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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晓雷
出版社格致出版社
ISBN9787543231818
出版时间2021-0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62元
货号29189968
上书时间2024-10-19
本书是在国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建设中国自由贸易港研究》(批准号:18VSJ077)结项成果基础上进一步补充修订而成。
自由贸易港是在自贸试验区率先建立与国际投资和贸易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基础上实行更高水平的开放,实施更高标准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政策,建设开放度的自由贸易园(港)区。
根据中国国家战略的顶层设计,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需要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为此,中国赋予了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并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区。自由贸易港将对标国际水平,实施更高标准的“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自由”的贸易监管制度,同时探索实施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金融、外汇、投资和自然人跨境流动制度
主体功能与发展目标
建设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都是中国的国家战略,二者在主体功能、发展目标方面既有联系、也有差异。自贸试验区的核心功能是扩大开放、深化改革、制度创新。试验区不是一个“政策洼地”,而是一个“制度创新高地”,实践的是一种制度创新试验。通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扩大投资领域开放、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完善法制领域制度保障等,进行适应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试验,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根据这一主体功能及发展主线,自贸试验区建设任务与措施具有综合性和系统性的特点,可以覆盖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基本框架,在先行先试、复制推广的基础上,通过配套组合、系统集成,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
自由贸易港应该更突出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专一功能,整合保税区和港区口岸资源及政策优势,对标国际标准,充分释放“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自由”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制度的创新红利,提高贸易便利化、自由化水平,培育贸易的新业态、新模式,促进贸易转型升级,提升全球贸易及进行航运资源配置的能力。此外,按照主体功能的培育要求,自贸港将主要发展贸易金融、航运金融、外汇管理、支付结算、全球维修、自然人(专业人士)出入境便利等功能。
那么,什么是“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自由”?
“一线放开”,就是免于惯常的海关监管,实现货物进出“一线”的自由、便捷。自由贸易港可以创新实施“一线放开”负面清单监管制度,除列入负面清单的国家贸易管制类项目(包括禁止类、限制类),负面清单之外的货物、物品、技术进出“一线”均不报关、不统计、不验证,只需传输电子舱单,同时实施关税及进出口环节税豁免政策,免除海关惯常监管。就此意义而言,“一线放开”是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直接体现。
“区内自由”,是指企业可以在自贸港区内自由开展仓储、物流、销售、展览、维修、组装、加工、制造、融资租赁、包装、集拼等生产经营活动,区内的业务准入无需经过审核批准,并实施流转税优惠政策。
“二线安全高效管住”,是指货物、物品进出“二线”实行进出口申报管理,依靠高标准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安全高效管住。当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已完成货物申报、舱单申报、运输工具申报、许可证件申领、原产地证书申领、企业资质办理和查询统计等9大基本功能建设,自由贸易港将在此基础上对“单一窗口”做进一步改进提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区位布局及规划建设范围
在区位及规划建设范围上,自贸试验区与自由贸易港也有差异。中国的自贸试验区一般有100平方公里以上,包括行政区、各类开发区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按照国际化、法制化的要求,实施“放、管、服”改革,探索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其区位布局及规划范围,要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扩大投资领域开放、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完善法制领域制度保障等改革举措的配套组合、互相联动,目标是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一个将开放和创新融为一体的综合改革试验区。
从国际先进的自由贸易园(港)的实践看,各自由贸易港在区位布局及规划范围方面有不同的特点,具体取决于其自然条件和制度条件。自由贸易港的自然条件包括区位条件、港口条件、航线条件等;经济条件包括基础设施、经济开放度以及国际贸易、国际航运、国际投资、国际金融等项业务在全球及全国的地位等;制度条件包括政府职能转变、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法制保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治理生态及营商环境等。国际上,自由贸易港主要设置在海港区域或国际航线上的重要枢纽港口。随着航空运输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现代电子产业、快递业对高速运输的需求,也出现了依托航空港的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港按所处区位,可分为海港型和空港型两大类;按主要功能特点,可分为国际中转贸易型、大陆门户型、特色产业贸易型、综合经济型四类。
可能的政策安排
由于中国建设自由贸易港将实施更高标准的“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自由”的口岸监管制度和模式,笔者预计,在“一线放开”“区内自由”制度下,在贸易管制、通关报关、业务准入、关税及进出口税、区内流转税等方面会有重点突破。另外,在国际船舶管理、贸易金融、航运金融、外汇跨境结算支付管理等方面,也可能有更加开放和便利化的安排。具体而言,可能会在以下方面着力。
