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画报里的婚恋故事
正版保障 假一赔十 电子发票
¥
43.56
5.6折
¥
78
全新
库存6件
作者周利成著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59846556
出版时间2022-02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78元
货号3979310
上书时间2024-12-08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 商品描述
-
作者简介
周利成,1965年生。天津市档案馆编辑研究部一级调研员,副研究馆员,天津市档案系统编研专家。著有《民国画报人物志》《天津老戏园》等作品。在《中国档案报》《今晚报》等报刊开设有“解密档案”“老周新说老画报”等个人专栏。
目录
本书通过征婚、订婚、结婚、离婚、情殇5大类主题, 讲述了60个悲欢离合的民国婚恋故事, 并附有50余幅版面完整、清晰的老画报, 全方位呈现了民国时期的婚姻情况。书中以海量的近代老画报为资源, 以婚恋为独特视角, 经过作者必要的整合、考证、补充, 将故纸堆中的婚恋故事鲜活地呈现出来, 一定程度上展现了中国近代时期的婚恋观和价值观, 反映了社会变革时期现代与传统观念的冲突与交融。
内容摘要
《老画报里的婚恋故事》通过征婚、订婚、结婚、离婚、情殇5大类主题,讲述了60个悲欢离合的民国婚恋故事,并附有50余幅版面完整、清晰的老画报,多方面呈现了民国时期的婚姻情况。书中以海量的近代老画报为资源,以婚恋为独特视角,经过作者必要的整合、考证、补充,将故纸堆中的婚恋故事鲜活地呈现出来,一定程度上展现了中国近代时期的婚恋观和价值观,反映了社会变革时期现代与传统观念的冲突与交融。
主编推荐
近代中国最早刊登征婚广告的知识分子是谁?是蔡元培和章太炎两位先生。1900年前后,蔡元培先生留洋归来,公开刊登启事向全国征婚,他提出了五个条件:一、女子须不缠足;二、须识字;三、男子不娶妾;四、男死后,女可再嫁;五、夫妇不相合,可离婚。民国初年,章太炎先生刊登征婚广告,要求女方:一、须文理通顺,能作短篇文字;二、系出名家闺秀,举止大方;三、有服从性质,不染习气。由此可见,蔡元培先生不仅绅士开明,而且尊重女性,他的条件既约束自己又为女性着想;而章太炎先生的征婚条件则保留了一些旧时文人的老情调,并且尚未脱离三从四德的旧窠。民国时期订婚竟要在报刊发表启事?男女双方订婚、结婚、离婚甚至同居、解除同居等均需登报声明,可谓民国时期的一种风潮、时尚,其中尤以订婚启事数量最多。订婚启事内容多是:“×××、×××订婚启事:我俩承×××与×××二先生介绍,并得双方家长同意,敬于×月×日在×地订婚,特此启事。”订婚启事的作用,除了新人秀恩爱外,也让双方亲友有目共赏,更是婚约的文字凭证,免致悔约。发表订婚启事需要慎重,曾经就发生过启事撤回,男女双方各执一词以至于对簿公堂,最终悲剧收场的事件。民国有哪些堪称奇葩的婚礼?南开大学国文教师杨鸿烈与万家淑女士婚礼庆典,证婚人梁启超、张伯苓和一众傧相都已齐聚南开女子中学礼堂,仪式开始前才发现新郎忘带婚书、新娘忘带戒指,慌忙各自派人去取,才得以完婚。上海一对新人婚礼结束,新郎与饭店结账时,才发现所带现款不足以结账。新郎手中无物可押,饭店经理称如欠款不能付清,须将新娘扣留以作质押。新郎无法,只得让新娘留住店内,自己出外筹款。及至第二天近午,新郎方才付清欠款领回了新娘。漫画家王石之与女子联名发了一份不知由头的请柬宴请亲朋好友,众人疑惑不解,直到现场才知道是结婚喜宴。原来王石之不想让友人送礼,故请柬未书结婚字样。而且结婚也没有婚礼仪式,只有一位证婚人。
精彩内容
民国时期离婚潮1919年“五四运动”后,传统的婚姻观念发生动摇,以知识分子为代表的青年人主张“打破一切旧道德、恶习惯,打破一切非人道的不自然的机械婚姻制度,建立起平等、自由,以恋爱为基础的男女结合,使男女当事人成为婚姻的主体”。长期处于婚姻被动地位的妇女开始觉醒,她们不再默默忍受男性的虐待和顺从父母之命,奋起抗争。1931年10月淑妃文绣与末代皇帝的成功离婚,更让婚姻不幸的妇女们看到了希望、增强了信心,勇敢地走出家庭,走上法庭,以致在20世纪30年代形成了一股离婚潮。1933年2月的《益世报》曾连续报道:“近日(天津)离婚案件增多,率系因女性不堪男性之虐待压迫为理由,足征现在女性之挣扎奋斗也。”