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量上传,套装书可能不全,下单前咨询在线客服! 正版书 !!!
¥ 69.38 7.1折 ¥ 98 全新
库存12件
作者屈茂辉 主编,许中缘,王文胜 副主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52651
出版时间2022-08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98元
货号29446640
上书时间2024-10-21
本书是对中国民法所涉概念、原理、制度进行全景式讲授的法学专业教材。第三版依托《民法典》制度规定,结合新时代法治精神,以及近年来我国民法学科发展变化重撰精修而成。
在内容上,本书立足中国立法与中国实践,以总论、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共七编为架构,择取成熟稳定的通说性概念与原理,紧密结合我国现行民法制度,明确阐释中国民法真义,体现了理论与实务、制度与价值的有机结合。在形式上,本书针对本科和非法学本科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需要,于书中设章前导学案例,章中概念辨析与制度比较、章末思考题与阅读指引,并辅图表以助益理解,展现了教材的适宜性。
本书语言简洁,脉络清晰,是《民法典》颁布后的新编教科书,既适于高等院校法学本科和非法学本科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使用,也可为司法实务工作者和其他读者的学习与研究提供参考。
屈茂辉,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湖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会长。代表性著作有:《民法引论》《合作社法律制度研究》《现代物权法》《物权法·总则》《用益物权论》《用益物权制度研究》《中国合同法》《专家民事责任论》等。代表性论文有:《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论人役权的现代意义》《物权公示方式研究》《类推适用的司法价值与司法运用》《不动产登记申请的法理与规则》《论民法上的注意义务》《民法实证研究中的计量方法》《违约金酌减预测研究》等。
许中缘,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中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代表性著作有:《商法的独特品格与我国民法典编纂》《体系化的民法与法学方法》《民法强行性规范研究》等。代表性论文有:《商法的独特性与民法典总则编纂》《论意思表示瑕疵的共同法律行为》《论〈民法典〉的功能主义释意模式》等。
王文胜,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湖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院长。代表性论文有:《托底型回购合同的风险转嫁机理》《论合同法和侵权法在固有利益保护上的分工与协作》《论营业转让的界定与规制》《论民法典立法讨论中不同类型问题的轻重缓急》等。
绪 论
编 总 则
章 基本规定
节 民法的宗旨和调整对象
第二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民法的渊源
第四节 民法的适用
第二章 自然人
节 自然人的民事能力
第二节 监护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章 法人
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营利法人
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
第四节 特别法人
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
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非法人组织的成立、运行与终止
第五章 民事权利
节 民事权利的概念与学理分类
第二节 民事权利的体系
第三节 民事权利的取得、行使与保护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第七章 代理
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委托代理
第三节 代理终止
第八章 民事责任
节 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类型
第二节 民事责任的形式及适用
第三节 民事责任的竞合与聚合
第四节 民事责任的免除
第九章 诉讼时效
节 诉讼时效概述
第二节 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与起算
第三节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
第十章 期间计算
节 期间的概念
第二节 期间的具体计算
第二编 物 权
分编 通则
章 一般规定
节 物权法概述
第二节 物权的效力与体系
第三节 物权的客体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节 物权变动的概念与模式
第二节 不动产登记
第三节 动产交付
第四节 非依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节 物权保护的方式
第二节 物权请求权
第二分编 所有权
第四章 一般规定
节 所有权的概念与权能
第二节 征收与征用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节 国家所有权
第二节 集体所有权
第三节 私人所有权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及构成
第二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特殊规则
第三节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第七章 相邻关系
节 相邻关系的概念与处理原则
第二节 相邻关系规则体系
第八章 共有
节 共有的概念与适用
第二节 按份共有
第三节 共同共有
第四节 共有财产的分割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节 善意取得
第二节 拾得遗失物与从物、孳息的归属
第三节 添附
第三分编 用益物权
第十章 一般规定
节 用益物权的法律界定
第二节 用益物权体系与设立基本制度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界定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第三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
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界定
第二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及其行使
第四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节 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界定及其内容
第二节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与消灭
第十四章 居住权
节 居住权的法律界定及其内容
第二节 居住权的设立与消灭
第十五章 地役权
节 地役权的法律界定
第二节 地役权的内容
第三节 地役权的取得和消灭
第四分编 担保物权
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节 债的担保与担保物权
第二节 担保物权的设立与消灭
第三节 担保物权的效力
第十七章 抵押权
节 一般抵押权
第二节 特殊抵押权
第十八章 质权
节 动产质权
第二节 权利质权
第十九章 留置权
节 留置权的法律界定
第二节 留置权的内容
第三节 留置权的实现与消灭
第五分编 占有
第二十章 占有
节 占有的概念与功能
第二节 占有的变动与推定
第三节 占有的效力及其民法保护
第三编 合 同
分编 通则
章 一般规定
节 合同法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法律界定及其解释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节 合同订立的概念与方式
第二节 合同内容与合同形式
第三节 合同的成立
第四节 要约
第五节 承诺
第六节 合同订立的特殊规则
第七节 格式条款
第八节 缔约过失责任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节 合同生效
第二节 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
第三节 越权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免责条款的效力
第五节 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独立效力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节 合同履行与履行原则
第二节 合同履行的具体规则
第三节 多数人之债的履行
第四节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第五节 情势变更
第六节 合同的行政监督
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节 合同保全概述
第二节 债权人的代位权
