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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主編蔡萬進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59858313
出版时间2023-03
装帧精装
开本其他
定价118元
货号4332534
上书时间2024-11-22
前 言
一
里耶秦代簡牘,或稱里耶秦簡,2002年6月出土於湖南省龍山縣里耶古城遺址一號井,總計38000餘枚,其中,除去數量眾多的削衣和過半以上的無字簡,有字簡牘17000多枚,這是繼1975年湖北雲夢睡虎地首次發現秦簡以來,秦簡牘最大規模最大數量的一次考古發現,極大地豐富了秦史史料,堪補秦史文獻之不足。
里耶秦簡爲秦王朝洞庭郡遷陵縣遺留的公文檔案,大多是遷陵縣廷與上級洞庭郡府和下屬司空、倉、庫、田官等諸官署以及都鄉、啓陵、貳春三鄉的往來文書和簿籍,也有部分爲遷陵縣廷與其他洞庭郡屬縣、洞庭郡以外郡縣間往來的文書。根據簡文所記之内容、名稱以及文書在官府信息流通中的實際使用狀况,里耶秦簡文書大致可分爲簿籍、券書、計課、公文以及檢楬等不同類型,且往往一事一簡或一牘,一簡或一牘之上文字就是完整文書,而里耶秦簡文書中最具特色的,莫過於其文書時間的記録,不僅記録了文書撰寫日期的年、月、日基本信息,而且還記録了每月的朔日和文書收發的具體月日時刻。里耶秦簡文書中的這些豐富的年代信息,對於秦及漢初曆法復原、里耶秦簡整理與年代學研究,不言而喻,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和意義。
里耶秦簡當年大多應是重要的文書,經過編連、整理和刻意庋藏,這在里耶秦簡相關簡文記載中多有反映。大概因秦末劇變,這些簡牘被倉促埋進井中,又經過兩千多年歲月侵蝕,出土時已不復舊規,不僅當時的編連、組合蕩然無存,簡牘單體也往往斷裂、破碎。綴合殘簡、復原簡册固然是簡牘文獻整理工作中的重要環節和步驟,但面對龐大數量的殘斷散亂簡牘,如何能夠將之進行係聯、集中、排比,從而發生關聯,發現綴合、復原、釋讀新線索和史實、制度等新問題,簡牘編年無疑既是簡牘文獻整理的又一項行之有效的基本工作,同時也是進一步深化、發掘簡牘文獻史料價值的需要。里耶秦簡作爲秦王朝地方政府實際使用的文書,絶大多數都有紀年或與紀年有關的年代信息,這就爲里耶秦簡的編年整理提供了條件和可能,换言之,即里耶秦簡本身可以進行編年整理。
二
里耶秦簡編年整理具有它本身的複雜性和特殊性,不同於既往成熟的漢簡編年整理,亦與其他秦出土文獻編年有别。根據目前整理研究的實際,里耶秦簡編年整理具有如下方面的特徵、特點:
(一)里耶秦簡所載年月朔日等紀年信息支撐簡牘逐年連續編年
里耶秦簡所載年月朔日等紀年信息,可以支撐簡牘逐年連續編年,這是里耶秦簡編年不同於既往漢簡編年的顯著不同之處。漢簡編年作爲漢簡研究的重要内容,已經取得諸多研究成果,重要的論著有陳直《居延漢簡繫年》,吴昌廉《居延漢簡繫年考略稿》,俞忠鑫《漢簡考曆》以及饒宗頤、李均明《敦煌漢簡編年考證》,李均明《居延漢簡編年——居延編》與胡永鵬《西北邊塞漢簡編年》等,但上述這些較爲系統的漢簡編年整理成果,無一例外,皆按帝王朝代爲基本單元。相同情况亦見於其他秦出土文獻編年成果中,如王輝《秦銅器銘文編年集釋》《秦出土文獻編年》與王輝、王偉《秦出土文獻編年訂補》等。即使是中國第一部編年體通史——《資治通鑒》,按年編次,於《秦紀》中亦因秦始皇三十年“無事”(《史記·秦始皇本紀》)而付之闕如,未能做到逐年連續編年。然而,根據里耶秦簡紀年,不僅從秦始皇二十五年至秦二世二年,一年不缺,甚至一年中的時間信息還可以精確至月日,這不僅在我國簡牘發現史上空前絶後,同時也是百余年來我國簡牘編年整理工作中的首次。
