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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明勇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2412915
出版时间2015-10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69.8元
货号29380592
上书时间2024-10-20
刑事辩护手记
自以来,中国的刑事辩护领域异常火爆:一时间异军突起,山头林立,各路虎豹之士冲杀在刑事辩护的线。甚至连那些曾经盘踞在传统的所谓高端非诉领域的律界大佬们也似乎在一夜之间摇身一变,成为“刑辩大律师”。
然而,几乎与此同时,这个领域却又在一片喧嚣之后开始陷入混沌、自相残杀,甚至杀到法庭之上,杀得天昏地暗。
书店里,也开始出现各种刑辩“秘笈”,更有形式各异的刑辩业务培训烽火连天。一批又一批年轻的律师们被这种浪潮冲进了这个充满魅力的大舞台上,却又无所适从。
然而,这些年轻的有志青年们在纵身一跃的那一刻,也许并没有人告知他们,这个领域不是只有魅力,更是充满惊险。
仅仅两三年以来,我就成为四起因为执业而被抓的刑辩律师的律师,尽管历经艰难终于获得了三起无罪,一起从十五年有期徒刑改判为免除处罚的结果。但是这种种风光之后的风险和恐惧是在那些开水冲就的心灵鸡汤里是无法体味的。
今天,我在编辑的“后通牒”下,不得不在后一刻为这本《无罪辩护》写下迟到的“序言”,而此时我正在飞驰的高铁上,赶往安徽,为又一起律师事务所主任的案件作二审辩护,他涉嫌犯罪一审被判了十一年。
二十多年前,我通过了号称“天下考”的律师资格考试,并在1994年顺利拿到了现在很多律师还没见过的鲜红色的“律师工作执照”,我的职业生涯的处女作就是一起成功的无罪辩护,自此一发不收,在刑事辩护这个领域孤独前行。
从本科生到博士生的教科书里都没有刑事辩护这门课,而那些天天开讲刑辩“秘笈”的大律师们可能也并没有什么“秘笈”,有时候他们的秘笈甚至就是“不调查、不取证、不抗争”的三不绝招。我想说这种师傅带出来的徒弟越多,对这个行业的危害也就越大。因为,我们终将会看到一大批的“形式辩护”律师充斥在大江南北的法庭上,而他们还自以为师出正统。试想,将人的尊严、自由乃至生命托付于他们,该是怎样的一种悲催。
所以,本书的目的之一也是让人们知道,刑辩原来也可以这样做。
事实上,我认为在中国,目前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刑辩大律师,但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刑辩大律师的时代已经到来。
有人将这个圈子分为各种流派,诸如“红顶派”“死磕派”“勾兑派”“形式派”等等,各派之间刺刀见红,纷争不断。一直游弋在各派之外的我,像一匹离群的野马孤独地狂奔在刑事辩护这片杂草重生的荒原,感受并见证这一伟大时代的刑辩大戏。
三年之前签下的这本书稿,事实上我是今年五月份才开始写作。的确,之前我爽快地答应清华大学出版社后,在紧张、激烈、惊险、刺激的一起又一起大案的搏杀中早就将其忘之九霄云外了。今年三月,我在南昌以三个月的时间,实际开庭24天的历史记录完成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后,编辑发来微信说:北京的春天又来了,我们的书稿是不是也该发芽了。我才意识到,这份答卷该交了。
于是我让助理帮我收集整理一些我辩护过的案件,我还天真地以为四月份交稿没问题。
但是四月底助理告知我根本就无从下笔。
是的,史海钩沉,也许只有自己才能打捞出来已经沉积在往事中的些许回忆。
于是我决定亲自动手。
所以,您现在看到的故事就是我在一个个静悄悄的午夜,一口气写就的,我知道她没有散文的隽美、没有小说的跌宕、没有教材的严谨、没有学术的高深。但是我知道这就是我曾经走过的路,成功也好,失败也罢,我是这样做的。
