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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约翰· 罗尔斯等 著,曹冬雪 译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ISBN9787544795500
出版时间2023-05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68元
货号29574955
上书时间2024-11-15
导言
正义之辩
我始终将哲学视为一门对话的学科。——《约翰?罗尔斯:为了记录》
原载于《哈佛哲学评论》第43页
跟一位哲学家的对话并不一定是苏格拉底式的。读者们将要读到的这篇访谈主要通过哲学家的生平与创作生涯来探讨哲 学问题。1991年3月20日,约翰?罗尔斯在他哈佛大学的办公室 里接受了三位本科生的采访。三位学生的问题都很直接:“您是怎么开始对哲学感兴趣的?”“您是怎么面对批评的?”等等。有 些问题比较个人化:“出名的感觉如何?”“在哈佛大学哲学系内 部有学者对您提出了一些非常著名的批评,这对您产生了什么影响?”而有些问题的政治性更强:“您从未想过进入政界吗?”还有 些问题明显侧重于教育:“如果在1991年,面对一名喜欢哲学的大学生,您有什么话要说?您会让他投身于哲学事业吗?”
这篇访谈之所以有着亲密的氛围,主要因为采访人是他自己的三名学生。访谈过程中,罗尔斯不像在教学时那样主导对话,而由学生引领前行,去涉足自己从未考虑过的问题。实际上,我们仅有的另外一篇罗尔斯的访谈也是基于同样的情境获得的,同样是学生的采访,同样是由学生来主导对话。这篇访谈因建立于对话双方的信任关系之上,才得以全景式介绍罗尔斯的哲学生平,这对我们读者而言不啻为一桩幸事。访谈确实涉及罗尔斯治学生涯的方方面面,从他幼年还被称作“杰克”时在康涅狄格州一所私立学校接受的教育一直谈到他1991年的计划,包括他1943年至1946年的从军经历,在普林斯顿、康奈尔、麻省理工以及哈佛的治学历程,他在牛津、斯坦福与密歇根大学度过的学术休假期,当然也提到了他与当代政治和历史的关系。
哲学作为一门对话的学科
《正义论》的作者很早便遭受口吃的痛苦,讲话成了他窘迫与惧怕的根源。他的两个弟弟鲍勃和汤姆在被他传染患病之后夭折,他之所以口吃,很可能受此影响。所以,罗尔斯一生虽然能在研讨会和课堂的私密氛围中谈笑风生,但很难接受公开演讲的巨大考验。语言问题不仅是生存问题,同样也是他1939年至1943年间在普林斯顿学习哲学时以分析形式呈现出来的核心问题,当时对他影响的教授之一是 曾在剑桥师从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 1889—1951)的诺曼?马尔康姆(Norman Malcolm, 1911—1990)。
想要理解罗尔斯对语言所持的哲学立场,仅需阅读他个人极为欣赏的一部著作:布莱恩?巴里的《政治论证》,根据巴里的观点,如果说语言能够起到说服他人改变立场的作用,它仅在以下这一点上使政治哲学感兴趣,即它能够提供证明改变立场为合理的理由。因此,哲学家不应从修辞角度来考虑语言,而应将其作为我们表达与交流意图的手段,这些意图同样也是行动(或不行动)的理由,而这些理由构成我们所说的论证。当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将正义的原则作为一种选择对象并进行定义时,他明显属于一种强调论证的哲学传统。
在信息有限的条件下—“原初状态”与著名的“无知之幕”—选择正义原则的初机制的目标在于构建一种理性论证:人人都可以拿自己的正义观与之进行比较。修辞学从实际产生的效果来考虑政治话语,而罗尔斯隶属于一种反修辞的传统,根据这一传统,论证的可靠性并非来自实际产生的说服力,而是来自论证结构自身。更确切地说,《正义论》的目标在于通过对信息进行形式限制,对正义原则严格地定义来使得论证的构建尽可能摆脱偏见。换言之,《正义论》并不企图将我们变成懂得运用话术为己谋利的雄辩家;而是要将我们变成无视任何既定政治成见,能对政治体制进行评判的公民。如果说排除了辩术,这样一种计划难道不意味着一种至少是论证式的讨论吗?如果说其目标在于确定政治论证所能达到的形式,难道我们不该想象出一种将这种形式的选择作为争辩焦点的哲学议会吗?
