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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根发 著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05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9787516182086
上书时间2024-11-16
本书考察了我国的文化传媒法体系与文化传媒法学、文化传媒侵权犯罪的理论与实践、网络法的理论与实践、广播电影电视法的理论与实践等现状,为建构我国文化传媒法治建言献策。本书认为,虽然我国的文化传媒法领域中法律数量少,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多,但是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一个中国特色的“文化传媒法”体系,并体现出较强的灵活性和先进性。在建构我国文化传媒法治体系的过程中,应该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但是不能脱离我国的国情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陈根发,男,1964年4月出生于浙江省嘉兴市,汉族。1985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到原国家核工业部干部司工作。1987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双学士班。1989年1月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991年4月赴日本留学,1994年3月获北海道大学民事法硕士学位。2004年7月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理论博士学位。曾在日本、美国从事律师研修工作和访学数年。曾任司法部华联律师事务所国际部主任,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2004年10月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现任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传媒法与信息法室副主任。出版有《论日本法的精神》(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宽容的法理》(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版)等著作,发表论文五十余篇。主要研究领域为传媒法、法理学、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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