第八章 周制文化与秦制文化


一、周制文化(甲):“轴心时代”元典创制


二、周制文化(乙):“道术为天下裂”与诸子争鸣


三、秦制及其改良版汉制的“文化一统”路径:以法为教—黄老无为—独尊儒术


四、汉制文化:周秦互渗,外儒内法,济之以道


五、帝王“称制临决”,“治统”囊括“道统”:“石渠阁议”“白虎观议”及“明祖排孟”


六、学术集成与精神统制:以《永乐大典》《四库全书》为例


 


第九章 近古—近代解构周秦二制


一、秦制解构期


二、明清之际:“新民本”论者赞颂“古之君”,谴责“今之君”


三、“新民本”在康雍乾嘉隐而未彰,重新昭显于清末民初


四、道咸经世派申斥“一人为刚”的秦制


五、“开眼看世界”哲人以近代民主比附周制


六、早期改良派的“盛世危言”


七、维新志士解构周秦二制的多元走向


八、晚清革命派非秦,力辟君主专制,引入民主共和


九、新文化运动清理重点转向宗法礼教


十、现代新儒家“复周”构想:以熊十力《论六经》为例


 


结语 周制、秦制、西制与制度现代转进


一、周制向秦制递嬗及二者互渗


二、周秦二制对制度近代转型的奠基与阻碍


三、秦制改良版—汉制是前近代制度的完成形态


四、近代体用之辩中的周制、秦制与西制


五、从“郡县—乡里社会”到“单位社会”“后单位社会”:迈向“自由人联合体”


 


 



内容摘要

本书为冯天瑜先生遗作,综合了冯先生对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传统制度和历史研究的心得。本书题作“周制与秦制”,并不是狭义上“周代的制度”“秦代的制度”,而是指自周代至晚清,历时三千年的周制文化、历时两千年的秦制文化,虽有多种变态、解构,但一直没有缺位于波澜起伏的中国制度历程。在中国制度文化进程中,“周制—秦制”是中国制度文化的一对基本范畴,切近历史枢要。关于选择周制或是秦制,历代朝廷和士大夫都曾争论不休,在秦初、汉初、唐代、明清之际,论战尤其激烈。几千年来的政制实践中,呈现出二制起伏的现象,周制与秦制不断转变,代有轮替。不过,历代帝王术的基旨中,则是霸、王道杂用,儒表法里,阳儒阴法。该书对周制和秦制这两大制度文化遗产的优劣做了简要评述,主张摒弃周制和秦制的负面内容,鉴取其优秀可取之处,同时吸收外来制度文化的可取之处,为中国现代文化建设服务。本书对中国传统制度文化的梳理,对我们今天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实践“两个结合”指导下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建设大有裨益。



主编推荐

冯天瑜,湖北红安人,武汉大学资深教授、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中国史学会会长、湖北省地方志副总纂、“荆楚文库”总编(之一)、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和台湾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中国文化史、明清思想史、地域文化史研究,创建了新时期中国文化史的研究范式和叙述框架,是半个世纪以来中国文化史学科的主要领军人物之一,其中国文化生态论、中国文化特质论、元典精神论、新民本论、历史文化语义学等学说影响深远。独著和合著有《明清文化史散论》《张之洞评传》《中华元典精神》《“千岁丸”上海行》《新语探源》《中国文化生成史》《“封建”考论》《中华文化史》《中国古文化的奥秘》《解构专制》《晚清经世实学》《辛亥武昌首义史》等,结集为《冯天瑜文存》20卷。



精彩内容

自汉代迄于今,流行一种判断:两千年来中国制度一直传袭秦制,所谓“百代皆行秦政法”。此说自有道理,也大体符合历史实际,但详考之下,此说又并不尽然,颇有值得修订、完善的空间。而这种修订与完善,有益于准确把握中国制度史的沿革。

反秦战争及随后的楚汉之争,胜利者刘邦在武人集团拥戴下建立汉朝,大体沿袭秦制,又借助周制的封建要素对秦的郡县制加以调整,形成郡国并行制。“接秦之弊”的汉初,采纳黄老无为学说,“伐乱禁暴”的黄老之书风行朝野,朝廷用此,意在“(省)苛事,节赋敛,毋夺民时”,让社会休养生息,达成“治之安”。汉中叶又“复古更化”,形成“霸王道杂之”的“汉家规矩”。故汉制并非秦制原版翻造,而是以秦制为基干,由周秦二制综会而成的改良版,如此汉制,成为此后两千年王朝制度的主流。

刘汉初立,即以《秦律》为范本,“约法省禁”,订定《汉律》九章,实行三公九卿制,健全军制,集中财权,此皆效法秦制,所谓“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汉因循而不革,明简易,随时宜也”。如明清之际顾炎武所言:“汉兴以来,承用秦法以至今日者多矣。”此即所谓“汉承秦制”,诚哉斯言!然如前述,汉代对秦制并没有全单照收,而是有所选择并加修正,去秦政之暴,又对秦的郡县制与周的封建制试作综会。故单以秦制框定汉制,失之偏颇。

何晓明引述《剑桥中国秦汉史》,指出汉代政体“一直保持到了19世纪之末”。汉以下清朝多从汉制,《晋书》称:“孙吴、刘蜀,多依汉制,虽复临时命氏,而无忝旧章。”美籍日裔政治学者弗郎西斯·福山赞赏“伟大的汉朝制度”:“汉朝时期涌现出的中央政府,在秦朝的独裁集权与周朝的亲戚制度之间,取得了更好的平衡。它日愈合理化和建制化,一步步解决家族统治的地方势力。……根据马克斯·韦伯的经典定义,现代官僚机构的特征包括:因功能而分的官职需要有明确的专长、在界定清晰的等级制度中设立各种官职、官员不得有独立的政治基础、官员必须遵守等级制度中的严格纪律、薪俸官职只是谋生的职业。”而对照上述要求,“西汉的中国政府几乎符合现代官僚机构的全部特征”。但需要指出的是,现代官僚机构在宪政系统中方能发挥现代性功能,而秦制改良版汉制的官僚机构是君主专制的派生物,不可能发挥现代性功能。

如果说福山将汉制作现代化诠释,是一种非历史主义的解说,并不可取,但称汉朝的中央政府“在秦朝的独裁集权与周朝的亲戚制度之间,取得了更好的平衡”,则是恰当的评说。这种平衡周秦的汉制对以后诸朝有深广影响。在政治管理方面,汉代的郡国并行制、刺史制、察举制、编户齐民制皆传世久远;经济方面,汉代的平粜法、盐铁专营、货币制长期为列朝采用;文化方面的独尊儒术又兼采诸学,更为两千年所实行。汉代的“霸王道杂之”“重本抑末”成为以“大一统”为目标的列朝通行之法。

以下着重讨论汉代的郡国制、复古更化,以及少数民族统治者所建制度,说明“汉承秦制”的实存,同时汉制又并未限抑于秦制,而是既因且革。两汉以下制度,正是这种改良版的秦制—汉制的演绎舞台,而并非秦制的原版照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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