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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黑格尔 著 贺麟 译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158473
出版时间2019-08
装帧精装
开本其他
定价75元
货号29359663
上书时间2024-10-20
黑格尔著《小逻辑》(《哲学全书》中的“逻辑学”部分)的中译本,自1950年10月由商务印书馆(上海)初版,经修改后于1954年7月由三联书店再版(印刷了四次),1959年9月改由商务印书馆(北京)出版,原样又印行了三次,到1962年止,累计印行了八次,共八万余册。这个印数是比较多的,这说明国内外黑格尔哲学思想研究的重视,这种情况只有在解放后才会出现。
这次新版对译文作了全面的修订,依据的版本除格罗克纳和拉松的德文本外,并参考瓦拉士的英译本,还对照了莫尔登豪尔和米歇尔所编《黑格尔著作集》二十卷本第八卷《小逻辑》(1970年,美因河畔法兰克福)。莫尔登豪尔和米歇尔的1970年版和格罗克纳本只在个别词句上略有出入,有的地方增加了编者注。我这次修订也采纳了该书的几条编者注。
前两版译文的章节次序的编排和使用的章节符号与德文原著不尽一致,这次新版大体上按原文加以改动。首先是竖排改为横排,其次把旧译本里面的甲、乙、丙序号,改为A、B、C;把每章内的子目改成a、b、c;把子目下的细目,改用希腊文字母,如α、β、γ、δ。全书共244节。每节序号均按原著改为§1、§2、§3……在排印方面,德文原著在每一节都有一段或两段纲要性的正文,并附有学生听讲的笔记“附释”,此外,在正文之后常有低排两格的段落(例如在本书开始的“导言”里,第2、3、4、5、7、8、9、10、11、12、13、14、16等节中都有低排两格的段落),黑格尔提到这种低排两格的段落中的词句时,总是说参看某节中的Anmerkung(说明)。例如在170节的正文内,就有参看163节和166节的[说明]的话;又如在164节的[说明]内,就有参看159节的[说明]的话。这类[说明]都是指低排两格的段落。我觉得这个排印形式并不醒目,这次新版,不再沿用低排两格的形式,而用方括号[ ]来标明,以便读者注意,并了解这些[说明],也是出于黑格尔的手笔。这类低排两格的[说明],在本书旧译本上没有与正文区别开来。《小逻辑》中“附释”部分约占全书的一半篇幅,[说明]的篇幅比纲要性的正文的篇幅也较多些。纲要性的正文常有难懂的地方,翻译起来也较困难。我们如果认识到[说明]与“附释”在不同意义上对于正文都有补充解释的作用,并有明白晓畅、联系实际的特点,那么,对于纲要性的简短紧凑的正文,也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黑格尔的名著《小逻辑》是恩格斯推荐的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推荐阅读文本之一。《小逻辑》是黑格尔唯心主义少、唯物主义多的一部哲学著作。它论述的是由感性的反映物质世界,发展为由知性反映有中人性在关系中的宏观现实世界,后发展到理性的辩证的上升到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有限与无限得到统一的全体的理念。
黑格尔(1770-1831),德国哲学家,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的集大成者,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的代表之一,人类思想史上的不朽人物。他创立了欧洲哲学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并极大地发展了辩证法。他的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来源之一。但在他的哲学中,存在着体系和方法的矛盾,他保守的唯心主义体系终于窒息了其辩证法的革命精神。在美学上,他提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强调艺术与人生重大问题的密切联系以及理性的内容对艺术的重要意义。他庞大的哲学体系是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发展的D峰,对后世的哲学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黑格尔一生著作颇丰,其代表作有《美学》《精神现象学》《逻辑学》《法哲学原理》《哲学史讲演录》《宗教哲学》等。
译者简介:
贺麟(1902年-1992年),汉语世界黑格尔翻译人,现代新儒家的早期代表人物之一。1919年考入清华学堂, 1926年赴美国留学,先在柏林大学获学士学位,后又入哈佛大学获硕士学位。1930年转赴德国柏林大学专攻德国古典哲学。回国后任教于北京大学哲学系,并在清华大学兼课。贺麟对黑格尔、斯宾诺莎、怀特海等西方近现代哲学家都有深入的研究。1950年之后,集中精力研究西方哲学和翻译西方哲学名著,主要译作有:《小逻辑》、《黑格尔》、《黑格尔学述》(J.Royce著) 、《哲学史讲演录》(与王太庆合译,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精神现象学》(与王玖兴合译,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版序言
