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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金钊 编
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01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A8
上书时间2024-12-09
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后,法治建设重点应该由立法转为司法、执法活动,法学即将进入解释的时代。法学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水平,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进行管理以及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法律方法是“一种关于如何形成司法判决”的方法论而非单纯的技巧,不是停留于价值层面的抽象判断而是在法的谦抑原则下将价值寓于方法之中的理性智慧。法律方法关注动态的法律运行而非静态的法律制度以及法律知识,是对一般性的法律如何转变为具体法律的过程的研究。学习掌握法律方法是法律人生的第一步,并会伴随你职业生涯的每一个思考。只要想成就较为完美的法律人生,显现你的职业智慧和能力,就必须始终在演习法律方法。这是展开法治思维,实施法治方式的基础性问题。
陈金钊,山东省莘县人,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执行会长、山东省法学会法律方法研究会会长。在《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法律方法论研究》等专著、教材20余部,带出了一支在全国法学界有影响的学术研究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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