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技术:探索、领悟、行动三阶段模式(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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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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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克拉拉 ·E. 希尔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
ISBN9787300332253
出版时间2025-01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99元
货号32218400
上书时间2024-11-18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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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克拉拉·E.希尔博士,美国马里兰大学心理学系教授。曾担任心理治疗研究协会(SocietyforPsychotherapyResearch,SPR)主席、《咨询心理学杂志》(JournalofCounselingPsychology)的编辑和《心理治疗研究》(PsychotherapyResearch)的联合编辑。她获得的奖项包括李奥泰勒奖、杰出心理学家奖、杰出研究生涯奖以及杰出终身成就奖。她的主要研究兴趣是助人技术、心理治疗的过程与效果、治疗师的培训和督导、梦的工作等。希尔博士发表了220多篇期刊文章、超过75个书籍章节并出版了14本书,除本书外,还包括《治疗中的梦的工作》(2004年)、《共识质性研究》(2012年)和《生命意义》(2018年)。
目录
第一篇 概观
第1章 助人导引
第2章 助人过程模型
第3章 自我觉察
第4章 文化觉察
第二篇 探索阶段
第5章 探索阶段概述
第6章 提供支持的技术
第7章 探索非情感内容、想法、叙述和故事的技术
第8章 探索情感的技术
第9章 探索阶段的技术整合
第三篇 领悟阶段
第10章 领悟阶段概述
第11章 促进觉察的技术
第12章 解释的技术
第13章 处理治疗关系的技术
第14章 领悟阶段的技术整合
第四篇 行动阶段
第15章 行动阶段概述
第16章 完成四项行动任务的步骤
第17章 行动阶段的技术整合
第五篇 整合
第18章 综合运用:使用三阶段模型与当事人工作
内容摘要
《助人技术:探索、领悟、行动三阶段模式》(第5版)作为心理咨询领域的畅销书,根据希尔教授的“探索—领悟—行动”三阶段模式,提出了一种将当事人中心理论、精神分析理论以及认知行为理论整合起来的方法,在此基础上指导来访者探索他们的想法和感受,发现适应不良的想法和行为的根源和后果,并依此采取行动,创造积极的长期变化。
本书将作者丰富的临床和课堂经验整合成一本易于阅读的助人过程指南。学习本书,读者不仅能够了解三阶段模式背后的理论原理、掌握助人过程的基本临床技能,还能够批判性地思考助人过程以及运用哪种方法更有效地达成他们的治疗目标。
精彩内容
第1章
助人导引
没有努力,不担风险,未遍尝苦厄,人生将一事无成。——埃里希·弗洛姆(ErichFromm)
安吉妮是一名出色的学生,也是一名运动员。她在高中时担任班长,并被东部一所名牌大学录取。以任何标准来看,她都是一名出类拔萃、天赋异禀的学生,前途大有希望。然而,在进入大学之后,安吉妮的情绪开始变得低落,她的家人、老师和朋友们对此都很惊讶。安吉妮变得不愿意与人接触、不愿意去教室上课、不愿意参加田径训练。她的田径教练鼓励她与一位助人者会面。这位助人者帮助安吉妮探索她的感受,并对潜藏在她悲伤和倦怠表现之下的真正问题获得领悟。安吉妮感受到了助人者的支持和关心。这种助人关系使她能够尝试着去表达、去理解、去斗争,从而克服了离家求学以来的自卑感、孤独感和失落感。
看完安吉妮的故事,想象一下如果你是这位助人者会是什么样子?你也许会有矛盾的想法和感受。你可能对帮助安吉妮这样的人感到十分自信,因为你倾听过许多亲友的类似心声并提出过建议。但同时,你也可能对如何帮她探索情感、获得领悟并重塑自信感到棘手。
如果你有兴趣学习更多助人技术,使你能够更好地帮助像安吉妮这样的人,那么本书将是你明智的选择。本书的首要目的,是提供一个理论框架,帮你了解助人的过程。第二个目的,是传授与当事人会谈的专门技术,以帮助他们探索、获得领悟,并在生活中做出改变。第三个目的,就是让你开始从做一名助人者的角度审视自己。第四个目的,则是帮助你觉察自己的想法、感受和行为,并且意识到它们如何影响着你的当事人。
本章首先介绍了助人的定义,接下来讲述了促进助人效果的因素和造成助人无效的原因。我将谈到是什么原因让人们去寻求专业帮助,这自然会引发关于从事助人事业的人的健康和不健康的动机的讨论。然后介绍如何学习助人技术。我会讨论关于成为一名更好的助人者练习助人技术的重要性;同时也包括伦理的部分,以强调遵守伦理和专业的助人行为的重要性。最后,我会描述全书的结构,就如何充分利用这本书进行讨论。
欢迎加入我们!希望你能和我一样享受学习助人技术的过程。
什么是助人?
