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山东法学院教授、院长助理,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已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发表五十余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或摘要近二十篇。出版个人学术专著三部。曾获全国百篇博士提名奖、山东省社科成果奖二等奖、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一等奖、首届青年法学成果奖三等奖等十余次,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国人权研究会项目等十余项。
目录
国家建构主要围绕国家能力的提升来展开, 而国家能力理论包括国家与社会的治理性相互依赖和国家机构之间协调和沟通两个基本理论框架, 强调应当将司法嵌入社会系统中, 推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正和博弈。同时, 国家机构之间协调和沟通框架强调中国司法必须既能克服“条条”分割引起的法律和政策传递失真, 又能克服多部门之间因“块块”分割而引起的合作困境。因此, 提升中国司法能力, 应当将法院嵌入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中, 并能够有效地促进社会进步。本书共分七章, 将法院放在国家建构这一整体背景下, 并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对法院的国家权力下沉功能、政治话语的进化功能、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功能、公共政策的执行功能、裁判规则的形成功能以及文化塑造功能进行系统研究。本书准确定位法院的功能, 既描述了法院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动态发展过程, 又展现了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双向调协与互动这种复杂关系。本书提出了一些具有操作性的方案, 有助于推动司法制度研究方法的更新, 更有助于中国当下司法改革寻找正确的方向。
内容摘要
国家建构主要围绕国家能力的提升来展开,而国家能力理论包括国家与社会的治理性相互依赖和国家机构之间协调和沟通两个基本理论框架,强调应当将司法嵌入社会系统中,推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正和博弈。同时,国家机构之间协调和沟通框架强调中国司法必须既能克服“条条”分割引起的法律和政策传递失真,又能克服多部门之间因“块块”分割而引起的合作困境。因此,提升中国司法能力,应当将法院嵌入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中,并能够有效地促进社会进步。本书共分七章,将法院放在国家建构这一整体背景下,并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对法院的国家权力下沉功能、政治话语的进化功能、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功能、公共政策的执行功能、裁判规则的形成功能以及文化塑造功能进行系统研究。本书准确定位法院的功能,既描述了法院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动态发展过程,又展现了法院与其他之间的双向调协与互动这种复杂关系。本书提出了一些具有操作性的方案,有助于推动司法制度研究方法的更新,更有助于中国当下司法改革寻找正确的方向。
主编推荐
本书在国家建构的视野下,对当代中国法院的功能从理论与实践方面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涉及法院国家权力的下沉功能、政治话语的进化功能、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功能、公共政策的执行功能等内容,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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