在这本书中收集的案例并非我精心挑选,也与我原来的计划相去甚远。我知道很多朋友并不是从这些案例中了解我的,但是写着写着就写到这些了。回顾一看,也巧,这十个案例恰与我几年来的办案结果相当:无罪、改判、免处,基本上就是保持的这个比例。
我想,既要写出成功、也要写出失败。每起案件都是不同的,刑辩的成功真的没有可以计算的公式,也不存在所谓的秘笈,如果说什么才是有用的,我想除了知识积累、深度阅历、质疑精神、学习能力之外,并没有具体的方法。我觉得,重要的,就是你知道成功的人们曾经做过什么。
这样的前言,我想应该是突破了传统的范式,没有假心假意的谦虚,也没有装腔作势的高雅。
没有想到的是,这本书我与编辑在沟通的过程中竟然有那么多共识:
我们一致认为这本书不需要请名人大家的推荐,我们认为那些活生生的无罪释放的当事人就是好的荐书人;我们一致想到封面要有一双挣脱锁链的有力的手;我们还想到一定会有下一本。
本书以律师手记的叙事方式记录了作者执业经历中的几个标志性案件。挑选的这些案件,从接受委托到辩护终结,客观地还原了刑辩律师的生存样态:既有执业初期“不起眼”的普通伤害案件,也有开启冤狱平反之路的标志性大案。既要纠结纯粹的法律问题,也要冲破法律之外的各种潜规则。本书可为有志于从事刑事辩护的人士提供“技术”的指引,也可向对刑事辩护感兴趣的人士展示刑辩律师不为人知的坚毅与激荡,更可为广大关注中国法治进程的读者提供刑事辩护的参考。
无罪释放 平反冤案
无罪辩护大幕开启:河南马廷新故意杀人案
十年炼狱终昭雪:浙江张氏叔侄案
从“无期”到无罪:安徽五青年杀人案
纠缠十三年的无罪判决:司法局长兼职翻译涉嫌贪污案
没有无罪判决的无罪案:“临时工”会计玩忽职守案
律师为律师做无罪辩护:北海律师伪证案
……
其他代表性案例:
2009年为*案中被告人樊奇杭辩护
现为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辩护人;该案一审历时数月,现该案重新审理,被称为“扳倒重来”。
入门技术指引篇(参见 不战而屈人之兵——胡良友故意伤害案 )
几拳头把法官弟弟打成了“轻伤”,判三年?
*回合:轻伤鉴定结论:B超报告单横空出世→确认脾脏损伤VS怀疑脾脏损伤(B超是辅助性工具,不能单凭B超报告得出“确证”损伤结论)→申请重新鉴定→不具备鉴定条件&原鉴定程序严重违法→推翻结论
第二回合:脾脏损伤够不上,颈部创口上来凑→创口累计8cm?→表皮擦伤vs创口:表皮擦伤脑补老婆挠老公;创口包括表皮、真皮、皮下组织均受创→没有创口这回事儿
第三回合:没打成轻伤,打成精神病?索要高额医药费?→打架打出的精神病VS诱发的精神病→“诱发”→原来就有病,不是打出来的
第四回合:*后一招:眼脸损伤→影响面容?轻伤?→那叫“外眦”,不是眼脸
结局:控方撤诉结案
刑讯逼供篇
肉体酷刑:“上墙”将人的两只手用膨胀螺丝连上手铐固定在墙上,脖子上套一根铁丝固定在地上的一个膨胀螺丝上;“上夹棍”:用筷子夹在手指中间,然后用绳子绑紧;“骑马”:从屋梁上吊根铁丝让人跨在上边,公安人员用手拉铁丝,不超过三次就会晕死过去;用打火机烧胡子;困了就用报纸卷一个圆筒往嗓子里吹辣椒面、晕了就用夹子夹人中穴。
让人光着脚丫站在雪地里,将脚下的雪暖化后换一个地方继续暖,不见血。
精神酷刑:今天抓老婆,明天抓儿子,后天抓老父亲。
揭开专职证人的神秘面纱——狱侦耳目
河南马廷新案、张氏叔侄案中的“狱侦耳目”,专职证人袁连芳,宿命般的出现在朱明勇代理的这两起案件中。
其他文字
我和辩护人像一个球队……昨天我的辩护人又被法庭请了出去,我的辩护人没有听到,这样不利于辩护人很好地为我辩护,现在我大致将昨天公诉人的公诉意见归纳一下……辩护人的辩护不是公诉人所说的炫耀而是非常专业、是恪尽职守的表现,辩护是有力的。
南昌周文斌在法庭上的陈述
你们的子孙……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障和制度的完善,他们也可能像我们一样,蒙受冤狱,徘徊在死刑的边缘。
浙江张高平在法庭上的*后陈述
我再也不想当律师了,太吓人了!
