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学教程(新时代调解研究文丛(实务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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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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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永安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272979
出版时间2019-08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65元
货号27925842
上书时间2024-10-19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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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本书主要围绕如何提升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展开全面、系统的研究。调解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独特的理念原则、多样的制度规则和丰富的经验技巧,这意味着其可以也应当作为专门的学科予以研究与介绍。然而,我国当前仅有少量以人民调解学、调解法学和调解技巧为主题的调解教材,存在研究视野狭窄、研究内容局限、研究方法单一等问题。因此,《调解学教程》试图构建科学的调解学科体系,为调解研究与教学培训提供强有力的教材支撑。
本书的主要特色在于:其一,研究视野开阔。本书既有古今调解发展的纵向梳理,对我国传统调解与现代调解的背景、理念、主要内容和伦理规范等进行了系统地阐述;又有国内外调解的横向比较,对西方调解的发展历程与实践现状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其二,研究内容丰富。在理论部分,本书创造性地提出了调解学独特的研究对象与内容,对各类调解制度的性质、主体、适用范围等进行了准确界定,并深入地分析了中国调解的时代挑战与发展趋势。在实务部分,本书详细介绍了调解的方式、方法与技巧,保障了教材的实用性。其三,研究方法多元。本书运用了法学、历史学、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等跨学科方法,充分彰显了调解学的学科交叉性。其中,*特色的是将心理学原理运用到调解的各个环节,以及使用经济学的分析工具揭示调解的机理。
作者简介
廖永安,湘潭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主任,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主任,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研究”首席专家。
目录
章调解学导论 1
节调解学的概念、性质和研究对象 1
一、调解学的概念及研究的意义 1
二、调解学的性质和研究对象 3
第二节调解学的研究方法 9
一、调查研究方法 9
二、实验研究方法 15
三、文献研究方法 17
四、逻辑分析方法 19
第三节调解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25
一、调解学与调解法学 25
二、调解学与民事诉讼法学 26
三、调解学与社会心理学 27
四、调解学与经济学 28
第四节调解的概念、特征和类型 30
一、调解的概念和内涵 30
二、调解的特征 32
三、调解的分类 34
第五节裁决与调解的功能和作用 35
一、裁决的纠纷解决功能和作用 35
二、调解的纠纷解决功能和作用 37
第二章西方调解制度的发展概况 39
节西方调解的发展历程 40
一、普通法系国家调解的发展历程 40
二、大陆法系国家调解的发展历程 45
第二节西方调解的理论与实践 51
一、西方调解的理论 51
二、西方调解的实践 63
第三章我国传统调解制度的发展概况 70
节我国传统调解的历史阶段与影响因素 70
一、我国传统调解的历史阶段 70
二、我国传统调解的影响因素 74
第二节我国传统调解的基本理念与调解依据 78
一、我国传统调解的基本理念 78
二、我国传统调解的调解依据 81
第三节我国传统调解的主要类型 85
一、民间调解 86
二、官府调解 88
三、官批民调 90
第四节我国传统调解的案件种类和运作程序 91
一、我国传统调解的案件种类 91
二、我国传统调解的运作程序 96
第四章我国现代调解的制度沿革、理念与原则 101
节我国现代调解制度的历史沿革 101
一、人民调解制度的历史沿革 102
二、法院调解制度的历史沿革 106
三、行政调解制度的历史沿革 108
四、仲裁调解制度的历史沿革 111
第二节现代调解的理念 114
一、从利益对抗体到利益共同体 114
二、从静态利益观到动态利益观 116
三、从切片式思维到综合性思维 117
四、从向后看思维到向前看思维 118
第三节现代调解的原则 119
一、自愿原则 120
二、平等原则 122
三、诚信原则 123
四、中立原则 124
五、保密原则 126
第五章我国现代调解制度的主要内容 130
节调解的主体 130
一、人民调解的主体 131
二、法院调解的主体 133
三、行政调解的主体 135
四、仲裁调解的主体 137
五、行业调解的主体 137
六、商事调解的主体 140
第二节调解制度的适用范围 142
一、人民调解的适用范围 142
二、法院调解的适用范围 143
三、行政调解的适用范围 144
四、仲裁调解的适用范围 146
五、行业调解的适用范围 147
六、商事调解的适用范围 147
第三节调解的程序规则 148
一、调解程序的启动 149
二、调解前的准备 152
三、调解的具体过程与方法 154
第四节调解协议的效力 156
一、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 156
二、法院调解协议的效力 159
三、行政调解协议的效力 161
四、仲裁调解协议的效力 161
五、行业调解协议的效力 162
第六章调解的方式、方法与技巧 164
节调解方式 164
一、面对面调解 165
二、背靠背调解 169
三、运用各种调解方式应注意的问题 171
第二节调解的具体方法 175
一、苗头预测法
内容摘要
本书主要围绕如何提升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展开全面、系统的研究。调解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独特的理念原则、多样的制度规则和丰富的经验技巧,这意味着其可以也应当作为专门的学科予以研究与介绍。然而,我国当前仅有少量以人民调解学、调解法学和调解技巧为主题的调解教材,存在研究视野狭窄、研究内容局限、研究方法单一等问题。因此,《调解学教程》试图构建科学的调解学科体系,为调解研究与教学培训提供强有力的教材支撑。
