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国时期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资料选编
  • 民国时期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资料选编
  • 民国时期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资料选编
  • 民国时期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资料选编
21年品牌 40万+商家 超1.5亿件商品

民国时期文书工作和档案工作资料选编

150 九品

仅1件

安徽合肥
认证卖家担保交易快速发货售后保障

作者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编

出版社档案出版社

出版时间1987-07

装帧其他

上书时间2024-12-14

成不七我

已实名 进店 收藏店铺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编
  • 出版社 档案出版社
  • 出版时间 1987-07
  • ISBN 9787800190162
  • 定价 5.15元
  • 装帧 其他
  • 开本 其他
  • 纸张 其他
  • 丛书 中国档案史资料丛书
【内容简介】
本书包括公文程式、公文处理程序、公文稽催、文件归档等有关机关文书处理和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和办法,分为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北洋政府时期、国民党政府时期3部分。 
【目录】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

内务部颁发公文程式各咨部文(1912年1月26日)

总统府秘书处设立揭事处的广告(1912年2月14日)

总统府收发处通告(1912年2月15日)

内务部拟定公用折及封套式样咨各部暨各都督文(1912年2月27日)

临时大总统令内务部通知各官署革除前清官厅称呼文(1912年3月2日)

临时大总统关于各部局等互相咨商文件统应直接办理令(1912年3月7日)

财政部办事通则(节录)(1912年3月12日)

内务部关于江宁巡警厅对引用公文程式质疑的往复函件(1912年3月13日)

临时大总统复蜀镇抚使解释公文程式署名的电(1912年3月21日)

北洋政府时期

临时大总统公布公文程式令(1912年11月6日)

司法筹备处公文书程式(1913年1月31日)

各省国税厅筹备处公文书程式令(1913年2月22日)

交通部直辖各铁路暂行公文书程式(1913年5月17日)

司法部公布司法官署公文书暂行程式令(1913年8月28日)

外交部规定呈递总统文件的款式(1913年10月14日)

各省军事长官公文程式章程(1913年12月19 日)

大总统公文程式令(1914年5月26日)

大总统府政事堂公文程式令(1914年5月26日)

大总统公布官署公文程式令(1914年5月26日)

陆海军大元帅军令程式令(1914年6月30日)

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办事处公文程式令(1914年6月30日)

大总统公布法令程式令(1914年11月17日)

内务部规定县知事对防军、陆军上级军官的行文程式稿(1915年10月8日)

陆军部公文程式施行细则(1916年初)

修正大总统公文程式令(1916年5月4日)

大总统公布政府公文程式令(1916年5月4日)

外交部规定呈文暂用元年公布的公文程式(1916年6月27日)

公文程式(1916年7月29日)

大总统公布公文程式令(1917年11月6日)

国务总理段祺瑞呈大总统拟订副总统公文程式文并指令(1916年12月22日)

外交部有关文书盖印的规定(1913年6月2日)

国玺、大总统印、大元帅印钤盖条例(1914年12月30日)

国务总理熊希龄关于厘定公文用纸程式致大总统的呈文(1913年10月16日)

国务院厘定公文书用纸程式条例(1913年10月16日)

印铸局关于执行国务院厘定的公文程式用纸规定给各官署通知(摘录)(1921年9月9日)

《政府公报》条例(摘录)(1912年7月3日订,1914年8月7日修正)

印铸局局长吴籍荪呈《政府公报》体例(1916年8月12日)

陆军部军务司转发政事堂通知:各机关抄送公文要防止泄密

外交部编档办法(1912年8月9日)

司法部文件保存细则(1912年9月27日)

外交部收发文件办理规则(1912年11月27日)

外交部统计科(附档案房)职掌(摘录)(1912年11月27日)

蒙藏事务局为边疆将军、都统等行文蒙旗改用蒙汉合璧文字通咨(1912年11月28日)

农林部电报处办事章程(1912年12月9日)

外交部各司新编专档送交统计科档案库收存启(1913年3月6日)

外交部关于各厅司所发文件应分类编号(1913年6月12日)

外交部派员搜集旧档令(1913年6月12日)

外交部保存文件规则(1913年8月2日)

教育部保存文件规则(1913年9月18日)

国务院交部文件收受办法(1913年9月25日)

国务院秘书厅第一课办事细则(1913年11月1日)

国务院秘书厅第二课办事细则(1913年11月1日)

国务院秘书厅编档处办事细则(1913年11月1日)

教育部文书处理办法(节录办事细则)(1913年11月25日)