“近来(天津)法院受理婚姻涉讼案颇多,仅25日一天竟有六起,其中解除婚约者两起,离婚者四起。离婚理由两起为逼妻为娼,一为受夫虐待,一为丈夫废疾。两起解除婚约者均系因不同意自幼父母代订婚约。”从当年的几则案例中不难看出,这股离婚潮在天津甚是汹涌,且提出离婚的多为女性。惠丰楼5号女招待贾玉兰自称,年18岁,天津人,住河东沈庄子四顺里,家中有父母,婚约是父母做主订的,从小也不知道何时订的,近来听说四五月份夫家就要迎娶才知道。她不愿意嫁给他,决不承认婚约。贾玉兰的父亲贾承庆供称,年56岁,瓦匠职业,女儿玉兰的婚约是他做主订的,订婚时她才5岁,当时收了男方订礼15块大洋、一副小镯子。这事一直没告诉女儿。男方杨六称,年26岁,天津人,家有父母,于1919年与贾家订婚,有龙凤喜帖为凭。审判推事对杨六说:“民法规定,在15岁以下,父母代定的婚约,如本人否认,不能生效,你是否同意解除婚约?”杨六答,不认解除婚约,一定要人。李氏在法庭上自称,年26岁,宝坻人,时住新大路均安里,1922年在老家嫁与常顺为妻。常顺年34岁,素以贩卖布匹为业,后因农村经济破产,生意亏累。不得已,一家人于1930年来津谋生,常顺以拉车为生,李氏做雇工,生活尚且维持。但前不久,李氏失业居家,所有负担均落在常顺一人身上。因家中尚有公婆和6岁幼子,生活顿感拮据。脾气暴躁的常顺素好赌博,博输后回家便打骂李氏发泄。一个月前,李氏不堪忍受曾鸣警成讼,天津地方法院判处常顺20天拘役。如今,常顺即将刑满释放,李氏深恐常顺出来后报复自己,虐待愈甚,因此请求离婚。少妇沈刘氏在诉状中称,年21岁,天津人,住河东修业里。12岁时,由父母与丈夫沈宝昌约定婚姻,18岁过门后,才发现丈夫患有疯病,并且呆傻,始终没有同过房。9个月后,她便回到娘家居住。因刘氏娘家为旧式家庭,观念守旧,害怕张扬出去难看,一直延宕至今。沈宝昌他不懂人事人道,沈刘氏不愿再忍受,请求离婚。张王氏自称,年23岁,住日租界芦庄子,20岁时嫁给张长庆为妻。但丈夫游手好闲,生活无着,竟将她押于天安里王老姑开的暗窑子里为娼。一年后,因怀孕不能接客,她才不混了。他一个月三块钱工钱,张王氏没有饭吃,请求离婚。张长庆称,年36岁,在河东李家台开东庆合切面铺,并无叫她混世之事(为娼),决不能离婚。推事调解说:“夫妻稍为有义气,亦不致离婚。现张王氏既欲离婚,定是已无感情,张长庆你如何?”张长庆答,决不离婚。推事遂宣告本案调解不成立。丰润县大芦庄村民王鸿志,妻杨氏,有一女,乳名巧头。王鸿志主婚,将巧头许配与同乡王秀中之孙王绍余为妻,定期迎娶巧头。因王绍余无能,婆婆行为不正,王巧头拒绝迎娶,决意解除婚约。王秀中遂将王鸿志告诉至丰润县府,该县判决准予迎娶。王巧头不服判决,来津上诉至河北高等法院。该院民一庭受理此案。开庭审理时,王巧头称:“在我小时,我父王鸿志订的婚,我并不知道,今年要迎娶我才知道的。因为王绍余不务正业,他母亲也不正道,所以我不嫁他,决意解除婚约。”王绍余称,不能随她一说就能离婚,他绝不承认离婚,仍请法官判令同居。推事宣告调解不成立,择期判决。侯杨氏自称,年22岁,天津人,住聚文栈,嫁夫侯金钟。侯金钟年39岁,山东人,住三义庄。1932年,侯金钟将她以100块大洋押入南市广兴里永顺堂为妓,花名爱茹。侯杨氏在青楼受尽凌辱,不堪忍受,意欲脱离苦海,而侯金钟串通永顺堂窑主薛利洪,千方百计予以阻止,不准自由,还将她的棉被衣服等物扣留。一气之下,侯杨氏将侯金钟告上法庭,请求离婚,返还衣物。侯金钟当庭表示接受离婚,从即日起断绝夫妻关系。薛利洪答应返还侯杨氏衣被,当庭三方在和解笔录上签字,推事宣告调解成立。北平妇人李王氏自称:“年28岁,李仲玉是我男的,嫁他六七年了,他不养活我,并且有白面嗜好,逼我为娼,把我押在南市窑子里,被我父亲发现后,在法庭上告了他,我也不混的。我实在不能再跟他了,请求离婚。”推事对李仲玉说:“你逼她为娼,触犯刑法,她要求离婚理由充足,你怎样?”张长庆说:“她既不愿跟我,我也没有法子,只得认了。”推事说:“那很好,你们的孩子归谁呢?”李王氏说不要。李仲玉说:“她不要我要。”推事遂宣布本案离婚调解成立。虽然这些离婚案件大多没有在《益世报》上找到最终的判决结果,但从中我们不难窥见天津妇女追求自由平等人格和维权意识的增强,她们发出同一个声音:“我要离婚!”也能看出当时法院对这类案件的调解原则是劝离不劝和。——选自《老画报里的婚恋故事》,周利成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年2月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