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
¥
22.6
5.7折
¥
40
全新
库存10件
作者[意]托马斯·阿奎那 著;杨天江 译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时间2018-12
版次1
装帧其他
货号9787100162999
上书时间2024-11-29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意]托马斯·阿奎那 著;杨天江 译
-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
出版时间
2018-12
-
版次
1
-
ISBN
9787100162999
-
定价
40.00元
-
装帧
其他
-
开本
32开
-
页数
348页
- 【内容简介】
-
《论法律》是托马斯•阿奎那系统讲解法学理论的部分,在《神学大全》中体现为第二集第一部分(II-I)问题90-108。问题90-97分别涉及“法律的本质”“法律的种类”“法律的效果”“永恒法”“自然法”“人法”“人法的权力”和“法律的变动”等基本问题。从问题98开始探讨“旧约法律”,分别涉及“总论旧约法律”“旧约法律的训令”“旧约法律的道德训令”“礼仪训令”“礼仪训令的原因”“礼仪训令的期间”“司法训令”和“司法训令的原因”。问题106-108探讨的是“新约法律”,包括“总论福音法律”“新约法律与旧约法律的关系”和“新约法律的内容”。每个问题下面又包括若干小问题,通过对每个小问题的质疑与回答论点和论证得以揭示出来。
《论法律》几乎涉及到了法律的每个方面,阿奎那不仅试图回答他所能想到的每个问题,而且还把教会法、罗马法以及早期教父和古希腊哲学家的论点都纳入了其中。例如在定义法律时,阿奎那就采纳了四因说的。他认为法是由关心共同善的人颁布的以共同善为目的的理性指令。其中颁布是法的形式因,共同善是法的目的因,关心共同体制定并颁布法者是动力因,而共同体或者人的行为则是质料因。阿奎那在谈论法时并不局限于实在法的思想,而是从启示、神学、形而上学、伦理学以及其他哲学分支中汲取养分,这既是十三世纪的知识氛围使然,也是阿奎那自身理论的特色。
- 【作者简介】
-
托马斯•阿奎那(约1225-1274年)是中世纪经院哲学的哲学家和神学家,是自然神学最早的提倡者之一,也是托马斯哲学学派的创立者。天主教教会认为他是历史上最伟大的神学家,将其评为33位教会圣师之一。他是西欧封建社会基督教神学和神权政治理论的最高权威,经院哲学的集大成者。他所建立的系统的、完整的神学体系对基督教神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他本人被基督教会奉为圣人,有"神学界之王"之称。
- 【目录】
-
问题九十 论法律的本质
节 法律与理有关吗?
第二节 法律是否指向共同善?
第三节 是否任何人的理都有资格立法?
第四节 颁布是否为法律所必需?
问题九十一 论法律的不同种类
节 永恒法是否存在?
第二节 自然法是否存在于我们之内?
……
问题九十二 论法律的效果
问题九十三 论永恒法
问题九十四 论自然法
问题九十五 论人法
问题九十六 论人法的权力
问题九十七 论法律的变动
问题九十八 论《旧约》法律
问题九十九 论《旧约》法律的训令
问题一百 论《旧约》法律的道德训令
问题一百零一 论礼仪训令
问题一百零二 论礼仪训令的原因
问题一百零三 论礼仪训令的期间
问题一百零四 论训令
问题一百零五 论训令的原因
问题一百零六 论被称为《新约》法律的福音法律自身
问题一百零七 论新法律与旧法律的关系
问题一百零八 论新法律的内容
译后记
点击展开
点击收起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