外交部转发国务院规定交部办理的文件在五日内缴还归档(1913年11月29日)

国务院规定送院文件应于封面上分别钤盖暗识(1913年12月8日)

农商部总务厅文书科办事细则(1914年2月23日)

农商部录事规则(1914年2月23日公布)

肃政厅收发专则(1914年8月14日)

肃政厅保管案卷专则(1914年8月14日)

审计院书记室编译科编纂处办事细则(1914年8月25日)

外交部编档办法附编档编纂规则(1914年11月6日公布)

陆军部军法司清理旧卷的标准(1914年11月6日)

陆军部军衡司司科收发文编号规定(1915年4月2日)

陆军部军法司文件保存年限条例(1915年9月2日)

办理国民会议事务局致各省请将改革国体文电信函除法律规定外一律查明烧毁电(1915年12月21日)

附:

湖南省将军汤芗铭、巡按使沈金鉴具报应详细检查应销文件的密电(1916年1月6日)

四川巡按使陈宦具报烧毁帝制文件情形电(1916年1月7日)

国务院秘书厅官制(1916年5月4日)

蒙古旗群往来公文仍然蒙汉文字互用(1916年5月11日)

内务部关于各司科分配文件种类的规定(1916年10月2日)

内务部各司科缮办文件办法(1916年11月3日)

陆军部临时清检文牍规则(1917年9月7日)

财政部清理档案处章程(1917年9月20日)

交通部邮政司新定编档办法(1919年1月)

内务部令各员司办文应随到随办不得注意稽延(1919年8月30日)

币制局档案室保存文件规则(1920年1月26日)

陆军部规定各司处收文办理期限(1921年2月21日)

航空署案卷规则(1921年4月7日)

航空署文件处理规则(1921年4月7日)

交通部公布铁路文书会议议事规则(1921年5月10日)

交通部公布铁路文书会议章程(1921年5月10日)

司法部公布公文简便办法(1922年6月6日)

交通部关于各机关发通电不得浑用各省各处字样的通知(摘要)(1922年10月14日)

农商部令各附属机关检送资料供编辑《农商公报》使用文(1922年11月8日)

交通部全国第一次铁路文书会议案录(1922年)

国民政府关于文电往复须将日期、字号、简号一一分别详注的训令(1939年3月31日)

政事堂文书处理办法

国务院秘书厅对执政府时一切公文宣布无效致内务部的函(摘录)(1926年9月11日)

国务院草拟收发电报办法

国务院法制局文书分类保存纲目

外交部通商司编档办法

陆军部军衡司各科归案簿分类办法及说明

陆军部各司科收发文规则

陆军部文件保存规则

教育部文书科主管事项说略

蒙藏院秘书室办事细则

蒙藏院保存卷牍暂行规则(修正)

蒙藏院总务厅文牍科清理陈案办事细则

农商部清理旧案委员会章程

湖南省巡按使公署文书处理办法(节录修订办事通则)(1915年2月2日)

吉林省长公署政务厅议定各科文稿程式

国民党政府时期

文书工作的法令、制度、办法

国民政府公布《公文程式条例》(1927年8月13日)

国民政府公布《公文程式条例》(1928年6月11日)

国民政府修正公布《公文程式条例》(1928年11月15日)

蒙藏公文程式(1930年1月14日)

国民政府文官处关于人民团体行文程式致各院会公函(1936年7月9日)

行政院关于省政府合署办公后中央各部会对省府各厅处行文程式的训令(1937年6月19日)

行政院关于各机关对县政府行文程式的训令(1940年1月18日)

国民政府公布《中央各机关及各部队对县政府行文用令限制办法》(1942年2月5日)

国防最高委员会核定《公文程式条例修正章案》(1942年7月10日)

内政部修正《市县地方自治机关行文办法草案》(1943年4月30日)

行政院令发《各部会署对省市政府各厅处局颁发命令原则》(1943年4月)

外交部对驻华各国使节行文各式

内政部颁布《暂行公文革新办法》(1928年)

教育部公布《划一教育机关公文格式办法》(1930年5月21日)

国民政府划一各机关行文自称办法令(1931年4月16日)

国民政府关于各机关办理涉外事件应用文牍以本国文字为主令(1931年12月11日)

行政院令发《各部会审查处理公文改良办法》(1933年8月26日)

国民政府关于修改公文稿面的训令(1933年9月27日)

国民政府关于公文标点于1934年1月1日起实行的训令(1933年10月2日)

军事委员会关于上行公文姓名须署名职衔的训令(1934年4月25日)