第二版序言
第三版序言
柏林大学开讲辞
导言(§1-18)[概论哲学的性质]
部 逻辑学
逻辑学概念的初步规定(§19-83)
A.思想对客观性的态度;形而上学(§26-36)
B.思想对客观性的第二态度(§37-60)
1.经验主义(§37)
II.批判哲学(§40)
C.思想对客观性的第三态度(§61-78)
直接知识或直观知识(§61-78)
逻辑学概念的进一步规定和部门划分(§79-83)
篇 存在论(Die Lehre vom Sein)(§84-111)
A.质(Die Qualität)(§86-98)
(a)存在(Sein)(§86)
(b)定在(Dasein)(§89)
(c)自为存在(Fürsichsein)(§96)
B.量(Die Quantität)(§99-106)
(a)纯量(Reine Quantität)(§99)
(b)定量(Quantum)(§101)
(c)程度(Grad)(§103)
C.尺度(Das Mass)(§107-111)
第二篇 本质论(Die Lehre vom Wesen)(§112-159)
A.本质作为实存的根据(Das Wesen als Grund der Existenz) (§115-130)
(a)纯反思规定(Die reine Reflexionsbestimmungen)(§115)
(1)同一(Identität)(§115)
(2)差别(Der Unterschied)(§116)
(3)根据(Grund)(§121)
(b)实存(Die Existenz)(§123)
(c)物(Das Ding)(§125)
B.现象(Die Erscheinung)(§131-141)
(a)现象界(Die Welt der Erscheinung)(§132)
(b)内容与形式(Inhalt und Form)(§133)
(c)关系(Das Verhältnis)(§135)
C.现实(Die Wirklichkeit)(§142-159)
(a)实体关系(Das Substantialitäts-Verhältnis)(§150)
(b)因果关系(Das Kausalitäts-Verhältnis)(§153)
(c)相互作用(Die Wechselwirkung)(§155)
第三篇 概念论(Die Lehre vom Begriff)
A.主观概念(Der Subjektive Begriff)
(a)概念本身(Der Begriff als Solcher)(§163)
(b)判断(Das Urteil)(§166)
(1)质的判断(Qualitatives Urteil)(§172)
(2)反思的判断(Das Reflexions-Urteil)(§174)
(3)必然的判断(Urteil der Notwendigkeit)(§177)
(4)概念的判断(Das Urteil des Begriffs)(§178)
(c)推论(Der Schluss)(§181)
(1)质的推论(Qualitativer Schluss)(§183)
(2)反思的推论(Reflexions-Schluss)(§190)
(3)必然的推论(Schluss der Notwendigkeit)(§191)
B.客体(Das Objekt)(§194-212)
(a)机械性(Der Mechanismus)(§195)
(b)化学性(Der Chemismus)(§200)
(c)目的性(Die Teleologie)(§204)
C.理念(Die Idee)(§213-244)
(a)生命(Das Leben)(§216)
(b)认识(Das Erkennen)(§223)
(c)理念(Die absolute Idee)(§236)
术语索引
人名索引
黑格尔的名著《小逻辑》是恩格斯推荐的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推荐阅读文本之一。《小逻辑》是黑格尔唯心主义少、唯物主义多的一部哲学著作。它论述的是由感性的反映物质世界,发展为由知性反映有中人性在关系中的宏观现实世界,后发展到理性的辩证的上升到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有限与无限得到统一的全体的理念。
黑格尔(1770-1831),德国哲学家,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的集大成者,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的代表之一,人类思想史上的不朽人物。他创立了欧洲哲学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并极大地发展了辩证法。他的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来源之一。但在他的哲学中,存在着体系和方法的矛盾,他保守的唯心主义体系终于窒息了其辩证法的革命精神。在美学上,他提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强调艺术与人生重大问题的密切联系以及理性的内容对艺术的重要意义。他庞大的哲学体系是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发展的D峰,对后世的哲学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黑格尔一生著作颇丰,其代表作有《美学》《精神现象学》《逻辑学》《法哲学原理》《哲学史讲演录》《宗教哲学》等。