朱明勇律师助理
我知道我的内心已经点燃了一团星火,尽管微弱,但是依然有光,依旧温暖,它照耀艰难的旅程。那星火是克服恐惧,战胜邪恶的一线希望。
朱明勇
后记中的文字
太多的心酸故事压抑着我们无法解读的愤怒;
太多的悲欢离合中演绎着生命的顽强;
太多的恐惧中我们承载着正义的力量;
太多的风险中我们见证着阳光。
刑事辩护,这项充满着光荣与梦想的职业,更担负着人们对生命的嘱托和对自由的渴望。有幸投身,自应勇于担当。
在这个领域:
我们必怀有仁慈之心,因为仁者无忧;
我们必拥有智慧之心,因为智者无惑;
我们必秉持勇者之心,因为勇者无惧。
此记,与那些已经投入或即将纵身于刑事辩护领域的朋友们共勉。
序言
近年来,中国的刑事辩护领域异常火爆:一时间异军突起,山头林立,各路虎豹之士冲杀在刑事辩护的*线。甚至连那些曾经盘踞在传统的所谓高端非诉领域的律界大佬们也似乎在一夜之间摇身一变,成为“刑辩大律师”。
然而,几乎与此同时,这个领域却又在一片喧嚣之后开始陷入混沌、自相残杀,甚至杀到法庭之上,杀得天昏地暗。
书店里,也开始出现各种刑辩“秘籍”,更有形式各异的刑辩业务培训烽火连天。一批又一批年轻的律师们被这种浪潮冲到了这个充满魅力的大舞台上,却又无所适从。
然而,在这些有志青年们纵身一跃的那一刻,也许并没有人告知他们,这个领域不是只有魅力,更是充满惊险。
仅仅两三年以来,我就成为四起因为执业而被抓的刑辩律师的律师,尽管历经艰难终于获得了三起无罪,一起从十五年有期徒刑改判为免除处罚的结果。但是这种种风光之后的风险和恐惧是在那些开水冲就的心灵鸡汤里无法体味的。
今天,我在编辑的“*后通牒”下,不得不在*后一刻为这本《无罪辩护》写下迟到的“序言”,而此时我正在飞驰的高铁上,赶往安徽,为又一起律师事务所主任的案件作二审辩护,他涉嫌犯罪一审被判了十一年。
二十多年前,我通过了号称“天下*考”的律师资格考试,并在1994年顺利拿到了现在很多律师没见过的鲜红色的“律师工作*”,我的职业生涯的处女作就是一起成功的无罪辩护,自此一发不可收拾,在刑事辩护这个领域孤独前行。
从本科生到博士生的课程里都没有单设刑事辩护这门课,而那些天天开讲刑辩“秘籍”的大律师们可能也并没有什么“秘籍”,有时候他们的秘籍甚至就是“不调查、不取证、不抗争”的三不绝招。我想说这种师傅带出来的徒弟越多,对这个行业的危害也就越大。因为,我们终将会看到一大批的“形式辩护”律师充斥在大江南北的法庭上,而他们还自以为师出正统。试想,将人的尊严、自由乃至生命托付于他们,该是怎样的一种悲催。
所以,本书的目的之一也是让人们知道,刑辩原来也可以这样做。
事实上,我认为在中国,目前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刑辩大律师,但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刑辩大律师的时代已经到来。
有人将这个圈子分为各种流派,诸如“红顶派”“死磕派”“勾兑派”“形式派”,等等,各派之间刺刀见红,纷争不断。一直游弋在各派之外的我,像一匹离群的*孤独地狂奔在刑事辩护这片杂草重生的荒原,感受并见证这一伟大时代的刑辩大戏。
三年之前签下的这本书稿,事实上我是今年五月才开始写作。的确,之前我爽快地答应清华大学出版社后,在紧张、激烈、惊险、刺激的一起又一起大案的搏杀中早就将其忘至之九霄云外了。今年三月,我在南昌以三个月的时间,实际开庭24天的历史纪录完成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后,编辑发来微信说:北京的春天又来了,我们的书稿是不是也该发芽了。我才意识到,这份答卷该交了。
于是我让助理帮我收集整理一些我辩护过的案件,我还天真地以为四月交稿没问题。
但是四月底,助理告知我根本就无从下笔。
是的,史海钩沉,也许只有自己才能打捞出来已经沉积在往事中的些许回忆。