行政院行政效率促进委员会拟订《改进各机关文书处理办法》(1937年7月16日)

公文列表须知(1938年6月20日)

行政院颁发《公文改良办法》的训令(1938年7月7日)

行政院行政效率促进委员会拟订《促进电报效率实施办法草案》(1939年4月)

国民政府关于各级机关名称及人名、地名须全文叙录的训令(1940年10月14日)

行政院关于各种布告文字务须力求通俗的训令(1940年10月31日)

行政院关于下行公文应于机关衔名后增设案由一栏的训令(1941年5月8日)

国民政府关于人民呈递之呈文书件如发现未贴印花或贴未足额时务须饬令当事人民遵章贴足的训令(1941年7月21日)

行政院令发《行政机关行文署名盖章办法》(1941年9月21日)

行政院令发《内外行文整顿改善办法》(1941年11月)

行政院关于改善公文缺点四项的训令(1942年5月15日)

国民政府转发《减少填造表册工作会商记录》的训令(1942年6月24日)

行政院令发《公文改良办法》(1942年7月10日)

国民党中央秘书处关于改用电码代替韵目日期的电(1942年10月12日)

国民政府转发《各机关处理公务及文书注意事项》的训令(1943年4月3日)

行政院令发《各机关于主管范围内发布政令办法》(1943年6月5日)

军事委员会颁发《军用文书改良办法》(1944年7月1日)

中央党政军提高行政效能总检讨会议关于文书简化办法议决案(节录)(1945年)

国防最高委员会颁发《各机关稽催公文督导工作实施办法》(1945年8月1日)

工作竞赛推行委员会颁发《文书处理竞赛实施办法纲要》(1947年6月12日)

行政院关于简化办理会稿会印手续的训令(1947年9月24日)

行政院关于重新修正公文封封面组织的训令(1948年4月28日)

国民政府关于各机关应指定人员按日阅剪刊登公报不另行文之公文作为收文依例办理的训令(1948年5月19日)

蒋介石对延误公文处理失职者须给予惩处的手令(1934年9月7日)

蒋介石关于公文改良的手令(1942年5月)

蒋介石要各机关注意公文机密的代电(1942年5月20日)

蒋介石要各机关对执行他的手令情形须限期呈复的电(1943年11月7日)

蒋介石对文武官员的训词(关于公文处理部分)(1945年元旦)

蒋介石在中央党政军提高行政效能、行政三联制总检讨会上的讲话(有关文书部分)(1945年3月14日)

蒋介石核准颁行《防止各部队失落重要机密文件办法》(1947年3月21日)

甘乃光:文书档案改革运动的回顾与展望(1937年4月20日)

国民政府颁发公文用纸式样的训令(1929年1月18日)

行政院颁发《统一各机关公文用纸格式细则》(1945年5月31日修正)

国民政府颁发《印信条例》(1929年4月16日)

财政部重要公文副本保管办法(1935年1月25日)

社会部公文简化原则(1944年12月13日)

财政部分层负责行文办法(1945年6月1日)

教育部文书处理办法(1945年10月1日)

财政部到文迅速处理办法(1946年9月27日)

考选委员会文件缮校管理办法(1947年1月17日)

考选委员会油印管理办法(1947年2月)

行政院文书管理办法(1947年11月)

军令部公文业务处理要领

南京市政府秘书处处理公文程序(1932年8月31日)

福建省政府文书处理办法(1946年4月3日)

江苏省政府处理公文规则

档案工作的法令、制度、办法

国民政府关于会计文件保管期限的训令(1929年12月4日)

国民政府关于各省县市旧档应予保存给行政院的指令(1930年3月10日)

教育部电发行政院关于北平各文化机关文物及外交部北平档案移至妥善地点保存的密令(1933年1月12日)

行政院颁发《文卷保存年限四项原则》(1933年)

北平旧档拨归故博物院保存整理案

国民政府关于国史馆筹备委员派员调查各机关档案给予便利的训令(1940年5月9日)

国民政府关于废存旧档移交国史馆筹备委员会保存的训令(1941年5月5日)

国民政府颁发《各机关保存档案暂行办法》(1941年10月25日)

行政院关于焚毁文件底稿衣废弃纸屑应指定要员负责监视的密令(1942年5月25日)

国民政府通饬各机关清理档案的训令(1945年9月1日)

国民政府关于接收党政军机关旧档的训令(1946年2月26日)

工作竞赛推行委员会颁发《档案管理工作竞赛实施办法纲要》(1947年6月12日)

司法行政部文卷保存规程(1931年2月2日)

