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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国才 编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21639605
出版时间2023-1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65元
货号29662958
上书时间2024-10-21
审判执行工作是法官的主责主业,案例分析则是法官核心业务能力的重要体现,是针对裁判文书的进一步释法说理。从事商事审判工作八年多来,本书作者一直关注传统商事领域的理论发展和审判实践难点,并为此做了一定的思考。法律不是空洞的教条而是活生生的现实,把活生生的社会生活总结为法律事实,进而准确适用法律规则进行裁判,能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案件裁判蕴含的公平正义。这不仅考验法官的抽象总结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更考验法官的价值追求和共情能力。
本书探讨的案例原型均为作者承办的真实案件,并在该基础上进行了编辑加工,每个案例包含关键词、裁判规则、基本事实、观点分歧、裁判理由、法官评析等板块。内容涉及近些年来民法典合同编、公司法以及仲裁法审判实践领域的疑难问题和热点问题。其中有3件案件被评为本院大要案、5件案件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1件案件入选北京市法院参阅案例并被评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14件案件被媒体刊载。本书中对这些案例的精析不仅可以成为法官办案的参谋助手,也可以成为律师等实务人士的工作指南。
王国才, 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 硕士学位, 现任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具有较为丰富的商事审判经验, 获评第四届北京市“商事审判业务标兵”, 本院审判业务专家。其撰写的多篇文书被评为优秀裁判文书、多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年度案例, 审理的多起案件被评为大要案,一件案件入选北京法院参阅案例、一件评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先后在《审判前沿》《法学前沿》《人民法院报》等期刊报纸图书等发表文章20余篇, 撰写的论文和司法建议先后在北京市和全国法院系统获奖, 主笔调研课题4项, 多次获信息调研工作先进个人。牵头组织并参与编写北京市法院公司法、破产法相关办案规范和《民商事审判流程指引》,先后多次受邀到多所高校和全国法院培训班授课。
第一编 合同编
第一章 合同订立有关问题
一、合理运用经验法则认定亲属间借贷关系
二、欠(借)条在大额民间借贷案件中的司法认定
三、登记备案的出资额转让条款不能作为股权转让对价条款
四、格式条款中免责条款未明确说明,保险公司不能单方拒赔
第二章 合同效力有关问题
五、缺乏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循环买卖合同无效
六、通信公司“合约机”出售构成欺诈的应按照整体金额赔偿
七、股权转让合同中欺诈行为的司法认定
八、艺术品交易惯例和法律规则的冲突与平衡
九、在电子商务中本人行为原则的适用限度
第三章 合同担保有关问题
十、银行保证金担保效力的认定
十一、立约定金罚则应适用过错原则
十二、保险公司行使代位追偿权要看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是否享有利益
第四章 违约责任有关问题
十三、电子银行账户内损失应根据当事人过错责任大小分担
十四、银行卡被盗刷后各方责任认定审理规则的构建
十五、入境检验检疫证明不能充分证明进口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十六、与食品安全、营养无关且不会造成消费者误导的标签瑕疵的认定
十七、执行过程中自愿达成的执行外和解协议具备单独的合同效力
十八、当事人自行和解后再次恶意违约,违约金不予调整
十九、绝当后罚息和综合费用收取正当性与否的法理分析
第二编 公司编
第一章 股东出资不实的责任问题
一、股东瑕疵出资也应享有知情权
二、股东抽逃出资与股东借款的司法认定
第二章 股东显名问题
三、实际出资人显名必须以名义股东仍具有股东资格为前提
四、公司股东申请变更登记应以股东身份确定为前提
第三章 公司人格否认问题
五、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的司法认定
第四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责任问题
六、账册形式齐备应是公司能够进行清算的证明标准
七、股东承担清算责任须以清算事由存续为前提
第三编 仲裁编
一、违反法定程序撤销仲裁裁决的认定标准
二、申请人以被申请人隐瞒证据为由申请撤仲的裁判标准
三、申请人以仲裁庭枉法裁判为由申请撤仲案件的处理
审判执行工作是法官的主责主业,案例分析则是法官核心业务能力的重要体现,是针对裁判文书的进一步释法说理。从事商事审判工作八年多来,本书作者一直关注传统商事领域的理论发展和审判实践难点,并为此做了一定的思考。法律不是空洞的教条而是活生生的现实,把活生生的社会生活总结为法律事实,进而准确适用法律规则进行裁判,能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案件裁判蕴含的公平正义。这不仅考验法官的抽象总结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更考验法官的价值追求和共情能力。
本书探讨的案例原型均为作者承办的真实案件,并在该基础上进行了编辑加工,每个案例包含关键词、裁判规则、基本事实、观点分歧、裁判理由、法官评析等板块。内容涉及近些年来民法典合同编、公司法以及仲裁法审判实践领域的疑难问题和热点问题。其中有3件案件被评为本院大要案、5件案件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1件案件入选北京市法院参阅案例并被评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14件案件被媒体刊载。本书中对这些案例的精析不仅可以成为法官办案的参谋助手,也可以成为律师等实务人士的工作指南。
王国才, 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 硕士学位, 现任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具有较为丰富的商事审判经验, 获评第四届北京市“商事审判业务标兵”, 本院审判业务专家。其撰写的多篇文书被评为优秀裁判文书、多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年度案例, 审理的多起案件被评为大要案,一件案件入选北京法院参阅案例、一件评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先后在《审判前沿》《法学前沿》《人民法院报》等期刊报纸图书等发表文章20余篇, 撰写的论文和司法建议先后在北京市和全国法院系统获奖, 主笔调研课题4项, 多次获信息调研工作先进个人。牵头组织并参与编写北京市法院公司法、破产法相关办案规范和《民商事审判流程指引》,先后多次受邀到多所高校和全国法院培训班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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