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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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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八五品

仅1件

北京大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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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尚宽 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0-02

版次1

装帧平装

上书时间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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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八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史尚宽 著
  •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00-02
  • 版次 1
  • ISBN 9787562019473
  • 定价 45.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32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834页
  • 字数 700千字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丛书 20世纪中华法学文丛
【内容简介】
《亲属法论》继《民法总则原论》、《债法总论》、《债法各论》、《物权法论》而作,历时三载有余,名曰《亲属法论》。虽不及债法之复杂、物权法之错综,然亲属法有其特殊性质,而与债法、物权法大有径庭,尤其与民法总则之关系究庆如何适用,殊堪研究。忆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德国民法因1946年之婚姻法、1957年之同权法、1962年之亲属法修正法,已有彻底之更张。奥国沿用1938年德奥合并时之婚姻法,其民法关于婚姻亦有不少之变更。日本战后本于新宪法规定,废除家族制度,以个人之尊严及两性之平等为理想,将亲属继承两编改造,蔚为新法,顿易旧观。
【作者简介】
史尚宽,字旦生,安徽枞阳人,生于1898年农历元旦,性厚重而颖悟,十一岁能文章,十五岁留学日本,由京都第三高等学校而东京帝大法律系,获法学士学位。1922年秋赴德国入柏林大学研究法律,越两年转法国巴黎大学研究政治经济。1927年返国,历任中山、中央及政治大学教授、“立法委员”、“立法院法制委员会委员长”、“考试院秘书长”、“国民大会代表”、“总统府国策顾问”、“考选部部长”、“司法院大法官”、“司法行政部司法官训练所所长”等职。曾躬预民法、宪法及其他重要法典之起草及制定。公余复从事著述,曾获“教育部”颁法科学学术奖。先后出版民法专著十四种、论文数百篇,近千万言,为法学界放一异彩。惜1970年11月12日寅时因胃癌不治逝世,同月25日安葬于台北县八里乡米仓村飞雁山墓园,享年七十有三。
【目录】
第一章概说
第一节亲属法之意义
第二节亲属法之地位
第三节亲属法之性质及特质
第四节亲属法之立法原则
第五节亲属法上之行为
第一目亲属法上行为之分类
第二目亲属法上行为之特性
第三目亲属法上行为与民法总则之关系
第四目亲属法上之行为能力
第五目亲属法上身份行为之无效及撤销
第六节代理、条件及期限
第七节身份权
第八节亲属法上诉讼之特性
第九节身份关系之登记

第二章亲属关系
第一节亲属之意义及分类
第二节亲系、辈行及亲等
第三节亲属之范围及亲属关系之效力
第四节亲属关系之发生、重复与消灭

第三章婚姻
第一节婚姻之形态及其变迁
第二节婚姻之种类
第三节婚姻之意义
第四节婚姻之性质
第五节婚约
第一目婚约之意义、性质及沿革
第二目婚约之成立
第三目婚约之无效及撤销
第四目婚约之效力
第五目婚约之解销

第一款概说
第二款婚约解除
第三款婚约人赠与物之返还请求权
第四款婚约解销损害赔偿及赠与物返还请求权之消灭时效

第六节结婚
第一目概说
第二目婚姻要件

第一款婚姻不存在之原因及不存在时之结果
第二款无效之原因及无效之结果
第一项无效之原因
第二项婚姻无效之结果

第三款撤销之原因、效力及撤销之诉
第一项概说
第二项撤销之原因
第三项撤销之效力
第四项撤销之诉及判决

第三目婚姻之效力
第一款概说
第二款婚姻之普通效力
第三款夫妻财产制

第一项总说
第二项通则
第三项法定财产制(联合财产制)

第四项约定财产制
第一类共同财产制
第一分类一般共同财产制
第二分类所得共同财产制
第二类统一财产制
第三类分别财产制

第四目离婚
第一款概说
第二款两愿离婚(协议离婚)
第三款判决离婚

第一项概说
第二项离婚原因
第三项离婚诉权行使之障碍及其消灭
第四项离婚之诉
第五项离婚之效力

第五目别居
第六目妾与童养媳

第一款妾
第二款童养媳

第四章父母子女
第一节概说
第二节婚生子女
第三节非婚生子女

第一目概说
第二目因生父母结婚之准婚生
第三目认领

第一款任意认领
第二款强制认领(生父之寻认)
第三款认领之效力

第四节养子女
第一目概说
第二目收养关系之成立

第一款收养关系成立之要件
第二款收养之无效及撤销

第一项概说
第二项收养之无效
第三项收养之撤销

第三款收养之效力
第四款收养关系之终止

第一项概说
第二项收养之两愿终止
第三项收养之裁判终止
第四项终止收养之效力
第五款指定继承人

第五节亲权
第一目总说
第二目亲权之内容
第三目亲权之行使及义务之负担
第四目父母义务之违反及其制裁
第五目亲权之停止
第六目亲权之消灭

第五章监护
第一节概说
第二节未成年人之监护
第一目监护之开始
第二目监护机构
第三目监护人之消极资格
第四目监护人之辞职及撤退
第五目监护事务
第六目监护人之报酬及责任
第七目监护关系之终止及终止后之义务

第三节禁治产人之监护
第一目禁治产人监护之开始
第二目监护人之种类及选任
第三目受监护人身上之监护及财产管理
第四目禁治产监护之终了
第五目法条之准用

第六章扶养
第一节概说
第二节扶养之范围
第三节扶养义务人及扶养权利人之顺序
第四节扶养义务之成立
第五节扶养之程度、方法及其变更
第六节扶养义务之消灭
第七节扶养权利及义务之特性

第七章家
第一节概说
第二节家之意义
第三节家之构成分子
第四节家长之权利义务
第五节家属之权利义务

第八章亲属会议
第一节概说
第二节亲属会议之组织
第三节亲属会议之权限
第四节亲属会议之召集
第五节开会决议及加入决议之限制
第六节决议不服之诉
附参考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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