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检查考核与工作规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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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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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用电检查考核与工作必备法规技术标准》编写组
出版社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ISBN9787508460499
出版时间2009-02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176元
货号4429341
上书时间2024-11-02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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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第一篇 用电检查必备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9月6日颁布,1986年7月1日实施)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颁布,2002年11月1日实施)
4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令第6号)
5 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6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
7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细则(国务院令第239号)
8 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电力工业部令第7号)
9 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1996年5月19日颁布,1996年9月1日实施)
10 《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电力工业部电政法[1997]283号)
11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令第4号)
12 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1]3号)
13 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1]7号)
14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83)水电财字第215号文件,1983年12月2日]
15 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家电力公司国电发[2001]296号)
16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15号令)
17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3年2月19日颁布,1993年11月1日实施)
18 电力监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5年2月15日颁布,2005年5月1日实施)
19 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5年6月3日颁布,2005年8月1日实施)
20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4年3月9日颁布,2004年3月9日实施)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节选)(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30 部分省市防治窃电地方性法规摘要(粤检字[1999]第1号)
第二篇 用电检查必备技术标准
一、电业安全
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409-1991)
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8-1991)
3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4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5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DL558-1994)
6 农电事故调查统计规程(DL/T633-1997)
7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4号)
8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145号)
9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CSG/MSO406-2005)
1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1993)
11 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DL477-2001)
12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DL493-2001)
13 国家电网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若干规定(试行)(国家电网营销[2007]49号)
二、运行技术
1 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584-1995)
2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572-1995)
3 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DL/T499-2001)
4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587-1996)
5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
6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Q/GDw168-2008)
7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南方电网生[2004]3号,Q/CSGI0007-2004)
8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试行)(SD292-1988)
9 电力线路防护规程(水利电力部[79]水电规字第6号)
10 电力电缆运行规程(电力工业部[79]电生字53号)
1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电力工业部[79]电生字53号)
12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水利电力部[82]水电生字第11号)
三、工程设计
1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1995)
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1995)
3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1994)
4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601-1996)
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
6 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620-1997)
7 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1992)
8 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1992)
9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1992)
10 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DL/T5222-2005)
11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352-2006)
12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2006)
13 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试行)(国家电网营销[2007]655号)
14 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定(试行)(国家电网营销[2007]49号)
15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50227-95)
16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137-2001)
四、工程施工验收
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1992)
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1996)
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1996)
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1992)
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1992)
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
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90)
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1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96)
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2006)
1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90)
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
15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DL/T602-1996)
16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7 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DL/T782-2001)
五、电能质量
1 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允许偏差(GB/T15945-1995)
2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T12325-2003)
3 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12326-2000)
4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GB/T15543-1995)
5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1993)
6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88年颁布,1988年实施)
7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国家电网公司2004年8月24日颁布,2004年8月24日实施)
六、电能计量
1 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接线规则(DL/T825-2002)
2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3 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SD109-1983)
4 电能计量柜(GB/T16934-1997)
5 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使用规定(华北电集营[2001]1]102号)
内容摘要
第一篇 用电检查必备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活动。
第三条 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
电力事业投资,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
第四条 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
第五条 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应当依法保护环境,采用新技术,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
第六条 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电力建设企业、电力生产企业、电网经营企业依法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 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电力事业。
第九条 国家鼓励在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过程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对在研究、开发、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电力建设
第十条 电力发展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电力发展规划,应当体现合理利用能源、电源与电网配套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则。
第十一条 城市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安排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
第十二条 国家通过制定有关政策,支持、促进电力建设。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电力发展规划,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开发电源,发展电力建设。
第十三条 电力投资者对其投资形成的电力,享有法定权益。并网运行的,电力投资者有优先使用权;未并网的自备电厂,电力投资者自行支配使用。
第十四条 电力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电力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电力产业政策。
电力建设项目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
第十五条 输变电工程、调度通信自动化工程等电网配套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应当与发电工程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媒体评论
第一篇 用电检查必备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活动。
第三条 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
电力事业投资,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
第四条 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
第五条 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应当依法保护环境,采用新技术,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
第六条 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电力建设企业、电力生产企业、电网经营企业依法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 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电力事业。
第九条 国家鼓励在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过程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对在研究、开发、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电力建设
第十条 电力发展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电力发展规划,应当体现合理利用能源、电源与电网配套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则。
第十一条 城市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安排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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