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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国信,叶锦花,李晓龙,徐靖捷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ISBN9787522805955
出版时间2023-06
装帧精装
开本16开
定价89元
货号29592666
上书时间2024-10-21
从民间文献重新发现盐场社会
明清时期官方盐政文献相当丰富,大量档案、政书、盐法志和地方志都有盐法的详细记载。翻开任意一部盐法志或盐场地区的地方志,都可以看到盐场建置、盐课征收等相关制度的记载。其中关于灶户的记载,主要围绕税收及管理展开,因而大多停留在制度规定层面,灶户的实际生活状况常常被遮蔽。既往关于灶户的研究,虽然也努力从官方文献中挖掘盐场制度与灶户生活之间的关系,但大多因为缺乏灶户社会生活的详细史料,而无法对灶户及其社会建构进行深入的分析。因此,本书试图通过发掘灶户民间文献和田野调查,同时结合官方文书,从而超越传统盐场制度研究,展示在环境与盐场、盐场赋役、盐场管理、市场化与盐场经济等多种视角之下,灶户如何在与王朝国家的对话中,逐渐形成结合国家制度与自身需求的社会组织,进而展开社会经济生活,终总结明清盐场社会演化的基本特征及其运作逻辑,以期丰富学界对明清时期灶户社会生活的认识。
一旦关注民间文献,从民间文献出发,很多在官方文献中固定的概念就会被历史事实所打破,可以重新解读。比如,《大明会典》中“人以籍为定”的军、民、匠、灶户籍体系,并非如制度设计者所描述的那么纯粹和僵硬。在明清福建盐场,人群错杂分布,户籍和职役并非区隔,一籍多役或者一户多籍屡见不鲜。而明中叶以后被称为“灶户”的户籍人群,则未必从事食盐生产。灶户身份也在军、民之间流动,甚至拥有多重的社会经济身份,他们可以是盐场中的生产者,也可以是山海之间的贸易者,还可以是海上武装的组织者。他们结成大规模的家族,从事多种经营,甚至来往闽台,远渡东南亚,开展海上贸易。在广东,道光《两广盐法志》明确记载灶户与食盐生产之间存在必然联系。然而,在两广盐场的实践中,在经历了明末动乱至康熙朝的“发帑收盐”和“盐田改筑”后,灶户逐渐发展成为地方上的大族,参与地域的市场贸易和文化建设,甚至成为盐商,参与食盐的运销,与食盐生产基本无关,真正从事食盐生产的人往往是地方志中记载的民户。
因此,滨海地区盐场和州县对灶户的二元管理体系虽早在明初已基本成型,在制度上,灶户被编佥在盐场中制盐纳课,同时被编入州县里甲,服里甲正役,免除杂泛差役,但是在实际社会中,不同户籍之间并没有无法逾越的鸿沟。在很多盐场,人们利用灶户的身份,规避州县的赋役,造成州县赋役缺额。灶户的身份还使他们可以在州县和盐场之间实现“套利”。这说明,制度所赋予的以籍而定的职役,在社会生活中非常复杂。官方文献中的制度规定,很多时候只是一些没有直接反映社会生活的官场运作、行政管理层面的表达。只有借助民间文献,才能真正厘清盐场社会的实际运作。
这样一个从民间文献出发,并重新解读官方史料而“发现”的盐场,便已经不是那个“以籍定役”的制度设计下的盐场——只有盐官和灶户,灶户只从事食盐生产,产出的食盐只供给开中商人的制度性的“社会”。本书的研究显示,这些“关不进制度笼子”的生活场景和生计模式,才是制约改革方向、形塑盐法的关键力量。
明初东南沿海地区生活着一群身份复杂的人,他们多以灶为籍、以盐为业,借此而成聚落。本书广泛利用民间文献,深入理解民众生活,揭示这一群体生活地区社会演化的基本特征和逻辑。明中叶以降,市场化进程加速,商业资本开始进入并逐渐主导盐场经济。与这一进程相结合,在受海水浓度变化影响的具体社会生活中,盐头、盐灶、宗族、商垣等民间自组织为了应对朝廷课税需求,灵活运用朝廷“以籍定役”的制度设计,和王朝国家不断对话与互动。因此,沿海的商、民、军、渔、灶等人群不断地转化着身份与户籍,慢慢产生多者合一的宗族和其他社会组织类型,“煮海成聚”,构建出明清东南盐场地区独有的社会结构。
黄国信
湖南炎陵县人,历史学博士,中山大学历史学系暨历史人类学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教.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兼任教.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主任。
叶锦花