于是我决定亲自动手。
所以,您现在看到的故事就是我在一个个静悄悄的午夜,一口气写就的,我知道她没有散文的隽美、没有小说的跌宕、没有教材的严谨、没有学术的高深。但是我知道这就是我曾经走过的路,成功也好,失败也罢,我是这样做的。
在这本书中收集的案例并非我精心挑选,也与我原来的计划相去甚远。我知道很多朋友并不是从这些案例中了解我的,但是写着写着就写到这些了。回顾一看,也巧,这十个案例恰与我几年来的办案结果相当:无罪、改判、免除处罚,基本上就是保持的这个比例。
我想,既要写出成功、也要写出失败。每起案件都是不同的,刑辩的成功真的没有可以计算的公式,也不存在所谓的秘籍,如果说什么才是有用的,我想除了知识积累、深度阅历、质疑精神、学习能力之外,并没有具体的方法。我觉得,*重要的,就是要知道成功的人们曾经做过什么。
这样的序言,我想应该是突破了传统的范式,没有假心假意的谦虚,也没有装腔作势的高雅。
没有想到的是,这本书我与编辑在沟通的过程中竟然有那么多共识:
我们一致认为这本书不需要请名人大家的推荐,我们认为那些活生生的无罪释放的当事人就是*好的荐书人;我们一致想到封面要有一双挣脱锁链的有力的手;我们还想到一定会有下一部。
朱明勇,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曾在高等院校任教,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多专业知识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朱明勇:
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闻刑辩律师学院院长
2013年被《南风窗》评为2013年度人物;2015年被评为中国首届十大法治影响人物。
著有:《自己动手写诉状》 《正义之痛》《唤醒工程―启蒙法律人的职业良心百场高校演讲集锦》 《律师制度比较研究》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运用 》 《揭穿测谎专家的谎言》 等书籍及文章。
九曲回肠刑辩律师梦
无罪辩护首起要案――马廷新故意杀人案
不战而屈人之兵――胡良友故意伤害案
两位总理批示的“惊天大案”――周洪元票据诈骗案
十年炼狱终昭雪――张氏叔侄冤案
为“刑讯逼供者”辩护――黄山警察职务犯罪案
纠缠十三年的无罪判决――司法局长贪污案
一个“临时工”的悲剧――外聘会计玩忽职守案
一曲忠诚的悲歌――交警队长的玩忽职守案
一场必将载入历史的审判――一南昌大学原校长受贿、挪用公款案
本书以律师手记的叙事方式记录了作者执业经历中的几个标志性案件。挑选的这些案件,从接受委托到辩护终结,客观地还原了刑辩律师的生存样态:既有执业初期“不起眼”的普通伤害案件,也有开启冤狱平反之路的标志性大案。既要纠结纯粹的法律问题,也要冲破法律之外的各种潜规则。本书可为有志于从事刑事辩护的人士提供“技术”的指引,也可向对刑事辩护感兴趣的人士展示刑辩律师不为人知的坚毅与激荡,更可为广大关注中国法治进程的读者提供刑事辩护的参考。
无罪释放 平反冤案
无罪辩护大幕开启:河南马廷新故意杀人案
十年炼狱终昭雪:浙江张氏叔侄案
从“无期”到无罪:安徽五青年杀人案
纠缠十三年的无罪判决:司法局长兼职翻译涉嫌贪污案
没有无罪判决的无罪案:“临时工”会计玩忽职守案
律师为律师做无罪辩护:北海律师伪证案
……
其他代表性案例:
2009年为*案中被告人樊奇杭辩护
现为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辩护人;该案一审历时数月,现该案重新审理,被称为“扳倒重来”。
入门技术指引篇(参见 不战而屈人之兵——胡良友故意伤害案 )
几拳头把法官弟弟打成了“轻伤”,判三年?
