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素养的法律实现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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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素养的法律实现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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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乃梁 著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3-03

版次1

装帧其他

上书时间202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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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刘乃梁 著
  • 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23-03
  • 版次 1
  • ISBN 9787522714912
  • 定价 78.00元
  • 装帧 其他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196页
  • 字数 207千字
【内容简介】
后危机时代发达国家运用法律和政策手段,通过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推行公共金融素养提升战略,以应对金融创新背景下金融市场发展的挑战与冲击。本书以全球金融素养培育法律实践为背景,立足我国金融市场深化的主体性节点,系统论证金融素养培育的合理性与实效性,研判金融素养法律实现的现实瓶颈、法权配置与制度体系,研究特殊群体金融素养培育的针对性方案。
【作者简介】
刘乃梁,天津东丽人,法学博士,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法学院院长助理,虚拟经济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竞争法与金融法研究,在《法商研究》《法学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北方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级、省部级项目。曾获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二等奖、中国青年竞争法年度优秀论文奖等。

 
【目录】
导论

  一  研究基础与趋势

    (一)国外研究概览

    (二)国内研究概览

    (三)研究趋势展望

  二  研究价值与目标

  三  研究框架与内容

第一章  金融市场主体赋能的制度理据

  一  赋能的理据:金融素养培育的逻辑起点

    (一)消费主体行为偏差的柔性矫正

    (二)预防性消费者保护的体系完善

    (三)主体责任提升的基础设施匹配

  二  赋能的探索:金融素养培育的制度流变

    (一)从知识到素养:金融素养的实践演进

    (二)从倡导到责任:金融素养的资源仰仗

  三  赋能的迷局:金融素养培育的价值厘定

    (一)有效性质疑下的万能主义厘清

    (二)空洞化困境下的父爱主义转型

    (三)常态化目标下的法治主义嵌入

  四  未竟的赋能:金融素养培育的发展向度

    (一)提升金融教育国家战略的法治保障

    (二)强化优先领域金融素养的场景嵌入

    (三)以信息规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转型

  本章小结

第二章  金融素养国际探索的制度因应

  一  金融素养培育国际探索的主体框架

    (一)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合作倡导

    (二)专业性国际机构的规则嵌入

    (三)金融机构资助下的项目拓展

  二  金融素养培育国际探索的现实源流

    (一)萌芽阶段(2008年之前):助力金融决策的认知倡导

    (二)证立阶段(2008—2013年):内嵌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金融教育

    (三)强化阶段(2013年至今):立足差异化与回应性的金融素养制度供给

  三  金融素养培育国际探索的制度要点

    (一)协同性:公共与私人的制度并重

    (二)实效性:普遍与特殊的制度并行

  本章小结

第三章  金融素养法律实现的现实瓶颈

  一  普惠金融背景下校园金融市场治理的路径偏离

    (一)金融消费者身份的片面认可:校园金融排斥

    (二)校园金融市场的发展遏制:引导方向错位

    (三)市场主体受教育权保障缺失:金融素养培育不足

  二  金融普惠目标下放开校园金融市场的价值探讨

    (一)普惠性经营主体:秩序与创新

    (二)普惠性消费主体:深化与发展

    (三)普惠性市场建构:包容与审慎

  三  校园金融市场治理的路径探索

    (一)理念设定:包容审慎

    (二)主体塑造:法律赋能逻辑下的金融素养培育

    (三)协同共治:多元主体责任明晰

  本章小结

第四章  金融素养法律实现的理念协调

  一  “买者自负”:投资者保护的理想与现实

  二  “买者自负”的误区:以“卖者尽责”为中心的投资者保护

    (一)过度强调卖方责任

    (二)忽视主体能力培育

  三  “买者自负”的回归:投资者保护的转型必要

    (一)金融监管制度变迁下的规则归位

    (二)金融市场数字化转型的制度回应

    (三)金融素养培育全球化的因势利导

  四  “买者自负”的实现:投资者保护的制度优化

    (一)监管理念的调试:从赋权到赋能

    (二)监管规则的完善:“卖者尽责”与“买者自负”的制度衔接

    (三)特殊工具的应用:金融素养

  本章小结

第五章  金融素养法律实现的法权配置

  一  金融素养培育实践的法权检视

    (一)我国金融素养培育实践的体系特征

    (二)法权视域下我国金融素养培育实践的问题

  二  金融素养培育需求的法权表达

    (一)金融素养的语境厘定:过去、现在与未来

    (二)金融素养培育的法律逻辑:新型权益主张

  三  金融素养培育“受教育权中心”的法权进路

    (一)金融素养培育的制度核心:受教育权

    (二)金融素养培育的法律实践:受教育权视角下的工具构造

  本章小结

第六章  金融素养法律实现的制度展望

  一  金融市场的数字化转型:源流与愿景

    (一)金融市场数字化转型的现实源流

    (二)金融市场数字化转型的制度愿景

  二  数字化转型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风险与挑战

    (一)普惠悖论:企业金融化的目标背离

    (二)数字鸿沟:金融市场排斥的加剧

    (三)数据黑洞:新型金融消费者保护问题

  三  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具体法律规制范式:调整与转型

    (一)厘清监管理念:数字金融时代消费者保护检讨

    (二)健全监管体系:增加监管专业性

    (三)打破金融壁垒:信息披露与金融教育

  本章小结

附件一  关于金融教育与认知的原则及良好做法的建议

附件二  成年人金融素养核心能力框架

附件三  青年人金融素养核心能力框架

附件四  中小企业金融素养核心能力框架

附件五  投资者金融素养核心能力框架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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