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论丛(第32卷)
¥
17
3.8折
¥
45
八品
仅1件
作者梁慧星 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5-05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058
上书时间2024-08-29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梁慧星 编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05-05
-
版次
1
-
ISBN
9787503653940
-
定价
45.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其他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681页
-
字数
640千字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内容简介】
-
《民商法论丛》宗旨:从我国改革开放和发民现代化经济的实际出发,广泛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经验和最新判例学说,研究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重大法律问题,为我国民商事立法的现代化和审判实务的科学化提供科学的法理基础,提升我国民商法理论水准,培养民商法理论人才。
《民商法论丛》第32卷共刊载了目前最新的民商法学研究成果十余篇,其中:
《海域使用权制度研究》是作者承担的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海域使用权及相关法律制度研究的最终成果,对海域使用权及其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探讨,并结合我国立法提出相关建议。
《数字网络环境下的复制与复制权——兼论数字版权法的重构》系吴汉东教授主持的微软中国公司姿助课题信息网络传播权立法问题研究成果之一,围绕数字网络环境下复制与复制权的相关问题以及数字版权法的重构模式展开讨论。
《酒楼收取开瓶费的合法性——曲连吉诉白云天鲜阁酒楼返还开瓶费服务合同纠纷案评析》对酒楼收取开瓶费引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格式条款问题进行评析。
《国际私法中的利益法学研究》主要对柯里政府利益分析说与克格尔国际私法利益论进行比较,提出国际私法的价值取向-利益协调。
《公司集团:通向单独立法之路》作者为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法学院公司与破产法教授,文中主要涉及规范公司集团的法律问题、公司集团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业实体的认识。
《法律地位的本质——以动物为考察对象》从法律的主客体思维模式、权利的本质出发,主要探讨动物是法律上的物、动物作为物的本质。
《我为什么不赞成规定居住权?》针对物权法草案规定的居住权,结合立法、理论和实践提出作者的观点看法。
《对谈:私人在法实现中的作用》本文是田中英夫和竹内昭夫的名著《私人在法实现中的作用》的附录,涉及日美律师作用比较,产品责任、损害赔偿等问题。
- 【作者简介】
-
梁慧星,1944年1月出生,男,汉族,四川省青神县人。
专业:民法学;
专攻方向:民法总则、民法债权、民法物权、法学方法论。
职务: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指导教师;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杂志主编;
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
经历:
1944年出生在抗战大后方的川西岷江之滨。1962年毕业于青神县中学。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1968年起在云南省昆明市农用轴承厂工作,先后担任过劳资干事、工会宣传士事。1978年,得到西南政法学院张序九教授和云南大学屈野教授的辅导,考取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师从王家福教授。1981年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留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研究所民法经济法研究室从事民法学研究。1983年担任助理研究员;1985年担任法学研究杂志副主编;1988年普升研究员,担任民法研究室主任。1990年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员。1993年担任民法学博士生指导教师。1999年担任法学研究杂志主编。1999年起担任第四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
- 【目录】
-
卷首语
【专题研究】
海域使用权制度研究
数字网络环境下的复制与复制权
——兼论数字版权法的重构
不作为型医疗过误的期待权侵害理论
论集群住宅业主团体之自治规范的有效标准
——以美国法与日本法之比较研究为中心
【判解研究】
酒楼收取“开瓶费”的合法性
——曲连吉诉白云天鲜阁酒楼返还“开瓶费”
服务合同纠纷案评析
授权书与律师代理费
——对上诉人某银行与被上诉人某律师事务所
诉讼代理合同纠纷的评析
【国际法问题】
国际私法中的利益法学研究
论法律选择的意思自治方法
【域外法】
全球商事法典中的CISG、Unidroit通则和欧洲合同法通则
公司集团:通向单独立法之路
德国现代给付障碍法发展趋势研究
【学术争鸣】
法律地位的本质
——以动物为考察对象
【立法问题】
保证期间及保证中的相关问题辨析
我为什么不赞成规定“居住权”
【法学名著】
对谈:私人在法实现中的作用
【硕士学位论文】
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点击展开
点击收起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