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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威廉·福克纳 著 余莉 译
出版社北方文艺出版社
ISBN9787531736974
出版时间2016-08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29.8元
货号24029778
上书时间2024-10-18
《水浒传》一样的《西游记》
—“我”弥留之际的旅行
美国意识流文学大师福克纳(1897-1962)身为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对美国文学尤其是美国意识流文学的贡献可以说是丰碑式的。
福克纳出身于美国南方一个破落的地主家庭,曾祖父曾经是南北战争时期南军的校级军官,退伍后还成了作家。福克纳也充分继承和发扬了曾祖父的文学天赋,在青年时代反复的漂泊和吹牛中锻炼出了写作的功夫。
相比较他青年时代入伍加拿大空军的传奇和游历欧洲的风流,他早年的生涯虽然谈不上历经坎坷,但也称得上是世态炎凉。那些年在南方的生活,以及南方没落家族的耳濡目染,给了他无穷无尽的创作素材。而他,也费尽心血虚构了一个位于密西西比州北部的约克纳帕塔法县和杰弗逊镇作为他小说故事情节的背景。在他三十多年创作生涯的十九部长篇和上百个短篇小说中,足足十五部长篇与绝大多数短篇的故事都发生在这个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及杰弗逊镇。这当中,就包括这部《我弥留之际》。
按照福克纳本人的说法,这部书是他的小说中简单的一部,易懂的一部,甚至可以作为研究福克纳的入门。
除了微笑,没有任何语言能够描述我对这个观点的看法。
我经常说,我更喜欢东方的美感,甚至喜欢陶醉于纯粹中式的意境中。或许,我的眼光和视角也更加趋向于东方式的古典,所以这部书对我来说,竟然非常晦涩,虽然冥冥之中感觉得出福克纳想告诉我什么,却又不敢肯定。无数条线路交织在我的脑海,它们纠结着,甚至刻意地扭动着,让你捋不出一个像样的头绪。但是大师的文字却又充满了诱惑,让你不得不深入下去,在充斥着一团乱麻的死水中,努力地享受畅游的乐趣。
这部书的表现方式很新颖,或许很多中文读者都会不适应。这部作品一共五十九个章节,每个章节实际上就是标题所写人物的一段独白,他们各自站在自己的角度去看待或经历故事。这就够我喝一壶了,因为文中不同章节的“我”并不是一个人。
如果说,仅仅这样也就算了,但是书中还有个叫瓦达曼的人物,我直到看到他的那一句“我妈妈是条鱼”的时候,才缓过神来,哦,原来这孩子不是个傻子就是个小孩。总之,这孩子说的话从逻辑上根本不能用成人的思维去考量。
没有接触过福克纳的读者朋友们,你们是幸运的,这套书出版的时候有我这个排头兵告诉你们状况。我直接看的是编辑给我的初稿,注释都没有。足足看了十几章节才明白怎么回事!当然,编辑也表示为难,不仅编辑为难,连当时负责校对的工作人员都惊呆了!
