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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海燕 著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时间2018-05
版次1
装帧精装
货号14
上书时间2024-04-20
娱乐法融合了合同法、版权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侵权责任法、反垄断法、劳动法,甚至破产法等多个法律部门。以好莱坞为代表的美国有世界上*成熟的娱乐产业,其涵盖电影、电视、音乐、出版及游戏产业。美国不少知名法学院都开设“娱乐法”课程,而好莱坞律师亦有 “娱乐法律师”之称。
中国影视产业与游戏产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娱乐法。近年来,中国娱乐产业因利益分配产生的争议纠纷不断。如何确立娱乐产业的各种规范以应对挑战,是从业者和管理者共同面对的挑战。
作者曾在美国迪士尼公司任法律顾问,并在美国法学院教授“国际娱乐法”课程,深谙好莱坞的商业模式与纠纷解决机制。鉴此,作者对美国好莱坞产业运作方式进行宏观阐述,对于电影、电视以及游戏产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合同条款进行微观剖析,针对中国读者精要介绍了娱乐法的基本原理制度。
全书共十章,包括美国的好莱坞产业介绍、娱乐产业相关的著作权、商标权、人格权,如何保护作品的创意,如何取得影视作品的剧本,电视真人秀节目,电影产业的融资,影视产业的经济学及保险制度,以及游戏产业的法律问题等。与第一版相比,此次新版特别增加了“游戏产业”一章,详细介绍了游戏产业的发展史、游戏产业的知识产权、个人形象权以及电子游戏虚拟世界中的财产权等问题。新版同时收录了选自中国、美国、英国、法国以及欧盟等若干经典案例及*新案例近百个。附录收集了美国娱乐业通常使用的合同样本,并配以译文,以供读者参考之用。
宋海燕博士,任教于美国洛杉矶洛约拉大学法学院,兼任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访问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客座教授,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访问教授。《美国版权法律期刊》编委会成员,美国亚洲协会南加州分会董事及执委会成员。曾任美国迪士尼公司亚太区高级知识产权法律顾问,中国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美国阿诺-波特律师事务所顾问,于中国大陆、香港及美国执业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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