本书的主要特色在于:其一,研究视野开阔。本书既有古今调解发展的纵向梳理,对我国传统调解与现代调解的背景、理念、主要内容和伦理规范等进行了系统地阐述;又有国内外调解的横向比较,对西方调解的发展历程与实践现状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其二,研究内容丰富。在理论部分,本书创造性地提出了调解学独特的研究对象与内容,对各类调解制度的性质、主体、适用范围等进行了准确界定,并深入地分析了中国调解的时代挑战与发展趋势。在实务部分,本书详细介绍了调解的方式、方法与技巧,保障了教材的实用性。其三,研究方法多元。本书运用了法学、历史学、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等跨学科方法,充分彰显了调解学的学科交叉性。其中,*特色的是将心理学原理运用到调解的各个环节,以及使用经济学的分析工具揭示调解的机理。
主编推荐
廖永安,湘潭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主任,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主任,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研究”首席专家。
精彩内容
第三节 调解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一、调解学与调解法学
调解学与调解法学既有紧密的联系,也有较大的区别。其联系在于,两者都是研究有关调解的学科,调解法学所研究的内容也可以包含于调解 学之中。调解学不仅需要研究调解实务,也需要研究有关调解的法律制度 及其历史发展。两者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研究目的不同。调解学的重点在于对调解人员的实际技能和素质的培养,尤其是对专门调解人才的培养。而调解法学的重点主要在于一般法学人才、司法和调解人员对调解法律制度在理论上的熟悉和掌握。
(2)研究的对象和内容不同。调解学不仅研究调解制度及其历史发展,而且研究调解的具体实践活动,如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活动使用的各种技能和手段,调解过程中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和谈判等。因此其研究的范围更为广泛,与其他学科也有着更为密切的联系,如涉及民事实体法学、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方面知识在调解中的运用。而调解法学主要研究有关调解的法律制度,如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在法律规范层面的内容,以及中国古代和域外有关调解的法律规范。
(3)研究的侧重点不同。调解学虽然也研究有关调解的法律制度及其进一步完善,但更重要的是研究有关调解制度如理念、原则、程序规范等在具体调解活动中的运用。除此以外,还要研究有关民事实体法律规范、善良风俗习惯等在具体调解活动中的运用。调解法学则主要是研究有关调 解的法律制度。一是研究对这些规范内容的学理阐释,以便人们对调解法律制度进行正确的理解、熟悉和掌握。二是对现存调解制度予以必要的检视,发现其中的不足或不相适应的方面,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纠纷解决的需要,对调解制度予以必要的完善(见图1-2)。 图1-2 调解学与调解法学关系图示
二、调解学与民事诉讼法学
调解学与民事诉讼法学具有交叉关系。民事诉讼法学是研究民事诉讼的理念、原则、基本制度和程序的法学学科。由于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中亦存在诉讼调解的制度,而诉讼调解是调解的一种重要方式,因而诉讼调解既是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内容,也是调解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在民事诉讼 法学和调解学中,有些关于调解法律制度和实务方面的问题会成为共同关注的焦点,如诉调对接、“司法确认”机制的建构和运行等。但二者的研究目的、内容和侧重点有所区别。
(1)在研究目的上,民事诉讼法学研究调解制度,主要为了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和有效运作,尤其是诉讼调解制度的完善,提高诉讼调解制度的纠纷解决效率。调解学研究调解制度,主要目的是整个调解制度体系的完善和有效运作,不仅要提高各种具体调解制度的纠纷解决效率,而且要 保证调解制度体系的整体性效率。
(2)在研究内容上,民事诉讼法学主要是围绕民事诉讼中有关诉讼调解法律规范的阐释和完善,以及诉讼调解与审判之间的关系,诉讼机制与调解机制的衔接如诉调是否应当分离、如何分离、如何对接等。而调解学不仅要研究诉讼调解、诉讼与调解的衔接机制,还要研究人民调解、行政 调解、行业调解等各种具体机制及其体系建构,研究各种调解的具体实务。
(3)在研究侧重点上,民事诉讼法学更着重于诉讼调解制度方面的阐释和完善。调解法学则更着重于各种调解制度的运用,以及调解中的各种手段和技巧(见图1-3)。 图1-3 调解学与民事诉讼法学关系图示
三、调解学与社会心理学
社会心理学是研究个体和群体的社会心理现象的心理学分支。个体社会心理现象是指受他人和群体制约的个人的思想、感情和行为,如人际知觉、人际吸引、社会促进和社会抑制、顺从等。群体社会心理现象是指群体本身特有的心理特征,如群体凝聚力、社会心理气氛、群体决策等。调 解学与社会心理学也具有交叉关系。一方面,社会心理学中需要研究纠纷调解中的各种心理现象,以丰富和发展社会心理学的理论。在社会心理学中,对社会冲突和纠纷的解释主要有三种取向:心理学的、社会学的和符号学的。 ① 可见,社会冲突和纠纷的发生、发展和解决,是社会心理学关注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调解学中也需要研究社会心理学知识在调解中的运用,以利于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和技能,增强调解制度的纠纷解决功能和效率。由于纠纷的产生及其解决都与社会个体或群体的心理因素密切相关,因而社会心理学知识在调解中的运用也就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应成为调解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如谢勇教授等编著的《如何当好调解员:社会心理学在调解中的运用》,即从冲突与纠纷的心理学解释、如何构建积极的沟通模式、消除冲突双方的心理障碍、促成双赢的问题解决、群体纠纷的社会心理学规律与化解技巧、中国文化心理与调解等方面,对社会心理学在调解中的运用,做了较为深入、系统的阐释。程波教授著的《如何当好调解员:美国调解技巧的社会心理学解读》,则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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