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学家 金瑞林旧藏 金瑞林手稿《王建洪同学品行鉴定》。金瑞林(北大法律系副主任著名法学家,中国环境法学科奠基人、起草我国首部环保法草案) 3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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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 金瑞林旧藏 金瑞林手稿《王建洪同学品行鉴定》。金瑞林(北大法律系副主任著名法学家,中国环境法学科奠基人、起草我国首部环保法草案) 3090

300 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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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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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书时间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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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八品
商品描述
金瑞林
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教授
本词条是多义词,共2个义项
金瑞林,男,满族,1931年11月19日出生,河北人,中共党员。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教授,环境法专业博士生导师。
主要致力于环境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中国高校最早开设环境法课程和招收环境法硕士与博士生。2011年2月25日,在北京因病逝世,享年80.
中文名
金瑞林
国籍
中国
民族
满族
出生地
河北滦南县
出生日期
1931年
人物经历学科建立出版图书人物评价学术成就TA说
人物经历
金瑞林,1931 年出生于河北滦南县,1959 年以全优的成绩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并留校任教,在著名民法学家芮沐教授的带领下从事民法教学和科研工作。
1977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原国务院环保领导小组牵头起草我国首部环保法草案,并邀请北京当时唯一存在的法学院系北大法律系(北大法学院的前身)参与。由于这是“文革”后国家首次立法活动,因此经多方、慎重考虑,北大法律系决定推荐德才俱备、时年 46 岁的金瑞林老师参加立法。就是这样一个偶然的机会,让金瑞林与环境法结下了不解之缘。从此以后,他誓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创建并发展壮大中国的环境法学科倾注了毕生的心血。
20 世纪 70 年代末,中国法学百废待兴。尽管西方法学界此时正将环境法作为热点和前沿课题展开研究,但对于当时国内法学界而言它只不过是一个极为陌生的名词。在环境法学尚未纳入法学“正统”学科的背景下,曾经接受过传统法学教育且为数不多的法学者当然对其不以为然。但是,金瑞林却作出了和别人不同的选择。问及当年为什么会跳出传统法学科转而选择环境法教学研究时,金瑞林乐呵呵地说道:“可能是我的性格喜欢迎接挑战,对新事物比较感兴趣,或者说环境法兼具有文理交叉学科的性质更有趣而吸引了我吧。”他还提到了这样一段往事:“文革”期间,他不愿意参加各种疯狂的“革命活动”,而是凭借自己的动手能力苦中作乐地练就出极好的装配收音机和做木匠活儿的手艺。他的好朋友王选老师第一次见到他的“作品”时曾禁不住地赞叹道:“你这么强的动手和创造能力,哪像一个文科教员啊?干脆转行过来搞理工科吧。”或许,金瑞林在中国开拓环境法这个交叉学科的能力,与他自身极具思考并定要付诸实践的“理科潜质”不无关系吧。
20 世纪 80 年代初,环境法学教育在中国的法学院系中可以用“一无所有”来形容:既没有学科设置,也没有教师队伍,更没有课程安排,所以也就谈不上什么环境法的研究或者学术交流。金瑞林意识到,只有先培养人才并进行学科建设,才能打开中国环境法学术发展和法制建设的局面。因此,1978 年,他在北大首批民法硕士学位授予点下招收了国内第一个环境法方向的硕士研究生。
1980 年,金瑞林还率先于国内其他法学院系为北大法律系本科生开设了环境法课程。对此,北大77 级毕业生、现任武大法学院教授的李启家记忆犹新:“正是由于金老师的努力,才使‘文革’后中国第一批法学本科生能够在课堂学习传统部门法的同时学习了新兴的环境法学,让我们大开眼界。”
“金老师是我走上环境法之路的领路人。”北大法律系80 级本科生吕忠梅如是说。她第一次了解到环保法的有关知识就是在金瑞林家里,那时的她还是大二学生。为了向时任法律系副系主任的金老师汇报学生工作,她来到了金瑞林家里。此时,金瑞林与一位武大来访的老师就环保法修改的有关问题谈兴正浓。旁听了金瑞林的一番话,激发了吕忠梅对环境法学科的兴趣,也促使她从此走上了环境法研究之路。在金瑞林的课堂上,吕忠梅总是试图结合环境法存在的合理性去反思传统法对应环境问题不足的局限,这也为她日后的学术之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983 年,原国家教委委托北大法律系制定综合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与经济法专业的教学计划,这个课题最后交由金瑞林主持完成。其间,他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收集了世界著名大学法学院历年的教学计划,并进行比较研究,力求制定出最为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金瑞林深刻意识到我国的经济发展不能再走西方国家“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应当重视环境法制建设,并加快环境法学科建设。而这次法学类两大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则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在他的努力和坚持下,新制定的教学计划终于将环境法学列为经济法专业的必修课和法律专业的选修课。
