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雪鸿集——法治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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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鸿集——法治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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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祝铭山 著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ISBN9787510918872

出版时间2017-09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86元

货号25185297

上书时间202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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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十五年前,我从司法队伍中“退役”,似乎在不经意之间,司法审判生涯就走到了尽头,当时萦绕心头的思绪就如电视剧《西游记》主题歌唱的那样,“一番番春夏秋冬,一场场酸甜苦辣”。几十年的执着,源于亲历亲为的感触很深,体会很多。在那与司法职业道别之际,脑海里油然产生的一个愿望,想写点什么,用文字向曾经的同行和相关人士谈谈心得、说说想法、表表期望。就这样,在三几年之内陆续写出一大堆“豆腐块”短文和后来的一些篇幅长一点的文章。
  我时逢盛世,赶上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日新月异的好时光。写这些文章时,国家改革开放后的法治建设已经过二一十几个年头,取得了非常振奋人心的成就,司法工作和司法干部队伍建设都已焕然一新,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正稳步向前推进。我为此而倍感激动,受到很大鼓舞,同时,也曾为法治建设包括司法工作面临的一些暂时性困难和在一段时间内司法公信度的下滑而忧虑。凡此种种,在这些文章中常有流露。再者,我离开司法岗位,是我人生的一个极为重要的转折点,我与司法之间转为一种新的关系,由当事者变成了旁观者,但毕竟是人虽去,情未了,因而会自觉不自觉地站在司法的立场,用法官的视角看问题说事情。因而,在我的这些文章中,议论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各种因素时,谈客观方面的问题多一些,说司法主观方面的问题少一些。这样做当然是有意为之,因为我一直认为,解决当前司法存在的一些深受公众诟病的问题,只靠司法自身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依靠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为司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执业条件。
  集子中的文章大部分写于十几年之前,在历史长河中,十几年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一瞬,但就社会发展某个具体领域或具体事业来讲,十几年却是十分珍贵的时间资源,经过努力,可以在这似乎短暂的时段中跨入新的境界。我国法治建设的现状就是明证。如今,无论在法治理念、司法体制及其工作机制、司法审判质量,还是在司法队伍的构建、培养和实践经验积累等方面,都不可与十几年前同日而语了。时移世易,这些文章反映的法治实际情况,在今天看来有些可能已经不是什么特别值得关注的问题了,文中的一些话语乍看有点不合适时宜了。但是我认为,不宜由于语境变了,就依今天的衡量尺度去品评和取舍以前的文章。其实法治的发展是个一脉相承的渐进过程,十几年前司法遇到的困局和难题,还不能理想化地认为现今已完全不复存在,实际上,一些违背法治精神和司法运行规律的言行至今还在或明或暗的起作用。因此,不能说这些文章中一些在当时颇具现实针对性的议论和表述现在全成了陈词滥调。基于以上考虑,这次结集出版,除了作一些文字上的修订和几处内容上的删减之外,未作大的改动,我想,对体现自己当时思想认知程度和表达能力的文章不加以新的装点,保持其原貌较为妥当。
  集子中的文章多数用笔名张吉发表于《人民法院报》法治杂谈专栏,少数以笔名颜明发表于《中国审判》或《人民法院报》。从体裁上说,短小的属于杂文,稍长一点的近乎散文随笔,但写法上也含有一些杂文元素,将其收入这本杂文集中,也勉强说得过去。书名化成语“雪泥鸿爪”而用之。苏轼诗云“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爪印,鸿飞哪复计东西。”


目录
审判独立:尚须制度保障
依法治国,到底治什么
有感于骂法官
《吕日周走了之后》的联想
在新西兰旁听陪审团审案想到的
嫌犯戴头套与公捕公判大会
从韩复榘自称“民之公仆”说起
打官司与“打关系”
谁为法官讨公正
法院院长向人大报告工作应该说什么
透过现象看本质:权力错位
贪官的嘴脸
感谢“非典”
法官交友漫议
法官头套的命运
劝君莫说“执法打白条”
惊悉法官“弹劾委员会”有感
姚明为什么打官司
可怕的根据“合理怀疑”定案
慎言“首例”
说说司法大检查
长效·短效
朋友,请注意点儿
同志,请看看宪法
为一项新制度叫好
“插手”论
这个问题应当“考问”谁?
“司法为民”断想
我也“非常气愤和震惊”
喜闻不搞“大清查”
“司法空间”谈
隔离带:在法官和律师之间
“常识性错误”的背后
陪审:法治时代的呼唤
寂寞,也不寂寞
读报臆想
被遗忘的法律和被法律所遗忘
干吗非念稿子不可
“十条规定”之外
无字碑

