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炎培画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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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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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长法 著作
出版社四川教育出版社
ISBN9787540863005
出版时间2013-05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32元
货号1200689138
上书时间2024-11-18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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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淸末民初教育改革浪潮中的“弄潮儿”
早年的教育
从事新式教育和革命活动
首倡“实用主义”办教育
国内教育考察:职业教育的孕育
二职业教育在中国的萌生
美国之行:职业教育的孕育与引入
对职业教育的宣传、研讨
赴日本、菲律宾考察与职业教育的萌生
发起成立中华职业教育社
三倡导、研究、推行职业教育
倡导、调查职业教育
研究、探讨职业教育
创办中华职业学校
发起创办东南大学和上海商科大学
职业指导思想与实践
四职业教育制度确立的积极推进者
积极推进学制改革
……
内容摘要
这套丛书突出传主的教育思想、办学理念、办学实践,尤其凸显传主的教育家精神;强调以史料为依据,对传主的教育贡献作客观评价,实事求是,还原历史,避免主观,不做有意拔高;全书插入大量珍贵历史图片,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呈现历史画卷,使得丛书具有了较高的学术价值、收藏价值以及观赏性和可读性。
精彩内容
1915年12月,黄炎培在江苏省教育会作《美国中学校职业教育之状况》的报告时,言道:“职业教育之科目,不外四大端:即工、农、商与家政是也。职业教育之施行,实在中等以下之学校。”
1916年1月3日,在松江作讲演,提出:“凡提倡职业教育,宜先从调查人手。其种类,一宜注意其至普通者,如男子木工、女子裁缝之类。一宜注意其至特别者,则根据地方状况,与夫特殊之土宜物产而定之。……凡职业教育,一以经济为中心,而以教育为其手段可也。”
1917年1月,在《职业教育实施之希望》一文中,从理论上阐述了职业教育实施的可能性、可行性和重要性,认为实施职业教育,一在确立职业教育制度,一在审择职业的种类及其性质。
1917年4月,在《新大陆之教育》一书中,从职业教育与实业教育的不同特点方面,再次诠释了职业教育的内涵:
职业教育,以广义言之,凡教育皆含职业之意味。盖教育云者,固授人以学识技能,而使之能生存于世界也。若以狭义言,则仅以讲求实用之知能者为限,亦犹实业教育也。唯实业教育,兼含研究学说之意味,而职业教育,则专重实习,纯为生活起见。实业教育所养成之人物,其一部分主用思想,而职业教育所养成之人物,则接近主用艺术。盖自欧洲十八世纪工业革命以来,乃有所谓实业教育,至挽(晚)近实业益发达,而生计问题亦日以急迫,于是复有所谓职业教育。……是故职业教育者,在学说上为后起之名词,在社会上为切要之问题,而在教育上实为近期新很良之制度也。
在宣传职业教育的同时,为了消除人们对职业教育的偏见,黄炎培还在江苏省教育会组织职业教育研究会,开展职业教育研讨。
组织教育研究机构,推动教育的宣传、研讨及普及,乃江苏省教育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民国成立后,江苏省教育会依教育部《教育会规程》关于“教育会为讲求各项学术及开通地方风气,得分设各项研究会”的规定,分门别类设立了各种各样的教育研究会。这其中,1916年9月12日,由黄炎培联合沈恩孚、庄俞、郭秉文等所设的以“专事研究各种职业教育之设施以及提倡推广方法”为宗旨的职业教育研究会,是当时职业教育界十分引人注目的一个教育研究机构。
职业教育研究会是中国很早的省级职业教育研究机构,黄炎培亲自担任该会主任。根据《职业教育研究会简章》规定,研究会共设职员15人,“分司调查、评议及各项干事,由会员互举之”;其主要会务有三:“研究关于普通教育范围内设职业科之方法”、“研究关于职业补习教育之设施方法”、“研究关于职业学校之设施方法”。研究会规定每年召开一次大会,并不定期地召开职员会和研讨会。凡“在教育界而有志研究职业教育者及在职业界而有志研究职业教育者均得人会为会员”;初设时,研究会即有会员148人,其中包括黄炎培、沈恩孚、江谦、贾丰臻等人。
职业教育研究会成立后,开展了多种有关推动职业教育宣传、普及及研讨活动。如关于于普通教育范同内设置职业科的方法和职业补习教育的设施方法等问题的研究,并多次组织职业教育讲演活动。如1917年3月,黄炎培、郭秉文、陈宝泉、蒋维乔等从日本、菲律宾考察教育回国后,江苏省教育会曾多次举行演讲会、报告会,邀请他们介绍考察所得,畅谈感想。
1917年8月,职业教育研究会因加入中华职业教育社共同开展职业教育研究,即行取消。
赴日本、菲律宾考察与职业教育的萌生
1915年4月黄炎培随游美实业团赴美进行教育考察问,在旧金山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博览会上,看到时为美国殖民地的菲律宾的种种职业教育出品和图表,大为惊异。原西班牙属地的菲律宾,其教育向来较为落后,然而,自隶属美国不及二十年,其教育发展却“一日千里,为东亚新进之少年”。为了究其原因,并以取法,黄炎培认为必须“亲履其地,周览博考”。于是,回国后,他即向教育部提出考察菲律宾教育的建议,得到了教育部的认可和赞许。教育部认为:“我国教育制度,向多取法日本,欲更取美国方法移植我国,容有未尽适当者,故不若以日本菲律宾合观而比较之,乃有所折衷而节取;且考察教育,尤以身任学校事业者,为亲切有味,易收直接设施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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