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因理论在民法典中的体系价值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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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理论在民法典中的体系价值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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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伟平 著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05

版次1

装帧其他

上书时间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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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李伟平 著
  • 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22-05
  • 版次 1
  • ISBN 9787522701172
  • 定价 108.00元
  • 装帧 其他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288页
  • 字数 277千字
【内容简介】
《民法典》已经通过并生效,《民法典》对是否采纳原因理论这一理论主线,态度并不明确,但在合同目的、不当得利等制度中均有原因理论的身影。本书主张在《民法典》中确立原因理论,作为《民法典》的体系主线,整合《民法典》的外部体系与内部体系。作为《
  民法典》的内部体系串联的原因理论,既要规定原因的赋予功能,在考察负担行为、处分行为效力时考察原因,规定不法原因给付制度,同时也要采用原因的矫正功能,对缺乏原因的给付结果进行矫正。
【作者简介】
李伟平,男,青岛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主要从事民法基础理论、债法等方面的研究,在《政治与法律》《山东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民商法论丛》《法律适用》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20篇;先后承担、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多项,其中主持司法部青年项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获得青岛大学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优秀奖。
【目录】
导论

    一  问题源起

    二  研究综述

    三  研究方法

    四  本书结构

    五  创新之处

    六  说明与限定

第一章  原因理论在大陆法系中的历史发展及其成因

  第一节  原因理论在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一  罗马法中的契约原因

    二  罗马法中赋予交付转移所有权效力的原因

    三  罗马法中的返还诉及其原因

    四  小结

  第二节  原因理论在近现代大陆法的发展及其成因分析

    一  法国模式

    二  德国模式

    三  意大利模式

  第三节  三种原因理论应用模式评析

    一  三种原因理论应用模式产生的原因分析

    二  三种原因理论应用模式的优劣性分析

第二章  原因理论在民法体系中的必要性与理论基础

  第一节  原因理论与意思自治:弊端纠正与价值维护

    一  私法自治原则与法律行为的效力根源

    二  “意志决定论”在法律行为效力赋予方面的局限性与弊端

    三  “原因”是意思自治理念的真正维护

  第二节  原因理论与法律正义:道德因素在法律行为中的不可或缺性

    一  法律行为中道德因素的重要性:民法内在体系构建的需要

    二  “原因”作为法律行为的道德基础

    三  “原因”是哲学思想在民法中的反映

  第三节  原因理论与公共利益:原因理论对法律行为效力的否定功能

    一  现行法在处理不法原因给付问题上的不足

    二  原因:法律行为效力的一种评价机制

  第四节  原因理论与财产归属矫正:在不当得利制度中发挥矫正作用

    一  不当得利中“原因”:学说检讨

    二  给付型不当得利中“原因”:给付目的之证成

    三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无原因理论之适用

  第五节  总结

第三章  原因理论的内涵解说

  第一节  原因理论之概念理解

    一  比较法上的两种原因理论

    二  应为的选择:二元论的原因理论

  第二节  “原因”概念与其他概念的辨正

    一  原因理论的内部区分:目的与动机

    二  原因理论的外部区分

  第三节  无因性理论的理解与适用

    一  无因性理论的理解

    二  无因行为的适用范围

    三  无因行为与不当得利

第四章  原因客观方面对负担行为的影响与适用

  第一节  原因客观方面对合同性质的影响

    一  原因合意的成立与实现之一般理论

    二  负担行为原因的查明与负担行为类型的认定

  第二节  原因客观方面的虚假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一  负担合同客观原因(给付目的)虚假

    二  “恶意串通”之概念内涵驳正

    三  通谋虚伪行为之定性与适用

  第三节  原因客观方面与合同解除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以客观原因理论对合同法定解除事由进行解释

    三  因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解除合同之司法适用

第五章  原因的主观方面之民法适用

  第一节  原因主观方面的错误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动机错误在各国民法上的地位与调整:比较法的视角

    三  动机错误的制度构造:原因理论的解释模式

    四  表示错误与动机错误的区分构造

  第二节  主观原因的不法性:不法原因给付制度的解释适用

    一  我国处理不法原因给付问题的规定及其不足

    二  不法原因给付制度的设计理念与基础

    三  路径构建:以“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作为不法原因给付无效的制度依据

    四  不法原因给付的制度设计

第六章  原因的客观方面在物权行为与不当得利制度中的应用

  第一节  原因理论与非债清偿

    一  非债清偿的性质定位

    二  非债清偿的立法模式——兼与不当得利之间的关系

    三  以原因理论解释非债清偿

  第二节  原因理论与不当得利返还关系的确定

    一  以给付目的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当事人的认定依据

    二  以给付目的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当事人认定依据的具体展开

结论:原因理论之于《民法典》的意义与价值

    一  确立二元主义的原因理论

    二  原因客观方面的缺失与错误对负担行为的影响

    三  原因主观方面的错误与不法对给与行为的影响

    四  原因客观方面对不当得利制度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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