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包括海港枢纽和空港枢纽)方面:对航线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以覆盖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提升货物状态分类监管作业模式,支持外贸集装箱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发展;扩大入区退税、启运港退税、口岸港退税改革的实施范围;进一步放宽国际船舶登记、国际船舶管理的外商准入,等等。
在跨境金融服务方面: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优化贸易结算资金自由收付制度,支持有真实业务背景的贸易金融、航运金融跨境融资业务的发展;同时,发展具有离岸业务资质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以支持离岸业务的开展,等等。
在税收制度改革创新方面:重点设计自由贸易港离岸业务税制,包括税种、税率、双重征税规避等要素;同时,设计离岸业务税收监管制度,包括专用账户制度、认证制度、预约定价协议制度等,实施有效的防范税基侵蚀及利润转移的监管。
当然,如何对上述对标国际标准、实施更高标准的自由化便利化措施与有效防范风险进行平衡,仍是个难题,将对政府的监管模式和治理能力提出挑战。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式起航
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是中国扩大开放、深化改革的国家战略顶层设计,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这是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战略部署。根据2018年4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战略部署,步,在海南岛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赋予其现行自贸试验区试点政策;第二步,探索实行符合海南发展定位的自由贸易港政策。2018年9月,《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到2020年,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逐步探索、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及国际经贸格局深度变革异动的形势下,中国宣布建设海南全岛自由贸易港,是中央着眼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作出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彰显中国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深化改革,主动参与引领经济全球化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是中国内地个自由贸易港方案,相比较之前的自贸试验区方案,应该有较多亮点。主要的亮点有。
,建设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对货物贸易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海南岛全岛面积3.39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45万,所以海南岛是迄今为止全球的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货物贸易零关税”使得海南岛成为一个特殊关税区,而且是在WTO框架之外、非“惠国待遇”规则的单方面零关税政策。此前,中国只有香港是零关税自由港,但香港是作为WTO成员的单独关税区,理论上香港的零关税政策有“惠国待遇”等多边贸易规则义务。所以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货物贸易零关税”政策具有自主开放、单方面开放的特色。
第二,逐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包括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等政策。除了货物贸易零关税,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质经营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鼓励类企业实施15%企业所得税率);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税率(人才个人所得税率15%)。优惠税收是各国自贸区、自贸港的通行政策,有利于集聚配置全球资源要素,提升自由贸易港的国际竞争力。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优惠税收制度可以有效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发展,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对税负成本敏感的产业,更加需要有竞争力的税收政策支持。海南自贸港的税收制度还需要法治保障,防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避免成为“避税天堂”。
第三,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作有效的自由贸易港治理体系。海南自贸港是中国内地个自由贸易港,既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又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促进生产要素自由便利流动,突出制度集成创新,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港。治理体系要把握好“制度创新 优惠政策 法治规则”的重要安排,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从经济层面考察,各国设立自由贸易港的目标基本类似,即通过一定程度的优惠政策(关税政策、企业和个人税收政策、土地和基建规划)和行政管理流程简化,吸引国内外资源要素集聚,带动更多的投资和贸易,促进当地及区域经济发展和就业。所以,建设自贸港,免税、低税只是政策工具。税收政策一是不能导致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二是要培育发展新的产业、新的就业岗位、新的税基,根本的经济目的是增加经济总量,提高经济质量。
