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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瑞贺 主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40832
出版时间2019-12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38元
货号28504387
上书时间2024-1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共分为6章,包括总则、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42条。主要内容是:
(一)对外商投资进行了界定。即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投资新建项目,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四类具体情形。
(二)规定了外商投资促进措施。在总则中规定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鼓励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国家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规定了对外商投资的保护。在总则中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
(四)规定了外商投资的管理制度。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条件。同时,还对外商投资管理作出了一些指引性、衔接性规定。
主编:王瑞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
撰稿人:刘泽巍,陈扬跃,吕丽萍,刘良,戴蕾
统稿人:王翔
绪论 外商投资法立法概况
部分 释 义
章 总则
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鼓励外商投资】
第四条 【外商投资准入管理】
第五条 【保护外国投资者权益】
第六条 【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义务】
第七条 【外商投资管理部门】
第八条 【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活动】
第二章 投资促进
第九条 【外商投资企业平等适用国家政策】
第十条 【加强外商投资政策透明度】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
第十二条 【加强投资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三条 【设立特殊经济区域以及实行外商投资试验性政策措施】
第十四条 【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特定行业、领域、地区投资】
第十五条 【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标准化工作】
第十六条 【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融资政策】
第十八条 【地方政府制定外商投资促进和便利化政策措施】
第十九条 【为外商投资提供便利化服务】
第三章 投资保护
第二十条 【国家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不实行征收或者征用】
第二十一条 【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利润等资金和款项自由汇入、汇出】
第二十二条 【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商业秘密】
第二十四条 【制定涉及外商投资的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循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地方政府守约践诺】
第二十六条 【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
第二十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商会、协会】
第四章 投资管理
第二十八条 【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
第三十条 【外商投资行政许可】
第三十一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活动准则】
第三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依法经营、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外商投资经营者集中审查】
第三十四条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
第三十五条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信息报告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信用监管】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对等反制措施】
第四十一条 【金融例外】
第四十二条 【实施时间与过渡期】
第二部分 附 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说明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
宪法法律委、财经委、法工委座谈会对外商投资法草案的意见
外商投资法草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情况
外商投资法草案上海调研简报
关于“准入前国民待遇”的有关情况
部分国家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共分为6章,包括总则、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42条。主要内容是:
(一)对外商投资进行了界定。即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投资新建项目,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四类具体情形。
(二)规定了外商投资促进措施。在总则中规定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鼓励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国家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规定了对外商投资的保护。在总则中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
(四)规定了外商投资的管理制度。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条件。同时,还对外商投资管理作出了一些指引性、衔接性规定。
主编:王瑞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
撰稿人:刘泽巍,陈扬跃,吕丽萍,刘良,戴蕾
统稿人:王翔
出版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释义丛书》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人员组织编辑的一套系列丛书。
该套丛书由一系列法律释义组成。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部分参与立法的同志编著。该丛书坚持以准确地反映立法宗旨和法律条款内容为基本要求,在每部法律释义中努力做到观点的权威性和内容解释的准确性。
我们相信,该套丛书的陆续出版,将会给广大读者进一步学好法律提供有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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