主要的难点也就这两个,了解了这些,故事倒也不复杂。甚至于站在欣赏中国古典小说的角度去看待这部作品,依然非常适宜。在我看来,这部书,就是一部《水浒传》一样的《西游记》。
故事再简单不过了,一个贫苦的美国南方农家失去了伟大的母亲,父亲为了承诺,带着一家把灵柩带到母亲的老家。虽然一路上历经了千辛万苦,但是一家人终于把母亲安葬了。
有点像《西游记》,不是吗?一个领头的父亲就像唐僧,带着自己的儿女完成一个心愿,或者说承诺。有个情节甚至让我这个“西游粉”会心一笑—他们在一条湍急的河流中失去了他们拉车的骡子。我不知道福克纳是不是看了《西游记》,然后在“蛇盘山诸神暗佑,鹰愁涧意马收缰”这一回取得的灵感。
当然这是句玩笑话,福克纳那时候,《西游记》或许还没有英文版,有了福克纳也未必看过,看过了也未必借鉴,因为他爱的小说是《堂吉诃德》。但是我们不妨从这个思路出发去分析分析这几个参与“西天取经”的人物。
父亲安斯无疑是坚定的,但是却又和唐僧有着很明显的区别。他们同样执着但是懦弱,或者说胆怯,遇到事情不愿意独自承受。但是,相比较唐僧普度众生的理想,安斯更加虚伪,这也是我用《水浒传》来比喻的原因之一,后面我会说到。
二儿子达尔是个另类,他仿佛什么都知道,甚至另类得有些诡异。他后被妹妹戴尔告发,送到了精神病院。但是不得不说,与其说他是个精神病,倒不如说他是个思想者。他思考问题远远超过了他的父亲和兄弟姐妹,换句话说,超越了他所在的阶级局限性。只有他知道母亲疼爱的朱尔是私生子,只有他知道妹妹戴尔想趁着机会到城镇偷偷地堕胎。他从一开始就考虑到了这个计划的荒谬。但是他终毁于自己的鲁莽,因为企图焚烧棺木阻止这个计划而被认为是个疯子。在属于他的章节中甚至出现了一段旁白,可见作者对这个人物倾注的心血。
倾注了心血,那么他是孙悟空吗?可惜,他不是。
朱尔这个儿子则非常特殊,他是个不那么见得了光的角色。他不是安斯的孩子,是他母亲“偷汉子”出生的,要命的是他自己和二哥达尔还知道,所以他和兄弟们格格不入。但是他也是能干的,靠自己的努力赚钱买了一匹马。我觉得,这在当时的美国南部农村应该不亚于买辆高档摩托了。所以一路上他都坐在马上使劲烧包。但是他对母亲的感情有目共睹,不仅为了母亲的遗体赴汤蹈火(真的是水火之中),还对企图焚烧母亲遗体的达尔恨之入骨。为了母亲能够安葬在故乡,在骡子被水淹死后,他还奉献了自己心爱的马来换取拉车的骡子。微微地有那么点小白龙的味道,不是吗?
任劳任怨的大儿子卡什总是让我联想到沙和尚。他对母亲有着很深的孝心,但是不善于表达。他表达的方式就是在母亲弥留之际不停地、耐心地、认真地帮母亲打造一副棺材。在去母亲家乡的路上,为了保护灵车而导致了腿骨的骨折—甚至在家人自作主张用水泥帮他固定骨架的时候,他都能忍着钻心的疼痛与严重的灼伤!面对困难和痛苦,他总是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隐忍内向的性格,退让的生活态度是他的特点。或许他也知道朱尔不是父亲安斯的骨肉,或许他也知道达尔的做法有其正确性,但是他不愿意表达,甚至不想去表达,只想看看大家的意见。在是否送弟弟达尔去疯人院的事情上,他一声不吭,并且自我安慰着。他真的对困难和痛苦不以为意吗?我相信,他只是做出这样而已。在整部书中,他的煎熬是长的(从做棺材开始),他的痛苦是的(腿伤),表现出的却是一副不以为意的姿态,越发让人同情和不平。
女儿戴尔和小儿子瓦达曼加在一起就是个活脱脱的猪八戒。戴尔一路上都存有私心,她甚至希望母亲尽快去世,好让她去城里偷偷地堕胎。后不仅没堕成胎,还稀里糊涂地被一个冒牌妇科医生给侮辱了,男友给她堕胎的钱也稀里糊涂地被老爸弄走了。
瓦达曼则是猪八戒憨厚可爱一面的无限放大,他的视角很独特,只能用一个字“纯”来形容。他不知道死亡的意义,为了让母亲能在棺材里呼吸竟然还在棺材上打洞,结果害得母亲的遗体上留下了伤口,还是在脸上。后来他只得始终暗示自己,妈妈是一条鱼,像那条被家里杀了吃的鱼一样,不存在了。一路上,因为母亲尸体发出腐臭而引来的秃鹰在他眼里却非常有趣,不停地数着它们的数量。这与二哥达尔的聪明形成了对比,一路上两人匪夷所思的对话也让我们这些凡人读者摸不着头脑。而在二哥被所有人厌恶而送到疯人院的时候,唯独他表现出依依不舍的感情,反复地在默念“达尔。达尔是我的哥哥。达尔。达尔。”他傻,也善良,拥有一种让人无限怜悯的可爱。
既然两者如此相像,为什么没有一个孙悟空一样的人物呢?因为这不是一个《西游记》一样的喜剧,而是一个《水浒传》一样的闹剧,甚至带着些悲剧的色彩。没有孙悟空出来摆平困难,困难是无法战胜和逃避的,更没有普度众生传经东土的高尚目标。旅程的意义,只在于满足老爹安斯的一种近乎偏执的虚荣心。那么,老爹安斯这形象是不是又有点像宋江呢?宋江为了所谓的忠义牺牲自己的战友兄弟,换取所谓的英名。安斯为了成功履行承诺的虚荣,让自己的儿女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出发前,他一再和朋友们提及,什么承诺啦,什么信仰啦。实际上呢?他真的对妻子安迪有那么深的感情,甚至于需要忍受磨难而完成她的遗愿?