助人(helping)是个宽泛的专业术语,包括各色人等(如朋友、家人、咨询师、精神分析师以及社会事业服务人员)为他人所提供的帮助。本书提供了许多种助人技术(例如,开车送某人去机场这样的工具性帮助),但我们关注的技巧主要是与当事人及其情感有关的倾听和鼓励探索这类言语帮助。
我使用“助人”这个宽泛的术语,是因为“助人”这一动作能够由很多人发出(例如,朋友、搭档、同事、咨询师、心理治疗师)。助人的框架是广泛的,咨询和心理治疗则是其中较为狭窄的领域,后者旨在为那些接受继续教育以及认证成为专业心理健康工作者的人保留准入渠道。无独有偶,瓦姆波尔德和艾梅儿(Wampold&Imel,2015)将心理治疗(psychotherapy)定义为:
一种以人际关系为主的治疗方法,其中包含四个方面:(a)基于心理学原则;(b)涉及训练有素的治疗师和由于精神障碍、困扰或抱怨而寻求帮助的当事人双方;(c)治疗师旨在对当事人的障碍、困扰或抱怨进行治疗;(d)适用于或针对特定当事人及其障碍、困扰或抱怨。(p37)
因此,在本书中,“助人者”(helper)指那些为他人提供帮助的人,“当事人”(client)指接受支持和帮助的人。我们将“助人”定义为:一个人帮助另一个人探索情感、获得领悟,并使他在生活中做出改变。助人者和当事人共同合作以达到上述目标,其中助人者引导整个进程,当事人决定做什么改变、何时以及如何改变。请注意,这个过程并不像一个病人去找医生,希望被医生治好,而是一个人(当事人——当事人是他们自己的专家,有选择改变的权利)与另一个人(助人者——一个选择倾听并给予帮助的人)之间的合作(collaboration),双方就生活中的某一个问题进行咨询。
当我在书中谈及正在学习助人技术的学习者时,我把他们相互间的模拟练习,或者给志愿的当事人所做的练习,称为“助人”(helping);而在谈论当事人向经过训练且持有资格证的专业人员寻求帮助时,则用“咨询”(counseling)\\\\\\\\[或“咨询师”(counselor)\\\\\\\\]和“心理治疗”(psychotherapy)\\\\\\\\[或“治疗师”(therapist)、“心理治疗师”(psychotherapist)\\\\\\\\]。
学生经常会问及咨询和治疗之间的差异。咨询师往往是通过硕士级别培养并获得资格证的人;而心理治疗师往往是通过博士级别培养并获得资格证的人,如临床、咨询或学校心理学家。咨询和心理治疗有时也会因治疗时间的长短而有所区别,例如咨询的次数往往比心理治疗的次数少。当事人有时也会有所不同,因为咨询更多服务于相对健康的、有适应问题的个人,心理治疗则服务于那些有更严重的病理或未解决的冲突的人。我需要强调的是,研究并没有发现咨询效果会因学位类型或训练水平不同而有显著差异(Wampold&Imel,2015),所以这些术语和不一致的地方通常与领域之争有关,而非强调彼此的能力差异。
然而,助人确实和与朋友的日常交谈有所不同。理想情况下,与朋友的交谈包括双方平等地分享并倾听各自的问题(50-50),助人则更多的是一个人分享问题,另一个人给予倾听和支持(更像是8020)。但有趣的是,我们早年从朋友和家人那里学习到的许多沟通技巧都转移到了助人关系上。所以,我们可以在从早期关系中学到的技巧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我们自己的技能,更清楚地意识到其中的影响,这样就可以更有效地帮助他人。
心理治疗是有效的吗?