(二)大致年代範圍確定的簡牘需要以年爲單元編排
當前,我國漢簡編年整理工作較爲成熟,對於根據人物關係、歷史事件、職官沿革、歷史地理、字詞特徵等能確定大致年代範圍的簡文,因其亦有較高參考、利用價值,往往亦予以編年處理,附於相應帝王朝代或帝王年號簡之後,雖然年代區間偏大了一些,但仍不失簡牘分期、斷代之意義,已爲學界所接受和習用。里耶秦簡情况則不然,所載年月朔日等紀年信息,不僅年代從秦始皇二十五年至秦二世二年,基本與秦王朝紀年(秦始皇二十六年至秦二世三年)相始終,支撐簡牘逐年連續編年,一年不缺;再者秦祚短促,二世而亡,以帝王爲單元編排數量龐大的可以斷定大致年代範圍簡文,實際操作起來,也會造成嚴重失衡,失去編年意義。因此基於里耶秦簡的自身特徵、特點以及目前整理研究的實際,與紀年明確簡一樣,以年爲單元,將這些能夠確定大致年代範圍的簡文,分别附於相應秦紀年簡之後進行編排,具體的處理方式爲:簡文年代上限明確而下限不確定者附於上限年代的相應秦紀年簡之後,年代下限明確而上限不確定者附於下限年代的相應秦紀年簡之後,大致年代範圍明確者附於最晚年代的相應秦紀年簡之後,僅能確定簡牘年代爲某一秦紀年前後而本身又不確定爲上限或下限年代者,则暂附於該秦紀年簡之後。以上簡牘編年原則的確定,既遵循了年代學研究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亦充分吸收借鑒了現今學界簡帛文獻編年的成功實踐與經驗,是科學和可行的。
(三)人名及相關信息在里耶秦簡編年整理中發揮獨特作用
利用人名進行簡牘編年,在漢簡整理中多有使用,已形成爲一種成熟的方法,其中尤以李振宏、孫英民《居延漢簡人名編年》爲代表,獨闢蹊徑,以新舊居延漢簡中出現的1400多個人名爲綱,考證人物相互關係和活動時代,進而係聯漢簡,無疑也是一種利用編年方式整理居延漢簡的重要成果,爲解決簡牘編年問題,找到了一個新途徑,開創了一個新範例。里耶秦簡文書中同樣也有大量人名的出現,這些人名既有文書本身所要求必備的撰寫者、發文者、傳遞文書者、文書拆啓者等職務名字的簽署,亦有文書内容所載事項涉及的各類、各級、各地人員的職務名字,他們原都應附著於有明確撰寫日期的文書,活動年代清楚,衹是由於里耶秦簡後來因爲散亂、殘斷,他們中的一部分才失去紀年信息而成爲無明確紀年簡牘。因此利用里耶秦簡中的紀年明確簡牘人名對紀年不明確簡牘人名進行具體活動年代或大致年代範圍的判定,進而對所在簡牘加以編年,自然是完全可行的;再者,里耶秦簡的遷陵縣地方公文檔案性質,以及里耶秦簡時代閾限的極爲短促特徵,也使里耶秦簡中的人名具有一定的範圍性、穩定性、唯一性等特點,這是迄今包括居延漢簡在内的其他秦漢簡牘所不具備的。