但是在妻子安迪生病时安斯的那段独白中,我们可以知道,他没有请医生,至少书里头没有提到。相比较花钱请医生了解妻子的病情,他更关心自己的假牙是不是该换了,以便于以后吃更好的粮食。书中穿插了他们的故事,虽然是一对夫妻从相识到别离的经过,但是丝毫称不上爱情故事。安斯是个孤儿,妻子也是个孤儿,但是两人在一起后依然是孤独的。这种孤独困扰着妻子安迪,终让她对生活、对爱情失去了信心和兴趣。与牧师偷情生下了朱尔后,又始终陷入罪恶感中不能自拔。她只得把感情寄托于疼爱的儿子朱尔,并且为了洗刷罪恶感又为安斯生了两个孩子—戴尔和瓦达曼。
安斯真的对妻子有那么深的感情吗?甚至于子女在他看来都不算什么。在家中,他就以身体有病,出汗就会死这个荒唐而又不可抗拒的理由来逃避劳作,将重活儿全部交给儿子们。真的出汗就会死吗?那么他汗衫上明显因为汗渍导致的褪色又怎么解释呢?
那么在路上,为了省钱甚至不惜将自己的大儿子卡什的腿伤当作牲畜来治疗,导致了卡什的痛苦甚至残疾;达尔反对他的计划,被他借机送到了疯人院;女儿戴尔拿来堕胎的钱也被他夺取;这些行为也都可以解释了,因为安斯的自私自利,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
后,每个子女都有所失去,甚至有了终身的阴影。然而,安斯却以一种“鬼鬼祟祟却也自得满满”的可笑姿态出现了。他用女儿的医疗费换了一副崭新的假牙和手杖,焕然一新的面貌甚至让阴影中的孩子们都差点认不出他了。可恶的是,他身后竟然还有一个帮他拿箱子的艳丽女人。本书后一句话,就是安斯对卡什、朱尔、瓦达曼、戴尔说的:“来,见过本德伦太太。”形成了一个绝佳的讽刺—孩子们的努力,除了满足母亲的遗愿外,都是在帮父亲造势。他们一个个要死要活,父亲却迎来了人生第二春。
没有什么对结发妻子的承诺,没有什么对糟糠之妻的感情。整个过程都是一场秀,这就不难理解为何他甚至还拒绝了一些帮助。他只想做成自己的事,作好这场秀,牺牲子女的利益甚至未来都在所不惜。
此外,整部书对世态炎凉、人情冷漠的现实描写,与《水浒传》也颇有些神似。而多个人物逐渐汇成一线的叙事方式,更是与《水浒传》的结构有异曲同工之妙。
然而,或许还不止这么简单。福克纳作品的高超之处,或许就在于让你了解了世界的残酷之后还存有美好的希望。无论如何,安迪完成了遗愿。当我们因为安斯的自私而气愤失望的时候,也能为安迪有这些爱她的子女而欣慰。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后一章是卡什平平淡淡的描述,而不是安斯得意扬扬的炫耀。
何志浩
2013年9月书于安徽
福克纳诺贝尔奖精品文集:八月之光 喧哗与骚动 我弥留之际(套装共3册), 意识流文学的扛鼎之作.
