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审判案例研究(2001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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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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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 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1-12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G1-2-7
上书时间2024-12-24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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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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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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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01-12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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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0363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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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7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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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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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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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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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5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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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713千字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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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代表性强: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从北京全市三级法院近几年审结的近万件金融审判案例中精选;
案件涉及面广:涉及金融领域中借款、担保、保险、存单、票据、证券、股权、期货、融资租赁、信用证等经济活动;
评析准确权威:由来自北京三级法院的资深法官对案件事实和责任的认定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精避点评和分析。
本书对金融案件的诉讼以及诉讼参与人、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强化法律意识、规制金融行为、防范金融风险具有借鉴作用,同时也有助于不同法院对金融案件的审判业务进行经验交流。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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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借款纠纷
该合同应当定性为借款合同
——国营林场公司和黑龙江林业厅借款合同纠纷案
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国都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永盈大厦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国华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代位权纠纷案
违反外汇管制的借款合同为无效合同
——工艺品总公司与渣打银行天津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案
涉外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准据法
——跨洋国际有限公司民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设备公司涉外借款合同纠纷案
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可以转移债务
——延庆支行与永宁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借款合同中诉讼时效及证明责任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鞍山营业部与北京十三陵天堂别墅借款合同纠纷案
复利的诉讼时效的认定
——国家开发银行与上海电气集团无锡叶片厂、上海电气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以还款协议为依据起诉,不属于重复主张债权
——深圳市新海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与中轻日用百贷进出口公司欠款纠纷案
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真实,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北京华能融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瑞峰工留集团及北京中汇通审计事务所借款合同纠纷案
二 担保纠纷
反担俣的效力及法律适用
——发展公司、电力公司与物资公司借款担保纠纷案
反担保适用担保的规定
——中关村担保公司与晓清设备公司、晓清技术公司、韩晓清借款合同担保纠纷案
真实的担保意思的认定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与韩俄式大酒楼有限公司、华北电力成套设备公司借款合同担保纠纷案
最高限额循环担保项下的借款合同展期是否需经过担保人的同意
——交通银行与中国南光进出口总公司、南光(集团)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楼花按揭贷款合同中担保效力的认定
——建行前门支行与张晓东、展廓地产公司按揭贷款合同纠纷案
……
三 保险纠纷
四 存单纠纷
五 票据纠纷
六 证券纠纷
七 股权纠纷
八 期货纠纷
九 融资租赁纠纷
十 信用证纠纷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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