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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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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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奚晓明 著;民事审判第一庭 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12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9787511808264

上书时间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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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奚晓明 著;民事审判第一庭 编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0-12
  • 版次 1
  • ISBN 9787511808264
  • 定价 108.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786页
  • 字数 936千字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内容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解析(附指导案例3):建设工程》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辑,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大法官任主编。自创办以来,已经逐渐成为发挥民事审判指导功能、为民事审判实践提供参考作用的重要平台。尤其是该书中刊载的大量的最高人民法院案件解析文章和指导性案例,因其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终审判决为依托,充分阐释了最高人民法院处理相关案件的裁判思路,具有论理严谨、解析透彻、权威性高的特点,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
为进一步发挥最高人民法院案件解析和指导性案例在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方面的独特作用,形成满足读者需要和方便读者阅读的长效机制,我们决定将自2000年至2009年《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中全部最高人民法院案件解析文章和指导性案例进行整合并独立编辑成书,按照不同纠纷类型分册出版。
【目录】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案例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纠纷
案例编号:建筑工程工合同效力纠纷——二审0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及工程款的认定——兰州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与兰州民族经济开发公司建筑工程施:合同纠纷上诉案
裁判主旨:认定建筑施工合同的效力,应区分合同违反的强制性规定的不同属性,将合同无效确定在违反强制性效力规范的范围内
案例编号:建筑工程工合同效力纠纷——二审002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质量纠纷的认定和处理——乌鲁木齐新扶桑投资开发总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
战判主旨:《遗留问题处理通知书》不能否定有关部门核发构工程合格证书的权力。工程合格证书应当作为法院认定工程质量合格的依据
案例编号:建筑工程工合同效力纠纷——二审003
合同效力的认定与处理——大连锦绣大厦有限公司与佳定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上诉
裁判主旨:认定合同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依据,只能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及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案例编号:建筑工程工合同效力纠纷——二审004
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订立的合同条款,应当认定合法有效——湖南省金帆经济发展公司与长沙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长沙市天心区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工程款纠纷上诉案
裁判主旨:在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应以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原则
案例编号:建筑工程工合同效力纠纷——二审005当事人对纠纷的解决方式约定不明时的诉权保护——义乌市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
裁判主旨:当事人没有约定明确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时,不能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
案例编号:建筑工程工合同效力纠纷——二审006
招标人与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内容签订施工合同,对签约在先的施工合同不产生变更的效力——新疆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天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
裁判主旨:招标人与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如果工程不属于必须招标的情形,且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签订在先的施工合同有效
案例编号:建筑工程工合同效力纠纷——二审007
附条件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的民事可证性要求
。——新疆清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新疆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
裁判主旨: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应可以经由民事证明途径而确定。否则,条件不适格
案例编号:建筑工程工合同效力纠纷——二审008
合同变更条件的认定与鉴定原则在民事审判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包头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拉布大林国家粮食储备库、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上诉案
裁判主旨:(1)合同的变更必须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2)合同明确约定按固定价格结算工程价款,当事人一方申请鉴定的,不予支持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主体纠纷
案例编号:建筑工程工合同主体纠纷——二审001
法人权利义务变更、承接和继受问题以及合同约定与规章规定的收费标准效力关系问题——太原三晋国际饭店、太原三晋大厦与山西省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工程欠款纠纷上诉案
裁判主旨:
(1)法人变更后,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承担
(2)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无异议的,该鉴定结论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3)未经竣工验收就使用工程,是对自开始使用工程时支付尚欠工程款本金和利息的认可
(4)当事人对有关费用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其效力即高于规章的规定
案例编号:建筑工程工合同主体纠纷——二审002
代理关系的认定及合同法第402条的理解与适用——山西安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市人民政府、少年科技城筹委会办公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太原市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
裁判主旨:在间接代理中,一般情况下,委托人可以自动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登门的合同
案例编号:建筑工程工合同主体纠纷——二审00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与施工主体的资质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永州市建设委员会与陕西省房屋建筑工程公司、肖放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
裁判主旨:施工方的资质要与所施工的内容相一致,要从宽认定合同效力,保护施工方的合法收益
案例编号:建筑工程工合同主体纠纷——二审004
企业法人资格之否定与审判实践中证据规则之探讨——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开发实业公司与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工程款纠纷上诉案
裁判主旨:按照有关规定,对于注册资金未达法定最低额的法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法人资格作出评判
案例编号:建筑工程工合同主体纠纷——二审005
企业法人分立后的法人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认定与处理——吉林明城钢铁总厂与通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吉林市明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上诉案
裁判主旨:企业法人分立后的法人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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