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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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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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九五品
仅1件
作者李翔 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1295915
出版时间2018-06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纸张胶版纸
页数264页
字数99999千字
定价55元
上书时间2024-05-05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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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书名:情节犯研究
定价:55.00元
作者:李翔 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8-06-01
ISBN:9787301295915
字数:290000
页码:264
版次:2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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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犯研究(第二版)》共分八章,以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逻辑分析和比较研究相结合、实证分析和经验分析相结合以及注释研究和思辨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结构安排遵循从宏观到微观的逻辑顺序,站在肯定情节犯存在的独立意义和价值的基本立场上,逐步提出和分析解决情节犯及其相关问题。全书以情节和情节犯的概念作为逻辑起点和理论前提,分析我国刑法中的情节和情节犯的相关问题。具体而言,先把情节犯放在刑事法治的框架以及我国法律运行特定背景下进行分析研究,论证情节犯的立法价值和司法价值,进而分析情节犯与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冲突与协调问题;然后对情节犯的各种犯罪形态进行研究,并且把情节犯与相关犯罪类型相比较,指出它们之间的关系;最后指出应对我国刑法中的情节犯进行改造,提出情节犯的立法和司法建议,并分析了刑法总则情节和分则情节的关系,以期对情节犯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都有所裨益。
内容提要
情节犯是中国刑法学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全面而深入地研究情节犯,对于完善刑法犯罪形态论、促进刑事立法司法、推动正确对待情节的功能与作用具有不可忽视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情节犯是基于对现实的关注而诞生的一种犯罪类型,李翔著的《情节犯研究(第2版)》,作者立足并反馈立法司法实践,在比较、分析中外刑事立法和刑法理论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刑事司法实践,从实体与程序、定罪与量刑、意义与价值、功能与构成、形态与关系等不同的角度对情节犯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而深入的研究,融入对实践的思考。情节犯法治论、情节犯价值论以及针对情节犯的立法司法完善等问题的研究,都颇有创新之处。该书是靠前抢先发售全面系统论述情节犯问题的专著。作者以小见大的研究范式在书中得到了很为充分的体现——以一种“小”的犯罪类型作为研究视角,着眼于“大”的制度的构建。作者充分注意到了刑事法学科的前沿问题,尤其文中对情节犯立法价值和司法价值二元保护的分析更是回答了当前刑事法治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体系。情节犯设置是刑事立法制度与恢复性司法的价值理念在刑事法律领域中的契合,强调刑事法治领域的人文关怀,为中国刑事法治现代化论述了制度上的可能性。作者提出,情节犯的设置为我国刑法所特有,同时也是对刑法学的历史性贡献。
目录
章 情节犯本体论1.1 我国刑法中的情节概述1.1.1 观点聚讼及其评析1.1.2 情节概念的科学界定1.1.3 我国刑法中情节的特征1.1.4 我国刑法中情节的分类1.2 情节犯的概念、本质及特征1.2.1 情节犯的概念1.2.2 情节犯的本质1.2.3 情节犯的特征1.3 情节犯的分类1.3.1 基本情节犯1.3.2 情节加重犯1.3.3 情节减轻犯1.3.4 情节特别加重犯1.4 本章小结第2章 情节犯法治论2.1 法治与刑事法治的分野2.1.1 法治的内涵2.1.2 刑事法怡的简单界定2.2 刑事政策视野中的情节犯2.2.1 刑事政策之要义2.2.2 刑事政策对情节犯的指导性意义2.3 罪刑法定视野中的情节犯2.3.1 罪刑法定的当代诠释2.3.2 情节犯与刑法明确性要求2.4 罪刑均衡视野中的情节犯2.4.1 罪刑均衡的基本价值蕴含2.4.2 罪刑均衡价值在情节犯中的体现2.4.3 情节犯与刑法谦抑性要求2.5 本章小结第3章 情节犯价值论3.1 情节犯的立法价值3.1.1 情节犯存在的必要性3.1.2 情节犯的立法模式3.2 情节犯的司法价值3.2.1 情节犯的出罪化价值——保障人权3.2.2 情节犯的犯罪化价值——保护社会3.2.3 情节犯与犯罪概念的定量分析3.3 本章小结第4章 情节犯构成论4.1 情节犯与犯罪构成理论概说4.1.1 犯罪构成理论概览4.1.2 情节犯与犯罪构成理论的关系4.2 定罪情节与犯罪构成要件4.2.1 定罪情节与犯罪构成要件的关系4.2.2 情节犯与可罚的违法性问题4.2.3 情节犯与客观的处罚条件4.3 情节犯在外国刑事理论中的命运4.3.1 情节犯的刑事实体意义4.3.2 情节犯的刑事程序意义4.4 本章小结第5章 情节犯形态论5.1 情节犯的既遂形态5.1.1 既遂形态标准的采用5.1.2 情节犯既遂形态的认定5.2 情节犯的未完成形态5.2.1 情节犯的预备形态5.2.2 情节犯的未遂形态5.2.3 情节犯的中止形态5.3 情节犯的罪数形态5.3.1 情节加重犯的罪数表现5.3.2 情节加重犯的罪数认定5.4 本章小结第6章 情节犯关系论6.1 情节犯与数额犯6.1.1 数额犯之诠释6.1.2 数额犯与情节犯之比较6.2 情节犯与结果犯6.2.1 结果犯概念之争议6.2.2 结果犯与情节犯之比较6.3 情节犯与行为犯6.3.1 行为犯的简单界定6.3.2 行为犯与情节犯之比较6.4 情节犯与其他犯罪类型之比较6.4.1 危险犯与情节犯之比较6.4.2 目的犯与情节犯之比较6.5 本章小结第7章 情节犯完善论7.1 情节犯的立法完善7.1.1 情节犯的立法模式缺陷7.1.2 情节犯的立法构置原则7.1.3 情节犯的立法重构模式7.2 情节犯的司法完善7.2.1 情节犯的司法适用缺陷7.2.2 情节犯的司法适用原则7.2.3 情节犯的司法认定依据7.3 本章小结第8章 刑法总则中的情节与分则中的情节之关系8.1 我国《刑法》3条但书司法化之非8.1.1 但书规定的再定位8.1.2 犯罪构成定罪标准性的再提倡8.1.3 但书规定在司法领域之指引功能8.1.4 结语8.2 刑法分则中情节的具体应用——以醉驾型危险驾驶罪为例的分析8.2.1 司法者尊重立法者了吗?8.2.2 司法者应当尊重立法者:但书规定司法适用中的反思与检讨8.2.3 司法者应当如何尊重立法者:回归规范主义8.2.4 以醉驾人刑争议为例的阐释8.3 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缩限处罚路径——不宜以“情节”为要素8.3.1 共同犯罪与谦抑精神8.3.2 体系协调与罪刑关系8.3.3 过失危险犯之否定8.3.4 危险驾驶罪主观故意的认识内容8.3.5 余论8.4 本章小结参考文献后记
作者介绍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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