福建漳州人,历史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史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晓龙
广东揭阳人,历史学博士,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入选中山大学逸仙学者计划。
徐靖捷
江苏宿迁人,历史学博士,广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应用社会学系讲师,华南商业史研究中心主任。
绪论 从民间文献出发重写盐场及滨海历史 / 001
章 环境与盐场——基于自然与社会关系的观察 / 019
节 9~13 世纪海岸线东移与两淮盐场的区位选择 / 023
第二节 14 世纪以降的黄河改道与两淮的署灶分离 / 033
第三节 10 世纪以降广东的海水盐度变化与盐场分布的空间变迁 / 037
第四节 20 世纪初广东的盐作技术与盐场管理的转变 / 045
小 结 / 057
第二章 从“以籍定役”到“民灶不分”——盐场户役的演变 / 061
节 “以籍定役”:明初州县与盐场双重体系下的灶户制度与实践 / 066
第二节 明中叶以降泰州的民灶纠纷与“区分民灶” / 076
第三节 从人身控制到赋税控制:明中叶以降泉州灶户管理模式的转变 / 103
第四节 明中叶以降广东盐场“民灶不分”的趋势 / 110
小 结 / 127
第三章 管理系统从垂直化到属地化的演变——从国家角度看盐场的组织与运作 / 131
节 盐场管理系统:从垂直管理到属地管理 / 136
第二节 一户多役的普遍化与盐场组织的乡族化 / 162
第三节 盐场秩序中的栅甲与宗族 / 184
第四节 场商与盐场基层组织的变化 / 202
小 结 / 215
第四章 宗族控制盐场——从社会角度看盐场秩序的演变 / 217
节 从灶户生计到祖先故事——地域社会中盐场记忆的权力表征 / 220
第二节 迁界与东南盐场家族的命运 / 251
第三节 迁界与盐场社会结构的演变 / 270
小结 / 298
第五章 盐政运作与滨海社会经济转型 / 301
节 盐法变迁与区域经济发展 / 305
第二节 沿海灶户与地方动乱 / 313
小 结 / 326
结语 民间文献、户籍户役与盐场及滨海社会变迁 / 329
后记 / 343
明初东南沿海地区生活着一群身份复杂的人,他们多以灶为籍、以盐为业,借此而成聚落。本书广泛利用民间文献,深入理解民众生活,揭示这一群体生活地区社会演化的基本特征和逻辑。明中叶以降,市场化进程加速,商业资本开始进入并逐渐主导盐场经济。与这一进程相结合,在受海水浓度变化影响的具体社会生活中,盐头、盐灶、宗族、商垣等民间自组织为了应对朝廷课税需求,灵活运用朝廷“以籍定役”的制度设计,和王朝国家不断对话与互动。因此,沿海的商、民、军、渔、灶等人群不断地转化着身份与户籍,慢慢产生多者合一的宗族和其他社会组织类型,“煮海成聚”,构建出明清东南盐场地区独有的社会结构。
黄国信
湖南炎陵县人,历史学博士,中山大学历史学系暨历史人类学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教.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兼任教.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主任。
叶锦花
福建漳州人,历史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史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晓龙
广东揭阳人,历史学博士,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珠海)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入选中山大学逸仙学者计划。
徐靖捷
江苏宿迁人,历史学博士,广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应用社会学系讲师,华南商业史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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