在多次赴国外进行环境法学术交流后,金瑞林敏锐地察觉到,作为交叉学科,环境法的发展除了要得到传统法学理论的支持之外,还需要跨学科研究才能不断进步迅速发展。为此,他奔走于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北大之间,筹集资金、组织人员和设置学科,力促北大于1982 年批准建立了由北大和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双重领导、具有交叉学科性质的实体研究和教学机构——北大环境科学中心。考虑到该中心的理科性质,金瑞林力荐环境科学家唐孝炎教授担任中心主任,他则兼任副主任,专事中心的环境法与政策研究。为了尝试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北大文理学科的综合优势,金瑞林还创设了在法律系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在环境科学中心招收非法学类本科生的法学硕士培养模式。
学科建立
北大环境科学中心的建立,对中国环境科学及其相关学科的发展起了开创性的作用。目前该中心已演变成为国内顶尖的环境科学研究和教学基地——北大环境工程与科学学院。与此同时,环境科学等学科的发展又为环境法这一交叉学科的教学和研究提供了支持。
1985 年,原国家教委邀请金瑞林担任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金瑞林认为,将环境法学纳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也是一个向全民推广和普及环境法知识的途径,因为“ 环境问题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仅仅在全日制高等法学院系的范围内开设环境法课程是不够的 ”。1985 年环境法学被纳入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阶段的选考课;1998 年又被列为了本科段的必考课程。
为完善环境法的学科建设,金瑞林非常重视高水平环境法的教材编写工作。20 世纪80 年代中叶,高等法学院系对环境法的教学研究尚处于探索之中,既无法学体系较为统一的环境法教学大纲,也无内容全面、相对一致的环境法学教材。为此,他利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需要统编全国统一教材的机会,于1985 年组织编写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统一适用《环境法学自学考试大纲》,并主编了国内首部由北大和武大多年从事环境法教学的教师参加编写的《环境法学》教材。
为表彰金瑞林在中国法学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方面做出的杰出贡献,国务院于1993 年批准其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同年,鉴于金瑞林的学识水平及其在中国环境法学领域的最高学术地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在北大设立中国首个环境法学博士学位授予点。
在20 世纪90 年代国内一流法学院系传统部门法学科的博士点建设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作为新兴学科的环境法博士点在北大的设立,不仅标志着法学界同仁对金老师和北大在环境法教学研究领域取得重大成就的认同,也标志着环境法学正在朝独立法学二级学科的方向发展。
在金瑞林和国内其他环境法学者的共同努力下,伴随着国家对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议题的不断重视, 1998 年教育部法学学科建设委员会在对法学学科进行调整的过程中,决定将环境法学 “升格”为法学二级学科并更名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为此,金瑞林又组织数所高等法学院系从事环境法教学研究的教师,以《环境法学》教材为蓝本重新编写了分别适用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法学院校以及高等环境科学院系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材。目前,这些教材业已成为不同专业领域开展环境法教学的经典读本。
熟悉中国环境法学科建设的人都知道,北大和武大是国内鼎立南北的两大环境法教学研究重地,顶尖的环境法学者大多出身于这两所大学。 1999 年,为整合并组织国内高校分散的科研人才共同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教育部拟在全国高校实体性研究机构试点建立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大因此向教育部提出了在其环境法研究所建立环境法研究基地的申请。在教育部组织专家评选并征求意见的过程中,许多评委都在私低下询问金瑞林个人的看法,他的意见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对此金瑞林认为,尽管北大尚未设立实体性环境法研究机构,尽管国内环境法学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但若武大能够申报成功必将极大地推动整个中国环境法学科的发展,因此必须排除坊间的门户之见,给予最热忱的帮助和支持。回忆起这段往事,现任武大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环境法重点研究基地主任的王树义 教授 仍然非常动情:“金老师始终让我感受到一种学者的良心与气度。他虽然身在北大,但一直都很关心武大环境法学科的建设和发展。1999 年武大申报环境法重点研究基地时,北大实际上也拥有很优越的条件和很强的实力。但他不仅没有任何私心,而且还对武大给予了最高的评价、给予了最无私的支持。基地能够建立起来,金老师功不可没!”
基地建立之后,金瑞林欣然接受邀请担任了基地学术委员会主任,他除了多次赴武大主持基地学术工作外,还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动员北大和其他高校相关教师担任基地的兼职研究人员。武大的环境法学研究也依托基地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2000 年,中国法学会将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分会的常设机构秘书处设在武大;2002 年,经教育部批准,武大的环境法专业又被列入国家重点学科。
时至今日,令金瑞林感到欣慰的是,在法学界同仁的支持和环境法学界的努力下,30 年来中国环境法学学科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高等法学院系的环境法课程已从1980 年由北大率先开设发展到2007 年被教育部法学学科指导委员会增列为法学核心课程;环境法专业的学位建设已从1979 年北大培养第一个环境法方向的硕士生开始壮大到今天国内高等法学院系拥有60 多个硕士学位授予点、10 多个博士学位授予点以及包括北大在内的4 个国家重点学科(含法学一级学科);环境法学科的地位业已从1980 年初隶属于经济法而一跃成长为1998 年的法学二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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