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应用实训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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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应用实训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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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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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静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84983

出版时间2018-08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56元

货号1201761910

上书时间202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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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目录
  



案例1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的监护资格如何确定


案例2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条件如何把握


案例3抚养协议的法律效力


案例4未经监护人同意,收治精神病人,是否侵犯监护权


案例5生母是否可以放弃监护权?


案例6委托监护和指定监护如何协调?


案例7流浪人员所生子女如何确定监护人


案例8撤销监护资格的条件问题


案例9监护资格撤销的条件与赔偿责任


案例10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法院如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案例11家庭财产分割时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利?


案例12周末兴趣班费用是否属于必须的教育费?


案例13死亡赔偿款分割时如何照顾未成年人的利益


案例14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如何认定?


案例15产权登记与夫妻财产协议不一致,如何认定?


案例16未通知股东参加股东会议,该股东是否有权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案例17房地产开发商将已售房屋抵押,购房人是否有权请求法院撤销抵押行为?


……

内容摘要
  
本书是一部民法应用的案例实训教程。其中包括三类:靠前类:有关监护资格的诉讼请求,一般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依据我国民法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离异不影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资格和责任。2.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或者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其他监护人关于监护权的争执3.原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利益,其他人员与原有监护人的争执。第二类:基于债权的给付之诉,有关合同的纠纷主要是给付之诉,即请求法院责令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诉讼。第三类:基于侵权损害产生的侵权责任之诉,在侵权损坏赔偿法律关系中,享有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一般是被侵权人,包括被侵权人的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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