《正义论》开篇在讲述原初状态时,假定各方努力就正义原则达成一致,每个人在理论给予的形式限制下进行慎思,而不是像在一个议会上那样与众人一起思考。在这个层面上,我们不能说这是一场哲学对话,因为民主生活的条件以及正义的原则都不是在一场讨论之后确定下来的。如果说各方不需要为了就正义的原则达成一致而互相交流,那是因为罗尔斯觉得原初状态不等同于谈判桌,在谈判桌上,强者的法则可能压倒一切。为使原初状态的描述“更生动”,我们也许可以“想象各方被要求通过一个作为中介的仲裁人来互相交流”,这个人要“宣布究竟有哪些可供选择的原则以及支持它们的理由”。罗尔斯在访谈中曾提起过,这一方案是他早年起草的,但终没有被他采用。各方不需要进行交流,也不需要一个在不同提议之间进行决断的仲裁人,因为从根本上而言,“各方的思考一定是相似的”。慎思的一致性,使各方不经过协商即可达成一致,这就使得契约观相当可疑。然而,正义原则的公平性正来自以下事实:正义原则的确定不是讨价还价的结果。只要我不知道自己的社会地位以及相应的利益,我就无法通过讨价还价来选择那些损人利己的原则。因此,原初状态下各方之间缺少交流,这不应被视为理论的缺陷。恰恰相反,这证明了选择原则时的环境具有公正性,以及原则本身也具有公正性。既然原初状态并非一种交流的状态,我们就更非处于哈贝马斯所描述下的完美的交流状态,不过这并不影响两位哲学家进行卓有成效的辩论。
然而,正如我们刚才见到的那样,如果不经过规矩的讨论去选择原则,罗尔斯又凭什么确认哲学是一门“对话的学科”?为什么他将原初状态视为“讨论章程”(constitution of discussion)?原因在于,原初状态不仅确立了用以评判社会体制的高级准则,也确立了一种民主辩论的公正条件。如果说罗尔斯在理想理论中让各方之间没有交流,那是为了让各方更好地对正义标准进行慎思,而绝非为了促进一种软弱共识下的民主,同样也不是为了促进一种教条式的民主,这 种教条式的民主被形容为“政治正确”并因此遭到批判。罗尔斯毫不含糊地强调,无论在何种情形下,正义论都不能代替每个人的自主判断:“[将它]视为解答问题的工具,可以在任何时候解答任何问题,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拥有一种理论工具来清除我们各项制度里的偏见与不公正,这并不意味着要剥夺每个人自主判断的能力。
自1971年出版以来,《正义论》成为哲学领域极为重要的讨论对象,它引起了各种异议,作者又对很多异议进行了答复。我们有必要去理解罗尔斯是如何看待批评这一哲学对话的:他跟批评者既不亲密亦无默契。对于以下问题:“当您和像诺齐克这样的人有批评性的意见要交换时,你们只是在重要哲学期刊上笔战,还是坐在办公室里辩论?”罗尔斯援引哈特的例子作答,哈特是牛津大学的哲学家,罗尔斯曾于1952年至1953年间在牛津听过他的课,并与他有着毕生的交流。在讲到哈特,而非诺齐克时,罗尔斯承认他通常更喜欢先通过交谈来讨论某个观点,然后再进行正式的学术论辩。但有必要指出的是,除了罗尔斯在牛津度过的那一年(1952—1953)、1986年,以及哈特在哈佛的几次访问之外,罗尔斯与哈特的面对面交谈并不多。至于跟哈佛同事诺齐克的讨论, 至少可以说,罗尔斯的回答并不十分明确。访谈中给大家留下的印象是,罗尔斯与《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的作者并没有当面讨论过问题,即使他对作者的某些观点持欣赏态度。然而问题的关键还不在于此。从1941年秋诺曼?马尔康姆在普林斯顿对罗尔斯的一篇论文提出尖刻的批评开始,批评对罗尔斯的功用就在于能够让他以更强有力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罗尔斯承认他并不是不在意自己的答复在学术界引起的反应,然而他明确指出,一种批评唯有在能让“思想更为有力”的时候才是重要的;如果说批评是重要的,那是因为,如同柏拉图所说(《智者篇》,263e),批评促进了灵魂与自我的沟通。