译者简介:
贺麟(1902年-1992年),汉语世界黑格尔翻译人,现代新儒家的早期代表人物之一。1919年考入清华学堂, 1926年赴美国留学,先在柏林大学获学士学位,后又入哈佛大学获硕士学位。1930年转赴德国柏林大学专攻德国古典哲学。回国后任教于北京大学哲学系,并在清华大学兼课。贺麟对黑格尔、斯宾诺莎、怀特海等西方近现代哲学家都有深入的研究。1950年之后,集中精力研究西方哲学和翻译西方哲学名著,主要译作有:《小逻辑》、《黑格尔》、《黑格尔学述》(J.Royce著) 、《哲学史讲演录》(与王太庆合译,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精神现象学》(与王玖兴合译,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逻辑学是研究纯粹理念的科学,所谓纯粹理念就是思维的抽象的要素所形成的理念。
[说明]在这部分初步论逻辑学的概念里,所包含对于逻辑学以及其他概念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哲学上许多基本概念。这些规定都是由于并对于全体有了综观而据以创立出来的。
我们可以说逻辑学是研究思维、思维的规定和规律的科学。但是只有思维本身才构成使得理念成为逻辑的理念的普遍规定性或要素。理念并不是形式的思维,而是思维的特有规定和规律自身发展而成的全体,这些规定和规律,乃是思维自身给予的,决不是已经存在于外面的现成的事物。
在某种意义下,逻辑学可以说是难的科学,因为它所处理的题材,不是直观,也不像几何学的题材,是抽象的感觉表象,而是纯粹抽象的东西,而且需要一种特殊的能力和技巧,才能够回溯到纯粹思想,紧紧抓住纯粹思想,并活动于纯粹思想之中。但在另一种意义下,也可以把逻辑学看作易的科学。因为它的内容不是别的,即是我们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熟习的规定,而这些规定同时又是简单、初步的,而且也是人人熟知的,例如:有与无,质与量,自在存在与自为存在,一与多等等。但是,这种熟知反而加重了逻辑研究的困难。因为,一方面我们总以为不值得费力气去研究这样熟习的东西。另一方面,对于这些观念,逻辑学去研究、去理解所采取的方式,却又与普通人所业已熟习的方式不相同,甚至正相反。
逻辑学的有用与否,取决于它对学习的人能给予多少训练以达到别的目的。学习的人通过逻辑学所获得的教养,在于训练思维,使人在头脑中得到真正纯粹的思想,因为这门科学乃是思维的思维。——但是就逻辑学作为真理的形式来说,尤其是就逻辑学作为纯粹真理的本身来说,它决不单纯是某种有用的东西。但如果凡是尚的、自由的和独立的东西也就是有用的东西,那么逻辑学也未尝不可认为是有用的,不过它的用处,却不仅是对于思维的形式练习,而必须另外加以估价。
附释一:问题是:什么是逻辑学的对象?对于这个问题的简单、明了的答复是,真理就是逻辑学的对象。真理是一个高尚的名词,而它的实质尤为高尚。只要人的精神和心情是健康的,则真理的追求必会引起他心坎中高度的热忱。但是一说到这里立刻就会有人提出反问道:“究竟我们是否有能力认识真理呢?”在我们这些有限的人与自在自为存在着的真理之间,似乎有一种不调协,自然会引起寻求有限与无限间的桥梁的问题。上帝是真理;但我们如何才能认识他呢?这种知天求真的企图似乎与谦逊和谦虚的美德相违反。但因此又有许多人发出我们是否能够认识真理的疑问,其用意在于为他们留恋于平庸的有限目的的生活作辩解。类似这种的谦卑却毫无可取之处。类似这样的说法:“像我这种尘世的可怜虫,如何能认识真理呢?”可以说是已成过去了。代之而起的另一种诞妄和虚骄,大都自诩以为直接就呼吸于真理之中,而青年人也多为这种空气所鼓舞,竟相信他们一生下来现成地便具有宗教和伦理上的真理。从同样的观点,特别又有人说,所有那些成年人大都堕落、麻木、僵化于虚妄谬误之中。青年人所见的有似朝霞的辉映,而老辈的人则陷于白日的沼泽与泥淖之中。他们承认特殊部门的科学无论如何是应该探讨的,但也单纯把它们认为是达到生活的外在目的的工具。这样一来,则妨碍对于真理的认识与研究的,却不是上面所说的那种卑谦,而是认为已经完全得到真理的自诩与自信了。老辈的人寄托其希望于青年的人,因为青年人应该能够促进这世界和科学。但老辈所瞩望于青年人的不是望他们停滞不前,自满自诩,而是望他们担负起精神上的严肃的艰苦的工作。
此外还有一种反对真理的谦逊。这是一种贵族式的对于真理的漠视,有如我们所见得,拜拉特(Pilatus)对于基督所表示的态度。拜拉特问道:“真理是什么东西?”意思是说,一切还不是那么一回事,没有什么东西是有意义的。他的意思颇似梭罗门所说的:一切都是虚幻的——这样一来,便只剩下主观的虚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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