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农与法:食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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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与法:食品卫生

【馆藏】

1 1.7折 6 八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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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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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璐 编

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出版时间2008-06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215-501

上书时间2024-01-07

智铭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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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八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孙璐 编
  • 出版社 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出版时间 2008-06
  • 版次 1
  • ISBN 9787807622062
  • 定价 6.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大32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118页
  • 字数 109千字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丛书 新农村建设丛书
【内容简介】
《三农与法:食品卫生》为《三农与法》分册,书中介绍了:餐具须符合卫生要求、农村食品安全的法律要求等内容。希望《三农与法》能够成为一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用书,成为一套指导农民增产增收、脱贫致富、提高自身文化素质、更新观念的学习资料,成为农民的良师益友。
《新农村建设丛书》是一套针对“农家书屋”、“阳光工程”、“春风工程”专门编写的丛书,是吉林出版集团组织多家科研院所及千余位农业专家和涉农学科学者,倾力打造的精品工程。本丛书共分五辑,每辑100册,每册介绍一个专题。
【目录】
一、农村食品安全的法律要求
销售各类食品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
采购食品原料应索取单证
食品厂家和摊贩须具备卫生许可证
生产销售食品的企业经营环境必须清洁
食品生产厂家加工处理场所应符合法律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必须有消毒排污设施
食品应无毒、无害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个人卫生要符合法律要求
食品从业人员须具备健康证明
餐具须符合卫生要求
食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健康标准
用“瘦肉精”喂猪犯法
销售包装不良的食品造成损害违法
食品用容器和包装要符合法律规定
未经检疫私自屠宰的猪肉不得出售
禁止加工售卖毒死、病死的牲畜肉
禁止出售伪造的蜂蜜、燕窝等食品
禁止生产不合格肉类
禁止制售添加剂或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
食品包装要清洁
禁止制造仿冒名牌食品
禁止以非食品冒充食品
进口食品要用中文标志清楚
使用“绿色食品”等标志要真实
保健食品要符合国家的特殊要求
学校食堂必须符合食物卫生要求
禁止生产腐败变质食品
禁止生产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

二、导致农村食品不安全的法律惩处
饭店不注意卫生要求受处罚
销售超保质期的食品受处罚
销售标志不清、不符的食品受处罚
销售食品添加剂超标的食品受处罚
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纯净水受处罚
制作、销售月饼小包装不合格的月饼受惩罚
使用氢氧化钠和土盐加工牛杂受到处罚
单位生产有毒食品负责人与单位共同受罚
无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经营被罚款
销售和生产甲醇制造的酒类同样犯法
涂改酒类有效日期违法
非法经营鲜肉遭受处罚
生猪屠宰注水受罚
用土面制作月饼受到处罚
带菌食品导致食物中毒受处罚
销售不合格婴幼儿食品被处罚款
销售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被要求召回并罚款
销售不合格食品受到处罚
制作售卖以次充好的食品受到处罚
没有卫生许可证被罚款
造成食物中毒被罚款
制售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遭处罚
倒卖陈化粮食受到处罚
生产婴幼儿食品不合营养标准被处罚
发布食品方面的虚假广告受到处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构成犯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受到刑罚处罚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构成犯罪

三、农村食品安全案件的处理程序
群众有权监督与举报
卫生监督部门有权进行食品卫生管理和检查
进行食品卫生检查的程序和证据
食物中毒事件处理程序
出现食品中毒事件后可采取临时措施
出现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要求
数项违法予以合并处罚
食品经营者受处罚可以要求听证程序
阻碍食品卫生监督执法被拘留
采取暴力阻碍食品卫生执法被判刑
受处罚的食品经营者可提起行政诉讼
被行政处罚后可在15日内起诉
经营食品者受处罚提起行政复议后可进行诉讼
受到食品卫生处罚的单位提起诉讼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之内
食物中毒伤亡超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不履行处罚决定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受食品卫生处罚的人可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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