尽管罗尔斯声称他“始终把哲学视为一门对话的学科”,但他也承认在《正义论》中,对于何谓“好的生活”的不同观念拥护者之间对话的难度,他并未能充分把握。只要问题在于要让持不同世界观与价值观的公民之间达成共识,一种关于正义的自由主义理论就应注意不要将关于正义的政治观念与关于何谓好的生活的道德观念混淆起来。具体说来,目标在于要去考虑关于善的不同观念之间达成一项可能的政治共识所需要的道德条件。
要理解这份任务的艰巨性,我们有必要知道自由主义哲学在历史上起源于新教改革以及此后的内战。新教徒和天主教徒关于基督教生活的观念有着深刻的不同,如何让二者生活在同一个国家?16—18世纪的哲学家试图回答的正是此类问题。有人强调国家主权(让?布丹),有人强调代议制(霍布斯),有人强调对个人自由的捍卫(洛克),也有人强调三权分立(孟德斯鸠)。这个问题轮到罗尔斯回答时,他所强调的是必须存在一种关于正义原则的共识。因此我们可以将原初状态这一理论装置视为一种探索工具,使一些共识点能在公平基础上显现出来。在罗尔斯看来,这样一种共识应该作为民主对话的试金石。如果说政治经验表明,一种可能的共识观念与观念实现的实际结果之间往往存在巨大的鸿沟,这并不意味着理论毫无用处,而是因为多元主义的现实往往比自由主义思想家所能想象到的更为彻底。对此罗尔斯是有经验的,他曾意识到《正义论》的初版本所倡导的道德观与他作为出发点的多元主义公设难以兼容。
三位作者在文章中分别就“正义”“自由”“文学”等话题展开了探讨。罗尔斯在《正义与批评》中回顾了其思想发展过程,揭示了政治哲学尝试解决社会问题的困难。《自由与平等》是雷蒙·阿隆的讲稿,提出了对自由、平等、不平等、公民身份和权力的质疑。《伟大的异乡人》收录了福柯一系列关于文学的讲稿与发言,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与文学复杂而充满批判的关系。
三位作者在文章中分别就“正义”“自由”“文学”等话题展开了探讨。罗尔斯在《正义与批评》中回顾了其思想发展过程,揭示了政治哲学尝试解决社会问题的困难。《自由与平等》是雷蒙·阿隆的讲稿,提出了对自由、平等、不平等、公民身份和权力的质疑。《伟大的异乡人》收录了福柯一系列关于文学的讲稿与发言,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与文学复杂而充满批判的关系。
约翰?罗尔斯(1921—2002),美国哲学家与政治理论家。罗尔斯的哲学捍卫了洛克、卢梭和康德所开创的社会契约传统,复活了人们对于系统政治理论的兴趣,其核心信念是政治权利与基本公民自由的神圣性。他的主要著作还有《正义论》《万民法》和《政治自由主义》等。
雷蒙?阿隆(1905—1983),法国著名历史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20世纪重要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之一。阿隆在其著作中通过批判历史发展的一元论和决定论解释,阐发了一种批判的、秉持相对论和多元论的历史哲学。他推进了社会学和政治科学的发展。主要作品有《历史哲学导论》《知识分子的鸦片》《社会学主要思潮》《阶级斗争》等。
