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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主编任以顺
出版社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7033054
出版时间2022-11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45元
货号4262822
上书时间2024-12-12
保险法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石,保险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保险法律不制度的规范、引导与保障。本书延续前三辑的核心理念,力图从保险案件裁判实务中,提炼出保险法理论发展新方向、新思想,以期为后续类似案件裁判提供新路径。本书共收录18篇文章,皆为投稿文章中质量较高且具有实际意义的论文,不仅涉及私家车从事网约车、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事物的保险相关问题,还针对保险案件中的禁止性规定、禁反言规则等条款在案件裁判中的应用进行论述。
任以顺,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
教授,中国海洋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创始主任,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保险法务首席律师,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山东省律师协会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青岛、威海、烟台、淄博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从事高校法学教育36年及律师工作28年、仲裁工作23年,发表法学论文80余篇,获批主持完成各类保险法学研究课题16项,出版保险法学专著3部,主编保险法学著作4部,代理、仲裁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数以百计。
认定保险责任范围应当遵守语法逻辑规则
——对一起“机损险”案件三级法院裁判的评析
任以顺
摘要:保险责任范围是每种保险产品的核心要素,也是保险合同的基本构成要件。任何保险的承保范围都不会是无限的,都会以保险期限、标的范围、风险范围、损失范围等方式对承保风险加以限制。保险合同纠纷的争议焦点一般会集中在“赔不赔”“赔多少”上,其背后隐含的本质是“索赔请求是否在保险责任范围”“法定的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因此,在保险案件裁判中对保险责任范围的认定是不可或缺的。语法逻辑,是人们行文甚至讲话表达真实意思的基本规则,在准确解读保险合同对保险责任范围的约定时,要还原合同当事人相关约定的真实意思,须臾都离不开对语法逻辑规则的遵守。
关键词:保险责任范围机损险举证责任 语法逻辑规则
近年来,财产险、责任险类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数量,仍然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而且此类保险合同案件上诉多、申诉多,消耗的司法资源也多。尽管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不可否认的重要原因是:相对于其他类型的案件而言,保险案件裁判的专业化程度较低、公正合法性较低、随意性较高。
一、保险责任范围是保险案件裁判中事实认定的核心
风险是一种损失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的状态,其具有客观性、损失性和不确定性的特征,是永远都无法彻底根除的。人们花钱购买保险并不能消灭风险,只是转移了风险。
一)保险责任范围是保险产品的核心要素,也是保险合同最基本的构成要件
当事人购买保险(或称投保),首先应当明白自己签订了保险合同、支付了保险费之后,是把哪些风险转移给了保险公司。可以断定,被转移出去的肯定不会是所有的风险,因为天下没有无保险责任范围限定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承保的是什么风险,这一范围是保险合同中必不可少的项目。没有明确的保险责任范围划定,就会出现“买方不知自己买了什么,卖方不知自己卖了什么”的尴尬,缺乏最基本要素的保险产品是不合格的废品,也无法上市销售和交易。没有明确的保险责任范围划定的保险合同,因其缺乏最基本的构成要件,无法正常成立、生效,也无法被履行。
(二)财产险责任险保险责任范围的常见限定方式
对财产险及责任险的保险责任范围的限定,通常是由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时制作好的,有时会以投保单及保险单的记载作为补充。作为格式合同的保险合同一旦签订,一般不会轻易改动对保险责任范围的限定。以财产保险及责任保险为例,其保险责任范围的常见限定方式有以下几种。
1.保险标的范围限制
对保险标的范围的约定,是保险合同中对保险责任范围的首要限制。例如,雇主责任险的保险标的范围限制为雇主对雇员在受雇期间因意外伤害等损害应当承担的责任;家庭财产险的保险标的范围,一般不包括珠宝玉器、金银钻石、文物货币等标的物,除非投保人多交了保险费另行投保相应的附加险。
……
保险法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石,保险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保险法律不制度的规范、引导与保障。本书延续前三辑的核心理念,力图从保险案件裁判实务中,提炼出保险法理论发展新方向、新思想,以期为后续类似案件裁判提供新路径。本书共收录18篇文章,皆为投稿文章中质量较高且具有实际意义的论文,不仅涉及私家车从事网约车、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事物的保险相关问题,还针对保险案件中的禁止性规定、禁反言规则等条款在案件裁判中的应用进行论述。
本书延续前三辑的核心理念,力图从保险案件裁判实务中,提炼出保险法理论发展新方向、新思想,以期为后续类似案件裁判提供新路径。本书共收录18篇文章,皆为投稿文章中质量较高且具有实际意义的论文,不仅涉及私家车从事网约车、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事物的保险相关问题,还针对保险案件中的禁止性规定、禁反言规则等条款在案件裁判中的应用进行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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