整理研究結果也表明,正是里耶秦簡人名的這些特點,決定了里耶秦簡中的人名及相關信息,在里耶秦簡編年整理過程中發揮著較據歷史事件、職官沿革、歷史地理、字詞特徵等確定簡牘年代,更爲直接、重要而獨特的作用,不僅利用里耶秦簡人名及相關信息考定了大量紀年殘缺簡牘的具體年代,使大量散亂殘斷簡牘的大致年代範圍亦得以確定,而且同時還创新形成了一套系統的人名編年規則,即依據人名編年時,紀年不明確簡牘繫於該人名已知明確紀年的最晚年代;職務及人名相同的視爲同一人,人名相同而職位不同的,無論是同一人在不同時期的職務不同,還是非同一人,均表示不確定爲同一人;簡中出現多個人名時,按照職務和人名均同的人繫年,如果職務和人名均同的人在兩人及以上,即以明確紀年簡中年代較晚的人爲依據,如果簡中没有職務和人名均同的人,則以簡中所涉及人名的最晚明確紀年簡的年代爲依據;紀年明確簡牘、或與紀年明確簡牘人名相關的人名組合,也是紀年不明確簡牘年代判定的重要參考等,豐富發展了簡牘人名編年的實踐、内涵和方法。
(四)簡文年代判定情况複雜多樣
簡牘編年問題,質言之,即認定簡文的年代問題。簡文年代的判定,既不是對簡牘本身的文物年代測定,也不是對簡牘書寫時間的考定,而是指對書寫於簡牘之上的簡文最終形成時間或大致年代範圍的判定。里耶秦簡不僅文書種類多樣,各類文書所載紀年或年代信息格式、方式有異,對於簡文年代的判定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即使是同爲一類的文書,其所載紀年或年代信息的情况也各有差别,以公文類文書爲例,一份官府間往來的文書,有的衹有文書撰寫日期、發文機構官員職務名字、文書正文、結束語和文書書寫者名字等;有的不僅僅包括一個文書撰寫日期,甚至還出現多個文書撰寫日期,如追書等,同時還包括了發文機構的發送文書時間記録、收文機構的收文時間記録,以及收文機構的處理、批轉文書時間記録等;有的或衹有其中的某些部分,可以看出,簡文呈現出不斷層累疊加的現象和特點,文書性質亦由具有傳遞功能的文書轉變成爲留存備查的文書檔案,簡文年代認定所使用的簡文中的紀年或時間性質等,因此亦就不一而足,情况多樣,這在其他秦漢簡牘編年工作中是少見的。
目前,我國的漢簡編年,在豐富的整理實踐基礎上,已有學者從理論層面進行系統總結與思考,初步形成一套漢簡編年整理的理論與方法。而既往出土秦簡的編年整理,則主要附酈於其他秦出土文獻編年之中,雜厠於秦其他種類出土文獻之間,迄今尚無專書出版。我們有理由相信,里耶秦簡的編年整理,無疑將極大地豐富我國簡牘編年整理的理論與實踐,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和意義。
三
里耶秦簡,根據發掘單位及整理者規劃,擬以簡牘出土地層爲單位,分爲五輯整理出版,第一輯包括第五、六、八層出土的簡牘,第二輯爲第九層,第三輯爲七、十、十一、十三層,第四輯爲第十二、十四層,第五輯爲第十五、十六、十七層出土的簡牘。目前《里耶秦簡(壹)》和《里耶秦簡(貳)》已相繼出版,其餘各輯尚在整理出版中,我們現在已完成的《里耶秦簡編年考證(第一卷)》,和即將完成的《里耶秦簡編年考證(第二卷)》,就是針對《里耶秦簡(壹)》《里耶秦簡(貳)》所公佈簡牘的編年整理成果,此後我們會根據五卷本《里耶秦簡》的出版情况,適時陸續推出相應的里耶秦簡編年考證成果,而在全部出版後,再在此基礎上,最終推出全部里耶秦簡的編年整理成果——《里耶秦簡編年合集》(暫名),爲這批重要的秦出土文獻資料整理,做出自己的努力。