米歇尔?福柯(1926—1984),法国哲学家,因其对社会习俗的批判、对权力与知识之间关系的理论构建、对话语与思想表达的研究等,而对现代知识界具有重要影响。著有《古典时代疯癫史》《词与物》《知识考古学》《临床医学的诞生》等。曹冬雪,南京理工大学中法工程师学院教师,南京大学法语系博士,凭借《论美国的民主》荣获“傅雷翻译出版奖”新人奖。另译有《婚礼蛋糕》、《战斗的海狸》(合译)、《形影不离》等。
正义与批评(约翰?罗尔斯)
导言
正义与批评
著作生平
自由与平等(雷蒙?阿隆)
导言
自由与平等
著作生平
伟大的异乡人(米歇尔?福柯)
导言
语言与疯癫
文学与语言
论萨德
福柯关于文学的著述
著作生平
三位作者在文章中分别就“正义”“自由”“文学”等话题展开了探讨。罗尔斯在《正义与批评》中回顾了其思想发展过程,揭示了政治哲学尝试解决社会问题的困难。《自由与平等》是雷蒙·阿隆的讲稿,提出了对自由、平等、不平等、公民身份和权力的质疑。《伟大的异乡人》收录了福柯一系列关于文学的讲稿与发言,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与文学复杂而充满批判的关系。
约翰?罗尔斯(1921—2002),美国哲学家与政治理论家。罗尔斯的哲学捍卫了洛克、卢梭和康德所开创的社会契约传统,复活了人们对于系统政治理论的兴趣,其核心信念是政治权利与基本公民自由的神圣性。他的主要著作还有《正义论》《万民法》和《政治自由主义》等。
雷蒙?阿隆(1905—1983),法国著名历史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20世纪重要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之一。阿隆在其著作中通过批判历史发展的一元论和决定论解释,阐发了一种批判的、秉持相对论和多元论的历史哲学。他推进了社会学和政治科学的发展。主要作品有《历史哲学导论》《知识分子的鸦片》《社会学主要思潮》《阶级斗争》等。
米歇尔?福柯(1926—1984),法国哲学家,因其对社会习俗的批判、对权力与知识之间关系的理论构建、对话语与思想表达的研究等,而对现代知识界具有重要影响。著有《古典时代疯癫史》《词与物》《知识考古学》《临床医学的诞生》等。曹冬雪,南京理工大学中法工程师学院教师,南京大学法语系博士,凭借《论美国的民主》荣获“傅雷翻译出版奖”新人奖。另译有《婚礼蛋糕》、《战斗的海狸》(合译)、《形影不离》等。
《伟大的异乡人》导言
“从前,我读过很多被称作‘文学’的书。我扔掉了很多,看不下去,也许因为我没有掌握阅读的诀窍。如今(1975),一些像《在火山下》《西尔特沙岸》这样的书涌现出来。我很喜欢一位作家:让?德梅利耶。他的《乔布的梦》很震撼。还有托尼?杜威尔的书。说到底,在从前,对我这一代人而言,伟大的文学就是美国文学,是福克纳。似乎只有通过一种无法追本溯源的外国文学,我们才能进入当代文学,才能拉开与文学的距离。文学,曾是‘伟大的异乡人’(la grande étrangère)。”
1975年,在关于雅克?阿米拉《纳奥克拉提斯之旅》这本书(他先收到了邮寄过来的手稿)的访谈中,福柯极为罕见地描述了他的文学书单。我们能看到这份短书单的构成相当多元。他的阅读范围涉及像让?德梅利耶或雅克?阿米拉这 样的年轻作者,也有朱利安?格拉克这样的成名作家;此外,他也袒露了对托马斯?曼、马尔科姆?劳瑞、威廉?福克纳这些作家的欣赏,出于这种欣赏,他在1970年进行了一次从密西西比河谷到纳齐兹(Natchez)的寻访福克纳之旅。关于福柯的阅读经历,我们仍然所知甚少。根据他弟弟的说法,在他们位于普瓦图的童年时代的家中,竖立着两个风格迥异的书架:一个在外科医生父亲的书房里,摆放着学术的、医学方面的书,禁止触碰;另一个是母亲的文学书架,可随意阅览。