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消毒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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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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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市消毒品协会 编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6-01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1-4
上书时间2023-09-16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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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上海市消毒品协会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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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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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06-01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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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06639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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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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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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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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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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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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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155千字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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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调查揭示,公共场所的微生物污染是普遍而严重的。有些调查和试验证明,污染在环境表面和公共用品上的微生物不仅可以存活,而且可以存活很长时间,这就为致病性微生物的传播提供了机会。因此,抓好环境微生物的控制,是预防传染病的重要措施。
为了控制外环境的微生物污染,国家已经发布了一些公共环境和用品方面的卫生标准,但是都是提出了允许微生物数量的指标,而没有达到指标的具体消毒方法。
编写《公共场所消毒技术规范》的目的在于,为不同公共场所和用品的消毒提供方法、措施和技术要求,使其能达到国家相关卫生标准,从而减少环境微生物污染,减少传染病传播,为广大群众和进入我国的国外人士提供一个卫生安全的环境。
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上,消毒是重要的,但正确地进行消毒更重要。如果在消毒对象和消毒方法的选择上、消毒剂和消毒器的使用上掌握不好,则不但达不到消毒效果,反而会造成对人群的伤害、对环境的污染等不良后果。 因此,本规范在下述方面给予了特别注意:
关于消毒对象和消毒频度的把握:公共场所环境和公用物品污染的频度不同,污染后的危害程度也不同。如果都要求一样消毒,则会造成人力和物力的浪费,也会造成消毒剂对环境的污染,因此必须针对不同对象区别对待,采用不同方法,提出不同要求。对仅有偶尔轻度污染的地面、墙面和物品,一般不要求每天常规消毒,仅每天做清洁处理即可,仅在有明确病原微生物污染时,才采用消毒剂消毒;对高频度、反复、多来源污染的物品,例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扶手、把手、拉环等,则要求每天消毒,因为这些物品每天会反复多来源污染,污染严重,很容易成为传染病的传播媒介;对室内空气,一般采用开窗通风,而不必采取特殊消毒措施。但当有多人聚集而又无法开窗通风的室内空气,则要求采取消毒措施,在有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时,应加强消毒措施;对玩具和小型用品,如果不是经常受到污染,则不必每天消毒,多人使用、反复使用的物品,应采取清洁、消毒措施。
关于发生传染病流行时或有明确反复污染时,是否加大消毒剂用量?本规范原则上不主张加大消毒剂用量。主要考虑是,所用消毒剂量和作用时间已足以杀灭污染目标微生物,如果再加大剂量必然会造成环境污染和对物品的损害。 因为通过消毒试验确定消毒剂用量时,试验所用的指示微生物不仅抗力强,而且菌量大(比实际消毒时要杀灭的菌量大得多),故没有必要加大消毒剂量,只要根据污染频度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就可以了。这样安排,无论从经济方面,还是安全、有效、环保方面考虑都是明智的。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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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总则
第2章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内公共场所和公共用品的消毒
第3章 宾馆、饭店、茶馆、酒吧的消毒
第4章 商场、购物场所的消毒
第5章 储水容器的消毒
第6章 公共交通服务单位及公共交通工具的消毒
第7章 娱乐场所的消毒
第8章 幼托机构的消毒
第9章 学校的消毒
第10章 银行及其他货币流通单位的消毒
第11章 会馆的消毒
第12章 图书馆、书店和阅览室的消毒
第13章 社区活动室的消毒
第14章 浴业(浴室、足浴)的消毒
第15章 体育场所的消毒
第16章 美容美发店的消毒
第17章 空调的消毒。
第18章 殡仪馆的消毒
第19章 其他公共场所的消毒
第20章 消毒效果的检测
附录A 公共场所消毒效果检验常用培养基和液体(规范性附录)
附录B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对微生物控制的指标(规范性附录)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附件2 消毒管理办法
附件3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附件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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