當然,毋庸諱言,上述專題簡牘報告的這種整理出版計劃,無疑是值得商榷的。事實上,已有學者針對里耶秦簡專題整理報告的這種不顧考古地層堆積先後 “跳躍式發表簡牘資料” 的做法,提出質疑,認爲“從如是的出版計劃看,如學者想知道里耶古井較完整的連續堆積層内的出土簡牘,并希望據此對其加以研究的話,那就必須等到在第四輯出版之後——至此方可見到完整的從第五層至第十四層内的連續地層的出土簡牘資料。否則,我們就祗能隨著一輯一輯跳躍式的跨層的簡牘報導,進行一層一層單獨以層爲單位的簡牘研究——如是跳躍性的人爲割裂簡牘出土順序的報導模式讓人著實‘摸不著頭腦’”。而實際情况是,隨著《里耶秦簡(貳)》的出版和第九層出土簡牘的公佈,不僅有學者研究證實相鄰地層内的出土簡牘如第八、九層可以大量綴合,而且從我們對《里耶秦簡(貳)》所載簡牘的初步編年整理情况看,同樣存在著秦始皇二十五年至秦二世二年的紀年簡牘和大量非紀年簡牘,這就説明不同地層之間的簡牘當存在年代與人名的交叉問題,换言之,即同一年代或人名、人名組合的簡牘可能分散於其他不同地層,但囿於整理單位的這種跳躍性發表資料計劃,以及整理出版週期間隔等因素,目前我們的里耶編年整理工作也祗能這樣一輯一輯單獨進行,而且可以斷言各輯中大量非紀年簡牘的編年,尤其是依據人名編年的簡牘,也衹能是階段性的成果和認識,衹能留待全部里耶秦簡公佈後,我們進行最終的調整確定,這是需要特别指出和説明的。
秦史資料奇缺,自漢至今,向爲歷代學者共識,而里耶秦簡的考古發現,則爲秦史研究提供了豐富的第一手寶貴資料。里耶秦簡的系統編年整理,不僅有效地解決了因整理公佈所帶來的各輯間簡牘缺乏關聯性整理和整體性把握的問題與弊端,而且通過對里耶古城一號井17000餘枚有字簡牘中的大部分有效簡牘(指殘損不太嚴重、能夠釋讀、包含一定歷史信息的簡牘)的具體年代或大致年代範圍的確定,從而大大提高和發揮里耶秦簡的文獻史料價值,推動秦史及相關典章制度研究的深入。以簡牘編年促進秦史專題研究,再以專題研究成果推動簡牘編年工作,這是我們的基本工作思路和方法,同時也是我們追求和所要達到的目標,我們一定會盡全力而爲之,而我們的學養有限,其中肯定會有很多不應有的疏失和錯誤存在,真誠希望學界同仁不吝指正,以使我們提高認識,改進完善工作。
凡 例
二、本書正文所録簡牘釋文,底本爲《里耶秦簡(壹)》(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文物出版社2012年版,文中省稱“《里耶(壹)》”)及《里耶秦簡牘校釋(第一卷)》(陳偉主編,武漢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文中省稱“《校釋(一)》”),釋文皆經作者據《里耶(壹)》有關圖版校定,校改或采用其他學者觀點之處在按語中説明。
釋文一般按照原文字形釋寫,不識之字照原樣摹寫;爲印刷排版方便,合文、重文直接析開録寫,異體字不作嚴格隸定,釋文用通行字寫出;通假字不注出所通假之字,衍文、訛字照録,相關問題在按語中交待。釋文的格式不求與原簡位置完全對應,簡文提行、轉行書寫的,釋文分行、連排處不加行數或其他符號特别標示。
釋文中的符號,根據殘畫和文例擬釋的字,以及勘校擬補的簡文原有脱字,用外加【 】表示;不能辨識的字,一字用一個“□”表示;原文殘斷或字數不能確定的場合,用“……”表示;簡牘殘缺,用“”表示。簡文所用的符號,釋文儘量保留,或作適當統一處理以便排版印刷,如句讀勾識符號“∟”,釋文根據語義表達改作頓號“、”逗號 “,”或句號“。”表示;分隔符“ノ”,釋文改作“/”表示,符號都衹占一個字的字空。簡文中的空白處,無論原簡空白大小,釋文一律衹空一個字位置。釋文標點,主要參考《校釋(一)》。