海南自贸港要实现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这五个“自由便利”要求在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基础上实现“自由化”,在商品和要素流动层面以及制度层面将涉及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开放。《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制度设计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以各类生产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动和现代产业体系为支撑,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创新完善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制度。五个“自由便利”制度设计以及特殊的税收制度、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完备的法治体系,为海南自贸港支持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及市场主体带来自由化便利化程度更高的制度政策利好。
赵晓雷
2020年6月于上海财经大学
自由贸易港是在自贸试验区率先建立与国际投资和贸易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基础上实行的更高水平的开放,实施更高标准的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制度政策,建设开放度蕞高的自由贸易园(港)区。建设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是国家战略,中国建设自由贸易港实施“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自由”的口岸监管制度和模式,在上海自贸区成功建设基础上,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立对于探索在国内其他地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亮点,均具有重要意义。本书通过对中国自由贸易港的战略定位、产业功能培育,以及标准评估体系三个方面的研究,对比欧美等国家与地区的自由贸易港的监管制度、功能建设等多个方面,并对中国发展自由贸易港区提供建议,力求中国自贸港区对标国际,为经济建设提供支撑。
赵晓雷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发展研究院/自由贸易区研究院院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优秀教师,曾获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兼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赵晓雷工作室”首席专家、上海市教育系统“赵晓雷城市经济与管理工作室”首席专家、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
上篇 中国自由贸易港的战略定位及基本框架
第1章 建设中国自由贸易港的战略规划及功能目标
1.1 建设自由贸易港的国家战略意义
1.2 建设自由贸易港的国际经验借鉴
1.3 建设自由贸易港所面对的国际贸易争端热点
第2章 中国自由贸易港核心制度体系
2.1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监管制度
2.2 自由贸易港管理制度
2.3 法律保障及口岸风险管理制度
第3章 中国自由贸易港建设与区港一体化管理
3.1 区港一体化制度建设
3.2 区港一体化作业流程
3.3 OECD关于全球自贸区的合规指南
中篇 中国自由贸易港产业功能培育及产业集聚
第4章 自由贸易港是配置全球资源的高水平开放平台
4.1 中、美负面清单开放度及外商准入监管制度比较
4.2 中国自由贸易港建设要试验升级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4.3 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
第5章 中国自由贸易港外向型产业功能培育
5.1 依托自由贸易港培育全球高端再制造产业
5.2 自由贸易港发展全球航空维修产业国际参照
5.3 自由贸易港离岸业务税收政策及监管制度创新
5.4 自由贸易港数字经济的国际标准借鉴
第6章 中国自由贸易港主体功能差别化发展
6.1 海港型自由贸易港主体功能发展
6.2 海岛型自由贸易港主体功能发展
6.3 内陆型自由贸易港主体功能发展
下篇 中国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标准体系和评估体系
第7章 中国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基本条件、核心制度条件及标准
7.1 自由贸易港基本条件及标准
7.2 自由贸易港核心制度条件及标准
7.3 贸易自由化的制度框架及标准体系
7.4 金融自由化的制度框架及标准体系
第8章 中国自由贸易港创新试点非标准就业形式下劳动用工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
8.1 欧洲非标准劳动用工考察
8.2 世界劳工组织对非标准劳动用工的统计和管理
8.3 各国政府为保障非标准劳动用工的权益采取的措施
8.4 中国自由贸易港开展非标准就业形式下劳动用工管理和服务试点建议
第9章 中国自由贸易港国际规则体系对标准则及“卓越指数”指标体系
9.1 中国自由贸易港国际规则体系的适用性对标准则
9.2 中国自由贸易港“卓越指数”指标体系设计依据
9.3 中国自由贸易港“卓越指数”指标体系设计内容
9.4 中国自由贸易港“卓越指数”指标解释
参考文献
自由贸易港是在自贸试验区率先建立与国际投资和贸易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基础上实行的更高水平的开放,实施更高标准的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制度政策,建设开放度蕞高的自由贸易园(港)区。建设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是国家战略,中国建设自由贸易港实施“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自由”的口岸监管制度和模式,在上海自贸区成功建设基础上,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立对于探索在国内其他地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亮点,均具有重要意义。本书通过对中国自由贸易港的战略定位、产业功能培育,以及标准评估体系三个方面的研究,对比欧美等国家与地区的自由贸易港的监管制度、功能建设等多个方面,并对中国发展自由贸易港区提供建议,力求中国自贸港区对标国际,为经济建设提供支撑。
赵晓雷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发展研究院/自由贸易区研究院院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优秀教师,曾获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兼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赵晓雷工作室”首席专家、上海市教育系统“赵晓雷城市经济与管理工作室”首席专家、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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