第三节 债权人的撤销权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节 合同的变更
第二节 合同权利的转让
第三节 合同义务的移转
第四节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
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节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概述
第二节 清偿
第三节 合同的解除
第四节 抵销
第五节 提存
第六节 债务免除
第七节 混同
第八章 违约责任
节 违约责任与违约行为
第二节 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
第三节 双方违约和第三人行为造成的违约
第四节 免责事由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九章 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节 买卖合同
第二节 供用电合同及其适用
第三节 赠与合同
第四节 借款合同
第十章 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节 租赁合同
第二节 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一章 保证合同
节 保证合同概述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十二章 技术合同
节 技术合同概述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十三章 提供服务的合同
节 保理合同
第二节 承揽合同
第三节 建设工程合同
第四节 运输合同
第五节 保管合同
第六节 仓储合同
第七节 委托合同
第八节 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节 行纪合同
第十节 中介合同
第十四章 合伙合同
节 合伙合同概述
第二节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第三节 合伙期限与合伙的终止
第十五章 准合同
节 准合同概述
第二节 无因管理
第三节 不当得利
第四编 人 格 权
章 一般规定
节 人格权法概述
第二节 人格权体系与行使
第三节 人格权的民法保护
第二章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节 生命权
第二节 身体权
第三节 健康权
第三章 姓名权和名称权
节 姓名权
第二节 名称权
第四章 肖像权
节 肖像权概述
第二节 肖像权内容与行使
第五章 名誉权和荣誉权
节 名誉权
第二节 荣誉权
第六章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节 隐私权
第二节 个人信息保护
第五编 婚 姻 家 庭
章 一般规定
节 婚姻家庭法概述
第二节 亲属
第二章 结婚
节 结婚的条件和程序
第二节 婚姻的无效和撤销
第三章 家庭关系
节 夫妻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四章 离婚
节 婚姻终止及其原因
第二节 协议离婚
第三节 诉讼离婚
第四节 离婚的法律后果
第五节 离婚救济
第五章 收养
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六编 继 承
章 一般规定
节 继承法概述
第二节 继承的开始与遗产
第三节 继承权的承认、放弃与丧失
第二章 法定继承
节 法定继承概述
第二节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节 遗嘱继承和遗赠概述
第二节 遗嘱
第三节 遗赠扶养协议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节 遗产管理人
第二节 遗产分割及被继承人债务清偿
第七编 侵 权 责 任
章 一般规定
节 侵权责任法概述
第二节 侵权责任的一般原理
第三节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
第四节 侵权责任形式和责任减免
第五节 多数人侵权
第二章 损害赔偿
节 损害赔偿概述
第二节 侵害人身的损害赔偿
第三节 侵害财产的损害赔偿
第三章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节 监护人责任
第二节 自主意识障碍者责任
第三节 用人者责任
第四节 网络侵权责任
第五节 安全保障义务者责任
第六节 教育机构责任
第四章 产品责任
节 产品责任概述
第二节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
第三节 产品责任的形式及其承担
第五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概述
第二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
第三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
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
节 医疗损害责任概述
第二节 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
第三节 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
第七章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节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概述
第二节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
第三节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承担
第八章 高度危险责任
节 高度危险责任概述
第二节 高度危险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免责事由
第三节 高度危险责任的承担
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节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概述
第二节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
第三节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承担
第十章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节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概述
第二节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
第三节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的承担
后 记
本书是对中国民法所涉概念、原理、制度进行全景式讲授的法学专业教材。第三版依托《民法典》制度规定,结合新时代法治精神,以及近年来我国民法学科发展变化重撰精修而成。
在内容上,本书立足中国立法与中国实践,以总论、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共七编为架构,择取成熟稳定的通说性概念与原理,紧密结合我国现行民法制度,明确阐释中国民法真义,体现了理论与实务、制度与价值的有机结合。在形式上,本书针对本科和非法学本科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需要,于书中设章前导学案例,章中概念辨析与制度比较、章末思考题与阅读指引,并辅图表以助益理解,展现了教材的适宜性。
本书语言简洁,脉络清晰,是《民法典》颁布后的新编教科书,既适于高等院校法学本科和非法学本科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使用,也可为司法实务工作者和其他读者的学习与研究提供参考。
屈茂辉,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湖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会长。代表性著作有:《民法引论》《合作社法律制度研究》《现代物权法》《物权法·总则》《用益物权论》《用益物权制度研究》《中国合同法》《专家民事责任论》等。代表性论文有:《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论人役权的现代意义》《物权公示方式研究》《类推适用的司法价值与司法运用》《不动产登记申请的法理与规则》《论民法上的注意义务》《民法实证研究中的计量方法》《违约金酌减预测研究》等。
许中缘,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中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代表性著作有:《商法的独特品格与我国民法典编纂》《体系化的民法与法学方法》《民法强行性规范研究》等。代表性论文有:《商法的独特性与民法典总则编纂》《论意思表示瑕疵的共同法律行为》《论〈民法典〉的功能主义释意模式》等。
王文胜,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湖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院长。代表性论文有:《托底型回购合同的风险转嫁机理》《论合同法和侵权法在固有利益保护上的分工与协作》《论营业转让的界定与规制》《论民法典立法讨论中不同类型问题的轻重缓急》等。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