《我弥留之际》:福克纳的经典作品之一。小说讲述了农民安斯按照亡妻的遗愿,率全家扶送灵柩去杰弗逊镇妻族的墓地安葬。一路上磨难不断:次子达尔认为尸体已腐烂,应就地处置,于是放火烧棺材,被当作疯子关进疯人院;长子卡什为了救护落水的棺材压断了一条腿,越来越重的尸臭招致来大群的兀鹰;三儿子朱厄尔失去了他心爱的马;女儿德尔欲趁机去城里打胎,却被药房里的伙计欺侮;弱智的小儿子未能得到他渴望的玩具小火车;唯有老爹安斯配了一付假牙并找了一个新婆娘。文学界将《我弥留之际》这部小说称作现代的《奥德修纪》,即一部反讽性的史诗,一出荒诞的喜剧。
作者: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 1897-1962),美国文学史上*影响力的作家之一,意识流文学的代表人物。1949年因为“对当代美国小说做出了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福克纳一生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与12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15部长篇与绝大多数短篇小说故事都发生在约克纳帕塔法县,是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1962年,福克纳因病离世。其主要作品有《八月之光》《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圣殿》《押沙龙,押沙龙》《去吧,摩西》等。
福克纳诺贝尔奖精品文集:八月之光 喧哗与骚动 我弥留之际(套装共3册), 意识流文学的扛鼎之作.
《我弥留之际》:福克纳的经典作品之一。小说讲述了农民安斯按照亡妻的遗愿,率全家扶送灵柩去杰弗逊镇妻族的墓地安葬。一路上磨难不断:次子达尔认为尸体已腐烂,应就地处置,于是放火烧棺材,被当作疯子关进疯人院;长子卡什为了救护落水的棺材压断了一条腿,越来越重的尸臭招致来大群的兀鹰;三儿子朱厄尔失去了他心爱的马;女儿德尔欲趁机去城里打胎,却被药房里的伙计欺侮;弱智的小儿子未能得到他渴望的玩具小火车;唯有老爹安斯配了一付假牙并找了一个新婆娘。文学界将《我弥留之际》这部小说称作现代的《奥德修纪》,即一部反讽性的史诗,一出荒诞的喜剧。
作者: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 1897-1962),美国文学史上*影响力的作家之一,意识流文学的代表人物。1949年因为“对当代美国小说做出了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福克纳一生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与12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15部长篇与绝大多数短篇小说故事都发生在约克纳帕塔法县,是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1962年,福克纳因病离世。其主要作品有《八月之光》《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圣殿》《押沙龙,押沙龙》《去吧,摩西》等。
达尔
达尔和我从田里上来,我们一前一后地在路上走着。虽然我走在他前面十五英尺[1]处,可是人们从棉坊里看我们,都能看到他那顶磨破的草帽足足高出我一个头。
如铅垂线一般笔直的道路,被踩得很平滑,再经七月骄阳的炙烤,就变得和砖头一样硬了。它从成排的绿棉间,穿梭至田中央的棉坊,在那里转过弯,沿着平缓的四角绕了屋子一圈,然后继续穿向棉田。