釋文之末附注簡牘編號和圖版頁碼,以便查閲核校。簡牘編號沿用《里耶(壹)》整理編號,用“層位號-整理編號”標示,多片簡牘綴合者,依綴合順序在相關編號之間用“+”相連。
三、本書正文的簡牘編年,主要收録紀年簡及能確定具體年代的簡例。另據人物關係、歷史事件、職官沿革、歷史地理、字詞特徵等能確定大致年代範圍的簡文,亦頗具參考價值,則以附録形式歸入相應紀年簡之後,年代上限明確而下限不確定者附於上限年代的相應秦紀年簡之後,年代下限明確而上限不確定者附於下限年代的相應秦紀年簡之後,大致年代範圍明確者附於最晚年代的相應秦紀年簡之後,僅能確定簡牘年代爲某一秦紀年前後而本身又不確定爲上限或下限年代者,则暂附於該秦紀年簡之後。
本書爲編年體簡牘史料集,所引簡牘按簡文所記年、月、日順序排列。秦紀年一循司馬光《資治通鑒·秦紀》體式(中華書局1956年校點本);相同年代的簡文統一置於同一紀年之下,同一紀年之下的簡文,則按簡文所記月、日排列;年份明確而月份不明者置於該年之後,年月明確而日期不明者置於該月之後;簡文中出現多個年月日期者,取其最晚年月日期;據簡文所載朔日干支查出年份月份與多個年份相合者,取其最晚年月。
簡文中月朔、日干支的驗證,主要以其他里耶簡文記録爲據,同時參考當今學界秦曆法復原研究新成果——張培瑜《根據新出曆日簡牘試論秦和漢初的曆法》表九《秦王政元年(公元前246年)到秦亡(公元前207年)朔閏表》(《中原文物》2007年第5期)、李忠林《秦至漢初(前246至前104)曆法研究——以出土曆簡爲中心》附《秦至漢初(前246—前104)朔閏表》(《中國史研究》2012年第2期),書後附録二《秦始皇二十五年至秦二世三年朔閏表》係依據以上兩表製作,頗便日期查驗和檢索,本表文中省稱“秦朔閏表”。
四、按語附於每一簡例或若干簡例之後,是對簡例的必要説明,主要闡明校正簡牘釋文、確定簡牘年代(或年代範圍)的緣由,還包括對簡文内容的解析考證、文書性質的闡述以及其他需要説明的事項。
爲行文簡潔,按語中引用及參考的主要文獻資料,文中不出注,首次引用、參考使用全稱,其他相關出版與發表信息則統見書後附録三《主要參考文獻》。
五、附録包括《〈里耶秦簡(壹)〉人名統計表》(文中省稱“《里耶(壹)》人名統計表”)、《秦始皇二十五年至秦二世三年朔閏表》和《主要參考文獻》。
六、本書所編年之簡牘,依《里耶秦簡》書名,以簡括牘,文中統一稱曰“簡”。
七、本書使用通行中文繁體橫排,所編年之簡牘釋文用五號宋體,按語用五號楷體。
里耶秦简为秦王朝洞庭郡迁陵县官署遗留的公文档案,共计38000余枚。本书是对2012年1月《里耶秦简(壹)》所公布2627枚简牍的编年整理与研究,收录《里耶秦简(壹)》中能确定具体年代或年代范围的简文,按年代早晚次第排列。年代上限为秦始皇二十五年(前222),下限为秦二世元年(前209)。释文均经作者据有关简牍图版校定。每一简例之后附有按语,主要阐明校正简牍释文、确定简牍年代(或年代范围)的缘由,同时还包括对简文内容的解析和考证、文书性质的阐述,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书后附录有《〈里耶秦简(壹)〉人名统计表》、《秦始皇二十五年至秦二世三年朔闰表》、《主要参考文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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