福柯在母亲的书架上发现了巴尔扎克、福楼拜和古典文学,而在教会学校里,他阅读了一些希腊文、拉丁文著作。也许是在乌尔姆街,在巴黎高师的神奇图书馆里,他才开始无所顾忌地阅读。巴黎高师图书馆是法国早一批向公众开放的图书馆之一,馆内藏有诗歌、哲学论著、批评文论、历史文献等各类书籍。在这座由莫里斯?布雷管理的图书馆中,他解构了一种话语秩序,文学出现在他眼前。达尼埃尔?德菲尔在《言与文》的年表中,给出了一些线索:福柯在1950年如饥似渴地阅读圣—琼?佩斯(Saint-John Perse), 1951年阅读卡夫卡,1953年开始阅读巴塔耶和布朗肖,追随新小说运动(阅读阿兰?罗布—格里耶的书),1957年夏发现了鲁塞尔(Raymond Roussel),阅读《如是》(Tel Quel)杂志的作者们,1968年1月重读贝克特。
我们不应忽视福柯自1956年起旅居国外的重要性。对乌普萨拉(Uppsala)法国之家(la Maison de France)和华沙法国文化中心(le Centre de civilisation fran?aise)藏书的日常阅读,也许极大加深了福柯与文学语言的紧密关系。在瑞典和波兰的孤独冬日里,福柯在进行大量阅读——夏尔(René Char)的诗集是他的枕边书——的同时也教授了很多文学课程。正是在这两地,在这两种对他而言陌生的外语中,正如我们所知,他进入了个创作高峰期。他每周教授几个小时的法语,包括法国文学课。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课程中关于法国爱情主题文学的研究,研究范围从萨德(Marquis de Sade)直至热内(Jean Genet)。在瑞典,福柯曾主持一个戏剧俱乐部,带领学生们将一些当代戏剧搬上舞台。1959年在克拉科夫(Cracovie)和格但斯克(Gdansk),他做了几场关于阿波利奈尔(Guillaume Apollinaire)的讲座。作为读者的福柯,还有一些经历更让人好奇,比如他在乌普萨拉期间曾遇见克劳德?西蒙、罗兰?巴特,以及来领诺贝尔奖的加缪。在晚年,他与一些年轻作家过从甚密,比如马蒂厄?兰东(Mathieu Lindon)和埃尔维?吉贝尔(Hervé Guibert)。见面的时候他从不“谈”(parler de)文学,似乎对于这些作家,他阅读其作品,却并不想跟作家本人发生对话,比如他从不去见莫里斯?布朗肖,“说是太欣赏他了,以至于不想认识他”。20世纪60年代初的福柯跟文学保持一种亲密关系,只要查看他为写作《古典时代疯狂史》而做的阅读笔记就能明白这一点。对监禁档案、比赛特(Bicêtre)精神病院登记簿以及国王密令的分析,首先是一种文学阅读的经验,关于这种经验,后来他 在与历史学家阿尔莱特?法尔日(Arlette Farge)合著的《家庭的无序》这本书开篇中进行了解释,该书发表了一些监禁档案资料。福柯着迷于这些档案的诗意之美、纯粹图式存在(existences graphiques)之美、他所谓的“17世纪以降文学坡线(ligne de pente)”之美。
然而,对于这种亲密关系,他一直采取否认态度。比如,他在1963年写了整整一本关于雷蒙?鲁塞尔的书,在讲述如何遇到鲁塞尔的作品时,他却是以这样的方式进行的:在科尔蒂图书馆(librairie Corti),“我的目光被一套书吸引住了,黄色封面,有些老旧,上世纪末的出版社传统上会使用这种颜色。(……)我发现了一个闻所未闻的作者:雷蒙?鲁塞尔。那本书叫作《视》(La Vue)。刚读几页,我就觉得这本书文笔极其优美”。