内容摘要
  十五年前,我从司法队伍中“退役”,似乎在不经意之间,司法审判生涯就走到了尽头,当时萦绕心头的思绪就如电视剧《西游记》主题歌唱的那样,“一番番春夏秋冬,一场场酸甜苦辣”。几十年的执着,源于亲历亲为的感触很深,体会很多。在那与司法职业道别之际,脑海里油然产生的一个愿望,想写点什么,用文字向曾经的同行和相关人士谈谈心得、说说想法、表表期望。就这样,在三几年之内陆续写出一大堆“豆腐块”短文和后来的一些篇幅长一点的文章。
  我时逢盛世,赶上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日新月异的好时光。写这些文章时,国家改革开放后的法治建设已经过二一十几个年头,取得了非常振奋人心的成就,司法工作和司法干部队伍建设都已焕然一新,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正稳步向前推进。我为此而倍感激动,受到很大鼓舞,同时,也曾为法治建设包括司法工作面临的一些暂时性困难和在一段时间内司法公信度的下滑而忧虑。凡此种种,在这些文章中常有流露。再者,我离开司法岗位,是我人生的一个极为重要的转折点,我与司法之间转为一种新的关系,由当事者变成了旁观者,但毕竟是人虽去,情未了,因而会自觉不自觉地站在司法的立场,用法官的视角看问题说事情。因而,在我的这些文章中,议论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各种因素时,谈客观方面的问题多一些,说司法主观方面的问题少一些。这样做当然是有意为之,因为我一直认为,解决当前司法存在的一些深受公众诟病的问题,只靠司法自身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依靠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为司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执业条件。
  集子中的文章大部分写于十几年之前,在历史长河中,十几年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一瞬,但就社会发展某个具体领域或具体事业来讲,十几年却是十分珍贵的时间资源,经过努力,可以在这似乎短暂的时段中跨入新的境界。我国法治建设的现状就是明证。如今,无论在法治理念、司法体制及其工作机制、司法审判质量,还是在司法队伍的构建、培养和实践经验积累等方面,都不可与十几年前同日而语了。时移世易,这些文章反映的法治实际情况,在今天看来有些可能已经不是什么特别值得关注的问题了,文中的一些话语乍看有点不合适时宜了。但是我认为,不宜由于语境变了,就依今天的衡量尺度去品评和取舍以前的文章。其实法治的发展是个一脉相承的渐进过程,十几年前司法遇到的困局和难题,还不能理想化地认为现今已完全不复存在,实际上,一些违背法治精神和司法运行规律的言行至今还在或明或暗的起作用。因此,不能说这些文章中一些在当时颇具现实针对性的议论和表述现在全成了陈词滥调。基于以上考虑,这次结集出版,除了作一些文字上的修订和几处内容上的删减之外,未作大的改动,我想,对体现自己当时思想认知程度和表达能力的文章不加以新的装点,保持其原貌较为妥当。
  集子中的文章多数用笔名张吉发表于《人民法院报》法治杂谈专栏,少数以笔名颜明发表于《中国审判》或《人民法院报》。从体裁上说,短小的属于杂文,稍长一点的近乎散文随笔,但写法上也含有一些杂文元素,将其收入这本杂文集中,也勉强说得过去。书名化成语“雪泥鸿爪”而用之。苏轼诗云“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爪印,鸿飞哪复计东西。”


精彩内容
《雪鸿集:法治杂文》:
  当今,骂法官的人不少,法官挨骂也就成了家常便饭。
  对骂人这种社会现象,可以作分类比较“研究”。从性质层面上看,可分为真骂和假骂,真骂发自肺腑,假骂则以骂为幌子,为达到别的什么目的,通常说的“小骂大帮忙”便是。不过,骂法官大抵都是真的,没见过假的。骂还可以分为善骂与恶骂,这是以动机来区分的。善骂出发点是好,恋人之间打情骂俏、恩爱夫妻中的“打是亲骂是爱”、父母对爱子“恨铁不成钢”的斥骂,皆属于这类;恶骂则不然,用心险恶,必置被骂者于死地而后快,咬牙切齿、捶胸顿足,简直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对法官的骂,没有出于爱心的,只有基于怨恨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骂还有文野之分,这是以骂的语言形式而分的。文骂既要达到目的又不失身份,政界、文化界常有这种现象,如被传为美谈的海瑞骂皇帝,只是在奏折中指出嘉靖“陛下之误多矣”,皇帝治下“民寡财尽,靡有子遗”,如此而已,严格地讲还达不到骂的标准。美国时任总统布什对他的仇敌萨达姆也只是用“邪恶”二字来表达他的愤恨。文人之间写文章打笔墨官司,一般都很有分寸,用词巧妙,含沙射影,指桑骂槐,颇有名士风度,绝不会出现鲁迅先生谓之“国骂”的那几个脏字。野骂则完全相反,搜索枯肠,绞尽脑汁,怎么狠毒怎么骂,怎么解气怎么骂,泼妇骂街就是“精彩”表演。什么人骂法官呢?粗略分析,大体有这么几类:一类是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起诉被驳回、民商行政官司败诉、被定罪判刑,张口就骂。打输了官司又心悦诚服者,肯定有;虽心有不甘但能冷静对待者,肯定也有,可敬可佩。打赢官司的一定不骂吗?不一定。虽然胜诉但未完全满足要求的,可能要骂;完全胜诉但执行不了的,同样可能要骂。至于那些双方各有过错,被判定各自承担责任的,则可能你骂他也骂。一言以蔽之,法官的角色是居中裁决,在利害冲突之间,不可能左右逢源,招致骂声在所难免。第二类是作为代理人或保护人的律师,他们同当事人之间是利益交易关系,官司胜诉,皆大欢喜;一旦败了,利益和声誉可能受损,其中涵养不怎么样的就要骂人。第三类是一般公众中的少数人,爱凑热闹,起哄架秧子,道听途说,添油加醋。第四类是领导者和其他位居法官之上的人,法官不跟着他们的指挥棒转,偏要依法独立审判,或者他们要安插自己的亲朋、子女、配偶到法院任职而遭拒绝。往往火冒三丈,勃然大怒,开口骂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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