参谋本部档卷管理规则(1932年8月11日)

军政部整理案卷暂行办法(1933年1月10日)

蒙藏委员会文卷保存年限原则(1933年10月)

黄河水利委员会管理档案暨调卷规则(1933年12月11日)

司法行政部公布《法院文卷保存期限规程》(1933年12月26日)

军政部规定非常时期重要文卷存毁处置办法(1937年7月)

军事委员会政治部关于销毁档案办法的训令(1939年1月26日)

教育部人事档案整理方法(1940年3月)

中央设计局档案室编管案卷办法(1941年10月)

财政部废存档案移存销毁办法(1941年10月12日)

国民党中央秘书处档案科管理档案办法(1942年7月31日)

财政部直接税处档案处理法(1943年3月17日)

教育部档案管理办法(1943年9月)

考选委员会机密文件管理办法(1944年6月16日)

国防部接收中央各军事机关过时档案办法(1947年1月)

外交部管卷规则(1794年3月10日修正)

国民党中央秘书处召集会议研讨《特种档案处理办法》的函(附办法)(1947年5月29日)

财政部特种档案整理概要(1947年6月)

邮政总局档案管理办法说明书(1948年5月)

主计部关于中央各机关统计处(室)建立统计资料档的训令(1948年8月12日)

广西省政府整理档案方案(1935年6月)

福建省政府订定《各县(区)乡(镇)公所文书档案处理办法》给内政部的咨文(1944年8月29日)

福建省政府关于各县多未能遵照《县(区)乡(镇)公所文书档案处理办法》实施给内政部的咨文(摘录)(1946年3月27日)

福建省政府档案管理规则(1946年4月3日)

陕西省政府秘书处管理档案办法(1946年12月15日)

档案保存机构

农矿部北平档案保管处组织规则(1929年1月20日)

内政部北平档案保管处章程(1929年3月22日)

行政院关于组织国立档案库筹备处致中央研究院的公函(1934年5月29日)

行政院及所属各部会档案整理处的任务及其初步工作(1935年5月)

行政院关于设立北平档案保管处给国民政府呈(1935年9月20日)

张继等十三人提议建立档案总库筹设国史馆案(1939年1月)

故宫博物院文献馆所藏档案的分析(节录)(1934年)

清华大学所藏档案的分析(节录)(1934年)

北京大学所藏档案的分析(节录)(1934年)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所藏档案的分析(节录)(1934年)

国民党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史料档案整理工作概况(1935年)

禹贡学会的清季档案(节录)(1936年)

国史馆成立经过及工作概况(1947年5月1日)

战史编纂委员会战史史料管理概况(节录)(1947年)

档案损毁情形

财政部北平档案保管处盗卖档案(1936年9月-1937年2月)

甘肃省政府关于该省民政厅失火档案梦毁甚多给行政院呈(1938年5月11日)

河北省政府因战争损失档案给行政院呈(一)(1938年7月13日)

河北省政府因战争损失档案给行政院呈(二)(节录)(1940年4月6日)

安徽省政府因敌机轰炸损毁档案给行政院呈(1939年2月27日)

山东省政府因战争损失档案给行政院电(1943年5月7日)

察哈尔省政府因战争焚毁档案给行政院呈(1945年2月11日)

田赋管理委员会因保管不善档案毒烂销毁给财政部的呈(1945年5月)

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在销毁档案后给国史馆筹备委员会的复函(1945年9月15日)

中央银行关于 太平 轮失事运台大量文卷帐册沉没给行政院呈(摘录)(1949年3月22日)

档案教育

私立武昌文化图书馆学专科学校开办档案教育

私立崇实档案函授学校

安徽省政府索取县档案人员训练班教材与内政部的来往电(1942年11月-12月)

广东省训练委员会缺乏档案教官要内政部派专家讲课的来往电(1942年12月-1943年1月)

广东省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县管理档案人员训练班训练实施方案(1942年12月)

国民党中央训练委员会与内政部订颁《县管理档案人员训练班业务训练课程讲授要点及时数分配标准》

贵州省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为档案组学员实习事与资源委员会运务处来往函(1943年8月)

国民党中央训练委员会关于湖北省县档案人员训练班实施方案致内政部涵(1943年3月5日)

四川省训练团第十一期档案组训练实施工作报告(1944年2月)

各省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档案班学员人数统计表

江苏学院搜集档案规章给内政部电(1944年1月16日)
点击展开 点击收起

   相关推荐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

此功能需要访问孔网APP才能使用
暂时不用
打开孔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