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与司法衔接疑难问题办案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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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官春光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21624021
出版时间2022-09
四部分类子部>艺术>书画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59元
货号1202760737
上书时间2024-10-12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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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上官春光,国家检察官学院职务犯罪研究所副所长,刑事检察教研部教授,中国心理学会法律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003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10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研究领域:刑事诉讼法学、证据学、检察制度和实务、监察制度与实务、职务犯罪侦查和调查、职务犯罪预防、反腐败与党风廉政建设、司法制度与人权保障、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等。 先后出版《侦查的伦理分析》《职务犯罪侦查讯问原理和技巧》《侦查讯问研究述评》等专著3部,出版合著、参编教材15部、先后在《法学评论》、《政法论坛》、《人民检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法国《法院杂议》等期刊、杂志发表论文、译文50余篇。
目录
第一章 管辖问题
一、职能管辖问题
1.检察机关是否可以受理群众有关职务犯罪的举报或控告?
2.检察机关是否可以将直接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移送监察委调查处置?
3.问题线索如何移送与反馈?
二、互涉案件管辖问题
1.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互涉案件,如何处理?
2.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互涉的职务犯罪案件,如何处理?
3.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互涉案件,如何处理?
三、级别管辖问题
四、指定管辖问题
五、诉讼中发现管辖错误的处理
1.调查侦查阶段,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审查起诉时发现属于监察机关管辖的,如何处理?
2.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移送案件涉及公安机关与监察机关之间管辖错误,如何处理?
3.审判阶段,因定性变化导致原调查机关或者侦查机关无管辖权,如何处理?
六、涉案人员的追诉问题
1.不属于监察对象的行贿人,涉嫌行贿罪,如何处理?
2.不属于监察对象的共犯,如何处理?
第二章 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的立案与受理
一、立案与受理
1.纪检监察案件的立案程序有何特点?
2.对于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检察院是否需要再次立案?
3.对于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检察机关如何受理?
4.互涉案件,如何受理?
5.涉案财物如何接收管理?
6.没收违法所得案件如何衔接和办理?
二、追诉时效问题
1.监察机关调查职务犯罪案件,是否受追诉时效?
2.监察机关移送起诉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如何办理?
第三章 留置与强制措施的衔接
一、留置与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如何衔接留置与强制措施的衔接采用何种模式?
二、“先行拘留”的性质和适用
1.如何理解“先行拘留”的性质?
2.“先行拘留”后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3.如何做好涉案人员移押和讯问衔接?
三、特殊情形下留置与强制措施的衔接
1.退回补充调查案件强制措施如何衔接?
2.另案留置情况下,强制措施如何衔接?
3.互涉案件中,留置与刑事强制措施如何衔接?
第四章 证明标准和证据审查
一、证明标准问题
1.纪检监察案件的证据适用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2.构建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三类案件层次性、差异化证据标准体系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3.如何理解《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对职务犯罪案件在证据要求和证明标准上的差异?
4.如何理解“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
二、证据资格问题
1.如何认识言词证据和其他证据材料的证据资格问题?
2.如何认识监察立案前收集证据的转化问题?
3.无管辖权机关随案移送的证据材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三、非法证据排除问题
1.如何看待《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文意表述上的差异?
2.监察移送案件中,证据合法性的证明责任由谁承担?
3.检察机关对监察移送案件证据的合法性如何审查和调查核实?
4.如何判断取证合法性所依据的法律规范?
5.如何把握排除非法证据的标准?
……
内容摘要
本书为“纪检监察实务系列”图书之一,以监察与司法衔接疑难问题为出发点,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对这些问题进行解答,并在问答后附上关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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