*回合:轻伤鉴定结论:B超报告单横空出世→确认脾脏损伤VS怀疑脾脏损伤(B超是辅助性工具,不能单凭B超报告得出“确证”损伤结论)→申请重新鉴定→不具备鉴定条件&原鉴定程序严重违法→推翻结论
第二回合:脾脏损伤够不上,颈部创口上来凑→创口累计8cm?→表皮擦伤vs创口:表皮擦伤脑补老婆挠老公;创口包括表皮、真皮、皮下组织均受创→没有创口这回事儿
第三回合:没打成轻伤,打成精神病?索要高额医药费?→打架打出的精神病VS诱发的精神病→“诱发”→原来就有病,不是打出来的
第四回合:*后一招:眼脸损伤→影响面容?轻伤?→那叫“外眦”,不是眼脸
结局:控方撤诉结案
刑讯逼供篇
肉体酷刑:“上墙”将人的两只手用膨胀螺丝连上手铐固定在墙上,脖子上套一根铁丝固定在地上的一个膨胀螺丝上;“上夹棍”:用筷子夹在手指中间,然后用绳子绑紧;“骑马”:从屋梁上吊根铁丝让人跨在上边,公安人员用手拉铁丝,不超过三次就会晕死过去;用打火机烧胡子;困了就用报纸卷一个圆筒往嗓子里吹辣椒面、晕了就用夹子夹人中穴。
让人光着脚丫站在雪地里,将脚下的雪暖化后换一个地方继续暖,不见血。
精神酷刑:今天抓老婆,明天抓儿子,后天抓老父亲。
揭开专职证人的神秘面纱——狱侦耳目
河南马廷新案、张氏叔侄案中的“狱侦耳目”,专职证人袁连芳,宿命般的出现在朱明勇代理的这两起案件中。
其他文字
我和辩护人像一个球队……昨天我的辩护人又被法庭请了出去,我的辩护人没有听到,这样不利于辩护人很好地为我辩护,现在我大致将昨天公诉人的公诉意见归纳一下……辩护人的辩护不是公诉人所说的炫耀而是非常专业、是恪尽职守的表现,辩护是有力的。
南昌周文斌在法庭上的陈述
你们的子孙……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障和制度的完善,他们也可能像我们一样,蒙受冤狱,徘徊在死刑的边缘。
浙江张高平在法庭上的*后陈述
我再也不想当律师了,太吓人了!
朱明勇律师助理
我知道我的内心已经点燃了一团星火,尽管微弱,但是依然有光,依旧温暖,它照耀艰难的旅程。那星火是克服恐惧,战胜邪恶的一线希望。
朱明勇
后记中的文字
太多的心酸故事压抑着我们无法解读的愤怒;
太多的悲欢离合中演绎着生命的顽强;
太多的恐惧中我们承载着正义的力量;
太多的风险中我们见证着阳光。
刑事辩护,这项充满着光荣与梦想的职业,更担负着人们对生命的嘱托和对自由的渴望。有幸投身,自应勇于担当。
在这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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