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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敦常 编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时间2016-07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9787100120739
上书时间2024-12-29
中国现代意义上的票据法,清末由西方传入。作为一本票法基本原理性的著述,为近代中国特别是民国票据立法,如何规范票据行为,向全社会普及商法知识,传播公平观念与商业文明,都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本书就是这类著作中极具代表的作品之一。全书分五章,正篇部分简要地介绍了中国传统商业中的钱庄与庄票,票据法固有的汇票、期票与支票;附录部分收入日本法学家志田钾太朗(1868-1951)1909年拟就的票据法草案三编十三章九十四条,汇编审判的票据判例、银行的条例与规则,等等。
本书是了解民国时期票据法理论的基础读物,其中的一些商法理念、商法惯例,对于今天完善中国现代票据法律制度都有借鉴价值。
王敦常,中国近代法律学人。1922年他在上海震旦大学法政博士科时写作本书,主要参考中外商法典籍著作,如《马氏文献通考 钱币门》《皇朝经世文编 币制门》,周葆鉴的《中华银行史》《法国民商法典》《大清新法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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