据我所知,没有任何文献对上文所定义的助人有效性做过解释。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将根据相关数据来解释心理治疗的有效性。研究者已经得出了非常可靠的结论:心理治疗总体上是有效的。大多数的当事人在治疗结束时症状都有所改善。瓦姆波尔德和艾梅儿(Wampold&Imel,2015)在他们的文献综述中指出,接受过心理治疗的当事人比79%未接受过心理治疗的人拥有更健康的心理(实验组随机选取治疗对象进行治疗,对照组未接受治疗)。有趣的是,最近的神经成像研究证实了心理治疗(心理动力学、人际关系和认知行为治疗)对大脑功能存在影响(Barsaglini,Sartori,Benetti,PetterssonYeo&Mechelli,2014)。
瓦姆波尔德和艾梅儿总结道:“心理治疗是相当有效的,这一点无可争议。”(p82)
研究者还检验了不同疗法的相对效果。到目前为止,数百项研究对不同的疗法进行了比较(例如,当事人中心疗法、精神分析疗法、认知行为疗法、体验疗法),结果没有发现任何一种疗法比其他疗法更有效。但瓦姆波尔德和艾梅儿指出,这一结论是基于对那些普遍认可的疗法的研究,而不包括一些非主流的疗法,所以这些结论可能不适用于未被主流认可的治疗方法。同样,在个人治疗与团体治疗之间也没有发现差异(Piper,2008;Smith,Glass&Miller,1980)。这个研究领域的结论可以幽默地引用《爱丽丝漫游奇境》(AlicesAdventuresinWonderland)里渡渡鸟的话来总结:“每个人都是赢家,所以人人都应该获奖。”(Carroll,1865/1962,p412)
如此千差万别的疗法竟然能得到同样的治疗效果,听起来的确有些匪夷所思。对于各治疗流派间疗效无差别的现象,研究者提出了很多不同的原因假设。目前最流行的解释是,所有主流疗法中包含的基本因素(即共同因素)都有积极的治疗效果。弗兰克父女(Frank&Frank,1991)讨论了心理治疗中的六个共同因素:治疗关、希望注入、新的学习体验、情绪唤起、自我效能感的提升,以及实践的机会。因此,尽管不同方向的治疗师信奉不同的哲学、使用不同的技能,但最重要的因素可能是治疗师在治疗中做的事情是一致的。
另一种对于疗效无差异的解释是当事人因素和治疗师因素比治疗派别更能解释差异性(参见Wampold,2015;也参见Castonguay&Hill,2017)。因此,治疗师和当事人本人可能是比治疗方法更重要的因素(例如,治疗师能不能共情?当事人是否有治疗动机?)。
另一种解释是,因为精神和身体是完全交织在一起的,从一个层次开始的变化(如情绪)会延伸到其他层次(如行为)。因此,无论改变是从情绪、思想还是行为开始,都不会有太大的不同。例如,体验疗法可能通过更深入的情感探索体验,引导当事人改变观念和行为。相反,认知行为疗法会从改变观念和行为开始,然后导致情绪的变化。
然而还有一种解释(也是我个人更倾向的一种解释)是我们的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我们用来检验治疗过程与结果的工具还没有精确到能够分辨出疗法之间(或经验水平和培训类型之间)的差别。
理想的情况是,改进我们的方法,以便能够更充分地研究导致不同当事人发生改变的机制,这将帮助我们开发更好的治疗方法。
不同的治疗师和当事人可能会依据他们的世界观和人格特征而偏好不同的方法。所以,当事人和咨询师及其偏好的方法的契合度可能是一个重要的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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