棉坊由原木搭建而成,木材间还有长长的裂缝。这是一座周正的房子,单独建在一块土地上,屋顶已经破损。棉坊倾斜着,其下并无支撑,它在阳光中闪闪发亮。两面正对着的墙上各有一扇巨大的窗户,窗户朝着路的方向。我们走到棉坊时,我转了个弯,沿着屋子四周的路走,而在我身后十五英尺的朱尔,则径直直行,一大步跨过窗户。之后,他还是一直朝前,那暗淡的眼睛,就像木头一般镶嵌在他木然的脸上。他四个大步迈过屋面,步伐铿锵,就如同从臀部以下被赋予了生命的、穿着打补丁外套的雪茄店的印第安人。接着,他又一大步跨过对面的窗户,再次走到了路上,这时我也刚拐过路角。我们又一前一后地走着,中间相隔五英尺,朱尔走在前面。我们沿路朝着悬崖脚下走去。
塔尔的马车停在小溪旁,套在围栏上,缰绳缠到了座位的支柱处。车厢里有两张椅子。朱尔在小溪旁停下,他从柳枝上取下葫芦打水喝。我从他身旁走过,沿着道路往上走,然后就听到了卡什锯木的声音。
我走到上面时,他已经停止了锯木。他站在木屑中,正在将两块木板合拢。木板两边都是阴影,衬托之下,木板呈现出金黄色,就像软黄金,闪着光泽的斧刃在木板侧面留下了均匀的纹理—卡什真是个好木匠。他把木板放在支架上,然后将它们的沿边对准做好的木匣。接着,他跪下来,顺着木板边缘眯眼斜视了一会儿,然后再放下木板,拿起扁斧,不愧是一个好木匠。对安迪·本德伦来说,躺在这样的棺材里再好不过了。这能让她自信起来,能让她感到舒服。接着,我继续朝屋子走去,身后是扁斧的声音:
恰克 恰克 恰克
科拉
于是我攒了些鸡蛋,昨天就用它们来烤蛋糕。烤出来的蛋糕非常棒。我们就靠这些鸡了,虽然经过负鼠和诸如此类动物的袭击后,剩下的已经不多,可它们都是下蛋能手。到了夏天,还有蛇出没,蛇破坏鸡圈的速度可比什么都快。这样一来,养鸡的成本就远远超出了塔尔先生所预想的,然而,我向他保证,鸡蛋的数量增加,就能够弥补超出的成本。从此以后我就得格外小心了,因为,关于是否养鸡,这是我后一次说了算。当时我们本打算养些便宜的鸡种,可是劳温顿小姐劝我养优良品种时,我已经答应了,因为塔尔先生自己也承认,优质的猪牛品种才能带来长效收益。所以,我们丢了这么多鸡以后,鸡蛋就不能留着自己吃了,是我说要养鸡的,我可不想让塔尔先生责怪我。于是,当劳温顿小姐说起蛋糕一事时,我就想,可以把鸡蛋做成蛋糕来卖,这样一次性多赚点就可以提高鸡群的净产值。而且,一次只捡一个鸡蛋,也没什么损失。恰好那个星期鸡下蛋很勤奋,我攒下的鸡蛋不仅够我们卖,够我们烤蛋糕,甚至连买面粉、糖和柴火的钱也省了。接下来,就在昨天,我用鸡蛋烤了蛋糕,我可是专心到了极致,烤出来的蛋糕自然不在话下。可是,今天早上,劳温顿小姐告诉我们,夫人改变主意了,她不开派对了。
“再怎么说,她也该买下这些鸡蛋呀。”凯特说。
“唉,”我说,“我估计她现在一点都用不着它们了。”
“那她也该买下它们,”凯特说,“不过话说回来,这些有钱的太太就爱朝令夕改。可怜了我们这些人哪。”
有钱人可不敢与上帝面对面,因为他会看穿人的心思。“不如,我星期六把它们拿到集市去卖。”我说,因为蛋糕的质量可真是没话说。
“一块蛋糕可以卖两美元。”凯特说。
“那么,算起来,我好像也没什么损失。”我说。接下来,我用一打蛋糕换了些糖和面粉。做蛋糕并没怎么亏,因为塔尔先生自己也知道,我攒下的鸡蛋比我们计划要拿去卖的还要多,所以,多出的鸡蛋就像是我们捡到的,或是别人送给我们的。
“她既然答应了你,就应该买下那些鸡蛋的。”凯特说。上帝能看穿人的心思。不同的人对诚信的理解各不相同—如果这是上帝的意愿,那么也轮不到我来质疑他的命令。
“我估计她压根儿就没打算用到它们。”我说。而且,它们真的不错。
尽管天气炎热,她还是把棉被盖到了下巴处,只露出双手和脸。她靠在枕头上,探出头来,看着窗外。每一次他拿起扁斧或锯子,我们都能听到声音。即便是聋子,也能通过看她的脸,来听他的声音,甚至看到他。她那憔悴的脸上,骨头无力地支撑着皮肤,勾勒出苍白的轮廓。她的眼睛就像两支蜡烛,你眼看着它们渐渐熄灭,然后消失进铁烛台里。然而,那永恒不灭的救赎与慈悲还未能降临到她的身上。
“它们真的不错,”我说,“可是,相比安迪烤的,还是有所不同。”你看看那只枕套,要真是熨烫过的话就能见识她闺女的本事了。她躺在那儿,任凭四个男人和一个野丫头摆布,被他们服侍着,这也恰恰表明了她对闺女的盲目信任。“这一带,没有谁烤蛋糕的手艺能和安迪·本德伦相提并论,”我说,“要是她能下床动手,我们的蛋糕恐怕一块都卖不出去了。”她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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