“伟大的异乡人”实际上是隐姓埋名的过客。因为福柯不仅是严苛的读者和文笔独树一帜的作家——他的每部作品问世之时,文风都会受到欣赏和认可。作为哲学家,他与文学之间的关系——构成本书的资料极好地证明了这一点——是一种复杂的、批判性的、战略性的关系。只要仔细阅读他的文字——不仅局限于他的著作,也包括《言与文》以及他在法兰西公学院的讲课——我们就会发现这一点。如果我们阅读福柯在20世纪60年代所做关于文学的各类序言、访谈、讲座(根据布朗肖、巴塔耶等人的术语来组织,或相反,试图用一种作者理论或一种关于语言空间的总体描述来重新审视文学 批评的传统元素),如果我们记得这些文本不仅是对他那些考古名著的强调补充,也在这些名著内部产生局部共鸣——比如当他提及俄瑞斯忒斯或《拉摩的侄儿》(《古典时代疯狂史》)、萨德(《临床医学的诞生》)或塞万提斯(《词与物》),我们就能更好地把握这种文学关注的独特性。如果说福柯在某种程度上与整整一代人态度相一致,如果说他也延续了法国思想中一种坚持的姿态,即力图让小说或诗歌成为哲学思考的试金石(巴什拉、萨特、梅洛?庞蒂轮流接受过这一考验),福柯的文学关注看上去像是自身话语的一种真正重复(redoublement)。重复,或更确切说是永恒替身(doublure),也即以方式,尝试同时言说某一既定时期的世界秩序及其表象秩序(正如我们所熟悉的,福柯在其研究中对一种“思 想体系”的考古学描述)以及与之矛盾的,对世界之过度、越界、域外(dehors)维度的表象。他早期的重要著作,尽管面向不同的特殊对象(疯癫、临床医学、人文科学的诞生),都分析了同一主题,即我们关于世界的话语,其组织方式如何受到既定历史时期一系列划分(partages)的影响。相反,他在同时期关于文学的著述似乎展现了一系列奇怪的形象——执拗的作家、冰冷的话语、写作迷宫,若非是为了表现对上述主题的明显拒斥,至少是为了表现显著例外。唯独一种情况下,“著作系列”(ligne des livres)与福柯的文学文本系列有所交叉:《雷蒙?鲁塞尔》。唯独在这本书中,历史的和知识型的研究似乎完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恰是关于话语秩序为何失序的隐秘观点:也许是因为一种行为——写作的行为,但也是因为另外某种东西,这种东西直接包含着一种要将文学作为战略来占有的方式。在这一时期,福柯处处倾向于同时支持两种立场,一种立场在于否认文学的特殊性,另一种立场则强调文学的战略中心地位。在种情形下(考古学式研究),相对于其他话语产物(行政文书、契约、档案资料、百科 全书、学者著作、私人信笺、报纸……),文学并不具有任何特殊性;第二种情形(“文学”文本)则意在说明,在文学内部,一种姿势(posture)和各种写作手段之间存在着某种关系,这些写作手段因为是以一种特殊形式进行的,会导致某种类似于无—序(dés-ordre)经验或断裂行为的东西,比如一种变化模式或一种变形操作。总之,一方面是词与物之间强烈的关联,另一方面是一种奇怪的论断,即能被言说之物有时却无法被思考。从此,这一奇怪的分离让众多实验成为可能,在实验场域中,话语(discours)能够超越自身规则或超越它所指之物的单义性:“鲁塞尔之谜,在于他语言(langage)的每个成分 都取自一个充满无数构型可能的系列。这一秘密比布勒东暗示的秘密更明显,却更为艰涩——它并不在于对意义的玩弄,也不在于各种揭露的把戏,而在于形态的一种审慎的不确定性(incertitude concerté de la 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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